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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春天一到,泉城总算换了风景。
      草木茂盛,碧空流云,万物添上新颜色,笔直宽阔的街道干净敞亮,道旁梧桐舒展着墨绿,层层叠叠的枝叶间漏下斑驳日光,与樱花纷飞的粉白、垂柳轻扬的鹅黄,汇成一副蓬勃盎然的春景。
      深吸一口裹着草木清香的空气,只觉胸腔胀满万物生长的力量,连眼底都晕开了清亮的光。
      此刻,曲明霄心情不错。
      最近公司业务进展顺利,不久前刚成功拿下一个大单,办公室也迁至更为宽敞明亮的新环境,加之他向来讨厌的冬天已经过去,如今微风和煦、春意融融,整个人轻松不少。
      还有,昨晚陪他的那个小明星十分听话,两人度过了一个惬意的夜晚。所以,哪怕此刻正值周一早高峰,道路拥堵不堪,也没影响他的心情。

      兰汀路与苗圃路的交叉口堪称堵车“重灾区”。
      此地人流量极大,两条街后方紧挨着一片城中村,每天早晨,总能瞧见从路边窜出来的外卖员,坐着三蹦子匆匆赶路的上班族,三轮车中高声叫卖的商贩……另外,兰亭路上有一所高中,家长们开车接送孩子,车辆来往停靠无序,让本就不畅的道路变得更加拥堵。
      今天,曲明霄又被堵在这里。
      公司刚搬来一个月,他已经被堵了三十天,抬眼望去,车辆蜿蜒看不到头,曲明霄索性熄了火,身子往椅背上一靠,开始闭目养神。
      车内播着他经常听的播客,几位博主插科打诨地讲着近期科技领域的八卦趣事。曲明霄倒非对这些感兴趣,只是借此打发漫长的堵车时间,避免自己在开车途中无聊犯困。
      车窗留下一条窄窄的缝隙,外面的噪音一股脑儿地钻进来,汽车的鸣笛,自行车清脆的铃铛声,公交车的播报……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听起来闹哄哄的。
      但曲明霄并不讨厌这样的声响和场景,相反,他有些喜欢。
      这些能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真实感。
      每次在这段本来只需要五分钟的车程里,曲明霄总会因堵车耗费二十分钟,可他从不心急。每至这个路口,他都会闭目养神一会儿,仿佛只有听到这些嘈杂又熟悉的声音,他的一天才算真正开始。
      而且,每当闭上眼睛,他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候。

      高中时,曲明霄就住在那片城中村里。兰汀路上的泉城一中,也是曲明霄的母校。
      每天早晨,他都会穿过这个嘈杂的十字路口,听着各种声音上学;晚上,又在昏黄的路灯下,沿着同样的路回家。
      尽管毕业已经八年多,可周边的环境于他而言依旧熟悉得如同掌心上的纹路,街头巷尾的每一个处,都有他青春的记忆,哪怕那些记忆大多并不美好。
      所以,即便天天堵车,曲明霄还是将公司迁到这里。因为这里有他舍不得的旧物,有他始终放不下、也忘不掉的旧时光。

      “叮”……
      曲明霄的手机响了,他睁眼拿起一旁的手机解锁,收到了昨晚那个小明星发来的消息。
      【沐北:曲总,昨晚好舒服,今天还来嘛?/星星眼】
      曲明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他本想回【算了】,但又想起那张圆润可爱的脸蛋,还有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犹豫片刻,还是回了一个:【OK。】
      消息刚发出去,屏幕上便迅速弹出沐北回复的表情包:【/亲亲】【/等你】。
      沐北是一位合作伙伴介绍给曲明霄的,两人并不是恋爱关系,严格来说也不是包养关系,是各取所需关系。沐北喜欢名利和钱,曲明霄贪恋他的脸蛋和眼睛,两人以此建立这段关系。
      曲明霄之所以让沐北留在身边,是因为沐北像极了一个人。无论是外貌还是脾性,都仿佛是照着那个人刻出来的。但他们每月碰面不过三四次,见面也仅仅是为了满足曲明霄的需求,从来不谈感情。
      期间,很多人为了讨好曲明霄也送过其他人过来,但没有一个比沐北更像的。
      曲明霄面无表情的将手机放回中控台的凹槽处,仰头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颈,双手搭在方向盘上,骨节分明的手指一下又一下地敲着,百无聊赖地等着前方的车流动。

