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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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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哥,晚上能见一面吗?还在老地方。”
周渡刚从教室出来,打开手机就看见微信上的新消息。
手机聊天页面上还显示着“对方正在输入中……”,他脑子空白了一会儿,直到被同事喊了一声才反应过来。
“周老师,还没走啊?”他抬头应了一声,“正准备走了。”
跟同事道完别,再看手机发现屏幕上的“正在输入中”已经消失了,备注栏里静静地躺着对方的名字。
太陌生了。
这个备注是他分手后改的,他和凌颂认识十年,恋爱八年,很少会在生活中喊到对方的全名。
一个名字,淹没了周渡的八年。
他跟这人已经半年没见过了,聊天页面还能看到之前凌颂发的“渡哥对不起”,周渡当时没回,毕竟感情上的事没必要谁跟谁说一声对不起。
但是这个人他实在不想见。
过去当面再听人一句道歉,那也太傻逼了。
他这么想着,把手机揣回兜里。
周渡今天上完课已经六点了,这个时间老师们上完课一般都会都直接走,他习惯再回趟办公室。这会儿人还在办公室里坐着,突然觉得有点儿闷得慌。
太静了,越静就越让人胡思乱想。
半晌,他拿着外套起身,给对方回了一句“算了”,然后收起手机,走到门口关灯落锁。
晚上八点刚过一会儿,周渡站在了“千杯”门口。
这家门牌潦草,进门后装修更是一塌糊涂的酒吧,被顾客戏称为废土风酒吧。
酒吧是他跟大学室友一起开的,室友名叫秦醉,对外号称千杯不醉,所以当时给酒吧起名时一拍脑袋就定了“千杯”,周渡觉得挺合适。
秦醉本来就爱喝酒,各式各样的酒。
于是毕业后美其名曰地跟周渡说观察大学生的生活方式也能做社会学研究,说动他一起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仓库,后来把仓库改造成了酒吧。酒吧位置在大学城中心,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都会来,所以人流量一直不低。
周渡说是半个老板,其实已经很久没来了。
社会学专业的老师说忙算不上,但是正经搞研究时要翻山越岭,天南海北的进行调研。他过完年正情场失意,带着课题组的几个学生去做了职业调查,连轴转了几个月,店里基本上都交给了秦醉。
他进来先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给秦醉发了条消息,没等一会儿就听见手机嗡嗡响。
“啊啊啊啊啊啊!”
“兄弟好久不见你终于回来了!我想死你了啊啊啊啊啊!”
“但是我现在没在店里!”
“浩子前几天带了一款精酿客人都说很喜欢,我现在在外地啊啊啊啊啊!”
周渡看着满屏的啊啊啊啊无语了会儿,回了句“知道了”。
秦醉四处开发新产品这事他是知道的,虽然人不在家,每次有不错的酒对方就先打包了给他邮过去。
周渡没见着这人,自己抬手喊了服务生。
只卖精酿算是“千杯”的特色,一年多没来,他对着酒单指了指上面的几种新品。
“都来一杯吧,不用一次性上完,顺序你看着来就行。”
服务生点点头,接着问:“渡哥,别的还需要吗?”
