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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20章 王二郎 ...

  •   第三名死者,王二郎。
      王二郎天生一副讨巧面相——圆润的脸盘如满月,鼻梁虽不高却显得憨厚可亲,面圆眼圆鼻梁低,是个适宜当谐星的相。
      果然,他最擅伏低做小,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在燕捕快跟前能弯成一张弓,在孩童堆里又能扮鬼脸逗趣。偏是那对梨涡生得妙,一笑起来便陷出两汪甜酒似的,任是再冷硬的心肠,见了他这副模样也要软三分。
      王二郎那张嘴,活像抹了二两蜜,张口就能淌出甜水儿来。
      见着刚及笄的姑娘,他眼珠子一转就叹:“妹妹这双杏眼,怕不是把十里八乡的春光都装进去了?”碰上徐娘半老的妇人,他又能一本正经道:“嫂子走路这风韵,城里那些大小姐们骑马都追不上。”
      最绝的是去年腊月,他撞见冯家新过门的媳妇在井边打水。那妇人脸上还带着出天花的麻子,平素最怕人瞧。
      王二郎倒好,非但不躲,反而凑上去帮着摇轱辘:“嫂嫂这眉心的痣生得妙,活像观音娘娘的朱砂点化——我娘说这是大福之相哩!”哄得那新妇头一回挺直了腰杆回家。
      村里人背地里都啐他“满嘴跑马车”,可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们,明知他这话转天就能原样说给旁人听,偏生每次被他那诚恳的黑眼珠子盯着,耳根子就不争气地发烫。
      毕竟在这苦水泡着的日子里,谁不贪恋这点子虚头巴脑的甜味?就像明知糖人儿是空心的,可舌尖尝到那点儿甜,也能让人眯起眼乐半晌。
      王二郎虽胸无点墨,却深谙市井生存之道。白日里在赌坊替人端茶递水,说几句俏皮话讨赏钱;夜里在酒肆帮闲,专挑醉醺醺的商贾搭话,三言两语就能套出些碎银子来。
      偏是那张巧嘴最会钻营,不知怎的竟攀上了醉仙楼的翠娘——那可是县城里最会来事儿的姐儿。
      翠娘原是个精明人,却架不住他日日送些不值钱却讨巧的小玩意:一支褪色的绒花,几颗甜掉牙的麦芽糖,最贵重不过是个镀银的簪子。
      偏是他送东西时,那双含情目眨也不眨地望着人,倒像是捧出了全部真心。渐渐地,翠娘竟真被他哄住了,每月总要从脂粉钱里匀出些贴补他。
      初九那日,王二郎又晃进醉仙楼,翠娘正对镜梳妆。他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姐姐快尝尝,东街新出的桂花糕,我排了半个时辰队呢。”
      翠娘拈起一块,忽觉纸包底下硬硬的——分明是块碎银。她噗嗤笑了:“你这滑头,倒会借花献佛。”王二郎就势握住她的手:“我的不就是姐姐的?”那时窗外夕阳正好,照得他梨涡里盛满了蜜似的。
      有传言说,他不止翠娘一个相好。有人见过他半夜从邻村李寡妇家后门溜出来,也有人撞见他在河边给村长家的小闺女摘野花。
      不过眼下正值农忙,谁有闲工夫嚼这些舌根?这风流债啊,就像田埂下的野草,暂时还被庄稼遮着,没完全露头呢。
      李承桢听完王二郎那些令人咋舌的行径后,不禁感慨:“这小子,实在是生错了时代。”她自己向来不善修饰言辞,说话总以简捷明快为主,要不就憋心里。
      因此,她打心底里羡慕那些像王二郎这般嘴皮子利索的人。他们仿佛拥有魔法,无论是真话假话,还是好话套话,都能信手拈来,说得头头是道,让人听得心花怒放。
      像王二郎这样的,典型的食神生财之命格,若生在网红时代,凭借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当个自媒体博主定能风生水起,不说飞黄腾达,至少吃喝不愁。
      村长领着李承桢一行人来到河边,这里是王二郎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河岸边上,一片片黑沙蒿随风摇曳。
      黑沙蒿的叶片呈现出深绿色,边缘微微泛着银灰色的光泽,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醒目。它们的根系深深扎进河岸的泥土中,即使在风沙的侵蚀下,也毫不动摇,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河岸的泥土有些松软,被河水长期冲刷后,形成了一道道浅浅的沟壑。河水在不远处潺潺流淌,发出轻柔的哗哗声,像是在低声诉说着什么。
      阳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仿佛无数颗碎金在闪烁。河岸边的草丛中,偶尔传来几声虫鸣,丝毫不为曾经的杀机所干扰。
      李承桢站在河岸上,目光扫过这片黑沙蒿——这些黑沙蒿长得倒是茂盛,而王二郎却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地方失去了生命。