      窗外起风了,细碎的樱瓣簌簌飘落,细长的柳条也随风轻摆,粉绿交织,星星点点,看的人心头舒畅。
      唯一格格不入的是,五米外不知何时多出一个身影。
      曲明霄只能看到那人的背影,那人身上套着一件破旧肮脏的白外套,外套长得离谱,几乎没过了他的大腿,就那么松松垮垮地耷拉在身上,除了后背还能勉强看出些许白色外,其余部分都已沾满污垢,变成了暗沉的深褐色;下身的牛仔裤同样宽大,左脚脚踝卷起几道边,右脚的裤腿被他踩到脚下,感觉再走几步就会被绊倒。
      再看他脚下那双鞋,是一双军绿色球鞋,鞋边已经起毛,鞋面上的胶水多处开裂,虽然已经入春,但此时这双鞋依旧单薄,像是哪个高中生不要的军训鞋,穿在他脚上,更衬得他落魄。
      那人站在路边,身旁停着一辆脏兮兮的小三轮,上面的漆皮大片剥落,车身满是锈迹,车斗里稀稀拉拉地放着几个瘪了的塑料瓶。
      单从背影上瞧,那人浑身上下邋遢极了,他和他的小三轮在一众步伐匆匆、神色焦急的上班族中,十分突兀。

      此地恰好是公交站,公交车进站后,不少乘客从车上下来。
      曲明霄见那人急切地朝人群冲过去,右脚的裤腿拖在地上,没走几步,就被狠狠绊了一下,好在没有狼狈摔倒。
      只见他一边继续靠近人群,一边高高地伸着手,嘴里咿咿呀呀叫嚷着。
      曲明霄隔着车玻璃,听不清他说什么,但看架势,应该是在向行人讨要什么东西。
      可是,此时正值上班早高峰,大家个个神色匆匆,一心想着往公司赶,再瞧眼前这个脏兮兮的人,任谁见了都会心生嫌弃,避之不及。
      追着人索要无果后,那人终于放弃,拖着长长的裤腿,走向街边的垃圾桶。
      曲明霄见他俯身将头埋进去,一只手扒在垃圾桶边缘,另一只手在垃圾桶里翻找。垃圾桶应该是散出了恶臭,周围的人皱眉掩鼻快步离开,可他却对这刺鼻的气味毫无反应,依旧专注埋头找着,终于,他翻出一个瓶子,如获至宝般,将其紧紧攥在手中。
      曲明霄瞅了一眼车内,并未发现多余的矿泉水瓶。

      前方的车辆开始挪动,曲明霄轻踩油门正准备走,不知是谁鸣笛了一声,惊得那人回了头。
      曲明霄余光不经意扫过那张脸,一瞬间,后背像窜起一阵电流,震得他攥紧方向盘,同时猛踩刹车。
      那人蓬头垢面,头发乱糟糟的如杂草一般,唯有那双眼睛,在灰暗的脸上又大又亮,只是多了几分懵懂。
      曲明霄失了神,那人凌乱的发丝间隐约露出的苍白侧脸,与记忆中明媚的少年重叠。
      曲明霄好像看到了沈临溪!
      前车从车窗递出一个矿泉水瓶。那人的眼睛亮了,脚步蹒跚、晃晃荡荡,十分费力地朝这边走来。
      随着那人越走越近,那张脸愈发清晰,曲明霄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他紧紧望着那人,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不可能……”
      那人终于走到前车旁,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接过矿泉水瓶时,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着:“谢谢……瓶瓶。”语调稚嫩得像个三岁孩子,嘴角咧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容也是,像小孩得到心爱玩具一样纯粹。
      眼前人分明是成年人,可那含混不清的语调、懵懂无知的神情,让人一眼便瞧出是个傻子。

