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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免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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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男主角的第三天,方潮声破天荒地睡迟了半个钟头。
他今天的计划是工作、以及把留宿他家的男人送回应该去的地方。
闹钟第三次响起时,他离开温软的床铺,按掉响个不停的铃声,这才发现床头柜上放了一个点燃很久的睡眠香,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椰油味。
印象之中他很喜欢这个味道,但是点熏香很麻烦,而且耽误上班时间,于是买回来放在抽屉里就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这个屋子里的活物除他之外还有一个,谁是始作俑者,不言而喻。
他不喜欢睡懒觉,一旦超过闹钟时间醒来,会有一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他的生活仿佛一列不能脱轨的火车,必须不断向前才有意义。
他洗漱完换好衣服,像以往一样跳过早饭,打算直接出门。
他臂弯夹着公文包正要换鞋,眼角扫到桌上热腾腾的豆浆,餐盘里的溏心蛋和一碗刚出锅冒着白气的粥,捏着门把手的指尖又松开了。
“醒啦?来吃饭吧。”
他循声而望,捡到的男人正穿着他崭新的围裙,左右手各端着一盘菜,先后放在桌子上。
方潮声觉得有些恍惚,他家已经很久没有开过火了。
他不是不会做饭,这些年工作忙,他本人也鲜少把热情放在烹饪上,往常就在公司餐厅解决,或者让学生请他吃饭。
吃惯了外头的山珍海味,偶尔也会想要尝尝平淡的家常菜。
方潮声把公文包放到一边,坐下来品尝着男孩亲手做的中国早餐。
溏心蛋有点噎嗓子,他喝了口豆浆,结果吃到了一嘴未过滤完全的豆渣。
罗驿见状,抱歉地说:“家里找不到合适的滤网,滤得不干净,不好意思啊哥。”
罗驿的中文说得很标准,他是中德混血,身高直逼一米九五,脖子上却长着一张永远不会显成熟的脸蛋儿。
方潮声静静地看着他。
对方有着白人独属的深邃眼眶,一双浅蓝色眼睛藏在眉骨的阴影里,却不显得凌厉,温柔似水地注视着他。
他脸和脖颈上有多处伤痕,再往下,健硕的小臂上肌肉线条清晰流畅,凸显出点德意志人的野性,和这张人畜无害的脸倒是不太搭调。
对方正跪在他面前,弯着身子擦拭地上的水渍,似乎不容许一点瑕疵出现在方潮声的面前。
纵使是这样的姿势,方潮声依然能看出他的强壮,似乎哪怕命悬一线也仍然能保持挺拔结实的体格。
收回思绪,他直接把豆渣吞了进去,说:“没事,我最近缺植物蛋白。”
捡来的男人身材不赖,做饭也还算过得去。
人类对美好事物天生没有抗拒的能力,就连方潮声也不能免俗。
正当方潮声吃着白粥,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个不停,闹钟第四次响起。
方潮声把手机摸出来按掉。
这是他给自己设定的最后时限,他必须立马赶到公司,否则大概率会错过打卡。
他的生活像一个电脑程序,按部就班遵从他给自己定下的法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循环往复。
服从范式的好处是能永远保持从容,他绝不会让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他真实的情绪,因为比起做普通人,他更希望做一个可敬的领导,一个可靠的合作伙伴。
“方博,早。”
“早。”
助理程安是个十分精致的都市丽人,不论何时见到她,她都化着恰到好处的妆容,笑意盈盈地问好。
她是方潮声的老同学,被他一手提拔上来,在公司里和他还算熟悉,也是公司里少数能让方潮声看清脸的角色之一。
方潮声正抿着她刚泡好的咖啡,皱起眉头,对着台式电脑指点江山。
大展宏图一番后,他终于忍不住点评起手上这杯没怎么动的低因拿铁。
“太浓,下次改进。”
程安总算松了口气,说:“我再去泡一杯。”
“不用了,”方潮声说,“可能上午豆浆喝多了。”
“......”
