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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Chapter20 给你介绍些 ...

  •   要是惹到我了,给你一个左勾拳一个右勾拳。

      我对不还他钱没有什么把握,我对自己手无寸铁的无力感愈加愤愤不平。

      转念一想,我就是我的想法的主宰,我才不管别人又想出什么荒唐说法来数落我,我才不管别人对我的看法有什么看法,他们全是伪君子全是马后炮。

      我到车站挤上公交车,坐在车上最后一个座位,随后上来一位老家伙。

      我慢慢地把耳机塞到耳道里,假装没看见老人家上来,我不是一个没有道德心、不尊老爱幼的人。

      我想那时有那么多人眼巴巴地看着老人家走上车,我不能抢了人家让座的机会,再说我也不会当着人家的面充当滥好人。

      众目睽睽之下做好事,从来不是我认为的行为,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我甚至不是一个好人,要是全车的人都睡着了,我会主动让座的,我要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不留姓。

      遗憾的是,他们没有一个在睡觉,他们金光闪闪的眼睛,全都直愣愣地看着那位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的独眼龙老人。

      可是没有一个人起身,要是我起身了,他们心无旁骛的眼神也会望着我的,我还以为他们会争先恐后让座的。

      车上只有一位孕妇,不让座位情有可原,其他人就对老人无座位可坐一事显得事不关己,我们全都是狼心狗肺的人。

      我没有让座,很快有个和我穿着一式一样校服的女生让座了,她站在过道上,手扯着一个三角形的拉环稳定身子。

      她戴着一对白色的耳机,我本来对她很有好感的,一看到她戴的耳机是白色的,我就立马打消了下车前记得偷偷看一看她长什么样的念头。

      就因为她戴的耳机是白色的,她树立的好学生形象就在我眼中毁于一旦,因为她的耳机是白色的,这难道不是很重要的细节吗?

      我不看好白色的耳机,这就是我突然不想看清她长什么模样的原因,这爱憎的由来说来也离谱。

      我们班里有对情侣之所以成为情侣,是因为他们有三个共同的兴趣爱好,这点要把我笑死了,就因为他们有多条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就变成男友女友了。

      首先他们最喜欢的歌手是同一个,其次他们最喜欢的演员是同一个,然后他们最喜欢的作家是路遥。

      要是照这么说下去,我还能说出他们之间第四个相同的乐趣,他们最喜欢看的书是《平凡的世界》。

      他们走在一起就像是电视剧情节那么巧合,我因为一条白色耳机对一个人兴趣,究竟有什么不合理的呢?

      我的耳机是深色的,亮闪闪的深红色。

      我把脸贴在车窗玻璃上降降温,有个骑自行车的人技术糟透了,也有很大概率是他在刻意炫技,故意这么做,无非是想引起路人的注意。

      我骑自行车十年了,技术比他好得多,也没他这么爱嘚瑟,我真希望这种人快点在我眼前消失,地球要这么多可恨的骄傲自满的家伙做什么呢?

      山地自行车在他手中摇摇摆摆,像一条蛇向前蜿蜒爬行,他的耳朵塞着耳机,是黑色的耳机,不是无线的蓝牙耳机,他就不怕出现什么意外,他的脖子会被耳机线勒住割伤嘛?

      可别小看耳机线的威力,我看到几则电视新闻,就有那么几个心高气傲的笨蛋,被电线缠住脖子,伤口像被刀子剌开一道口子,送医不及时,直接在风华正茂的年纪英年早逝了。

      而且,人类几乎全都喜欢音乐,谁不喜欢轻快旋律、舒缓节奏和抒情的歌曲呢?

