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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茫的天涯 好的,可以 ...

  •   我有一个会经常性失忆的爱人。

      她叫孟令雪。雪落无声,却会留下痕迹。积雪会改变地表温度,融水会渗进土里,等来年开春,这些水分会催生出一片新生。
      她也一样。她在我的生活里留下了痕迹,哪怕她自己会忘记,这些痕迹也不会消失。
      它们已经成了我的一部分。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西北。
      去西北的理由也很简单,我过得不好。

      三年前的车祸带走了我妈,但我没死成,只是右手废了,这话对一个小提琴手来讲实在是残忍。不过我那时没哭,安静地听医生说完,最后才问表弟,我再也拉不了琴了是吗。
      问出口的瞬间,我们都心知肚明。

      我想起我的琴,那把跟了我好多年的小提琴。我还记得我在琴箱内侧刻过一行字:此生与弦同呼吸。
      我的呼吸还在,弦却断了。

      从此我失去了音乐,失去了站在舞台上的资格,失去了触碰小提琴的勇气。
      朋友们渐渐疏远,不是故意的,只是我们的生活失去了交集。她们依然在谈论演出、比赛、新谱子,而我只能坐在一旁笑着说,你们好厉害。

      但其实我好嫉妒她们,每一个流泪的瞬间我都在嫉妒。
      嫉妒乐团里接替我位置的学妹,嫉妒还能在练琴房里待到深夜的同伴,嫉妒每一个手指健全、能握住琴弓的人。嫉妒是种慢性毒药,它先从内部开始腐烂,啃噬所有善意,然后蔓延到外表,让眼神变得浑浊,笑容变得勉强。
      再后来,连嫉妒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常想如果当时死的是我就好了,这份幸存不是恩赐,是刑期。命运轻描淡写的一笔,比我二十多年所有机关算尽都容易。
      医生说我病了,给我开了整盒整盒的药,我很少吃,因为我觉得我没病。
      我只是失去了拉琴的能力,只是失去了我妈,这怎么能叫病呢?这分明是命。

      又一个凌晨,我拿起角落的那把琴,右手颤抖着试图握弓,琴弦发出刺耳的呻吟。
      太难听,太狼狈了。
      我摔了琴弓。它在木地板上弹跳两下,停在地上。黑暗里,我只能听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和心脏撞击胸腔的闷响。

      我又能恨谁呢。
      辗转反侧一宿,我发现我只能恨自己,恨自己没有死在那天,还活成这幅鬼样子。

      再又一次生活不顺心后,我把演出得到的钱捐给了贫困山区,不是高尚,只是觉得那每一分钱都在提醒我失去了什么。
      然后,我买了一张单程票,背着简单的行囊:里面只有几件衣服、洗簌用品,和没怎么动过的药。
      我说,我要去西北。

      火车穿过秦岭时,我睡了一会儿。梦里好冷,铺天盖地的大雪怎么下也下不完,我在雪中奔跑,找不到方向,也找不到来时的脚印。
      跑着跑着,低头看自己的手,发现它们正在一点点消失,从指尖开始,化作雪花飘散。

      惊醒时,火车正在穿越隧道。黑暗笼罩一切,玻璃窗上倒映出我苍白模糊的脸。有那么几秒,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去哪里,为什么在这里。
      直到隧道尽头的光刺进来。

      医生说过,创伤后应激障碍有时会伴随解离症状,你会感觉自己在旁观自己的生活。
      我不是在旁观。
      我是被困住了。西北是我能想到的最远的地方,远到可以暂时逃离那个困局,哪怕只是错觉。

      我在一个小站下了车,站台简陋,走出车站,眼前是一条黄土路,两旁是低矮的土坯房,屋檐下挂着风干的辣椒和玉米。
      浩荡而来的风干燥粗犷,卷着遍地黄沙和旷野的呼吸,吹鼓了我的衣衫,也涌动着某种深植于泥土的虔诚。

      我想西北并非寸草不生。
      这里守着质朴如旧的人间烟火,有纵马掠过长风的酣畅,有骆驼摇响天际的悠长铃声,也有离别时约好必定重逢的那道目光。

      找了一家招待所住下,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收了钱递给我一串钥匙,让我住在二楼最里面一间。
      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墙上贴着褪色的风景画。推开窗,风吹进来,带着远处牲畜粪便混杂的气味。

      这里的风和南方不一样,南方的风是湿漉漉的、黏稠的,这里的风像是要磨掉你身上所有不属于这片土地的东西。
      我来这里,大概也是想被磨掉些什么。

      我在那里住了下来。白天漫无目的地游荡,看牧羊人赶着羊群走过山坡,看老人坐在门槛上晒太阳。傍晚就坐在窗前,看夕阳把整片天空染成橘红,再慢慢褪成黑色。
      这里的时间仿佛流得特别慢。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曾经是谁。我不再是那个失去一切的小提琴手,只是一个普通的旅客。

      我不需要解释什么,因为我只是一个过客,过客有权利沉默。
      这种匿名感带来一种畸形的安慰:如果你什么都不是,那就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一周后的黄昏,我沿着干涸的河床走了很久,直到夕阳把整个戈壁染成血色。右手的伤口在隐隐作痛,医生说那是幻痛,神经在尝试修复自己。我找了一块风化的岩石坐下,任由寂寞和虚无包裹全身。
      然后我就看见了那抹薄荷绿。

      在河床对岸,一个人背对着我站在晚风里,在土黄色的世界里那抹绿出现得如此不合时宜,如同我的幻觉终于从梦境蔓延到了白天。
      我忘了呼吸。

      时间在这里本就模糊,那一刻更是彻底静止。
      我看了她的背影多久?也许三秒,也许五分钟。总之我不敢动,怕一动她就会消失,毕竟一个靠着酒精麻痹神经又有病的人有什么理由相信眼前见到的都是真实?

