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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诫=伍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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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巧大学读的是数学专业,毕业两年回滨海后就进了一所位于新城区的公立小学。
大校长一句“年轻力壮高材生”的没话找话,让他一人拆成三人用,既教六年级的数学又带四年级的体育还当一年级的班主任。
他从一年级的小菜鸟带起,与幼师无差,上小学依然有哭着要回家的,要人陪着上厕所的,放学是手拉手的,喊燕老师也是能喊成妈妈的……
开学那天他往讲台上一坐,深觉自己有帝王之相,俯瞰自己座下臣民五十枚,指挥小男生搬走早餐箱。
正是得意忘形之际,就瞄到角落里哭了一个爱卿。
他表面毫无波澜,内心惊涛骇浪,立马微服私巡上前慰问,原来是早餐吃不下了。
陆巧拿了个小塑料袋给她把酸奶鸡蛋装起来,抽出裤兜里的叠起来的两张纸,翻出里面的一张给她擦眼泪,告诉她可以之后慢慢吃。
——他本以为,这已是他职业生涯中的最大挑战。
直到他一堂数学课没收了八本小说。一看封面,还都是同一个作者的。
女同事一脸的感同身受,她也教高年级,诉苦到,班上看小说的还都不是女生,是那些调皮的男生,看一些封面花花绿绿的小说。为了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她出于责任心地翻了翻,发现全是些神魔鬼怪,主角拿着长枪短炮组成团地打打杀杀,略有暴力。她就在班上宣传大家不如去看看《西游记》,既是男团,还是名著。
陆巧寻思什么小说啊,能统领小学生这样最不好惹的兵,什么神书。
他自己是初中开始看小说的,着迷得不行,上高中才渐渐冷却。
又想,难怪体育课上总有男同学追来跑去的,嘴里蹦着他都听不懂的高级词汇。那些男孩总想他当老大,或者大boss也行,让他跟他们砍来砍去。他还没装备,是个体修,最后他不得不输,因为下课了。太可恶了,每次下课铃一响,那些正义之士手里的树枝一扔,就嚷嚷着他们赢了,开始欢呼着跑回各自教室,他只能拍拍屁股上的灰,回办公室去拿数学教材。
一番对话又吸引来刚下课的女老师,笑道:“看小说也是看书嘛,我现在都忍得了,好歹是纸质书。我家大宝天天对着手机,说看的是网络小说。看电子书太伤眼睛了,怎么说都不听,她再也不买纸质书看了。”
陆巧一下就被击中了,看来自己还是手机玩少了,电脑光顾着战斗了,居然到现在还没解锁上网看小说的功能。
当晚他就随便点开一个小说网站,先搜了当代小学男生很火热的那一系列玄幻打怪小说。
这一看他就上瘾了,开会监考都有事干了,每天上班也有劲儿了,改作业也有动力了,被小屁孩气笑了也心大了。
然后开始略加思索,想想自己作为人民教师,绝对不能以身作则沉迷小说,想顺手拿本纸质的修身一番,就从枕头下边摸出了伍序的日记。
看日期是伍序上六年级才开始写的,前几十页都是回忆写日记前的事,提得多的是他小姐和小哥——伍序是这么称呼的。
……
小姐估计比伍序大三岁,照顾他最多,上小学的那一段泥泞路,都是小姐背他的。从伍序一年级背到三年级。
等伍序长的跟他小姐一样高时,说好了轮到他背小姐上学了,结果小姐不读书了。
“为什么不读书,还不是因为二叔新得了个儿子,带不动竟然让妈带。妈竟然让小姐带?!凭什么???”
……
伍序四年级开始在村口小学住宿,不会洗衣服……尿过一次床!
陆巧挪开眼,明明知道伍序不在眼前,自己却莫名地不敢笑……他认真思考还是不要让伍序本人知道自己已经拜读过他的日记了。
……
衣服不会洗,床单更不会洗,稀里糊涂的脏兮兮,小姐知道后就让他把衣服给她洗,于是他的衣服都是小姐洗的。
……
他说大姐跟小姐是反着长的,大姐虎背熊腰,小姐骨瘦如柴,一个大姐抵三个小姐,这样推算下去,一个大姐应该换算成两个二姐。
……
看来伍序没见过他二姐。
……
日记里面写着“小姐颠大勺”,伍序跑去看过他小姐掌勺的地方,灶台太高,她人太小,踩着个垒在小土块上的几块砖,手腕跟铲柄一般粗细。
那细胳膊一吊起来的时候,他的嗓子眼也被捏了起来,生怕断了,没钱治的。
他不敢多看,有一回开始被小姐逮住了,每次都叫他尝尝她炒的菜,他不懂事,吃得又多,次数多了之后被管事的人抓住了,那人说要打死他个死老鼠。
吃过鞭子后,他就再也没去偷看他小姐颠勺了。
……
陆巧看久了眼发酸,吸吸鼻子琢磨,那日意外夭折的外甥,不是大姐的,也不太能是素未谋面的二姐的,极有可能是这位三姐,也就是伍序最令人心疼的小姐。
可小孩入土的那天,不论是二姐还是三姐,都没有露面。他打了个电话出去,号码是鹤城的。
“……我在老家打听个人,你帮不帮?”