他摆了摆手,没再要别的。
不到一会儿功夫,又来了个服务生过来给他送酒,还摆了满满一桌子小吃。
这次来人跟周渡很熟,从刚开业就在店里,虽然呆的时间最长,但是年龄最小,店里其他人都喊他小陈,一般他跟秦醉两个人都有事的时候,店里就会交给小陈看着。
他俩挺长时间没见了,周渡正准备抬手拦他,手机震动了一声,是秦醉发的一条语音:
“兄弟今天不在,你自己在家吃好喝好啊~等我回去了就陪你喝酒!到时候叫上浩子跟阿远,咱们不醉不归~”
还是那个欠欠的语气,周渡莫名有点感动,又回了他句:“知道了。”
扭头跟小陈道了声谢,对方冲他笑了笑,说了句什么他没听清,酒吧的环境有点嘈杂。
但是再吵也是他自己想来的。
一个人在家嫌太安静,而且家里处处都是凌颂生活过的痕迹,一躺在那脑子就开始循环播放两人的爱情回忆录。
现在连爱情都算不上了。
凌颂分手的时候说的清清楚楚,这八年里只把他当朋友,当哥哥,当替身,唯独不是当爱人。
他自嘲的笑笑,一肚子的苦水没人能说,只拿起桌上的酒灌了两口。
啤酒其实喝起来不上头,但是微弱的酒精能刺激人的神经,让人产生短暂的愉悦感。
而且对酒这方面的研究,秦醉是真下了功夫的,店里的精酿各有风味,但都避免了普通啤酒的苦涩,让人不自觉的多喝两杯。
周渡边喝边环顾了一圈。
酒吧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风格,原本中间有个挺大的舞台,晚上有乐队唱摇滚,现在台子架的没那么大了,摇滚乐也换成了抒情歌。
他抬头多看了一眼,歌手是个挺清秀的男孩。
对方可能是跟台下互动时正好看到他,两人短暂的对视了一会儿,酒吧嘈杂的声音里,他听到那句“拥抱过后转身走过,被人赞颂的洒脱”。
然后周渡移开了视线。
桌上的酒还剩两口,小陈过来送了最后一杯。
酒吧的歌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他正准备把手里这杯喝完回去,就听见隔壁闹哄哄的说着什么,扭头是刚刚唱歌的小男生。
隔壁桌的男人手虚搂在小歌手腰上,看上去已经醉了,但嘴上还吆喝着不醉不归。
酒吧夜场发生这种事并不少见,周渡起身准备过去,身边的服务生拦了他一下。
“渡哥不用过去,这事程欢见得多了,他能搞定。”被人拦下,周渡不自觉的皱了皱眉,还没开口说什么就听见小歌手笑了一声。
“接着喝也行啊,换这个怎么样?”男孩语气里带着几分挑衅,跟唱歌时温和的嗓音不大一样,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同,反正莫名想让人听下去。
喝醉的男人面子比天大,说喝什么都敢应,周渡看了一眼,小歌手手上拿着瓶蛇毒,抬手往男人杯子里倒。服务生接着说:“程欢是店里最能喝的了,每天晚上唱完歌下台跟客人喝酒,别的不喝,只喝蛇毒。
店里一瓶酒能卖到超市的三倍,价格贵,度数高,来这边的客人都是喝精酿的,没人喜欢碰这个。本来之前不会有人买,现在每天晚上20瓶打底,大家都想跟他喝一杯,都快成店里的保留项目了。”
说完周渡的眉头皱的更深了。
那醉酒的男人喝完一杯酒,手还放在小歌手腰上,但已经不是虚搂着了,像是整个身子都要趴在人身上。
他平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此刻酒精上头,觉得这画面格外刺眼,于是上前两步推开男人。对方身边的朋友还算清醒,上前扶了一下。
周渡瞥了他一眼,就着程欢手上的杯子喝完了那杯酒,说了句:“这杯就当他喝过了。”
然后又指了指桌上的男人的那瓶酒。
“这瓶算我送的,之后店里不会再供蛇毒。”
那朋友愣了一下,扶着已经不省人事的男人点了点头。
程欢更是一脸懵的被人拉走,要说谁身边突然有个陌生人把自己手里的酒抢走喝了能不懵呢?
