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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疯子 ...

  •   陈郁死了。

      外面大雪纷飞,冷得不像话。而陈郁的尸体就躺在那片雪地里,暗红的血液在纯白积雪上晕染开来,宛如雪原上突兀绽放的猩红玫瑰,刺目得令人窒息。

      陈景煜知道这个消息前,还在家里抽烟。

      烟灰缸里扔了七八个烟头,烟雾缭绕,像是他此刻混沌的思绪。他烦躁的要命,手指无意识的敲打着桌面,像是在等什么,又像是在单纯发泄。

      陈郁是他弟弟,亲的——98%的血缘关系。别问他怎么知道这么详细的,他真拿陈郁头发和自己的做过检测,那时候他想,如果陈郁不是他亲弟弟,是不是就能名正言顺地甩掉这个麻烦,把他丢给别人养。

      可除了他,谁还会收留这个小疯子?

      陈景煜抬头揉了揉太阳穴,忽然嗤笑一声。算了,他心想,自己为了陈郁放弃了那么多,现在把他给别人,那谁给他养老?

      也不怪陈景煜,陈郁有时候确实不像话。

      陈景煜十岁的那年,陈郁才五岁,他们的爹妈就死了。听别人说是被车撞死的,还是辆大运卡车,钢筋捅穿了两人的身体,像串糖葫芦似的。医生强忍着恶心把他俩合了眼,死亡确认书还是陈景煜求楼上一个叫申彩云的女人签的。

      申彩云长得挺漂亮,有一头大波浪,说话时总带着股香粉味。爹妈死了以后,陈景煜怕陈郁饿死,硬着头皮上楼讨饭,报酬是陈景煜答应给申彩云打扫一个月的屋子,从客厅到厕所,连她那些蕾丝内衣都得一件件熨平。

      可那时候陈景煜连被子都叠得歪歪扭扭,说是打扫,倒更像是给屋子添乱。申彩云下班回家看见满地狼藉,气得抬手就给了他一耳光,扯着嗓子骂:“连扫把都不会拿,你爹妈就没教过你?”

      后来她不得不亲自教他叠被角要掐出棱线,拖地得顺着木纹,洗碗要先用热水冲一遍。教着教着又累又气,反手又是两巴掌,红指甲在他脸上划出两道血痕:“小兔崽子,你到底是来干活还是来讨债的?”

      陈景煜抿着裂口的嘴唇说没有下次了。后来他再去时,地板能照出人影,碗筷码得整整齐齐,申彩云心情好会往饭盒里多压两勺米饭,不高兴时就只盛浅浅一碗。

      饭少的日子,陈景煜把饭盒整个推给陈郁。五岁的孩子扒着饭粒问哥哥怎么不吃,他就晃了晃手里的凉水杯,说大人喝凉水就能饱。

      陈郁那时候哪里懂得这些。他听到陈景煜说不饿,便捧着饭盒乖乖缩墙角,像只小兽窸窸窣窣地扒起饭粒。死亡对他而言太过抽象,父母不过是去了某个不知名的远方,他不关心。只要陈景煜能每天拖着长长的影子出现在门口,他就能咧开沾着饭粒的嘴笑成一朵花。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熬着。陈景煜靠给申彩云当小佣人换口饭吃,陈郁的饭碗从没空过,他自己却瘦得只剩骨架子似的。有天擦玻璃时,申彩云突然掐灭烟头说:“你哪天要是死在我屋里,我可要找你弟弟讨丧葬费。”

      某个暴雨天,陈景煜正收拾餐桌,忽然眼前炸开一片白光。他踉跄着扶住沙发背,指甲在皮革上刮出几道白痕。陈郁吓得打翻了牛奶,扑过来时被哥哥一把攥住手腕——孩子的手腕热乎乎的,像捧刚出锅的糯米糕。

      “没事。”陈景煜听见自己遥远的声音。其实视网膜上全是噪点,耳道里灌满了尖锐的蜂鸣。直到陈郁的哭声惊动了卧室里的申彩云,一支葡萄糖注射液才把他从死亡边缘拽回来。

      “五块钱,写欠条。”申彩云把空安瓿瓶扔进垃圾桶,玻璃碰撞声清脆得像在给生命标价。等防盗门一关,陈景煜立刻跪着继续擦地砖上的奶渍。

      窗外雨势渐歇,他数着瓷砖缝里的蚂蚁。

      还不能死,陈郁的校服还没穿旧呢。

      陈景煜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才十一岁,陈郁刚满六岁,要是他哪天真的饿死了,小郁怎么办?申彩云也不容易——虽然他不知道申彩云具体是干什么的,但每次深夜回来,她高跟鞋里的丝袜总是破着洞,身上那些深浅不一的痕迹像是被人掐出来的。

      “申姐,”有天他趁着给她点烟的功夫问:“我上哪能挣钱?”

