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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祝明煊背着浅蓝色的书包从公交车上下来往家里走,拉链上还挂着针脚粗糙的哆啦A梦玩偶,随着他的走动一摇一晃。他家住在小区b栋十楼,是个三室一厅的普通房子,是沈父沈母——也就是祝明煊的干爸干妈在南城打拼后全款买下的。

      一家四口在那个小小的房子里度过无数欢快且幸福的日子,可自从四年前干爸干妈意外车祸去世,这份幸福就戛然而止。

      干爸干妈走了的那年,哥哥沈归刚好十八岁,考上本省一个211的王牌专业,哥哥去省会城市上大学,他也开启了初中住宿的生活,这个房子就渐渐变得冷清,没有人气儿。

      祝明煊不愿独自一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幸好沈归上大学后周末大多没课,他经常周五就坐动车从省会城市赶回来,只为陪弟弟过周末。

      可是,大学的时间虽灵活,却也总有变数。要么是老师课被冲掉了就把课补在周末上,要么就是社团开会,实验小组开组会。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一大堆。偶尔沈归回不来的周末,祝明煊都是自己一个人熬过来的,对于祝明煊这种缺乏安全感,在学校又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重度哥控的人来说,没有哥哥的周末,堪比酷刑。

      可这样的酷刑,他已经持续一个多月了。

      没办法,哥哥今年大四,又要忙着毕业又要忙着保研面试,也不知道会保去哪个学校。一想到哥哥有可能离开本省去更远的地方,祝明煊心里哇凉哇凉的。

      但他又不能像不懂事的小朋友一样拦着他哥不让他哥出去。祝明煊一边走一边唾弃,暗骂自己不懂事儿。

      祝明煊两岁时候被抱到沈家,当时他的母亲——祝楹女士肺癌晚期,身体状况早已无力回天,弥留之际独独放心不下自己尚且两岁的儿子,只能病中托孤,把儿子交给昔日大学闺蜜抚养。

      为了医治祝楹女士的病,家里的房子已经卖了,她父母又早早过世,至于祝明煊亲爹——这个挨千刀的早在儿子几个月时出轨跟富婆跑了,压根找不着踪影。

      以至到头来能指望得上的,只有沈家一家了。祝楹女士生怕对方觉得自己儿子是个累赘,对沈母道:“这孩子好养活,不哭不闹的,你给口饭吃让他活下去就行”。

      又把一张银行卡递给对方并告知密码,一边咳嗽一边急切嘱咐后事,生怕死神下一秒降临而她没有安排好儿子的后半辈子。

      “咳咳,这银行卡里还有七八万,是带小煊的这两年陆陆续续攒下来的,权当小煊寄养在你家的抚养费”,说着说着她泪眼朦胧,拉着昔日好友的手虚弱道:“我知道这个请求有些强人所难,可我真的没办法了,身边除了你,我没哪个能指望上……”

      她哭,沈母也哭,在病榻前保证会好好照顾祝明煊,并对其视若己出。没过两天,祝女士就带着对儿子的不舍和眷恋撒手人寰。

      祝明煊正式被接到沈家,成了沈家的一份子。其实不得不说祝女士眼神虽然不好,前期被渣男蒙了心,可最后选的托孤对象实打实的好人家。沈家人真真正正把祝明煊疼到骨子里。

      沈家人的亲生儿子——沈归有的,他也有。沈归没有的,他也有。

      甚至有一回祝明煊晚上出来喝水,还听到主卧干爸干妈在商量多挣点钱,给他攒彩礼的事。当时小小的祝明煊不过小学五年级,还穿着哆啦A梦卡通睡衣,连拖鞋也是蓝色的。屁大的小子就打算给他攒彩礼,反而干妈的亲儿子——沈归的彩礼还一点影子没有。

      祝明煊摸着脖子上银打的平安锁,小小一个大约两根手指大小,是当年祝明煊回老家三天两头生病,沈归亲自带他去打的,一晃眼居然戴了十多年。

      摸着平安锁,祝明煊又忍不住想,哥哥现在在干什么呢?他也像自己一样,在想念对方吗?

