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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春和 ...


  •   宫里的日子,总是重复。
      即使偶有波折,也多是静水深流的险,鲜亮的血迹翻过后,便只剩文书上一页页干涸的黑。

      宫外的日子倒是有趣了些许。
      沈初公务忙,偶尔也要天南地北地跑,这回又是两个月未归。
      风尘仆仆述了职,回宅后,就见家里的小对食又等在照壁边上,正是一拐角就能看到的地方。

      陆雀很守规矩,屋里懂事,床榻上也懂事,不该做的事绝不多做。

      宅子里的规矩沈初没刻意说过,想着小雀儿还是个半大孩子,便没拘着人。
      陆雀却是自己问了丫环长短方圆,很是听从,如无必要绝不出宅门不说,待在宅子里也不惹是生非,只专注着吃喝,把自己养的白胖细腻,再琢磨些讨好人的事物。

      倒是真有几分屋里人的模样了。

      两个月不见的陆雀,又出落得清丽了些,过了个冬季,衣服清减了,脸上的肉却是没减。
      两丸眼睛很亮泽,满满当当装着沈初,再位高权重的人,也难抵这样的目光。

      更何况代价沈初早已付过,他知道受用陆雀的仰赖很安全,也理所应得。

      关系就好像这么落定了下来。
      沈初是难得回家的公公,陆雀是一心等着人回屋的对食。

      屋门一关,被子一盖,谁也不进一步,就这样半依半搂着,每个月睡上一两觉。

      这回见到沈初归宅,陆雀一如既往得高兴,人凑到高他半头的公公身边,没挨得太近,但也算很亲昵了,啾啾啁啁地说着话。
      一双手却是捏在袖子里,和揣着个兔子似得。

      沈初早知道陆雀又给他备了礼,看了那双袖子几眼,便挨着人进了屋。
      关上门后,陆雀藏不住事儿,立马把东西亮了出来:“公公,花朝节要到了,我绣了个香囊,送您驱邪纳福。”他捏了捏挂绳,又有些羞,“我绣活不好,您别嫌弃。”

      年轻人容易被环境改变,学东西的速度也快,来时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孩子,几个月光景,也学会了温柔小意。

      沈初不嫌弃,捏过小小的香囊,看出确实做的不好,绣纹凹凸不平,缝口也有些粗糙。
      他没评头论足,把东西淡淡收了,往怀里一揣,陆雀立马露出了笑容,瞧着很是清甜。

      沈初看了两眼,不高不低抬起一只手,陆雀会意,乖觉得把自个儿的手覆了上去。

      沈公公的手上戴着金扳指,陆小对食手上的东西就更繁琐了,毕竟是屋里人,便是不用,也要装点得赏心悦目些。

      那纤细的手腕上响着叮叮镯敲击的脆声儿,修长的无名指上则是套了两枚水色约指,都是沈初从前赏的,陆雀便乖乖戴上,也确实把手衬得金贵了些。

      之前回娘家时,兄弟姐妹们见了这些饰品,各个都要多看陆雀的手两眼,像他换了个人似得。
      姑婆爷叔们就更夸张了,长吁短叹着他攀高枝了,成贵人了,说的话像是捧着,实际上是嫌隙,不中听。

      他没说什么,家里人倒是帮他打骂了回去。
      陆雀隐隐约约觉得有些理解了,为何沈初头回与他过夜后,要让他告诉娘家人那些。

      他能过得好,却也不能过得太好。

      此刻陆雀的手搭在沈初手上,两手肌肤相交,少年人的手看着漂亮,摸起来已经比沈初的更细腻了些。
      那圆润的手指尖却突然瑟缩了下,沈初伸出大拇指展平它,看着指尖上那些小血点,道:“药膏抹了?”

