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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杀敌 ...

  •   “顺妞,你脑子烧坏了?俺是你大牛哥。”汉子,原来叫做大牛。
      李承桢此时听清了大牛口中一直喊的“顺溜”应该是“顺妞”。在大牛震惊的目光中,她摸了摸自己的下身,没炮,竟然是“她”?
      这位叫做顺妞的姑娘为什么成为一名乡兵,她暂时没闲余探究,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
      “跑不掉的,大牛。”李承桢的嗓音像淬了冰,与顺妞的腔调截然不同,却让汉子不自觉屏住了呼吸。“这样下去只会耗尽气力,到时你我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她的声音轻得几乎被落叶声掩盖,却像钝刀刮骨般刻进大牛的耳膜。
      那不是将军发号施令的威严,而是经历过红尘业火淬炼后沉淀出的某种东西——就像他们老家铁匠铺里,老师傅敲打刀刃时那种令人安心的节奏。
      大牛发现自己的呼吸不知何时已经跟着她的语调同步了,“那、那咋整?”大牛下意识地征询李承桢的意见。
      李承桢瞳孔中透出一种沉静而有力的光芒,像是在黑暗中找到了方向的灯塔。
      她修改了原先的计划,将语言组织一番,李承桢把最终版本的计划告诉了大牛,这个计划必须要两人相互配合。
      “不行!”大牛一听完李承桢的计划,马上否定,头摇的像顽童手中的拨浪鼓,“你是女娃,俺体力好,要当诱饵也是俺来当。”万一不成,也能给李承桢留下逃跑的时间。
      李承桢凝视着大牛的面容——他的眼珠子特别黑特别大,像两汪没被世道污染的井水,倒映着最本真的恐惧与希望。
      这样的眼睛在面相上被称为孩子眼。
      不知是否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餐厅就餐时,那些精于察言观色的服务员和老板,往往会对眼睛大、眼珠圆润的顾客格外怠慢。他们会有意将这类客人的点单往后压,服务时也显得漫不经心。
      这种现象背后暗含着一种微妙的心理认知——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往往给人以天真单纯的第一印象。
      确实,圆润的大眼睛常让人联想到孩童般纯真的神态,而这种无辜的气质在某些场合反而容易成为被轻视的理由。
      而对于眼睛较小的人,人们常常抱持另一种印象——总觉得他们精于算计、锱铢必较,因而不敢轻易怠慢。
      这种下意识的判断,使得他们在服务场合反而能获得更多尊重。
      当然,必须明确一点:眼睛的大小与善恶毫无关联,正如天真不等于软弱,精明也不等同于奸诈。
      在复杂的社会中,适当的城府并非缺点,而是一种必要的生存智慧——有些人,总能将他人的不计较当做好欺负。
      李承桢望着大牛毫无精致可言的脸庞,突然想起云南集市上那些粗粝的原石——看似普普通通一颗顽石,却不知内里藏着何等莹润的翠玉。
      此刻这张“顽石”般的脸在眼珠的映衬下竟显出几分通透,连带着那些笨拙的担忧都成了最锋利的匕首,猝不及防剖开他人层层设防的心墙。
      其貌不扬,却似璞玉藏于石中,未经雕琢,自有其纯净之质。面容虽朴素如陈椟,然双目清澈,深邃而明亮,似能映照世间邪恶万象。
      不过,现在不是争辩的时机,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两人藏身的地方迟早会被发现。
      当分秒必争之际,言语若已苍白无力,行动便成为最铿锵有力的语言。
      那一刻,率先出手者往往能抢占先机——不是靠蛮力制胜,而是以果决的姿态向对方宣告自身的意志。
      李承桢当机立断,脱下衣服,只留下扎紧的裹胸,露出洁白的肩膀。
      大牛被李承桢的举动惊得脸色通红,双手立即掩上眼睛,转过身去。
      “顺、顺妞,你你你干什么,快把衣服穿上。”大牛哥只把你当做妹子,顺妞你别这样,大牛哥害怕!