      忽起一阵劲风,将落英与飞絮卷入涡流,在那人周身翻涌。
      曲明霄下意识按下车窗,柳絮却如雪花般疯狂涌入,呛得他咳嗽不止,不得不关紧。
      待他再次望向窗外时,那人已将瓶子放进三轮车里,弯着身子继续翻找垃圾桶。
      曲明霄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身后响起鸣笛,绿灯已亮,旁边的车开始向前驶。他猛然惊醒,望着那个背影翻江倒海:怎么可能是他?!
      沈临溪那个洁癖少爷怎么可能会翻垃圾桶?
      还有,沈临溪不是已经和柳照青在国外定居了,不是说已经结婚了吗……
      一定是自己看错了,一定是!
      曲明霄这样说服自己,然后收回目光,脚踩油门快速离开这里,将那个落魄的身影远远甩在身后。

      周一早上要开周例会,按照规定,参会的人迟到一分钟罚一千,迟到两分钟罚两千,以此类推,罚金上不封顶。
      曲明霄虽是老板,但也要按照自己定下的规矩办。
      曲明霄坐到会议室时已经9:05,迟到了整整五分钟。他在参会群里发了十个500块的红包,抢到的人纷纷恭维“曲总大气!”
      曲明霄两年前从国外回来,凭着对科技领域的敏锐洞察与自身过硬技术,创办了这家“极溪科技”。公司聚焦“生成式AI办公场景落地”领域,自主研发「溪语灵犀」AI大模型,致力为更多企业实现更快速、更高质量的AI赋能。
      得益于公司实力强劲,以及曲明霄在国外积累的丰富资源与人脉,“极溪数创”自成立之初便发展迅猛,仅两年时间,已在阳城、邢城、蓉城等多个重要城市设立办事处,在业内崭露头角。
      曲明霄本人也借此契机,一跃成为科技市场上备受瞩目的行业新贵。

      偌大的会议室里,长桌旁坐满了公司高层。曲明霄坐在正中间,衬衣西裤加领带,身姿挺拔,目光冷峻,面前的PPT轮番播放着,桌上放着秘书十分钟前给他泡好的茶水。
      周例会的内容通常是回顾上周的工作进展,包活各项目的研发进度、业务进程等,由于公司刚刚签下洛伊这个大单,这周周例会的焦点自然落在这个项目上。
      洛伊是金融领域头部企业,「溪语灵犀」深度植入其办公全流程,最终帮助洛伊实现效率革新与服务升级。
      “洛伊那边我们已经安排好运维工程师驻场了,洛伊的系统前期搭建预计三个月,后续试运营需要两个月,按照这个计划,整个项目正式交付大概会在今年秋天,也就是十一左右……”说话的是公司技术总监魏锌,正在汇报项目计划,可他还没说完,就被曲明霄打断。
      “太晚了。”曲明霄冷不丁开口,声音很低,“必须压缩工期,正式交付定在七月,最晚也不能超过八月。”
      魏锌脸上露出一丝为难,解释道:“曲总,十一左右交付是最稳妥的。洛伊公司办公系统复杂,像人力、财务、行政都有各自的系统,另外还有一些旁枝的办公软件,规格不统一,合并这些需要一点时间,而且一旦赶工,我怕会有疏漏。”
      曲明霄耐心听完魏锌的解释,身体前倾,双手交叉放在下巴处,平静地盯着魏锌,沉声道:“一边规整一边进行,不能规整完后再进场,那样就晚了。”
      “没有一个客户愿意用半年时间来搭建一个系统。现在市面上的技术都大差不差,如果给其他公司半年时间,他们也能弄出一个残次品来,照样会卖,照样抢我们的市场。而且我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就是快速交付和技术稳定吗?”曲明霄目光扫向在场的每一位,“不然,你们觉得客户凭什么选我们?”
      曲明霄平日里就自带威严,此刻这般抬眼,再加上冷冷的语调,让现场的人都感受到强烈的压迫感。
      一时间整个会议室没了声音,每个人都屏气凝神。
      曲明霄是强势的,如果有人意见和他不统一,他一定会强力打断,然后按照他的计划进行。这和他共过事的人都知道。
      稍作停顿,曲明霄接着说:“接下来这三个月,大家都把手头上能调整的工作往后放一放,集中精力攻克洛伊这个项目,务必按时交付。”
      曲明霄的话没有商量的余地,魏锌和其他人也不敢再言语,只能连忙点头,齐声应道:“明白。”