      她蹲下身子,轻轻拨开一丛黑沙蒿,仔细观察着地面的痕迹。
      “这里没有什么明显的打斗痕迹。”燕七低声说道,他早已查探过一遍,“王二郎的尸体是在这里被发现的,那死状与前两人一样。”
      “适合情侣约会的好地方呐……”李承桢低声说道,一个假想又蹿过脑中。
      她低头在王二郎尸体被发现的地方仔细观察了一番,耳边传来沙沙的声响,黑沙蒿的叶片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李承桢捡起一颗石子,放在阳光下仔细察看。那石子通体莹润,在阳光的映照下发出莹莹之光,她轻轻摩挲石面,晶亮的粉末便簌簌沾上指尖,在指尖上留下细碎的晶芒。
      轻轻捻了捻,碎晶般的粉末在指温下似乎融化了一些。
      接着,她把石子放进挎包中,又开始寻找下一颗石子。
      大牛肩上的猴子瞧见李承桢将石子收进布袋,登时瞪圆了眼睛,尾巴炸毛般竖了起来,活像目睹有人在它的劳斯莱斯里嗦螺蛳粉。
      它龇牙咧嘴地“吱吱”乱叫,前爪在空中愤怒地比划,可惜这番抗议落在李承桢耳中,不过是一串无意义的杂音,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村长见那灵猴抓耳挠腮,活似见着黄鼠狼的公鸡般炸毛怪叫,心头顿时一紧。他搓着粗糙的双手,声音都打着颤:“李,李道长,可是寻着啥子不干净的东西了?”
      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她的布包,仿佛里头装着全村的命数。
      河滩上的风突然静了,连浪花拍岸的声响都变得小心翼翼。
      “嗯?”不料李承桢面露不解之色,待她反应来却只是摇了摇头,否认道:“没什么。”她的目光在周围扫了一圈,似乎在寻找什么特别的线索。
      还真有!李承桢的眸光倏然一凝,在阳光下,有个东西闪闪发亮。她快步走过去,俯身捡起那件物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簪子。
      她将簪子轻轻掂量在手上,仔细端详。那簪子乍看是银制的,细瞧却见簪尾处镀层已然剥落,露出里头发黄的木质底子。
      那簪子在阳光的折射下,光芒反射到李承桢眼中,仿佛在诉说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这般穷困的村子,谁会拥有这样一只镀银簪子呢?在丰延村,妇女们大多只能用木簪挽起发髻,简朴而实用。
      若问起谁家有这样一支镀银簪子,几乎所有人都心知肚明——那便是苗寡妇。
      “是苗寡妇发现的尸体?”李承桢问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笃定,仿佛已经猜到了答案。
      村长却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一丝迟疑:“不是。是早上来这边担水的其他村民。”他的眼神落在那支簪子上,眼中闪过一丝思索,似乎在心中默默推测着什么。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她那晚来过这里。”李承桢自言自语,声音低沉而缓慢,仿佛在和自己对话。她微微皱眉,陷入沉思。
      丢了簪子却不找,究竟是什么缘故呢?若她目睹了王二郎死亡的全过程,被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再踏入此地半步,倒也合情合理。
      “至少是个潜在的目击证人。”李承桢低声说道。目前线索稀缺,任何一个细微的线头都可能是关键,绝不能轻易放过。
      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每一个细节都有其意义所在。”
      李承桢站起身,将簪子小心地放进布袋中,准备动身去见见那位“潜在的目击证人”。
      此刻,苗寡妇独坐在门前的青石凳上,手握一节带叶枯枝,在泥地上划出几道深浅不一的痕迹。她的目光虚虚地落在远处,仿佛整个魂灵都已随着云朵飘向了遥不可及的天边。
      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被风掀起一角,松松垮垮地挂在单薄的肩头。青丝草草挽作一个歪斜的髻,几绺碎发垂在耳畔,随着风不安地颤动。
      那张曾经明艳的脸庞如今蒙了层灰似的,眼下一片青黑,像是被人用蘸了墨的笔狠狠描过,衬得原本灵动的杏眼都失了神采。
      “咚咚……”忽听得门板轻响,她指尖一颤,枯枝“啪”地断成两截。
      “苗娘子,在家不在?”村长的声音从院门外传来。
      苗寡妇抬首时,眼里的恍惚还未散尽,嘴角却已扬起那副用惯了的笑——像戏台帘子倏然拉开,霎时换了张描画精细的脸谱,连眼尾都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