      祝明煊不愿面对冷清的屋子,脚步缓慢地挪动,像只小蜗牛似的。可惜不论再怎么放慢脚步,终点的到来总不可避免。他走出电梯,走廊的声控灯随之亮起。

      如往常一般掏出钥匙打开门,打开门的一瞬间察觉不对。比视觉更早发现异样的是嗅觉。

      ——扑面而来的香味儿,是热油炒臊子的香味,还有排骨炖玉米,各种肉香儿,混着香菇、海鲜、香菜的美食香味儿。

      怎么这么香!!!

      祝明煊抬头发现客厅的白炽灯是亮着的,客厅中央还立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地上或沙发上,主人还未来得及整理。

      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就给他做饭,祝明煊望向厨房的方向,那里隐约有个人影在晃动。

      小祝兴奋得大叫一声,运动鞋胡乱脱下也顾不上放鞋架子,肩上的书包随着他熟练的动作一甩,羽绒服呲溜一下脱下来狠狠一抛,稳稳落在前面沙发上。

      他光着脚兴冲冲扑到厨房,方才在电梯耷拉着的小脸一下子鲜活起来,笑颜越放越大,连嘴角的小酒窝也比平时深了不少。

      他来势汹汹如一头拱向主人的小牛犊,助跑后呲溜冲刺到沈归身后,手脚并用,熟练地攀爬到对方宽大而安稳的背上。兴冲冲大叫一声:“哥!”

      从祝明煊冲过来到跳他背上这一系列动作间,沈归头也没回一下,却在祝明煊跳上来后将空下来的左手往后伸稳稳地揽着对方,防止这愣头愣脑的小子用力过度摔到地上。

      平静的俊脸也带了丝笑意,训斥他:“嚎什么,耳朵都快聋了”。

      又看到对方没穿鞋子,可他正炒着菜走不开,叮嘱道:“地上凉,快把棉拖穿了再进来”。

      祝明煊乖乖听话出去穿了鞋,又进来继续骑在他哥背上。双手揽着他哥肩膀,嘻嘻笑着问他哥:“哥,你这周末咋突然回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害得我刚才上楼难受死了!”

      沈归唇角勾起,右手在翻炒着青菜,左手使力将背上的人往上托了托,防止他滑下去。

      “哥的错,想着给你个惊喜,没想到成惊吓了”。

      “没有惊吓!”祝明煊急忙反驳,“是更大的惊喜!”说话间湿热的呼吸喷洒在沈归耳廓,沈归身形僵硬了瞬,很快恢复正常。

      他放下铲勺,拿着筷子夹了筷花甲炒笋的花甲肉递到后面,示意对方:“呐,吃吧小馋鬼”。

      祝明煊大口吃掉又探头探脑盯着前面铁锅,问他哥:“哥,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沈归拍拍他屁股示意对方下来,青菜熟了他要盛起来。祝明煊先他一步反应,挂他脖子上的双手搂得越发紧,一连串的摇头:“我不要,我就要哥背着,哥哥不是最喜欢背着崽崽做饭的吗?”

      祝明煊在家里叫“崽崽”,是小时候沈母看他可爱起的,这么多年家里都是这么叫他,尤其沈归叫得最多。

      小时候祝明煊两岁了也不会说话,对谁都冷着一张婴儿小肥脸,唯独对沈归粘得紧。沈归早期盼爸妈给他生个弟弟或妹妹,如今愿望好不容易实现,又见这小他六岁的弟弟生得玉雪可爱,连故意冷着一张脸都显得那样可爱,让人忍不住把他捧手心里疼着。

      便主动承担了爸妈不在家时照看弟弟的重任,一整天眼珠子都放在祝明煊身上。很奇怪,小祝对谁都爱答不理的,在大人身边他会把双手放膝上在小板凳上坐得板板正正,又乖又不闹腾。

      可是一到了沈归身边,小孩儿爱玩爱冒险的天性算是彻底被激发出来,两三岁的小孩儿跟着回老家,专往那灌满水的泥坑上踩,逮着公鸡的尾巴薅,反而被公鸡追着满院子跑,下一秒又颤巍巍站在凳子上,想去摸供台上正燃着的香烛。

      每每祝明煊要干坏事儿,沈归总会在后面叫一声“崽崽不要碰这个”“崽崽不要摸,脏脏”“崽崽那个不能吃!”分明自己才读小学二年级,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老妈子。

      沈奶奶笑眯眯看着哥两儿闹腾,道:“小煊来了之后,小宝儿也不淘气了,反而开始养孩子了,可真是一大奇观”。小宝儿是当时沈归的小名。

      小姑也在旁边烤火,笑着搭腔:“这正好可以练练手,将来小宝儿有了孩子更好上手”。沈归抱着祝明煊回来靠近火源,还在絮絮叨叨:“你这手冰死了,再出去踩水坑感冒了我可不管你!”