      粗布麻衣掩藏之处,纵使日日操劳于垄亩之间,双肩亦因无阳光眷顾,而在黝黑的面庞映衬下,愈发显得白皙如玉。
      恰似那苔藓,生于白日不到之处,却自有一番生机,青春恰自来。
      李承桢有点安心又有点无语,刀还握在她手中,此时未必没有试探的意思,见大牛反应,李承桢放心二人可以暂时结伴。
      “女人,那更好,更适合当诱饵,敌人的警惕性会因此降低,”从古至今,老弱妇孺,都是穷凶极恶者最轻视的人群,也是最佳的猎物。
      尤其是女人——历史上的连环杀手最热衷虐杀的群体。
      李承桢一把抓过大牛的木棍,将手中的柴刀放到大牛手上,“你的力气大,杀敌正好。”现在,没有男人女人之分,唯求各尽其才,各司其职,集结一切力量脱困。
      大牛脸上还残留着一丝挣扎,尽管李承桢说的绝对在理,但感情上他不能接受。
      李承桢将手搭在大牛肩膀上,轻轻一握,“我的命可系在你的刀上,不要让我失望,大牛。”说完头也不回地冲出去,将自己暴露在敌人面前。
      不多时,那异族人已然追至,果如先前所料,仅有一人。
      李承桢见状,急忙故作怯懦,与面容不怎么匹配的娇躯微微颤动,两手握着木棍瑟瑟发抖,脸上一片可怜无助。
      在异族人看来,完全是不堪一击。
      见是女子,眼中不怀好意之色顿起,口中“叽里呱啦”说了几句李承桢听不懂的话,似在叫嚣,但邪意昭然。
      “你、你别过来。”李承桢手持木棍,象征性地挥了两下。
      就像小熊猫举起爪子作出的防御姿态,通过这种姿势,小熊猫可以展示自己的利爪,警告潜在的敌人不要轻易靠近。但在握有碾压性掌控力的人类眼中,这种恐吓就显得分外“可爱”。
      “哈哈哈哈……”他见李承桢如此模样,心生轻蔑,警惕之心尽失,脑子里只想着势在必行之事。他一刀将李承桢的木棍打飞,伸手便向李承桢扑去。
      李承桢见状,顺势倒地,装作惊慌失措,任由那追兵压在身上,唯有心中一片冰冷,只飞速盘算着失败后的应对措施。
      伤口的失血让她无法集中精神,只能依靠意志勉强支撑大脑高速运算,大量的ATP在高频水解,让她的神经拉得绷紧,太阳穴隐隐作痛。
      异族人并不知道李承桢心中所想,满脑子都是□□,他已经好久没碰过女人了。
      人在性兴奋的时候,身体的血液会重新分配,大量血液流向生殖器官,以支持生理反应。这种血液重新分配会导致大脑的血液供应相对减少,从而影响大脑的正常功能,让人的思维不那么清晰。
      李承桢心中冷静如冰,思绪愈发锐利清明,面上却骤然显出惊惶之态,嘶声哭喊着挣扎,双手胡乱挥舞,偏是眼中干涩无泪,只能以袖掩面,做出瑟缩恐惧之状,好教敌人不疑有他。
      大牛见李承桢状若癫狂地挣扎,几乎按捺不住就要冲出。电光火石间,李承桢指间漏出一道凌厉眼风,分明在说:稍安勿躁。
      大牛的铁拳攥得咯咯作响,却不得不强压满腔怒火——要等,必须等到那个万无一失的绝杀时机!
      终于,异族人到了最为松懈的一刻——就是现在!
      时机已到,大牛如猛虎般从暗处冲出,手中柴刀哑光一闪,直取那异族人颈动脉。
      “唰!”
      未曾料想,异族人长年战斗的危机直觉和肌肉记忆让他逃过一劫。
      刀锋挥出之际,只见他侧身滚落,竟巧妙避开大牛的致命一击,驽钝的柴刀只能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血口。
      而其身手尚算矫捷,瞬间拔刀还击,刀光闪烁,寒芒四射。此人作为异族中的下等勇士,面对汉人乡兵能保持自信,自然是有所依傍的。
      只见他将武器紧握手中,摆出备战的姿态,眼睛在李承桢和大牛两人之间来回扫射,口中“叽里呱啦”地不知在说什么,但亦足以让李承桢和大牛理解到他的愤怒。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他对着李承桢一顿输出,大致意思就是“两脚羊,你会为自己的妄图愚弄付出代价。”
      李承桢也没空分析他到底想表达些什么,反正猜也猜得着,左不过放狠话恐吓。她现在心跳加速,脑子在高速运转,思考破局之策。
      大牛手上是一把沉重的柴刀,刀身已经多处崩刃,刀柄也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他的脸上满是灰尘和汗水,头发乱糟糟地贴在额头上。
      即便拥有不屈的斗志,但体力的极限让他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每一次挥刀,都能看到他手臂上的肌肉在颤抖,动作也渐渐变得迟缓。
      大牛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每一次喘息都像是在从身体里挤出最后一丝力气。
      与大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异族人手持一柄尚算锋利的弯刀,刀身上满是干涸的血迹,昭示着他不逊的功勋。
      他看着瘦小,但肌肉线条分明,相对大牛而言,动作敏捷而有力。
      异族人的眼神中透着一股杀意腾腾的怒意。被猎物反咬一口,是他的耻辱,他要用手上弯刀捍卫草原雄鹰的荣耀,吸干对方的每一滴鲜血。
      异族人的战斗经验丰富,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高效,力量也远在大牛之上。
      大牛虽勇猛无畏,但渐渐力不从心,招式中渐渐露出破绽,逐渐落入下风。
      异族人见大牛几乎耗尽体力,攻势愈发凌厉。
      虚晃一招,引得大牛挥刀抵挡,然后突然变招,弯刀从另一个方向刺来,直指大牛胸口。
      大牛惊慌失措,本能地用柴刀去挡,但已经来不及了。弯刀的刀尖已经刺破了他的衣衫,抵在了他的胸口。
      大牛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
      “快跑!”大牛知道,自己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他的手紧紧握住柴刀,眼神中闪过一丝决绝。
      至少,再支撑一会儿……
      李承桢自然不会逃跑,她按捺住心急,自己冲上去加入不过是送菜,甚至还要给大牛添乱。
      “叽里咕噜叽里呱啦。”真是令人感动的野鸳鸯啊,死也要一起死。
      不知咋的,一个老段子浮现在李承桢脑海中,说如果你的老板掉进水里,你的专业能为他做什么?