      之后的会议内容就是各部门依次汇报上周的工作情况,这些大多无关紧要,曲明霄听着听着就走神了。
      PPT在他眼前一张张闪过,而他脑子里想的却是今早在路边看到的那张脸。
      比高中时的脸蛋瘦了一些,但是那双眼睛依旧又大又亮,只不过蒙了层晨雾。
      是沈临溪吗?
      但,怎么可能呢?
      曲明霄再次试图说服自己:沈临溪怎么会变成傻子,在兰亭路上捡垃圾?
      之前小少爷可是白白净净的,什么都不用操心,他的照青哥便会将一切都捧到他面前。
      小少爷不懂人间疾苦,小少爷的衣服都是大牌货,小少爷有洁癖,以前衣服上沾一滴冰淇凌都会被扔进垃圾桶,更别说穿着脏兮兮的衣服站在街上了。
      可那张脸,真的好像啊。
      …………
      “曲总?曲总?”
      曲明霄被身旁的秘书叫回神,“嗯?”
      陈林微微俯身,在曲明霄耳边小声地说:“各部门都汇报完了。”
      曲明霄“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干脆利落道:“散会!”随即起身,大步迈出会议室。

      曲明霄在办公室里随手签了几份文件,但目光在字里行间游移,显然,心思全然不在上面。
      他拉开抽屉,取出钱包,钱包隐秘的夹层里放着一张照片,曲明霄翻出来静静看了一会儿。
      照片上是两个穿校服的男生,一前一后站着,前面的男生白白净净,眉眼弯弯;后面的男生表情严肃,双唇紧抿,看起来十分紧张。
      前面站着的正是沈临溪,而后面的便是曲明霄。这张照片是曲明霄从高中毕业照上剪下来的,是两人唯一一张合影,也是他们在众人中,距离最近的一次。
      曲明霄将这张照片放进自己的钱包里,时常会翻出来看。他对沈临溪的感情,是高中时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
      尽管他们在一个班,但两人之间的交集很少。沈临溪离他很远,像天上的月亮,是他无法触及的存在。而他,是站在角落里,偷窥阳光,偷窥沈临溪的暗恋者。
      两人身份悬殊,曲明霄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和沈临溪在一起,所以他将对沈临溪的感情,那些见不得人的小心思,深埋在不见天日的阴影里。
      而且,当时沈临溪身边还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守护者——柳照青。柳照青经常陪在沈临溪身边,但凡沈临溪皱一下眉,柳照青就会像变戏法一样,逗得沈临溪眉眼弯弯。
      那时的沈临溪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时刻被呵护、被哄着。而曲明霄只能默默蜷缩在阴影里,用炽热却又隐秘的目光追随着沈临溪的一举一动。

