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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昌玉书 ...


  •   05

      “砰——”

      沙包被少年的拳头击中,还不等平稳落下,就又受了一拳。

      昌玉书来到地下室看到这一幕时,只觉得沙包像是个白白挨揍的小可怜,兰笙的拳头快、准、狠,锋利得如同寒刃。

      昌玉书和兰笙都是婉业的练习生,昌玉书先进的公司,兰笙比他晚两年。严格说起来,兰笙还是他的后辈。

      然而,虽然是后辈,兰笙却已经是他望其项背的存在了。

      昌玉书永远不会忘记,兰笙第一天进公司面试的那一刻。

      高高瘦瘦的少年只是往面试官们前面一站,全场便是静默,随后便响起面试官们那惊喜到近乎吸气的声音。

      他当年进公司也是被面试官夸过一轮的,可这次看到兰笙,才知道在真正的惊艳面前,普通的赞扬是多么地无情。

      那时候他连嫉妒都忘了,和其他练习生一样忘记了一切挤在门边,透过那一道透明的玻璃去看兰笙。

      但兰笙那个时候一直背对着他,他只能看到一个十分俊秀的背影,怎么改变角度都看不到正脸,于是越发焦急,不断地在心里祈祷着兰笙回头……

      “啪”地一声,地下室的光线变亮了,昌玉书从记忆中回神,发现是兰笙把灯全都打开了。

      这会的兰笙已经从打拳的状态中脱离出来,身上的肌肉变得平缓下去。
      他两下除掉了手套,扔到了脚边的置物框里。

      “哥。”昌玉书比兰笙小几个月,跟兰笙熟了以后,就一直这么叫他。

      “怎么了?”

      “钱老大让我来看看你,他说你在这儿有一个多小时了。”昌玉书把自己的包提了过来,拿出矿泉水举给兰笙,“这个给你,我猜你一定口渴了吧?”

      昌玉书口中的“钱老大”,指的是钱百会。

      对他们这种还没涉世未深的练习生来说,顶上的经纪人就是最大了,好比班主任一样的存在,新人们对他又怕又敬,就半开玩笑地冠了这么个外号给他。

      兰笙把水接过去,没有说话,放进了角落里一个半人高的小冰箱里。

      昌玉书分明看到他的冰箱里放着各种崭新的能量饮料,这才知道自己的水是多余了。

      不过想想也是,别说打拳这种容易受伤的活动,兰笙就是做些再平常不过的事,吃饭,跳舞、外出,钱百会都盯得特别紧,怕他渴了,怕他饿了,怕他在外面遭人抢了,简直比养了个柔柔弱弱的女儿还操心。

      钱百会偏心兰笙,而且偏心得有些夸张,这在他们宿舍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而且因为这份超乎寻常的偏心,兰笙的人缘在宿舍里并不好。

      加上兰笙总是那么一副冷冷的样子,钱百会这么宠爱他,他也只是普普通通地受着,好像自己受到这份优待并不意外,看着就更让人讨厌了。

      兰笙放好水,看了眼时间说:“得回去了。我把灯关掉。”

      昌玉书忙跟在他后面,帮忙把另外一个方向的灯关了,和他一起走出房间。

      “哥,这个还你。”在兰笙低头锁门的时候,昌玉书又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个瓶子,“我用得差不多了,感觉全用完不太好……”

      那是一瓶专门用来缓解肌肉酸痛的精油。

      自从今年他们出道的计划定下来后,训练力度变得前所未有的大,病弱瘦小的昌玉书根本坚持不住,他打小连个头疼脑热都要在家躺三天,更别说这种魔鬼式训练了。

      这几个月练下来,他的腿从大腿抽到脚心都是疼的。

      但再疼,昌玉书也不敢跟钱百会请假,或是要求降低训练力度。

      原因也很简单,他怕被钱百会嫌弃。

      他们再过两个月就要正式出道了,以Headllight这个团名。

      能够出道,对于飘摇不定的练习生来说,就意味着已经熬出头了一半。而且Headllight是婉业时隔三年才推出的新男团,从一开始就做足了营销,能在这个团出道,必然是前途光明。

      但就在众人兴高采烈的时候,钱百会突然通知他们,虽然团出道的日子是决定下来了,但是谁能进这个团却还没定 。

      钱百会说,团的定员是11人,而现在被选进的人一共有15个,也就是说,有4个人将在独木桥上被挤下去。

      在出道前夕听到这样的话,这一盆冷水,已经不是灰心丧气,而是寒彻心扉的绝望。

      而从听到消息的那一刻起,原先还算得上和谐的舍友关系,突然就变得明争暗斗起来。

      这个时候,要是他告诉钱百会自己的身体承受不了出道的压力,那简直是白白送上去给其他人让道。

      昌玉书不愿、更不敢去承担这样的后果,只能强行忍着每一次走刀尖般的疼痛,忍到头皮发麻,忍到眼泪在眼眶里不断打转,也只能继续忍着。

      直到某天训练结束后的傍晚,兰笙突然单独叫住他,问他的脚这几天怎么了。

      那时候,昌玉书的魂儿都快吓飞了,他多么怕兰笙去给钱百会告状,委屈得差点要哭出来,但想象中的落井下石却并没有。

      他得到的,是兰笙递过来的药膏和一瓶精油。

      “膏药一日多次涂抹,精油每晚睡前擦在脚踝,按摩十分钟搓揉至发热。”兰笙划着手机,念着上面的文字,“网上是这么说的。”

      事到如今回想起来,昌玉书已经忘了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了,只有兰笙当时那平静安稳的嗓音,还有他被手机屏幕光映出的如玉般的侧脸,像一幅难以忘怀的画般留在心底。

      膏药昌玉书现在已经用完了,只有精油无论如何都舍不得用完,故意剩下的那一小半,为的就是某天能有一个特殊的机会再把它还回去。

      “你用完也行。”兰笙并没有去接,“我还有很多,不够了可以再问我要。”

      “太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我用不上。”

      “哦……”昌玉书声音里有淡淡的失望,但对方都这么说了,他也只能放弃。

      两人相对无言地走回宿舍。

      在进入走廊之后,昌玉书问兰笙:“对了,哥,我们要跟前辈一起参加综艺的事,你听说了吗?”