小陈看情况不太对劲,安抚完客人就追了上来。
他进门时休息室里的两人正在大眼瞪小眼,一个站着不说话,另一个可能还懵着。
他大概也知道周渡为什么生气,毕竟眼前这人是X大社会学的教授。虽说周渡并不算是老古板,但搞学术的大多都不喜欢用这种营销手段,更别说他们都清楚这种营销存在的风险。
小陈犹豫着往前走了两步,替自家另一位老板解释:“渡哥,其实秦哥本来也就打算这几天结束了,现在店里的蛇毒是最后一批,主要是程欢他能喝,所以想着给店里多搞点营销,增加客流量。”
见周渡不说话,他又赶紧补充了两句:
“你都不知道,今年生意可难做了,隔壁连着开了三家酒吧,家家都是废土风,可劲儿逮着咱店里薅,秦哥也是迫不得已。”
周渡这下“嗯”了一声,态度淡淡的。要是了解他的人在这,就知道他已经醉了,可惜秦醉人现在不在呀,所以对面的两个人巴巴的等了一会儿,一直没等到老板说话。
太尴尬了。
小陈是个急性子,脚趾在原地扣了半天才实在没忍住开口,给这两人介绍了下彼此。
“程欢,你应该还没见过渡哥吧?周渡,咱店里的二老板,前阵子有事儿不在。”
“渡哥,这是程欢,秦哥今年新找的歌手,唱歌特别好听。”
见周渡没准备说他拿跟客人喝酒做噱头的事,程欢也没过度纠结这个,大大方方的冲人喊了声“周老板好”。
对方还是没说话。
俩人观察了会儿互相对视一眼,意识到这人估计是喝醉了。
小陈表示自己还得出去,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先照看着,然后从这尴尬的气氛里逃之夭夭,关门的时候头都没回,背影十分坚定。
程欢平时这个时候还在喝酒,这会儿站在休息室里跟罚站似的,在原地看男人一会儿换个姿势。
估计是不太舒服。
他其实已经注意到周渡老半天了,还在台上唱歌就时不时往他那桌看,见这人一进来就往角落里走,看起来对店里挺熟的。
主要周渡长得实在惹眼,而且他今天穿了个浅绿色的短款风衣,下面配了条休闲裤,身材比例很好的显现出来,整个人就像是时装杂志上的模特。
很像他中学时期电视上大火的电影明星,程欢在心里想。
他大概是对周渡一见钟情了。
直到两人现在在无人的休息室里,他才反应过来这个在角落喝闷酒的酷哥竟然是店里另一个老板。
周渡现在确实是不太舒服,开始还站在桌子旁边,后来又倚着桌子靠了一会儿,最后直接从半倚着桌子变成直接坐在桌子上,然后一动不动的接着发呆。
前面说的话他其实都听见了,但是能听见不代表还能说话,他现在感觉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原本喝的那些精酿没觉得醉,一杯六十多度的蛇毒下去,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他正寻思着今天直接在休息室里躺一晚,明天下午从店里出发去学校,算起来还近几公里。
见自家老板都准备在桌子上睡下了,程欢才慢悠悠开口:
“周老板?”
周渡毫无反应。
他又用手在这人眼前晃了晃,直接喊了男人的名字:“周渡?”
这次有人应了,但周渡也只是“嗯”了一声,然后像是嫌他烦一样,扭过身子不再对着他,但仍旧坐在桌子上。
程欢酒量很好,在酒桌上就没醉过,有时候喝多了什么酒品的人都能碰见,但是眼前这个一句话不说玩自闭的还是第一个。
这么大块头一人儿坐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的发呆,莫名有点儿喜感。
想起店里供应的有免费的蜂蜜水,他拿着杯子出去接了一杯,等到水温刚刚好能入口时,程欢把水递到了他面前。
周渡抬手接过来,低声说了句谢谢,也没直接喝。
这是程欢今天晚上听他说的第三句话,他回答:
“是我该谢谢你。”
周渡听见这话有点茫然的抬头,没理解他的意思。
程欢看着他解释:“谢谢你替我喝酒。”
这下周渡听懂了,表情一下变得严肃,又因为喝醉而有点结巴:“喝酒……不好,以后……要……少喝。”
程欢看他这样有点好笑,到底是谁该少喝,面前这人一点也没意识到。
“我看你今天晚上喝挺多的,心情不好?”
对面的醉鬼摇了摇头,带着杯子都晃了晃,程欢干脆又接了过来,手拿着放到他嘴边,喂着他喝了大半杯。
是真挺喜欢的,程欢25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只在酒醉灯谜中跟人对视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