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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荞麦枕头 林天天是被 ...

  •   第二章荞麦枕头

      林天天是被鸟吵醒的。

      半山的老洋房周围种了不少老榕,天亮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群白头翁,叽叽喳喳叫得毫不客气。她在荞麦枕头上翻了个身,后脑勺陷进那个刚贴合她弧度的凹坑里,意识在梦和醒之间浮沉了几秒,忽然想起来——这不是李大姐的唐楼。

      窗帘还是那道没拉严的缝。光从缝隙里挤进来,窄窄一条,落在深色木地板上,亮得有些晃眼。她盯着那道光看了几秒钟,然后坐起来。

      客房的床确实很大,她一个人睡在正中间,两边的床单还是平的,枕头也只有她用的那个有凹陷。另一个枕头端端正正摆在床头,浆洗过的枕套硬挺挺的,像酒店房间里等待下一位客人的摆设。她看了一眼那个枕头,下了床。

      脚踩在木地板上的时候她愣了一下。地板是凉的,但不像李大姐那里凉得刺骨。这栋老洋房装了地暖,凉是凉,底下却有一层温温的底子,踩上去像是踩在某种不动声色的妥帖上。她赤脚站了一会儿,才去找拖鞋。

      厨房里没有人。

      昨晚那两只碗已经洗了,倒扣在沥水架上,旁边搁着一只喝过的玻璃杯。杯壁上还挂着淡淡的水渍,有人用它喝过水,洗了,但没有擦干。林天天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那只玻璃杯,忽然觉得这件小事让她心里松了一下。

      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冰箱里的保鲜盒还剩两个。一个是昨晚没吃完的叉烧,一个是还没动过的菜心。便签条上李大姐的字迹歪歪扭扭的,菜心的那张写着“别煮太久!!!”三个感叹号,一个比一个大。她把便签条从盒盖上揭下来,没有扔掉,折了两折,放进家居服的口袋里。

      烧水、洗菜、切蒜。她在李大姐的厨房里做过无数次的事,在这间更大更安静的厨房里做起来,手势却变得小心翼翼。抽油烟机太静了,静得她不敢开大火,怕油溅起来弄脏那个干净得过分的灶台。菜心下了锅,她在心里数秒,数到第三十下的时候关火起锅,刚刚好断生,梗还是脆的。

      她盛了一碟菜心,又从冰箱里翻出两颗鸡蛋煎了,配一碗白粥。一个人坐在那张能坐八个人的长餐桌前,她选了最靠边的那把椅子。粥很烫,她小口小口喝,眼睛看着窗外。

      窗外的海还是灰的。雾散了大半,维港的轮廓露出来,对面九龙的天际线在晨光里泛着淡淡的金。海面上有渡轮慢慢挪过去,拖出一道白色的尾巴。

      她看了很久。

      粥快喝完的时候,走廊里传来脚步声。张林海从主卧的方向走过来,头发是湿的,换了一身深蓝色西装,袖口的扣子还没系上。他经过餐厅的时候脚步停了半拍,像是没想到会有人坐在那里。

      “早。”他说。

      “早。”她说。

      他看了一眼她面前的粥和菜心,目光在那碟菜心上多停了一瞬。很短的一瞬,短到如果不是她正好抬起头来,根本不会察觉。然后他走进厨房,打开了咖啡机。机器嗡嗡响起来,豆子被碾碎的声音填满了两个人之间的安静。

      林天天低下头继续喝粥。粥已经凉了一些,刚好能入口。她听见他在厨房里走动的声音,打开柜门、取出杯子、接咖啡,每一步都像被尺子量过一样精准。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没有发出多余的声响,柜门合上的声音是闷的,杯底搁在大理石台面上之前被手指垫了一下,轻轻一声都没有。

      她忽然想,一个人要过多少年一个人的日子,才会把所有这些小事都磨得这么安静。

      张林海端着一杯黑咖啡走出来,在餐桌的另一头坐下。两个人之间隔着整张桌子的距离,跟昨晚一样。他喝了一口咖啡,没加糖也没加奶,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不知道是因为烫还是因为苦。

      “今天几点出门?”他问。

      “八点。”

      “老陈可以送你。”

      “不用,我坐巴士。”