      “听说了。”

      “好像说是会从我们中选三个人去?也不知道会选上谁。这几天宿舍里都在议论呢。”

      兰笙“嗯”了一下,不大在意的样子。

      “哥你知道吗?”
      “什么?”
      “我们中有谁会去。钱老大有跟你说什么吗?”
      “没有。我最近没见到他。”

      “哦……那哥你去吗?”
      “不知道。”兰笙拿出钥匙准备打开宿舍门,“这是经纪人决定的事吧。”

      “是不由我们决定,我这不是问你的想法嘛。”
      “我?”兰笙想了一下,说,“我对综艺没有很大兴趣。去不去都可以。”

      “哦……”昌玉书喃喃了一句,他目光游离着,两只手绞来绞去,好像有什么话纠结着要不要说。

      兰笙早觉得今天的昌玉书怪怪的了,看到这情形,便停下问他: “你怎么了?”

      “其实……”站在昏暗不明的楼道灯光下,昌玉书的脸好像也变得晦暗不明了,“我有件事,想求哥帮忙。如果哥你无所谓这次的综艺,能不能……把这次机会让给我?”

      前两天,钱百会突然来宿舍宣布,说是他跟某个老团谈成了一个综艺,要选三个人去。

      去了之后如果跟前辈们处得好,就有可能加入Spro,和前辈一起组成双人组合。

      这样难得的机会放在这么剑拔弩张的时候,无疑又把整个宿舍的竞争关系弄得紧张了几层。

      大家都说,就算是要他们跟女团配对,他们男扮女装也愿意去。

      但愿意归愿意,名额却只有三个。

      兰笙是肯定会被钱百会保送去的,而除了兰笙,团里另一个背景雄厚的星二代常修明也说了要去,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最后一个位置。

      这最后一个位置有多难,不用想也知道,昌玉书知道自己肯定是抢不上的,只有从兰笙这里入手。

      但这种要求实在是有点过头,昌玉书说完,自己都觉得没脸,低着头不敢看兰笙。

      “你想替代我去?”兰笙说,“但经纪人还没有公开人选,如果我去不了呢?”

      “钱老大肯定会让你去的!”昌玉书急着反驳了一句,意识到有些急躁了,又放轻了声音,“哥你不要多想,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完全不想去,可以考虑一下我……但如果你想去,哪怕只有一点点想去,那、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兰笙没应声。

      昌玉书心里七上八下地等着他的回答,直等到脖子都僵硬了,才听到兰笙开口,但对方只问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你很想出道吗?”

      “我……”昌玉书苦笑着说,“都已经在这里三年了,谁不想呢。当然想了,每天做梦都想。”

      “我知道了。明天我去找经纪人问问。”兰笙没有再看昌玉书,垂下眼睛继续去开门,“既然你这么想出道。”

      昌玉书愣了好几秒,等反应过来兰笙的意思,他惊喜地恨不得要大叫出来。

      然而兰笙的脸上,既看不出乐意,也看不出不高兴,眼里的情绪,自始至终都淡得让人摸不透。

      昌玉书呆呆地看着对方,忽然有了一个很荒谬的想法——难道兰笙,也许根本不想出道?

      其实,这个想法他不是第一天有了。

      昌玉书又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兰笙时的情景。

      那时候他被后面的人挤得要命,却怎么也不舍得离开,因为他实在太想看看了,想看看这个把自己一秒比下去的美少年,到底是个什么样。

      不知道期待了多久,兰笙终于朝着他这个方向回过了头。

      昌玉书记得很清楚,周围人好像商量好似的发出意料之中的惊叹声和赞赏声,然而他在其中被包裹着,看着兰笙,心却一点点地平静了下来。

      当然,这不是说他觉得兰笙的长相、气质或者是什么地方让他失望了。

      兰笙当然是漂亮的,他站在那里,活脱脱就是一幅淡雅沉静的山水画,黑色冷色在别人身上会沉默,在他身上却好像绽开来了一样。

      但这张墨水画,虽然绝美,却几乎让人感受不到一点情绪,画的墨水,足像是洇了出去。

      墨水画的极致应该是黑白在眼,色彩入心,但兰笙就像是只停留在那一层黑白色上,失去了灵魂的色彩。

      而等正式进了婉业,昌玉书跟兰笙熟了后,更是加重了这种印象。

      他看不出兰笙喜欢什么、爱好什么,看不出兰笙的坚持,看不懂兰笙的情绪。

      他发现,只有在打拳的时候,兰笙偶尔能露出那种执着的、带着些凶狠的眼神,和平常不太一样。

      也许在兰笙的心里,打拳都比出道更占分量吧。

      他时常会想,兰笙到底为什么要进婉业,为什么要跟他们一样挤在这狭小的宿舍里,去做一个路并不好走的偶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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