      TMD,作为一个算命佬,现在很想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
      就在她指尖发凉的刹那,层云忽然裂开一道缝隙。
      金线般的阳光笔直地刺下来,正正落在她染血的襟前。一股陌生的暖流突然从心口炸开——那感觉像是严冬里喝下一杯提神醒脑的咖啡。
      李承桢低头才发现自己的胸前竟在微微发光。
      此刻,异族人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去死吧!”正要发力将弯刀刺入大牛的胸膛。
      大牛,赶紧开挂!这是她目前最希望发生的事。
      一瞬间,温暖的力量传达至四肢百骸,李承桢突然神色一凝,看着手臂伤口上的鲜血一直流至指尖,她伸出右手。
      以血为墨,以掌为纸,她在手掌上画下符咒,剑指行云流水,笔画之间毫无滞涩,宛如清泉绕过泉石,在山间流淌自如,一气呵成。
      “天雷尊尊,龙虎交兵,日月照明,照我分明;远去朋友,接我号令,调到天兵天将,地兵地将,神兵神将,官兵官将,五雷神将,符至则行,急急如律令!”
      所有符咒都被她牢记于心,即便她心知在二十一世纪,没有外来力量介入,也就图个心里安慰——但耐不住客户喜欢,五星好评!用过都说好!
      她掌心血符突然浮起,化作一道流光没入大牛背上。
      请天兵天将咒法一出,大牛如同神兵附体,眼中金光闪过,一瞬仿佛无穷力量涌向他的身体。
      他的四肢突然不受控制地动了起来,每一个关节都像被无形的丝线牵引。
      “呵哈!”就在下一刻,大牛大喝一声,手中的破旧柴刀猛地挥出。这一刀,带着他全身的力量,如同雷霆万钧,势不可挡。
      柴刀划破空气,发出一声尖锐的呼啸,将压制他的异族人一把推开。
      大牛惊愕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摆出从未学过的起手式,肌肉记忆却能配合得当——仿佛这具身体早就在等待某个沉睡的灵魂苏醒。
      异族人眼神露出一丝恐慌,身体的肌肉在紧绷,多年“狩猎”习得的危机感告诉他,“快逃!”
      但,已然来不及。
      当大牛抬起眼眸时,瞳孔里燃烧的不再是憨厚的火光,而是能焚尽八荒的凛冽神威。
      迅猛柴刀狠狠地劈在了他的头上,先是坚硬的颅骨,然后是他的脸,一路往下,将他从中间劈成两半,鲜血瞬间喷涌而出。
      随着异族人一分为二,大牛手中的柴刀似乎承受不住如此强大的力量,发出一声清脆的断裂声,化为两截。
      恐惧成了异族人的遗容,牢牢地锁定在脸上。被“猎物”反杀,弱者中的弱者将成为他的墓志铭,虽然他大概率会被林中野兽吃干抹净,不一定还有机会回归草原。
      “卧槽,这不科学!”李承桢震惊,人在极度心神动荡时,脱口而出的往往是一句淳朴的卧槽,外国人的法克同理。
      然而,形势依旧严峻——李承桢只觉身上瞬间没了力气,浑身瘫软,仿佛被抽走了筋骨。
      深知此刻绝不能耽搁,趁着大牛的神威尚未消散,李承桢急忙说道:“大牛,快走,趁现在!”
      大牛闻言,点了点头,迅速将异族人身上的财物搜刮干净……虽然也是个穷鬼,但决不能给敌人留下任何可趁之机。
      随后,大牛背起李承桢,迈开大步,朝着密林深处奔去。
      他的脚步沉稳有力,每一步都像是在与死神赛跑。
      李承桢趴在大牛的背上,虽然四肢疲软无力,但心神尚能支撑,掐算着时间。嗯,时辰未过,“继续往西北走。”她指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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