程安默默在备忘录里把“降低咖啡浓度”删掉,改成“直接把咖啡换成豆浆”。
认识方潮声这么多年,从讲堂到职场,她亲眼目睹了这只金凤凰一飞冲天的过程。
直到在校史上看到方潮声的名字时,她真正意识到,眼前这个人不论多目中无人,都不算是太过分。
“对了程助。”
“我记得你有国际驾照。”
金凤凰撩起眼皮。
“有件事要拜托你。”
半小时后,程安驾驶着一辆黑色库里南疾驰在江州内环公路上,最终她把车停在一片豪华住宅群前。
此时此刻,把车钥匙交给程助理后,方潮声回到办公室,把自己埋进工作里,如往常一样。
周围所有的声音逐渐消散,他加班到周围空无一人,桌上咖啡凉透了,整个办公区只有他一盏灯还亮着。
愚蠢的手下把测绘数据搞错了,他盯着客户发过来的投诉,重重地按了按眉心。
他的胃忽然传来一阵钝痛,像被一只大手无情地揪住,身体不自觉蜷缩起来。
方潮声有慢性胃炎,是他经常工作到很晚,往往会漏掉午饭或晚饭,或者干脆午饭晚饭都忘了吃的结果。
他早上走得太着急,没有带应急的药物到公司。
就在他如以往一样拨出救护车号码时,手机里弹出个陌生的电话生生打断了他的动作。
不多时,一个高大的身形向他快步而来。
“哥,饿坏了吧?快吃饭。”
只见罗驿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锃亮的饭盒,然后一分为二、拆出四个小盒,里面装着热腾腾的饭菜,是他早上随口一提的中式炒菜。
那时他突然发现,原来饭盒可以有这么多层,而且还可以干湿分离。
这样的场景,方潮声曾认为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至少四十五岁前不会,他的后半辈子应该泡在洋酒里,偶尔拌两片胃药。
但饭菜的香气不是假的、男人关切的目光也不是假的,这温暖而诡异的时刻就是这样白日做梦一般地发生了。
方潮声半眯着眼睛审视着他,而对方明晃晃的笑眼似乎看不出他神色中审判的意图,还很温柔地对方潮声说:“慢点儿吃别噎着。”
对方吊起的眼角下有一个红点,在他眼前晃了半天,方潮声终于忍不住伸手,轻轻抚上对方的眼尾,却发现那是一粒小痣。
“怎么了,哥?”
“虫子。”方潮声面无表情地说。
“......哦,这样啊。”
对方每一句话都拖长了尾音,活像一只狡黠的狐狸,带着神秘而勾人的气场。
吃饱喝足,他才想起被自己外派劳务的程安。
如果她圆满完成任务,那么罗驿本不应该给他打那个电话,更不应该出现在自己面前。
想到这,他讶异地问“我不是让程助送你回家了吗?”
“你说那个穿高跟鞋飙车的女人?”
“她不知道贫民窟怎么走,我让她送我到这来了。”
“......”
对方就这样静静地等着他光盘,帮他收掉碗筷,细心地擦拭桌子上的污渍。
这让他想起从小到大那些为了各种目的接近他的男男女女,无一不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机。
方潮声不是没有给过他们机会。
当一个人足够有钱时,便不会在乎多施舍一个乞丐。
可他们总是贪得无厌、得寸进尺,一个硬币不够还要第二个,以为凭借着这一点点施舍就能一步登天,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方潮声的善意却没有这么无限。
而眼前的这个落魄男主角,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些人一样,但好在懂得一些分寸,以及真的能给方潮声的生活带来一些便利,比方说随叫随到、然后做上一顿可口的餐食。
倘若对方真的只是想谋得一个温暖的住处,且能够持续提供这样便利的服务,方潮声自然是愿意买单的。
可事实果真如此吗?
他对上罗驿那双仿佛精心勾勒过的狐狸眼睛,始终执着地认为,对方接近自己的目的不单是无家可归这么简单。
这种恐怖的洞察力来自于他久居高位的经验,他不相信眼前的人接近自己不是为了他显赫的地位,坐到他这个位置,对方一切献媚都归于他能带来的巨大价值。
可是他又一次大发慈悲地想到了那只将要坠楼的猫,想到了罗驿倒在自己面前时身上可怖的伤口。
原来好心的人也不一定有好报吗。
救世主有时也许同样需要人怜惜,哪怕方潮声只有那一点点聊胜于无的爱心,那也比没有要强。
于是,那句要送他回家的话,方潮声没有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