      他没再说什么。没有坚持,也没有客套。林天天觉得这样很好。客套是另一种距离,比沉默更远。沉默至少是真的,客套是裹了一层纸的距离,那张纸比什么都厚。

      她起身去洗碗的时候,张林海忽然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像是随口提起的。

      “李大妈做的叉烧不错。”

      林天天拧水龙头的手停了一下。她回过头,他已经低下头去看手机了,屏幕的光映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她把碗冲洗干净,放进沥水架,和昨晚那两只碗并排摆在一起。三只碗,两只大的一只小的,瓷白的底子上印着极淡的灰色纹路,是这间厨房本来就有的碗。

      她把自己的那只摆在最边上。

      出门的时候她在玄关换鞋。自己的那双平底鞋是黑色的,鞋头有一点磨白的痕迹,她弯腰穿的时候看见鞋柜里整整齐齐摆着张林海的皮鞋,深棕的、黑的、深灰的,鞋头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她把自己的鞋穿好,又看了一眼鞋柜。他的鞋和她的鞋之间隔着整整齐齐的一条线,跟衣柜里那三指宽的距离一样。

      只是这次不是她留的。是他留的。

      巴士站离宝云道要走十分钟。下坡的路弯弯曲曲,两边是别人家的院墙,墙上爬着三角梅,玫红色的花开得不管不顾,跟三月灰蒙蒙的天对比得有些过分。林天天走得不快不慢,平底鞋踩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发出细微的声响。有跑步的人从她身边经过,运动鞋踩在水洼里溅起一点泥水,她往边上让了让,没沾到。

      公司的写字楼在湾仔,玻璃幕墙的,从巴士上下来抬头看,整栋楼映着灰色的天,像一块巨大的单面镜。她在这栋楼里上了三年班,座位从三楼挪到十七楼,窗外的风景从对面的广告牌变成一小截海。同事们叫她的英文名,Jojo,她花了很长时间才习惯这个名字,习惯到每次被人叫的时候心里不再顿一下。

      今天没有顿。

      她坐下来打开电脑,收件箱里躺着十七封未读邮件。她一封一封点开,回复、转发、标记待处理,手指敲键盘的速度很快,节奏稳定得像一台被校准过的机器。隔壁工位的阿May探过头来,手里端着一杯奶茶。

      “天天,你那个戒指——”

      林天天的手指在键盘上顿了一下。只是一下,连她自己都不确定有没有真的停下来。然后她继续打字,说:“嗯,昨天领的证。”

      阿May的嘴张成了一个夸张的O型,奶茶差点洒出来。“你结婚了?跟谁?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

      “相亲认识的。没多久。”

      “照片呢?有没有照片?”

      “没拍。”

      阿May不信,缠着她要看照片,她只是笑了笑,说真的没拍。那个笑容做得很好,弧度恰到好处,眼睛也弯了,连她自己都挑不出毛病。阿May看她这样,大概也明白了什么,讪讪地缩回自己工位,临走前还是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戒指挺好看的。素圈的,现在流行这种。”

      林天天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左手无名指。戒指很细,铂金的,没有任何装饰,素得像一根被弯成圆的细铁丝。好看的。她不知道这是张林海自己挑的,还是让助理去买的,或者更省事——让助理随便拿的。

      她把目光收回来,继续回邮件。

      中午她没跟同事一起下楼吃饭。阿May叫她,她说带了饭。其实没带。她只是在工位上坐了一会儿,等人都走光了,才从抽屉里翻出一包饼干,就着饮水机的热水吃了。饼干是超市买的消化饼,咬起来干干的,碎屑落在键盘缝隙里,她用指甲尖一点一点挑出来。

      手机响了一下。

      是张林海的消息。她盯着屏幕上的名字看了一眼,备注还是“张林海”,三个字整整齐齐,是她存号码时输入的。消息很短,短到只有一行:李大妈下午来送汤,说要把钥匙给你。

      她回了一个字:好。

      想了想,又加了一个字:谢谢。

      消息发出去,对话框安静了。没有“不用谢”,没有表情包,甚至连一个“嗯”都没有。她盯着屏幕等了几秒钟,然后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屏幕隔着手机壳在桌面上亮了一下,又灭了。她没翻过来看。