      高中毕业后,沈临溪家中发生变故。
      当时曲明霄被学业、学费、打工以及未知的前程压得喘不过气,面对沈家的变故,空有一腔关切,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而且,自沈家出事后,曲明霄便没再见过沈临溪。他去沈家中找过,但别墅大门紧闭,上面贴着封条,院内一片荒凉。等他再去的时候,别墅里已经换人了。他甚至还跑到沈氏公司,试图从那里找到沈临溪的踪迹,可他每次去,大楼外都会聚集一批讨薪者,依旧不见沈临溪。
      沈临溪好像人间蒸发一样。
      不过大家都纷纷感慨,好在沈临溪身边还有柳照青,说柳照青已经将沈临溪接去国外,两人要在国外上大学,曲明霄当时还嘲自己穷关心,便放弃寻找。后来又传言柳照青向沈临溪求婚,沈临溪答应了,两人打算在国外结婚,就此定居……
      自那之后,曲明霄便刻意回避他们的消息,渐渐地,不再关注沈临溪的一切。
      直到今天,看到了与记忆中的沈临溪,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藏在心底八年的人,那段不为人知、隐秘小心的感情,被今早捡垃圾的彻底掀了出来,重新暴露在阳光下。
      他开始心烦意乱、坐立难安。
      这是所有替代品都做不到的,即便是与那人相似的沐北,也不会让他这样心神不宁。
      以前曲明霄总是极力压制着,压制着那人的模样和自己对那份感情的执着。然而如今,深埋心底的感情一旦被掀起,便如一阵狂风,刮的他里里外外像海浪一样翻涌,甚至拿笔的手都会抖。
      片刻后,曲明霄将桌上的文件推向一旁,抓起车钥匙,抄起椅背上的外套,匆匆出了门。
      坐在办公室门口的陈林见他出来,赶忙叫住他:“曲总,研发部的刘经理想跟您汇报一下邢城项目……”
      然而,曲明霄脚步未停,头也不回,边走边穿外套,丢下一句:“让他延后。”话音刚落,身影已经消失在走廊的转角处。

      曲明霄开车又去了早上的十字路口,但是那人和他的小三轮已不在这里,曲明霄沿着兰亭路和苗圃路找了一圈,还是不见人影。现在已经中午,街上都是附近办公楼里出来吃饭的上班族,曲明霄将车停在路边,打算等这波人潮退去后再找。
      趁这段时间,他给陈林发了消息,让陈林查一下沈临溪这个人,还有当年沈家破产的情况。
      曲明霄想了想,给高中同学方思绅打了一个电话。
      方思绅如今是洛伊公司的品牌部经理,说来也巧,两人是在这次合作中遇到的,便互留了联系方式。
      高中时,曲明霄性格内敛,没什么朋友,与方思绅也是在上周才重新建立的联系。但相较于自己,曲明霄觉得方思绅或许应该知道更多沈临溪的事。
      “喂,明霄。”电话刚拨过去,那边便接通了。
      “嗯,是我。”曲明霄应道。
      “怎么了?是项目上出什么问题了吗?”方思绅关切地问,还以为是合作事宜出现了状况。
      “没有。”曲明霄咳了一声,继续说,“我想问你,知道沈临溪现在的情况吗?”
      “沈临溪?”方思绅在电话那头明显愣了一下,似乎对这个名字已经陌生。
      “嗯。”
      “哇……这可真是……好久都没听到这个名字了。怎么,你见到他了?”
      “没有。”
      “哦,说实话,我还真没听过他的消息。不过你要是想知道,我可以帮你打听打听。”
      “不用,没事儿了。谢谢。”
      简单聊了几句后,曲明霄挂断电话,放下手机的瞬间,他回过神来笑了一下。
      自己的行为太荒唐了,仅仅因为看到一个不确定是否是沈临溪的人,就这般失了分寸,又是四处寻找,又是找人打听,整个人紧张兮兮的,实在不可理喻。