      鼓点是音乐的心脏,五音不全的人也会班门弄斧,世界各地的人们以不同的方式热爱着音乐,他们激情四射,在演唱会上激动得晕倒的人多不胜数。

      我认为两个人中至少有一个有音乐天赋,不往大的方面说,我们班就有几个音乐疯子,那种一戴上耳机把音量开到最大,就听不到一丝一毫外界声音的疯子。

      由于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忽略环境的变动导致了意外发生是事故有很多,有些人一戴上耳机听歌就成了行尸走肉。

      我要是见到这些人扶着自行车,低头看着地面走啊走的,准会笑出声音来,我尽情尽兴地笑,那人还无所察觉呢!

      我不喜欢听歌,可年轻人一个人独来独往时都爱这么做,就是不想让你看到他的孤独和落寞,消磨一些没办法用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光。

      我一上车就假模假样地戴上耳机,把另一端插到手机音频借口上,事实上我并没有点进音乐播放软件,选择一首我听了千千万万遍的歌曲。

      我只会左顾右盼,仔细观摩人们表情的细微变化,我就像一只猫头鹰一样,死死地盯着某个人的脸,等他发现我在看他,我又伺机找寻下一个想着心事的人。

      我能看出那人究竟是哀伤呢还是开心,老天爷,这要比听那些乏味庸俗的流行歌曲好受多了。

      一首歌要是引起你的共鸣,你就想疯狂掉眼泪且变得伤感,它们就像一伙江洋大盗,把你仅剩不多的快乐宝藏窃取,我才不要这么做。

      我要从头到脚都是欢快的,我要听就听那些容易让人群魔乱舞的神曲,我要踏踏实实地愉快下去,忧伤怀旧什么鬼的,等我上了年纪再说吧!

      这世上好听的歌何止千千万万首,在弄清自己的喜好前,在听懂自己神秘的心曲前,我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听别人唱歌?

      我习惯跟着心里流溢出来的音乐唱,那让我感觉自己乐感很棒,既有了愉悦自己的表象,又取悦了自己的真心,我为什么要与这种初衷背道而驰呢?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和声音一样,我认同每个人的嗓音各有特色,每个嗓音都值得被认可,可是有些人就是喜欢把不同的声音作比较,不喜欢这个歌手,钟情于哪个歌手。

      有人喜欢的嗓音,也必然有人讨厌的道理,他们都不明白,如果喜欢一个物品或一个人,反面来说,和他们倾心的东西作对的物品或人,就会遭到他们的打压唾弃。

      喜欢的就尽情喜欢好了,关键是不喜欢的他们也管不着,我真不了解他们的大脑构造,为什么一定要给所有事物打分,谁都没有这个资格。

      天底下没有哪个裁缝敢用针线缝住我的嘴,我是个心理病态的人,我敢说,我就是觉得劳动节毫无意义,什么国际示威游行日,本就不劳动的放了假,劳动节不劳动,真正的一线劳动者,还在大马路上耕田种地。

      我不否认原来劳动节是有其本身的意义和内涵的,可到了二十一世纪,我接触到太多情况,好多大懒人假以勤奋人的身份制造一些莫须有的噱头,把劳动节当做冠冕堂皇的借口,去进行一些毫无意义的勾当。

      节假日的到来并没有挽救教室的学生们,等待假日到来的悠长过程,要比它到来之际更让人欢欣鼓舞。

      有哪个处在漫漫寒假与暑假的学生,不期盼开学的日子到来?上着学的孩子们,又在苦苦盼望着每个周末,以及一些遥不可及的节假日。只怕,人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狗东西。

      我对政治提不起丝丝毫毫的兴趣,这就是我不喜欢政治课本的理由,说白点我像痛恨试卷和练习册一样痛恨他们。

      可是我倒对一部分有意思的罪名判定很上心,我不知道国家厚厚的法律中究竟收录了多少形形色色的罪名,总共有多少种性质的犯罪,可是有时候法律真叫人着迷。

      正如每盘研发成功的菜品,都有与之相对应的胃口,如果做出来的食物没人吃,那厨师干嘛还要浪费粮食呢,国家早就倡导光盘行动了不是吗?