      下午四点,李大妈准时出现在宝云道的铁门外。

      林天天收到她的语音消息,点开来是一连串气都不带喘的话:“天天我到啦这个门怎么开啊按了半天没人应我是不是走错了你跟我说的是宝云道对吧那个白色的房子门口有两棵榕树对不对——”背景音里还有她拍铁门的声音,哐哐哐的,中气十足。

      林天天跟在语音后面发了个门禁密码,又打了一行字:密码是这个,您直接按就行。然后她拿起手机走到茶水间,拨了个电话回去。电话响了一声就接了,那头李大妈的声音大得她把手机拿远了两寸。

      “天天!这个密码锁好高级的,按下去还会滴滴响,吓我一跳。”

      林天天嘴角往上牵了牵。“您进来了吗?”

      “进来啦进来啦。哎呦你家这个厨房真大,冰箱也大。我把汤放冷藏了,排骨莲藕的,你晚上热一热就能喝。我还带了点我自己腌的萝卜,放那个保鲜盒里了。你记得吃啊,别放坏了。”

      “好。”

      “你昨天睡得好不好?床舒服吗?枕头呢?你那脖子我晓得,硬枕头睡不惯的。”

      林天天靠在茶水间的墙上,手里握着手机。茶水间的墙上贴着一张值日表,边角卷起来了,用透明胶粘着。她盯着那张表,说:“睡得好。枕头我买了新的,荞麦的。”

      “那就好那就好。”李大妈的声音忽然小了一点,“那个人——你先生,对你好不好?”

      茶水间的门没关,外面走廊有人走过,皮鞋声一下一下的。林天天把手机换到另一边耳朵,说:“挺好的。”

      “真的?”

      “真的。”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钟。然后李大妈又大起嗓门来,说那行那行我不跟你说了你上班吧汤记得喝萝卜记得吃钥匙我给你放鞋柜上了啊。说完就挂了,挂得风风火火,跟她的语速一样。

      林天天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着屏幕上“通话结束”四个字。李大妈没问钥匙要给谁。她直接默认是给林天天的。事实上那把钥匙本来就是林天天的——客房那把黄铜钥匙,她今早出门的时候特意留在茶几上的。

      是张林海让李大妈把钥匙给她。

      还是李大妈自己要来的。

      她不知道。也不打算问。

      下班的时候又落了雨。三月的港岛就是这样,雨说来就来,说停不停,永远介于下和不下的边缘。林天天没有带伞,站在写字楼大堂的檐下等雨小一点。身边挤满了同样等雨的人,有人在打电话,有人在刷手机,有人骂了一句“又落雨”就冲进雨里跑走了。

      她站在人群边上,看着雨落在大厦门前的石阶上,一滴一滴,把灰色的石头砸成更深的灰色。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混着汽车尾气和茶餐厅油烟的味道。是港岛三月的味道。她在这里住了三年零四个月,这个味道从陌生变成熟悉,又从熟悉变成一种不需要被注意的背景。

      一辆深灰色的宾利停在马路对面。

      她看见了。隔着雨幕,车身的颜色几乎和天融在一起,如果不是车灯闪了一下,她大概不会注意到。车窗关着,看不见里面。她站在大厦的檐下,车停在马路对面,中间隔着一整条街的雨。

      她没有动。车也没有动。

      过了大约两分钟,或者是三分钟,车灯又闪了一下,然后车缓缓驶离了路边。尾灯在雨里拖出两道红色的光痕,很快就被拐角吞没了。她看着那辆车消失的方向,把身上的薄外套裹紧了一点,然后迈出屋檐,走进了雨里。

      雨比她想象的大。走到巴士站不过两百米,头发已经湿了半边,刘海贴在额头上,水珠顺着发梢往下滴。她站在巴士站的雨棚下面,用手背擦了一把脸上的水,这时候手机震了一下。

      张林海的消息:老陈说你没上车。

      她看着这行字。头发上的水滴到手机屏幕上,把“车”字的偏旁放大了一点。她用拇指抹掉水珠,打字:我坐巴士。

      发出去。对话框里多了一行绿色的气泡。

      灰色的气泡几乎是立刻跳出来的:嗯。

      然后没了。

      巴士来了。她上车刷卡,走到上层最前面的位置坐下。雨刷器在挡风玻璃上左右摆动,把港岛的夜景刮成一幅不断被涂抹又被重新画上的画。霓虹灯在雨里化开,红色绿色蓝色,都带着一层水淋淋的光边。路上行人撑着伞快步走,伞面碰伞面,像一群彩色的蘑菇在雨里漂。