      又听到小姑的这声“小宝儿”,自认为凶狠地瞪对方一眼,怒道:“不要叫我小宝儿!”

      八岁的小孩儿开始意识到自尊这东西,拒绝家里长辈叫他这么幼稚的小名儿。

      小姑见这小孩儿开始脸红,逗弄的心思一下子上来,揉揉他发顶笑:“不叫小宝儿叫什么?叫崽崽?”

      “叫崽崽怎么区分你和小煊崽崽?难道一个是大崽崽,一个是小崽崽?”

      沈归恨恨扭开头,脸红道:“我才不是崽崽,你该叫我沈归”。

      祝明煊也听到了小姑的话,亮晶晶的琥珀色眼珠盯着沈归,嘴角的酒窝明显,他鹦鹉学舌般叫了声“小归崽崽”。声音又甜又糯,偏偏表情无辜。

      沈归当场石化。
      其余大人哄笑一堂。

      沈归的思绪也被祝明煊一声“崽崽”拉扯回了以前,现在祝明煊长大,他也很少这样叫他了。状似惩罚般用力拍拍他屁股,又往上掂了掂对方,无奈叹气:“你是什么崽崽?都骑到哥头上去了,分明就是皇帝”。

      又指指祝明煊双手:“皇爷可否把手放下面一点,奴才快看不见盘子了”。

      小祝嘻嘻笑着,嘴巴咕哝着不知在说什么,沈归凑近听到一个“狗奴才”,顿时气笑了,用力掌掴他屁股,骂道:

      “皇爷,你过分了啊,是谁辛辛苦苦坐动车回来又跑菜市场买了一大堆菜只为了给你做顿好吃的,就这样报答哥哥的?”

      祝明煊在他背上扭了扭,笑着“啪叽”一下亲在他侧脸,兴冲冲道:“哥哥,我爱死你了!”

      沈归的身形再次僵硬,手掌松了紧紧了松,最后吐出一句“不要随随便便亲别人”。

      “你是别人吗?你是我哥哥,我除了你谁也不亲!”祝明煊自顾自说着,全然不管这话在沈归心里会掀起怎样一场飓风。

      他终于闹够了从沈归背上跳下来,往旁边台上看。沈归调整了下呼吸,解释道:“给你做了个爆炒龙虾,花甲炒笋片,排骨炖玉米,炒豌豆苗,还弄了点手拍黄瓜给你开开胃”。

      都是祝明煊喜欢吃的。

      他盯着旁边不断冒气的高压锅,又问:“里面是什么?”

      沈归把青菜盛到盘子里,一边端出去一边道:“回来得早,知道你喜欢吃,给你弄了点酿豆腐”。

      酿豆腐是把油炸过的豆腐买回来,再提前一天晚上泡好糯米,把香菇,玉米,萝卜,大蒜等切碎,再和糯米混合在一起翻炒,加油加盐和各种调料后盛出来,再把和配料炒过的糯米塞到豆腐里面,之后上锅蒸熟。总之这道菜不是一句回来得早就可以解决的,沈归得起码早一天准备。

      “你什么时候泡的糯米?”祝明煊捏了块排骨放嘴里,立时被烫得斯哈斯哈。沈归无语瞪了他一眼,盛了杯偏凉一点的温水递过去:“你整天这样迷迷糊糊的,到底怎么考出来的市第一?”

      祝明煊今年以市第一的成绩考入市一中清北班,当时学校还发了奖金,立了横幅在门口。

      只见他那臭屁弟弟昂首挺胸,神气得跟什么似的:“你弟弟我才智过人,博古通今,高山之智!”

      沈归想揉揉他发顶,反应过来自己在炒菜一手的油,只能退而求次刮他鼻尖,嘲笑道:“可把你美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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