      看来我得动脑筋思考一下,一些色香味的新式菜品在正式被端上食客的餐桌之前,为了研发它们,究竟成就了多少黑暗料理?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那是过去式,大家都都关心现在进行时,我就是瞎操心的命。

      那也没办法,我没从我妈妈身上学到任何优点,就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将她这个显著的特性复制了。

      我想我还是少说为妙,大众每天都在提言论自由,大言不惭的人就把言论自由的权利当做特权,是不是很像一辆私家车套上伪造或变造的军牌进行诈骗,就可以在首都大马路上畅通奔驰。

      “宾利假装红旗”的事可不少,扣上假军牌招摇撞骗的罪人却不多,这就是我手头紧张时,常常出现的“入不敷出”的窘况,表面要想风光,主要在于能否把一些污垢藏好。

      那些闲着没事就敲键盘,靠传播流言蜚语、说长道短求心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假期。只要把手机把电脑捧在手里,他们就高举着“言论自由”的旗帜招摇过市,很多人被害死了。值得传承的民族文化早在时间的力量面前变得弱小,而我总感觉有股黑暗势力逐渐壮大。

      我会说这么多不伦不类的胡话,是因为我心情不好,我心情之所以不好,是因为想起了一件伤心的往事。

      也许在你看来,我把这件不足为道的事记得太久,是很可笑的一个笑话。

      我太装腔作势了,我就是把这件倒霉事记了很久很久,那又怎样,它真的很重要,我也真的忘不了,只要我还没死,我就不会忘记,我保证我会做到。

      不久前,我们进行了不知道第几次模拟考,上午十点多考完试就可以回家,第二天又要到回学校上课。

      就是这么个事儿,我回家有点事情要做,就不想留在学校。

      我想到我没圆珠笔了,家里也没备用的,打算去街上买几支,尽管我认为像我这种坏学生,是不应该亲自到文具店那种地方去买笔的。

      那个地方让我觉得难堪,尤其是店员问你要不要买些其他小玩意儿时,我总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学习上要用到的文具除了一支原子笔,还需要些什么?

      我就没有几次按时把作业交给课代表,老师来催作业,我也经常不会写,以至于老师都放弃了我。

      要他们放弃挺容易的,你要是个好学生,让他们放弃就很难,教导好学生那类人,往往是很有耐心的长辈。

      我有一辆炫酷有型的自行车,它可不是一般的歪瓜裂枣,它是我花了一千多块压岁钱买的新款自行车。

      我长大了,要买辆豪华的跑车代步,比如法拉利啊,兰博基尼什么的,不过眼下我要骑自行车去街上买圆珠笔,对比之下我的鸿鹄之志,像是一个可笑的谎言。

      自行车和圆珠笔是没啥关系的,不过要是有个动机来承上启下,这个句型就没问题了。

      作案也是有动机的,当然也有些事件可能不存在动机,有可能是自然因素造成的,详情请参考到目前为止,我唯一读过的一篇国外中篇小说——法国作家加缪的《局外人》。

      这是很有趣的一个故事,把我牢牢吸引住了,我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

      我上街买笔可以说有动机也可以说没有动机,这是我的身份要求我做到的,但那绝不是我的动机。

      或许我想在路上散散心,或许我只是想炫耀炫耀我的亮闪闪自行车,又或许我只是想看阳光在它的轮毂上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观看流光溢彩的东西总会使我开开心心,那亮光能直接照进我的心里。

      我家所在的住宅区不大,我经常身处于素不相识的人群中间,他们认得我是什么人,我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是骡子是马,是何方神圣是何方妖孽。

      也许在我上学的时候,他们偶而会坦坦荡荡地到我家里,和我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谈天说地。

      或者在假期时,趁我还在熟睡,来我家做客,可是我一醒来,他们就走了,我连他们的面都见不着,只听见他们和妈妈的说笑。

      很多事就是这么个情况,有很多人我没接触过,可他们爱说八卦,对我的动向可谓心知肚明,好像我是透明的,连我的器官都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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