      曲明霄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人,此刻正值饭点,他早上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块三明治,又开了一上午会,现在正好饿了,打算去前面不远处的美食城吃饭。
      曲明霄将车停在路边,决定走过去,一边走,一边回复项目群里的消息:
      【邢城项目下午再碰,暂定两点】
      【把洛伊的项目进度整理成表格,下周去开会时带上】
      【其他项目也要同步推进,后天魏锌跟我去躺蓉城出差】
      ……
      很快,项目群里整齐划一地回复着【收到】。
      处理完项目群的消息,曲明霄按灭手机,就在他抬头之际,看见了那辆脏兮兮的小三轮。
      小三轮停在美食城门口的垃圾桶旁边,车上堆着一些瓶子和纸箱子,显然,是那人一上午辛勤劳作的成果。
      但不见它的主人。
      曲明霄没了吃饭的心思,绕着三轮车转了一圈,决定在原地等。他蹲到一旁的台阶上,幸运的是,旁边有一棵大树,身旁还有一丛万年青,能为他遮阳。
      曲明霄等了半个小时,始终不见那人来,他起身朝前走了一百米,而后又转身朝后方走了一百米,可依旧看不到那人。他不敢走太远,怕自己一离开,那人会出现,从而错过。
      就在曲明霄耐心即将告罄的时候,看见那人慢悠悠地从美食城出来。

      他怀里抱着一个大箱子,像是别人不要的快递箱,走近看,曲明霄见大箱子里还套着小箱子,小箱子里放着几个矿泉水瓶,有已经喝完的,还有剩下半瓶水的,裤腿还是早上的样子,右裤腿拖着,走起来十分费力。
      他走到三轮车旁,先将怀里的箱子放在三轮车上,然后将那些空瓶子用脚踩扁放进车斗里,此时,还剩两个有水的瓶子。
      曲明霄紧紧盯着他,只见他用胳膊夹住其中一个,另一个用牙费力咬开瓶盖,然后脑袋一仰,“咕咚咕咚”地将里面的水全部喝完。
      不管这水干不干净,有没有毒,他一瓶接一瓶喝着别人剩下的水,丝毫没觉得不对。
      曲明霄立在三轮车旁,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可他牙关咬得紧紧的,拳头也握得紧紧的,脑海里疯狂喊着:沈临溪有洁癖!
      曾经那个对环境、衣服、食物极为挑剔的沈临溪,与眼前这个邋遢、毫不在意卫生的人,在他心中剧烈地碰撞着。
      那人喝完水后,依旧将瓶子踩扁,然后稳稳地放进车斗里。做完这些,他坐到曲明霄之前蹲着的地方,低头开始抠衣服上的线头。
      曲明霄离那人不过三米远,可那人却没发现他,也没认出他,好像对身旁的人毫无感知。

      如果说早晨曲明霄隔着玻璃、隔着人群、隔着距离,未能认出这个人。那现在,距离这么近,他清楚地看到这张脸,这张在他心底已经描摹过上千次的脸,已经无比确定,这个人就是沈临溪——那个曾经有洁癖的小少爷,像月亮一样皎洁的小少爷。
      曲明霄看着藏在心底多年的人此刻蓬头垢面,衣衫破旧的仿佛从头到脚披了一层淤泥,只觉得有一把钝刀,正一下一下地反复研磨他的心,疼得他抑制不住地发抖。
      曲明霄一步一步走向沈临溪,每迈出一步,都似踩在碎玻璃上,痛意从脚底直窜心口。当他终于站在沈临溪面前时,曲明霄极力控制住自己发抖的手,递给沈临溪一瓶矿泉水。
      沈临溪看见瓶子立刻抬头,眼睛睁得极大,但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瓶水上。
      “水……水……”曲明霄听见他说。
      曲明霄红着眼眶,喉咙里像滚过刀片,冲着沈临溪扬了扬手中的水。
      沈临溪却摇摇头,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好像很发愁的样子,嘟囔着:“撑……”
      曲明霄紧抿双唇,手指攥的水瓶“吱吱”作响,拧开瓶盖,仰头将那瓶水一口气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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