      申彩云嘴里呼出口烟:“你?”她用烟头点点他瘦骨嶙峋的胸口,说:“毛都没长齐的小崽子,工商局逮到能用你骨头熬汤信不信。”烟灰簌簌落在他洗得发白的衣领上。

      陈景煜不信邪。第二天他跑遍了楼下所有商铺,最后只有巷口的早餐店老板娘勉强点头。

      “一天五十,碗必须洗干净。”老板娘用沾着面粉的手扳起他下巴:“要是让我摸到半点油星子,扣你十块。”

      于是早餐店后厨多了个矮小的身影。陈郁被安置在堆面粉袋的角落,哥哥洗碗时他就数塑料盆里的泡沫。偶尔没客人时,陈景煜会甩着冻红的手陪他玩挑筷子——当然得赶在老板娘掀帘子查看之前。

      领到第一笔工钱那天,陈景煜攥着皱巴巴的纸币在便利店门口徘徊了很久。最后他用三十八块给陈郁买了零食,剩下的钱在夜市摊上换了条藏青色围巾——粗针织的,摸起来像晒过太阳的稻草。

      当晚他把围巾叠成方块放在申彩云门口。没留字条,但他知道她会明白:那些淤紫的指痕,那些深冬里总要用粉底遮盖的勒痕,从此可以藏在这道柔软的屏障后面。就像他藏起陈郁的哭声,申彩云藏起深夜的啜泣,他们都擅长用沉默包裹伤口。

      申彩云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清晨,陈景煜发现那条围巾正严严实实地裹在她的脖颈上,藏青色的羊毛衬得她苍白的脸色更显憔悴。从那天起,她往饭盒里压的米饭总是多出半勺,有时底下还会藏着几片腊肉。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这个变化。陈景煜安静地吃着多出来的饭菜,申彩云继续对着镜子涂抹遮瑕膏。只有那条围巾,在每一个寒风凛冽的早晨,都妥帖地守护着她不愿示人的伤痕。

      老板娘有个儿子叫宋谦,比陈景煜小一岁。那孩子每天穿着整洁的校服去上学,书包侧袋里总插着盒牛奶。陈景煜常在刷碗的间隙偷瞄他——宋谦指甲缝里永远干干净净,笑起来时嘴角会有个小小的梨涡。

      最先和宋谦熟络起来的是陈郁。两个小孩常常蹲在后厨,数着洗洁精打出的泡沫,一个数到七就忘记顺序,另一个会耐心地从头教起。有次老板娘撞见陈郁碰了儿子的玩具,抄起擀面杖就要打,宋谦却把陈郁护在身后,像只炸毛的小公鸡。

      那天晚上陈郁破天荒地说了梦话,他含混不清地嘟囔着“宋谦哥哥”。陈景煜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听着弟弟均匀的呼吸声,突然觉得胸口又酸又胀——他本该为陈郁多个人照顾而高兴的。

      宋谦渐渐成了后厨的常客,他总趁着母亲不注意,把书包里的牛奶偷偷塞给陈郁。陈郁捧着那盒温热的牛奶,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星星。他总舍不得一次喝完,非要留半盒等哥哥收工一起分享。

      陈景煜第一次喝到那半盒牛奶时,喉结滚动了几下。甜腻的奶香让他想起很久以前,母亲还在时,也曾这样把最后一口热牛奶留给他。他垂下眼睛,把奶盒轻轻推回给陈郁:“哥不爱喝这个。”

      宋谦发现后,第二天特意多带了一盒。他把牛奶郑重地放在陈景煜满是洗洁精泡沫的手边:“这是给洗碗冠军的奖励。”

