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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X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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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听到我说没吃午饭过后,闺蜜毅然决然地把我拽出门了。
      在她面前,所有思绪都显得很矫揉造作,降到冰点的气温也不过是些许微风。
      这么风风火火,好像什么也无法浇灭她对生活的热情。

      说来也怪,怎么我周围尽是这样的人呢。路朗星、宋尉,还有她,似乎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也不知道我有什么魔力,能够吸引这么多滚烫的灵魂。

      结束掉这段毫无意义的自卖自夸,我们坐到一家餐厅里,她猛地喝了一大口水,脱口就是:“我靠,你都不知道!”

      看到她这幅跟学生时代几乎重合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扯了扯嘴角。

      “你别笑啊!”
      她佯装生气,朝空气打完了一整套军体拳发泄情绪,终于在一个深呼吸后开始说正事:“上次带你去的那个咖啡厅你还记得吗?”

      “记得呀。”
      记得非常清楚。
      我想了想,说:“还有一个帅哥店长。”

      她捏着水杯,指尖都泛青了,看起来不大高兴:“对,就是他,我前段时间一直在追求他。”

      我歪头,微微拧眉。

      怎么一点也没听她说过?
      而且她的动作未免也太快了,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还没等我消化完,她又接着说:“我还跟他表白过了,但是他没同意。”

      这就表白过了?

      “他为什么不同意?”我不明白,闺蜜明明哪哪儿都好,“他跟你说过吗?”

      她气馁地呼出一口气:“说了,他说他暂时不想谈恋爱。”

      这句话,我曾经也对路朗星说过,是他第一次对我表白的时候。
      现在再听到,真是恍如隔世。

      这个拙劣的理由,明显到不能再明显,闺蜜也知道是什么意思,有些忧伤地蹙起眉峰:“他只是不喜欢我。”

      她难得露出伤感的神情,令我也有些揪心,然而我也无法说出口“没事,你不用在意”这种自欺欺人式的自我安慰。
      事实上,没人会不在意。我帮她重新倒上茶,只觉得费解:“可你的条件还不够吗?”

      自信、大方、热情、知性还美丽。

      闺蜜听了我对她的评价倒是哈哈大笑起来,然而没过多久,又松懈下肩膀,摇头叹息:“你也不懂吗?”
      她撑着脑袋,抿了口陶瓷杯里的苦荞茶,忧心忡忡地望向窗外,看起来还真有几分破碎感。

      她说:“你当初那样拒绝路朗星的时候,在想什么呢?他后来又是怎么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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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顶上的风扇兢兢业业,除此之外,教室里没有任何声音。走廊突然有人经过,我的心脏提起来,往后退了两步。
      天色有些晚,其实应该还有些许蝉鸣在的,但是回忆将所有无关紧要的事情都润色掉了。

      整个场景里,只有我和路朗星,还有跟他本人形象完全不符的粉红色信封。

      他站在我跟前,看起来居然有些局促。
      我的脸很热,心跳也快,滞凝地看着面前那封情书。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

      我大可以直接推开他,对他的情书置之不理,但我的身体显然不比我本人矜持,它居然想去接。
      可是我很难不明白啊,我不能接,其实我也并没有多喜欢他。

      我们僵持着,感觉过了八百年,他才大发慈悲开了口,问我道:“不行吗?”

      “……啊?”我大脑放空了,没能理解是什么意思。

      他好像很洒脱,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我这是被拒绝了吗?”
      他问我:“可以告诉我是为什么吗?”

      我舌头转了一圈,搜寻不出什么话,终于在一轮头脑风暴后,艰难吐出一个毫无新意的理由:“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说话时衣角都快搅碎了。

      “好吧。”
      他却笑了笑,继续说着什么,正好有人从突然后门走进来,一路叮铃啷当的。

      我被吓得一激灵,没心思去听,路朗星却纹丝不动。
      怕被旁人看见了情书瞎起哄,路朗星性格又张扬,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不敢,风驰电掣间,我将情书抢过来塞进裤兜里。

      林殊被宋尉拽着,毫不留情地拖进了教室,书包上揣着的水杯差点磕个眼。

      “快快快,等会儿教室关门了!”宋尉很着急,“赶快把你的作业找出来!我明天就还给你!”

      林殊却愣了愣:“敛月?”

      宋尉这才注意到还有两个人,注意力马上被吸走了:“路朗星?咦?你们在干嘛呢?”

      我把情书在裤兜最里面塞好,若无其事地去背包:“没事,我才把清洁做完,正准备回家呢。”

      林殊看了眼路朗星,又看了眼我,他的洞察力也非同一般,我有些害怕。
      他却只是对我点头说:“正好,那一起走吧。”

      我以前和林殊住一个小区,从小学就认识,算起来,也能说是青梅竹马。
      那天我们仨一起乘着夜色回家,宋尉一直在旁边喋喋不休,我和林殊都很少说话。

      我还在想路朗星的事,心不在焉地走在路上,目光呆滞,林殊说,我当时看起来不太聪明。
      宋尉也停下来,细细将我端详了一番,突然站直了,一跺脚,左拳砸在右掌上:“出大事了!”

