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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困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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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困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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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忆就像困进眼里的砂
不管有多痛都要柔柔地擦
也许那苦涩偶尔会让你泪如雨下
也要假装你已经记忆了他”
——史次年作词,方文琳演唱
我是被老刘的微信和电话联合夹击才醒过来的:
“你丫又睡死过去了?凌晞采到了没有?稿子咋样了?今天周五啦!”
昏昏沉沉间,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就看到沙发边的茶几上,多了一张纸条:
罗老师,
谢谢您昨晚收留我。我赶回学校上课啦!
再见。
雯
我走进小院办公室时,同事们都满含热情和期许地看着我:“你可来了!”好像就等着我来揭开大案谜底似的。
我看了一眼比我早到的阳,他坐在一个角落的位置,头一直低着,不看任何人,也不说一句话。我顿时知道,他此刻的心情和我一样,他的心里也在模棱两可地纠结着呢。昨天从凌晞那儿走的时候,她其实很配合了,因为之前老刘交待过说最好能拍到一张凌晞在病房里的照片,凌晞表示她很理解我们的职业立场,丝毫没有抗拒,只是,她也很恳切地跟我们说了,这件事情的始末,涉及太多田恬的个人隐私,“我说我自己没问题,但田恬的那些隐痛,还是属于她的隐私,这些痛甚至已经让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这些坦露给我,也是抱着想给自己做一个了结的心,但并不代表她也愿意让别人知道她的这些事情,这些事情轮不到我,我也不应该随便对其他人讲,我也担心,这些事情讲出来,换来的未必会是大众的理解,很可能反而招致对她更大的伤害,我不能做这样的事。所以,你们在报导这件事的时候,能不能尽可能地为她保留一些尊严,让她不要在死后还得再受到二度伤害了?”
那我们究竟该如何来报导这件事呢?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我真有些犯难了。于是,我也只能跟大家先把我已经了解到的来龙去脉大致介绍一下:“据凌晞讲述,田恬在跳楼前去找凌晞,是想跟凌晞和解,其实也更多想是与自己和解,她已经患重度抑郁症很久了,这个抑郁症固然跟她个人的执拗不肯拐弯的性格有关,后来遇到冯家父子以及与凌晞之间的感情纠葛,更让她沉溺其中难以自拔,所以之前会作出那么多刻意针对凌晞的事情,再加上前两天意外流产,让她觉得丧失了人生最后赢过凌晞的机会,最终心灰意冷选择了轻生。只是这些事情,一方面,都是来自凌晞的个人讲述,田恬已经去世,我们无法再向她求证;二来,确实根据这个讲述,田恬所做的很多事情,固然有着原生家庭和社会境遇的深层背景,但她因此做出的很多事情,包括她与冯家父子间的那些事情,确实都属于她自己的个人隐私,甚至还包含了凌晞的个人隐私,可以造成生命之痛的隐私,这些事情中虽然她们都是受害者,只是一旦曝光,她们的社会评价必然又会大大降低,你们也知道大众当下对明星八卦的态度,很多是很不负责任甚至是带着恶意的,一个田恬已经因此付出了生命,还活着的凌晞,保不齐不会受到比田恬更大的二度伤害,我们有必要为了一个所谓的事实真相,为了所谓的大众知情权,而选择把她们再推向更危险的边缘么?”
说到这里,我竟突然有些激动了起来,也不由得想起了困扰在心中的诸多问题,就想,索性就此说出来跟大家论个明白吧:
“真的,我不是新闻专业毕业的,我做记者其实算是半路出家,做了这么多年,说实话,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问题在纠结着,并且很难说服我自己,关于明星的隐私报导这个问题。明明好多事情就是人家艺人自己私人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给大众一个交待呢,大众真的就必需要有这么一个交待吗?我当然知道也认可,公众人物因为享受了由于公众关注而产生的个人收益,所以必须让度一部分的个人隐私权,像先前我们报导严希在公众场合抽烟,或是之前媒体围剿冯林,虽然都是在私下场合,但那是因为他们作为公众人物真的给大众起到了不良示范作用,可田恬凌晞这件事情纯属于她们自己的个人悲痛隐私,与大众有什么关系呢?大众关心的,无非就是田恬和凌晞是不是有什么狗血的恩怨情仇,凌晞与田恬的死有没有什么离奇背景关联,大众知不知道这个真相,对他们又有什么必要的意义呢?大众真的是关心真相吗?他们无非是想多知道一些八卦而已,想多一些茶余饭后的口水谈资而已,想看明星艺人的笑话,然后用他们的不堪来弥补自己作为小人物的社会落差而已,不然还有什么别的积极意义吗?当然我也知道,这叫关注经济,这些东西最容易引起关注,我们这种杂志的确也能借助这样的大众高关注内容获得经济利益,但如果我们获得这种利益是要以别人的巨大生活甚至生命损失为代价的,我们一定要这么做么?”