      但她就站在那里,衣角翻飞,发丝凌乱,像废墟里开出的花。
      然后,她回头了。
      风恰好扬起沙幕,薄荷绿的长发挡住了她大半张脸,我只能看清,她的眼睛很亮,似是深黑的天空上独自闪烁的亮。除此之外就是她很美,美得不可方物,但那时我光顾着注意她的眼睛和笑容。

      唇角扬起,笑得坦荡,仿佛我们不是陌生人,而是久别重逢后确认彼此都还好好地活着的故人。
      她像早就知道我在这里,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刻出现,于是抬起手挥了挥,像在说,我看见你了。

      那时候我没有太多感受,只是单纯的恍惚,直到她的身影彻底消失后才迟钝地察觉到似乎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
      右手又开始隐隐作痛了,到西北的这几天里,我第一次感到很难过。刚刚那抹绿出现的时候我竟然忘记了疼,哪怕只有短暂的几分钟,我也获得了一种可耻的解脱。

      我近乎神经质地认为,那是属于我的“脱胎换骨”。
      就算那个身影真的是我的神经在崩溃前最后的浪漫主义挣扎,我也愿意相信那惊鸿一瞥是真的。
      至少在那一刻,我存在过,被她看见过。

      第二次见到她,是在一家清吧。
      镇子很小,只有这一家像样的清吧,开在一条僻静的巷子尽头。
      我喜欢喝酒,酒精能让紧绷的神经松弛一些,虽然医生叮嘱过吃了药就不能喝——但我本来也没怎么吃药。

      她出现的时候,我正盯着空酒杯出神。后知后觉地发现身边好像多了一个人。
      薄荷绿的长发松松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颈边。

      “好巧。”我说。
      她的目光掠过我,没有任何波澜,“嗯。”

      “你的眼睛好漂亮。”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太轻浮,太冒昧。
      她没有生气,不以为意地说,带了美瞳。

      “那也漂亮。”我固执地补了一句。
      这次她终于看向我,认真地、仔细地看着。目光从我的眼睛,到鼻梁,再到嘴唇,最后回到眼睛。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五秒,然后她笑了。
      很浅的弧度,嘴角微微上扬,却让整张脸都柔和起来。
      “你的眼睛也是。”她说,“很特别。”

      “哪里特别?”
      “有故事。”她说,“还有,眼角的那道疤,像流星划过的痕迹。”

      我下意识抬手去摸那道疤,那是曾经被我爸用玻璃碎片划伤的,现在已经愈合,留下浅粉色的细痕。这么多年它就像长在那里的一部分,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
      从来没有人注意过它,或者说,注意过的人只会说“可惜了”,可惜了这张脸,可惜了这双眼睛。

      “你喜欢它?”我问。
      “它让你成为你。”她说。

      酒保过来给我续了杯酒,夜幕已经完全降临,门楣上的风铃在风里轻轻作响,吧台后的人开始放音乐,磁带机嘶嘶作响后,流出一首很老的歌。
      我突然不想离开西北了。

      我问她明天还会出现吗?她说只要我想见她,她就会来。
      这话太奇怪,不像现实中该有的对白。可我竟然不觉得违和,在这个我连自己是谁都快忘记的夜晚,什么奇怪的事都似乎有了发生的可能。

      “为什么?”
      她认真地思考了好久,久到我以为她的“服务器”忙碌,然后她说,或许我们是同生共死的存在。
      她说得很自然,这让我有些相信,我们真的在某个我不知道的时空里,共享过生命,也面对过死亡。

      “我叫戚拾雨。”我忽的很想告诉她这个名字,我想让她记住我。
      “挺好的。”她说,“我是雪你是雨,本质上我们都是自由的。”

      我想我应该按时吃药了,让那些神经的抽搐平息一些,好让我能更清晰地感受其他东西。
      比如太阳照下来的温度。
      比如从祁连山那边吹来的风究竟朝着哪个方向。

      比如我面对她时,心跳的节奏。

      当晚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回到河床边,孟令雪还是站在那里,背对着我。这一次我朝她跑去,却怎么也拉不近距离。我喊她的名字,她没有回头。最后我筋疲力尽地摔倒,抬头时看见她转过身来——
      脸上没有五官,只有一片空白。

      我猛地惊醒,在黑暗里坐起身,冷汗浸湿了后背的衣衫,黏腻地贴在皮肤上。最后我爬起来,打开灯,拿出一本空白的笔记本,出发前我在扉页上写了一句矫情的话:如果无处可去,就往更荒凉处走。
      此刻是凌晨四点,窗外是不停歇的风沙,我突如其来地想在这漫天黄沙中写一封信,邮寄给过去的自己。

      我打开笔帽,对着空白页愣了许久。
      思来想去,只留下一行与初衷毫不相干的话:

      你在梦里遇见了一场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苍茫的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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