      我以为他通过我的面相发现了什么,吓得大气不敢喘。

      宋尉气得眼冒金星,脚底剁得冒烟:“林殊!你的作业我还没拿!我抄不了了,明天还怎么交啊!”

      整条路充斥着他的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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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一下,对上闺蜜的目光。

      然后开始细细回想,那天林殊宋尉闯进来前,他是怎么说的。

      “好吧。”
      我记得原话:“那我下次再试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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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其实是林殊告诉我的。

      把宋尉送回家后,我们俩走在路灯下,他才将他听到的告诉我。

      我羞赧之余先是愣了愣:“他是这么说的?”
      “你不记得了?”林殊笑着问我。

      我摇头:“我当时太紧张了,就想着避开宋尉那个大嘴巴,他的话没有听清楚。”

      “嗯。”林殊回了我一个单音,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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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若有所思地咬着筷子,面对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居然能够做到无欲无求。
      一反常态。

      我却饿了,慢慢吃着,笨拙地安慰她:“如果实在不高兴的话,哭出来会好很多。”

      话语落下,她抬眼看了看我发肿的眼睑,笑了笑,毫不留情拆穿:“跟你一样吗?”

      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也不会觉得被冒犯,我陪着她扬了扬唇角。

      她揉了揉太阳穴,从碗里精挑细选出一粒米,送进嘴里咀嚼。
      然后她彻底将筷子插进饭里,靠在椅背上,轻轻吐出一口气:“我只是在想,路朗星真是很厉害。”

      米饭冒着热气,在筷子竖着插身上之前,大约也没想过,自己也能有冒出青烟的一天。
      我抬手破坏掉祭祀一样的布局,让无辜的筷子平躺在碗沿上。

      “他总是对什么都很有把握,”闺蜜说,“就连感情这么说不准的事情也是。”

      “说不准吗?”
      说他厉害我不反对,但对这点我持反对意见:“在感情上,真的会有人对他不动摇吗?”
      “他只要随随便便一发力,再表现得穷追猛舍一点,大概没有人能够稳住阵脚吧。”

      我敢肯定:“只要他愿意,世界上没有人会不喜欢他。”

      闺蜜看着我不说话,像林殊一样讳莫如深地眯了眯眼,最终忍不住笑出来:“你实在是很爱他。”

      我愣住了。

      我还以为不提这些伤心事,是心照不宣的事情,她这么大喇喇的说出来,会让我有些无地自容。
      但真到了这一刻,我的下意识反应居然是不可置信。

      现在我爱一个人,已经这么明显了吗?

      可是分明过去所有人都说,跟我在一起,一定感受不到爱。
      他们说我是木头,是冰,捂热了,顶多变成一滩死水,看不见波浪,再烈的火,一头钻进来,就会一边熄灭,一边撞上藏在水里的礁石。

      不正是这样,正是这样,路朗星才离开我的吗?

      “他没有随随便便,”闺蜜看着我,“敛月,他向你表白了三次。”
      “对路朗星那么骄傲的人来说,一次拒绝,就足以让他自我怀疑了。”

      “也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就让另一个人动情。敛月,路朗星是很好,但比他优秀的人太多了,照你这么说,他们都会是家庭美满、婚姻幸福。这可能吗?”

      “你以为他不放弃,是因为他确定你喜欢他,但其实不是的。”
      她又抿了口茶:“是因为他确定自己喜欢你。”

      “你或许是忽略了,或许是时间太久忘了。”
      “你实在是太喜欢他,这就足以屏蔽掉你所有的感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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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的不配得感才会将我裹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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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我们又出去逛街。
      很久没有这样过了,两个人手挽着手,在商场里闲逛。不带任何目的。
      这种纯粹的闲适,似乎只有在上学时期才常常体会到。

      路过一家精品店,闺蜜在面前驻足,问我想不想进去看看。

      鹅黄色的灯光,玻璃橱窗里是人一般大的毛绒玩具熊,头顶扎着一个粉红色闪着亮片的蝴蝶结。
      上面一层架子,金属色的八音盒在缓缓旋转,不厌其烦地播放《天空之城》。蓝色的沙漏被装在礼盒里,架子最旁边悬挂贝壳风铃,蛰伏着一动不动。

      目光一一扫过,我站在原地,诚实道:“现在看到这种店,都已经没有进去的欲望了。”
      闺蜜笑着说:“对啊,我也觉得!我还以为是我的问题。”

      所以我们终究是变了。
      我们必须要接受。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地长大。

      她边拉着我往其他地方走,边不留情面地开始吐槽:“有一种精致的土啊!”
      “嗯,店里太花哨了。”我也附和。
      “东西也很廉价!”
      “对啊,又贵又丑。”
      “盗版还多!”
      “还全是塑料质感。”

      我们对视一眼,闺蜜突然开始哈哈大笑,我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临了了,她说她决定再继续追求咖啡厅的帅哥店长,她说,她要学习路朗星,说不定那个店长就跟我一样,其实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

      她站在电线杆旁,手上捧着一杯热可可,眼底盈满笑意。
      我说好,祝她成功。

      她就转过来看我:“你要跟我一起吗?”
      “什么?”我没听懂。

      “追求幸福啊。一起。”

      她的眼球是浓墨色,有朔雪映着,清澈透亮,却一眼望不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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