      陆雀心里忐忑,很是在意他这屋里人的手变丑了,瞧着难看了,辜负了主家的供养。
      可被沈初关心了,哪怕只是问一句,他又觉得很窝心,小声道:“涂了,过几日就好了,不会留疤。”

      沈初应了声,松了陆雀的手。
      小对食给他备了节礼,他总不至于空手回来,于是从怀里捏出两条桃色的缎带,送进陆雀手里,道:“春日该去踏青,明日我带你赏红,寻两颗春树祈福。”
      陆雀的眼眸顿时睁得很大,眼眸弯弯的,像盛了片春日的桃花。

      睡了一夜,第二日陆雀醒的尤其早,一见沈初睁眼,便像个找虫的鸟儿一般,翻箱倒柜地寻衣服,一件一件比照着给沈初瞧。

      到底是少年人,总被拘在屋里,也是闷着了。
      虽然这“闷”是沈初默许的,他没表态过,只受用陆雀的改变。

      陪着折腾了有小半个时辰,沈初终于看够了小对食的无处安放的欣喜,拍了拍手,假意排揎了句:“衣服都翻乱了,待会儿你那些姐姐们可有得好收拾。”

      姐姐们便是宅子里丫环,陆雀说是沈初的对食,也没个明面上的名分,大伙不会轻慢陆雀,但也没真把他当主子。
      就是沈公公养宅子里的小玩意儿,陆雀自己也这么觉得。

      眼下沈初说了句,陆雀便不敢闹了,思量着公公之前的喜好,换了身鲜亮温软的衣服。

      他性子单纯,却有鸟雀般的直觉,总能投得沈初所好。
      这身衣服也挑得沈初满意,年长的公公招来小对食,摸了把少年人细软的额发,便携人踏春去了。

      马车载着沈初和陆雀,车外坐着小厮丫环,一众人热热闹闹的,车内却是安静。
      陆雀趴在沈初腿上,耳朵听着外头的欢声笑语,背上是轻轻的抚弄,他看了眼沈初腰间佩戴的香囊,伸出指尖软软地拨楞了一路,两腮红着,眼里映着笑。
      是他做的那个。

      京城郊外十里桃花,陆雀看什么都新鲜,从前这时候都到春忙了,可没这闲情专门赏花。
      更别说周围还有好些富贵人家的小姐公子,又是打马又是扑蝶,从前他都是绕着这些人走的,如今却是混在人群里,也不显寒碜。

      陆雀选不出中意的树,桃色缎带拿在手里飘飘扬扬,可他总觉得还有更漂亮的树,可以给他和沈初祈到更好的姻缘。

      直到沈初脚步缓了,应声的速度慢了,甚至还去小解了回,陆雀才不走了,歇停了。
      他如今知道的事儿也多了,清楚沈初因为净身,身子不太便利,白日夜里都会尿频,残缺那处也不愿让人瞧见,因此总是独自沐浴,不叫人伺候。

      这下又陆雀觉得哪棵树都挺不错的,邀了沈初一起系带祈福。
      沈初摆摆手,只在树脚下看他:“自个儿去吧,两根你都系了,替我一道祈福。”明摆着是不信姻缘祈福这套的。

      陆雀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也没骄纵的心气,应声乖乖照办,独自把两条粉带子挨着系在桃枝上,偷偷地了许愿。
      从树边走向沈初的时候,正听见边上有个小少年,嚷嚷着:“哥哥,说好两心相许,你可得陪我一起挂这红绳。”

      时下南风盛行,在富庶人家里不少见,陆雀回头望了一眼,见一高一矮两个少年正挨着挂串红绳子。

      没他那两根桃色带子好看。

      挂完了绳缎,一行人寻了块地,铺了驼毯,野餐赏花。

      陆雀吃着小点,粉绿色的衣裳看着格外富有春意,沈初让陆雀伸手,又往人手里送了个香囊。
      早备好的,尚衣监做的,手艺极佳,他昨日没拿出来。

      下人们见此一通调笑起哄。
      陆雀捏着小香囊,脸色红得像烧了火,他垂着眼眸,声音很小:“多谢……”又没来由地想起了方才树下见到的身影,软软地吐出了两个字,“……哥哥。”

      哦,是哥哥,不是公公。
      周围的笑声更响。

      沈初心想:都是能做干爹的岁数,还叫什么哥哥。

      他没应声,可到底嘴边溢出了一抹浅笑。
      在簌簌花雨里,为他素来寡淡的容颜,点上春色几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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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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