……
大哥正好比伍序大一轮。
他四五岁的时候调皮,那时大哥还没病,常常是手一伸就揪他后衣领把他提溜起来,妈路过看到了就对大哥说:“你抓他干嘛,你又不打他。”大哥就把他放下,等妈一走远点又把他抓到空中吊着。
伍序在日记里坚定,在五个弟妹中,大哥就是没理由地最喜欢他。
其实有理由,因为大哥犯病后,不记事也不认人,但是叫得出他来。
伍序写道“……不知苦乐,不分祸福,不计得失,哪里是神经病,分明是神仙病……”。
他总是远远地望他大哥,大夏天穿个袄子,他混在孩子堆里,听周围闹哄哄的笑声。
他妈信小孩子驱邪,总让他喊屋外的大哥吃饭,他不稀得喊,就要去找他小哥。
他小哥让他喊自己大哥,伍序说,那你喊我小哥呗,咱俩各论各的。
最后总是大姐把全家人叫回去吃饭。
……
伍序的小哥,猜不出比伍序大多少岁,好像也没怎么读书,一直跟着镇上的木匠做学徒。
从镇上被师傅压榨完后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大皮卡碰了,他妈去庙里跪了半个月,念叨是自己吃斋的功劳,总算跟老天用一条腿一只眼,换回小哥一条命。
……
令陆巧感到新奇的是,透过日记看见的小学生伍序,远比初中二人相识那会儿活泼得多。尽管当年他花了很久时间和心思才把关系拉近后,也能见识到伍序掩藏的顽劣一面,知晓那人的真面目,但日记实在是真情实感,比起是伍序真正只在日记中敞开心扉做回自我,更像是那时写日记的伍序完全没有遮遮掩掩,写的就是真实事,记的就是当时情,甚至于他平白生出一股窥人隐私的羞愧感和刺激感。
正这么想着,陆巧勾着唇角,摇摇头,翻过一页。
指尖的动作凝住,整个人也定住了。
那一天,那一页,只有一句话。
“我没大哥了。”
往后是断层的大片空白。
……
陆巧的心一紧,那天从伍序老爹的嘟囔中听出了大哥的离开,可当伍序漫长日记中,第一次出现一句字迹晕染的话后,陆巧仿佛能看见泪水抚过纸张后,看似几乎空白的一整页,装满了少年伍序的眼泪,溢出了失去挚亲的痛苦。
……
伍序上初中后,就住进了小哥盖的新房,占据阁楼一角。
小哥抽烟可凶,还让伍序用嘴帮他叼着。
伍序是吃二手烟喝西北风长大的。
嫂子是小哥的童养媳,都是伍序他妈张罗的。后来嫂子生了两个女儿,更不受婆婆待见了,一见面就是要反唇相讥的,加上小娃娃震天响的哭闹声,陆巧读到一句话:
“没有家的人才会觉得这屋子里吵闹。”
……
有一些直观的负面情绪,消极心理,看得叫人揪心。
“我最钟情欺骗,最痴迷反悔,最珍爱失信,以上三者于我,予我即是富翁。”
“世界上敲了最久的鼓,就是我的退堂鼓。”
“我是阴沟里的老鼠,只乘打翻了的船。”
……
陆巧合上本子后,转头一想,他那天左一个“二哥”右一个“二哥”,原来是叫人家一直听自己胡说八道啊。
之后的日记似乎已经不能称作“日记”了,愈发光怪陆离。
伍序不怎么写人,特别是越往后,生人没有,熟人更是失踪。
但也不记录什么猫猫狗狗,也没有昆虫小鸟,总归没有活物的踪影了。
光看内容,琢磨不出那一日发生了些什么,为其写篇日记的意义更是无从知晓。
伍序的日记本没有雨季也缺少晴天,偶尔会有阴云和雪水。
随便找一篇出来举例,是写他坐在教室东南角,墙边倒数第二扇窗,一次最多只能
看见五朵云,自己特别想看到第六朵,第六朵出现在很多窗子里,唯独不停留在他目光所及之处。今天风赶跑了五朵云,那一朵成了第六朵,气愤的是他的窗装不下那一朵云,任何一扇窗还是看得见他的第六朵。这样的话第六朵只能是只一朵。