      李承桢一行人踏着尘土缓步而来。打头的燕七身形如铁塔般魁伟,捕快制服裹不住虬结的肌理,反而显得挺拔利落,厚底官靴每走一步都似有千钧之力压在土路上。
      开门一刹,苗寡妇眼波倏地一滞,旋即漾开春水般的笑意。
      她斜倚门框,葱指绞着衣角,嗓音里揉了蜜似的:“哎哟喂——”这一声九曲十八弯,惊得檐下麻雀扑棱棱飞走,“燕七哥这身板,怕不是能单手撂倒一头牛?咱们这穷乡僻壤的,可算来了个真汉子。”
      她眼风往那鼓胀的胸膛上一刮,眼见着燕七的耳根红得像抹了朱砂,整个人僵得仿佛被点了穴。
      燕七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古铜色的脖颈上青筋微微一跳。他别过脸去,指节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佩刀的皮鞘,厚实的肩背绷得像张拉满的弓。
      村长跟在燕七身后,他也不过是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子,脸上却已布满了岁月的沟壑,此时正一脸严肃地看着苗寡妇,刚要开口呵斥,却被李承桢拦住了。
      李承桢缀在队伍最末,一袭青灰道袍被清风鼓荡,宛如峭壁间独生的瘦竹,西北风沙将她的皮肤淬炼成铜色。
      在一众糙汉中,即便皮肤黝黑,却掩不住眉宇间那股子清峻,何况眉眼间带着几分从容和威严,让人不容忽视。
      李承桢指尖掠过腰间,拈出那支银簪,日光在簪头流转,晃出一线冷芒。缓步近前时,每一步都像在黄土地上盖印。簪子横在掌心递过去,“苗娘子,”这声唤得轻,却惊得对方睫毛一颤,“物归原主。”
      苗寡妇颤抖着手将簪子攒在手里,她无法拒收——唉,也怪她过去招摇了些。
      她仓惶抬头,正撞上李承桢沉静如水的目光,霎时连呼吸都窒住了。
      喉头滚动几下,才挤出支离破碎的字句:“道、道长……”声音细得像是从指缝里漏出来的,“您几位、这是……”手指无意识地绞紧衣摆,将粗布揉皱成一团。
      李承桢的声音不疾不徐,却像一柄薄刃轻轻挑开了凝固的空气。
      她的嗓音明明已经尽量轻柔,偏生每个字都沉甸甸地压在苗寡妇心尖上:“那日河边——”她观察着苗寡妇的神色,希望别吓到这位看起来没睡好的女人,“你看见什么了?”
      苗寡妇的面色倏地褪尽血色,连唇上那点胭脂都显出一种凄厉的红。她身子晃了晃,扶住门框的指节绷得发白,偏还要扯出个笑来:“道长,你说的什么话,我不知道你在问什么,我、我那天根本就没去过河边。”
      可,若是没去,又怎知李承桢问的哪天呢。
      她这才惊觉失言,瞳孔骤然紧缩。
      李承桢微微一笑,眼尾微弯,眸中漾开一泓春水般的温和。她说:“苗娘子莫慌,这簪子既是在河边拾得的,想是你也瞧见了什么不寻常的。你且说说那日的光景,旁的闲事,我一个字也不多听。”
      村子如今风波暗涌,本就人丁稀少的丰延村,接连不断有人出事,若是再不查明真相,只怕下一个遭殃的就是自己。
      苗寡妇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银簪上的缠枝纹,眼波忽明忽暗,像是风里的烛火。她张了张嘴又抿紧,唇上咬出几道浅浅的齿痕。
      檐下的麻雀扑棱飞起,惊得她浑身一颤,终于从喉咙里挤出气音:“是、是初九那晚,我本……”
      手指猛地攥紧簪子,“我瞧见个黑影……那东西,”苗寡妇打了个冷颤,“贴着地面滑行,又快得邪性……”她的嘴皮子远不如王二郎利索,不知如何形容那东西诡异的行姿。
      苗寡妇突然抓住李承桢的袖口,“那个东西绝不是人!”显而易见的,若是人干出的事儿燕七早结案了。
      她当时吓得魂飞魄散,整个人像被钉死在原地,只能死死捂住嘴巴,连呼吸都凝滞了。指缝间漏出几声压抑到极致的呜咽,混着河边潮湿的夜风,消散在黑暗里。
      只瞥见那鬼物佝偻的背影像团扭曲的木偶,还有王二郎那极度惊恐的眼珠子——却未曾注意到,在他瞪得几乎裂开的眼眶里,正倒映着一张诡异狰狞的面孔。
      “那鬼物……就像水蛭见了血,整个儿罩在王二郎脸上。”苗寡妇的声音打着颤,手指不自觉地掐进自己胳膊里,“我听见'咕啾咕啾'的响动,像是、像是在吸溜什么……”
      她突然干呕了一下,冷汗顺着太阳穴往下淌,“等那团黑影挪开时,王二郎已经半边身子栽进河里,连个水花都没再溅起来……”
      李承桢眸光微动,拇指在袖中顺时针点着三指,似在推演什么。片刻静默后,她声音放得更轻:“可还留意到其他异状?”
      苗寡妇突然攥紧衣襟,指甲在粗布上刮出几道白痕:“有!”她喉头滚动着,像是要吐出什么脏东西,“那东西、那东西浑身散发着一股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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