说完我把目光投给了老刘,在我眼里,他是可以教我的老师,也是这个行业的权威,我是真心想听听在这件事情上,他怎么看,他怎么说。
老刘并没有回避,坦然接住我问询的眼神,胖胖的脸咧嘴笑了笑:“看看,咱们罗老师又动情了。平静一下,平静一下。”然后他用目光扫了一下在场的所有人,正色说到:
“我觉得今天的讨论,很有意义。罗申老师提出这个问题,不可否认,多少是有些站在为凌晞的朋友角度,但更多还是做为一个善良的普通人,心疼那些受到伤害的人,尤其这个人多少还跟自己有些较为亲近的关系,不想在这个时候在人家的伤口上继续撒盐,这是出自人之常情,也是站在人性悲悯的角度,但大家都想问,想知道这个事情,是站在公众的角度,其实也是出自人之常情,明星八卦,奇闻轶事,人人都想知道,也是人性的本能,其实也无可厚非,只是大家各自动情的立场不一样罢了。
但我们是谁?我们不只是艺人凌晞的朋友,也不只是想围着吃瓜的普罗大众,我们是媒体记者,我们是要站在公众事件当场,站在事件中间不怀任何立场的人,还记得周刊刚成立的时候,我就跟大家分享过一个我的观点,媒体记者要做一个无情人,不是说让大家无情无义,而是要在公共事件面前,放弃个人立场和情感,才能客观真实地去观察整个事件的全貌,尽量不偏不倚尽量客观真实的去还原事件的原貌。我们没有拒绝客观报导公共事件的权利,反之,别人也没有拒绝我们客观报导公共事件的权利。
那么今天大家争论的首要核心,其实我们之前也不止一次争论过,也是我们整个行业都经常争论的问题,就是公众人物的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问题。
它们之间的界线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其实至今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定论,至少我国的法律上也一直没有明确过这个界线,也有一个原因是在于,对于公众人物来讲,他们自己对于个人隐私权需要隐到哪个地步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总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尤其是对于演艺明星来讲,更是这样,因为相当一部分的演艺明星是需要靠曝光自己的各种隐私来引起社会关注并由此提高自己的社会认知度的,这个社会认知度往往能转化成商业影响力从而使他们获利,也有一部分演艺明星虽然不屑于此,但如果某些隐私权的牺牲确实能为他们带来商业利益,他们往往也会采取默许和忍让的态度,当然也有一部分,他们并不认同自己是娱乐明星,而是把自己定位成艺术家或者艺术工作者,他们绝不接受拿自己的个人隐私来获利,也会坚决抵制对自己隐私权的侵犯,只是,这个算不算娱乐明星,往往也不由他们说了算,因为大众总是会把所有因为从事表演工作而成名的人都称为娱乐明星,会认为所有名人的成名都是靠娱乐圈那一套,都是通过大众的关注实现才能获利的,当然这个话也不是全无道理,因此,只要一个人成名了,大众似乎就获得了可以公然窥探其隐私的权利。我们做媒体的,说实话,也是靠大众的关注来获利的,我们的首要任务,就包括满足大众的关注。只是能满足多少,能满足什么,这既是我们的能力,也是我们的选择,就好像什么隐私可以让大众知道,明星们也在选择,尽管他们未必总有这个选择权。
那么怎么来判断明星的哪些隐私可以被曝光而哪些不可以呢?我这里分享一下我认为的标准,只是跟大家探讨,并不是定则哈,我是觉得:
第一,明星这些隐私行为是否有损于他的公共影响和身份使命,就像刚才罗申讲的,违法犯罪的,那自然没得说,必须给予曝光,在公共场所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也必须予以曝光,因为公众人物有公开的社会示范作用,譬如说作为禁烟大使的严希在公共场所抽烟,那自然是要给予曝光警示的;
第二,明星的这些个人隐私有可能会产生社会性危害,明星在从事社会性活动时却刻意隐瞒,譬如一个患有传染病的明星,传染病是他的隐私,我们不该曝光,但如果他非要隐瞒病情出席公共活动,那这就不仅是他个人的事情了,我们必须予以曝光并尽力阻止;
那么除此之外,公众人物不在公开场合进行的,纯属个人私自环境中的行为和状态,包括他们的婚恋交往,生老病死,个人习惯癖好等等,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否则媒体是不可以主动曝光的。
我们举个例子,譬如过去说到香港某明星私下组织女艺人出国□□的事情,还有明星吸毒贩毒,以及两个男歌手在酒吧门口打架的事情,这些媒体都有权曝光。但是,我们再举个例子,像刘嘉玲被绑架事件,绑架这个事情本身就是公共事件,媒体是可以曝光的,但在绑架当中刘嘉玲被拍的裸照就纯属于刘嘉玲的个人隐私了,还有TWINS组合在后台换衣服被偷拍,甚至我觉得像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照片客观地流向了市面,媒体都无权曝光,因为这是人家私下里你情我愿可以不用让人知道的事情,除非这当中涉及诱骗有人提告,那又是另一个层面的事情了,所以后来刘嘉玲事件TWINS事件后香港演艺圈会集体出来抗议,就是因为,这就严重地侵犯了艺人的个人隐私权。