还有还有,什么风把树冠吹歪,大把枝干涌入走廊,树叶子塞满过道,秋天里最后一棵绿树,怎么这么好学,争着抢着要听课。求学的枝叶被斩断割舍,教室里的人只好长去树上,风雨撕扯,虫鸟侵蚀,难怪是棵不知凋零的参天大树。
……
不知所云。
云里雾里。
难以捉摸。
伍序这人是有点文采的,怪咖。
他就这样日记和网文轮着看了一段时日,到后半个本子时,他就彻底看不懂了。写的十分意识流,而且乱七八糟的,令人生出一种他只是随时随地有感而发的感觉。陆巧翻来覆去地看,跟解密似的,把本子三百六十度地转,有趣的不行。直到他因为用脑过度而不得不放下伍序的天书,转而拿起手机点开还未追完的网文后,他才恍然大悟。
他把伍序的本子摊开,和手机放在一块,很快就看出问题来了。
这人,这字,这段话,这用词……这是大纲,那是设定,这不书名都有了……这伍序,这——无诫?
无诫。
无诫!
想通之后,他第一反应是——伍序应该过得不错。毕竟他可谓是畅销作家,这可让人安心了许多。
在伍序的日记看完之前,先把无诫的作品刷完了。
无诫的作家个签是——腐而不朽,垂而不死。
那时无诫正在连载一部作品,便是《全年雨季》,简介是海边的少男少女爱情故事,从校园时代写起,男主的出现,女主的暗恋,爱情的诞生,浪漫的起点……
陆巧一面追文,一面猜测,文中有全年雨季设定的城市,阴冷潮湿的室内,阴雨绵绵的室外,老破小的重点高中,被高考压得喘不过气的校园生活,一群自娱自乐的苦逼学生,一段单纯愚蠢的爱情故事……
这只能是他自个上的那个老城区的高中,而不是他俩都没上完的新英一中。
滨海的高中不说多,如此磕碜寒酸的高中却仅此一所,真有这么巧,伍序怎么会知道他念的是哪一所呢?
伍序在沿海,至少来过沿海。
他不会偷摸着见过我吧……陆巧深深皱起了眉。
一旦有了这个念头,陆巧成天做梦偶遇,一出门眼珠子就忙得不行,一进屋又捡起伍序的日记本反复看。
他从头翻起,又不得不在后半本“无诫灵感库”中搜刮伍序的形似日记的篇章。
他看得慢,心里却发急,从某年某月起,早已是二人相识的时候,伍序没提他……
他边看边想象,伍序会怎样描写他?估计又是“眼睛大嗓门大”,别人都这么说……
再一看日期,按理是二人初中做了同桌的时期,伍序不写他……
刚做同桌时不算愉快,他个热板凳天天去贴伍序的冷屁股……
耐住性子看,终于考上一中了喂喂,没一句话能捕捉到与他有关的……
好不容易才考上同一所高中的呀!甚至两人都不是第一志愿……
陆巧盯着那些力透纸背的字,手指都不敢用力,生怕掐坏了伍序的破烂日记。
头疼得愈发严重,陆巧紧闭上眼,指尖抵上眉心,后知后觉自己眉头发力过狠。
气。
陆巧吊起眉毛强行舒展开来,重新从他俩有交集的那一页翻起,每翻一页就仔细摸索夹缝,试图找出撕裂的痕迹。
可惜这本日记是不折不扣的真品正品珍品。
怒。
“什么意思啊?狗伍序……”
“写鼻涕仙都不写我?!不写我?不写我!不写我不写我不写我……”
陆巧气急败坏,手掌箍着本子蹿起来,扑腾到房间门口,转身面向床角,左手提起日记本的一角,右手直直一拳,伍序的日记本——窗子怎么开着?!
捡回来之后他抱着侥幸心又颠来倒去看了一段日子,也没出什么花来,只有一个伍序在不同日子里提笔的伤春悲秋,直到高二立春的最后一篇日记后,笔迹戛然而止。
既然《全年雨季》都明示暗示得如此明显了,于是他开始在小小的滨海展开搜索,直到完结后,宅男觅食,神探在后。
又在滨海花了两年,终于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