      她靠在座椅上,把手机翻了一面。屏幕透过口袋亮着,又暗了。

      回到半山的时候雨停了。空气被洗过一遍,榕树叶子上的水珠被路灯照得亮晶晶的。她沿着上坡的路走回去,运动鞋踩在湿漉漉的柏油路面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铁门的密码她记住了,没再看手机,直接按了四位数字。门锁弹开的那一声很干脆,比李大姐家唐楼那把生锈的锁好听多了。

      客厅的灯亮着。

      张林海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摊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份文件。他换了一身深灰色的家居服,没戴眼镜,正低头看着什么。听见开门的声音,他抬了一下头,目光在她湿漉漉的头发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

      “冰箱里有汤。”他说。

      “我知道。李大妈跟我说了。”

      她换掉湿鞋,把鞋尖朝着鞋柜的边沿摆正。然后她看了看鞋柜里他的鞋,又看了看自己的。中间那条线还在。她站起来,赤脚踩在木地板上,地面的温度透过脚底传上来,温温的。

      厨房里,她打开冰箱。保鲜盒有三个,两个是昨天剩下的,一个是新的排骨莲藕汤。便签条上还是李大姐歪歪扭扭的字:“天天,汤炖了很久,莲藕是粉的那种,你喜欢的那种。记得放盐。”便签条的角落又画了一个笑脸。今天的笑脸眼睛画得一大一小,比昨天那个更歪了。

      她把便签条折好,放进家居服口袋里。口袋里已经有了上午那张“别煮太久!!!”两张便签条叠在一起,小小的,方方的,硌着她的掌心。

      汤热好了。她盛了两碗,一碗端到茶几边上,放在张林海那堆文件旁边的空处。碗底碰到玻璃面的时候她用另一只手垫了一下,没有发出声音。这个动作做得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做完之后才愣了愣。

      张林海看了那碗汤一眼,又看了她一眼。

      “谢谢。”他说。

      “不用。”

      她端着自己那碗坐回餐桌边上。跟早上一样的位置,最靠边的那把椅子。汤很烫,莲藕确实是粉的,咬下去能拉出细细的丝。她慢慢地喝,热气扑在脸上,把被雨水浸过的皮肤焐出一层薄薄的暖。

      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她喝汤的声音,和他偶尔翻动纸张的声音。两种声音互不干扰,各自占据着空间的一角。窗外的海看不见了,夜色把它和天彻底融在一起,只剩远处渡轮的灯在黑暗里一闪一闪,像某种缓慢的心跳。

      她喝完最后一口汤,把碗放下。

      客厅那头,张林海的汤碗也见了底。碗搁在文件旁边,旁边多了一张叠得小小的便签条,歪歪扭扭的字迹朝上,是昨天那张“莲藕汤,记得热透再喝”。大概是从碗底掉出来的。

      她不知道是他拿起来的,还是它自己掉出来的。

      她走过去收碗。弯腰拿起他那碗的时候,看见便签条旁边多了一张白色的纸巾,叠得四四方方,把便签条垫在下面。像怕那张薄薄的纸弄脏了玻璃桌面。

      林天天把两只碗叠在一起。碗底和碗底碰了一下,发出轻轻的一声叮。她把便签条和那张纸巾一起拿起来,折好,放进家居服口袋。口袋里现在有三张便签条了。

      “晚安。”她走到走廊口的时候说。

      “晚安。”他说。

      客房的灯亮了,又灭了。床头柜上放着一只荞麦枕头,枕套是她今早在楼下的家居店买的,素灰色,跟床单的颜色差不多。她把脸埋进去,荞麦壳的气味干燥而微苦,混着新棉布的味道。跟李大姐家那只枕头的味道不完全一样,但很像。像到足够让她闭上眼睛之后,呼吸慢慢地沉下去。

      半山的夜安静下来。雾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起来了,从窗缝里渗进来,薄薄的,带着三月海水的咸润。

      衣柜里那三指宽的距离还在。

      但便签条叠了三张。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荞麦枕头的凹陷里,没有再想那条距离。

      走廊那头,主卧的灯也灭了。

      整栋房子沉进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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