像冯林跟田恬和凌晞的事情,如果仅仅只是限于他们三人之间,我个人认为,除非田恬和凌晞主动公开出面指控冯林性侵她们,否则也只是他们自己你情我愿的私事,媒体并无权曝光,当然,后来是因为更多女性演员出来指控了冯林,这个事情才演变成影响了行业公平原则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媒体曝光就无可厚非了。
所以关于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是不是能曝光,我个人的原则是,如果公众人物可以保障他的这些私人隐私行为状态完全不与公众发生关系,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我们就没有权利去主动报导人家的这些行为和状态,主动的曝光都可能涉及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当然,他们主动选择曝光甚至故意曝光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凌晞和田恬的这个事情的另一个争议点,我是觉得,在于它到底是属于公共事件范畴还是个人隐私范畴。
本来,虽然她俩都是公众人物,但她们两个私下里有什么恩怨,什么爱恨情仇的,确实都是她们的私事,我们确实无权主动曝光,只是,田恬跳楼这个事情发生在公共场所,它就已经成了公众事件,只要是公共事件,它必然就会产生公共影响和公共舆论判断,虽然对于田恬的死,警方已经给出了一个定论,与凌晞无关,但我们现在也都应该明白,在当今社会,并非只有警方才可以定你有罪没罪的,舆论的判罚往往比警方的判罚更为可怕,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凌晞,她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的,在大众当中的个人评价已经因为这个事情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甚至左右到大众对她人品道德的新的判断,这也势必会影响到她个人的行业形象及商业影响力评估,你们也看到,网上有一个调查,谁该对田恬的死负责,在田恬,凌晞,冯严、冯林这几个选项中,凌晞的得票最高,这实际上已经等于大众在给凌晞宣判了,如果她不做任何解释,就等于默认了,那么这个宣判的影响是会一直带到她今后的每一步发展当中的,毕竟,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网友们最爱干的一件事,就是刨坟。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如果她还想继续在这个行业发展,她必须发出足够有力的声音,不至让这个宣判真的成为盖棺定论,这才是真正对她有积极意义的事情。”
不得不说,老刘说的这些,其实也正是我这些天就一直在琢磨的事情,前两天我跟璟其实也正说到过这些,听他又这么鞭辟入里地讲出来,我也就更觉得,凌晞此时的公开发声,势在必行,只是,老刘又说了:
“作为媒体人,传统媒体人,我觉得,不管整个时代,整个行业发展成什么样子了,我们这些传统媒体人,还是要尽我们所能的去传递一些正面的,积极的价值,我们还是有选择权的,譬如,选择做与不做,选择做什么,怎样去做。媒体还是要有自身的社会责任在的,负责任的媒体应该成为社会正向发展的推动力量,而不是反面。田恬凌晞这个事情,我相信本周之内,各个媒体都会重点去挖她们的恩怨以及凌晞的责任关系,我们肯定也不能对这件事毫无反应,只是除了这些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角度,更为积极的,更有温度的角度,甚至说,我们站在保护凌晞,心疼凌晞的立场上,有没有既不违反媒体原则,又能产生一些有效社会意义的独特角度可以去做的?罗申你不一向就最爱另辟蹊径么?在这次访问凌晞的过程中,你就没有发现还有一些什么特别的细节,足以令这个事情产生一些不同的意义的么?”
老刘还又特别提醒我一点:“你刚才在讲的时候其实也有提到,关于田恬患抑郁症,田恬流产的事情,其实都是凌晞单方面的讲述,但如果就因此把它断定为田恬自杀的真正原因,这些其实还是有些立不住的,也很有可能会被人理解为凌晞为了给自己开罪的说辞,如果要从这个角度报导的话,我们肯定还需要一些更有力的佐证,现在刚是上午,你们再想想,还能有别的更靠谱的东西来支撑凌晞的这种说法吗?”
我便想着,这事儿可能还得再问问凌晞或璟,正好,这时璟的微信来了:“你跟阳现在能来病房一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