      阳光透过油腻的窗户照进来,三个人的影子在潮湿的地面上融成一团。

      老板娘终于在某天抓了个现行。她拎着宋谦的耳朵骂他败家,转头却看见自己儿子红着眼眶瞪她。那天收摊后,陈景煜发现橱柜里多了三盒临期牛奶,整整齐齐码在陈郁常坐的那个角落。

      夜风从门缝钻进来,陈景煜把睡熟的陈郁往怀里搂了搂。孩子的嘴角还沾着一点奶渍,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亮光。

      那天下午客人稀少,宋谦趴在油腻的餐桌上,铅笔头都快咬烂了。陈郁拽他衣角要玩挑木棍,他头也不抬地摆摆手。陈景煜擦着桌子经过,无意间瞥见那道被圈了又圈的数学题——不过是个简单的鸡兔同笼问题。

      “头35个,脚94只...”他下意识嘟囔着,抹布在桌面上画着看不见的算式。宋谦猛地抬头,眼睛瞪得滚圆:“你会?”没等回答就把他按在塑料椅上。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陈景煜用筷子代替兔子,碗底当笼子,硬是把枯燥的数学题讲成了冒险故事。宋谦听得入迷,连陈郁都趴在一旁数起了想象中的兔子耳朵。直到老板娘掀开后厨的帘子,陈景煜才惊觉嗓子已经哑得发疼。

      “明天...”宋谦偷偷往他兜里塞了颗薄荷糖:“明天还这个时间。”糖纸在后厨的灯光下闪闪发亮,像道没写完的数学公式。

      从此以后,陈景煜的生活被撕成了三块碎片。

      清晨天不亮就得蹲在早餐店后门刷堆积如山的蒸笼,油污渗进指甲缝里,怎么搓都带着股韭菜味。下午趁着老板娘打盹,要趴在油腻的餐桌上给宋谦讲追击问题,铅笔在旧报纸上演算出一道道歪斜的轨迹。傍晚拽着打瞌睡的陈郁往申彩云家跑,赶在她高跟鞋声在楼道响起前,把烟灰缸里横七竖八的烟蒂清理干净。

      陈景煜把命都熬成渣滓喂给陈郁了,可这小崽子是怎么报答他的?

      陈郁高三那年,陈景煜的公司终于敲钟上市。庆功宴的香槟塔映着无数张谄媚的脸,总有人把妆容精致的女孩往他身边推。有个穿杏色套裙的姑娘最执着,连续半个月带着亲手做的便当来公司——直到某天她在停车场被陈郁堵住。

      “我哥对芝麻过敏。”陈郁把便当盒按在她胸口,不锈钢饭盒硌得人生疼。少年人抽条的身量投下的阴影,足够笼罩整个电梯间。后来人事部总收到奇怪的投诉信,说陈总弟弟看人的眼神,像屠夫在掂量生猪的脖颈。

      陈景煜发现时,办公室里最后一位女助理正在收拾东西。玻璃门外,陈郁歪着头对他笑,白衬衫袖口还沾着未干的血迹——是刚才揍人时蹭破的指关节。那笑容纯净得让人心惊,仿佛还是当年数泡沫的小男孩。

      “哥。”陈郁把下巴搁在他肩头,呼吸扫过颈侧动脉,“我可以做的比她们更好。”

      陈景煜的拳头落在陈郁肋骨上时,听见了熟悉的闷响——就像很多年前,他们在旧公寓挨混混揍时的那种声响。陈郁蜷缩在真皮沙发上,嘴角渗着血丝,却还在笑。

      “陈郁你疯了是不是?”陈景煜揪着他染血的衬衫领子,突然发现弟弟腕骨上全是自残的旧伤疤。那些交错的白痕在办公室的射灯下,像一群扭曲的蛆虫。

      宋谦破门而入时,陈郁正用舌尖舔舐虎口的血迹。“哥,”他仰头看着陈景煜,瞳孔黑得瘆人,“你打死我,我也要这么做。”。

      玻璃幕墙外,上市公司的霓虹灯牌正在夜色中闪烁。陈景煜突然意识到,当年那个会为他省下半盒牛奶的小崽子,早就长成了他不知道的小疯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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