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
>
我的晋江
>
《捡星星》 第1章
第1章:第 1 章
第2章:第 2 章
第3章:第 3 章
第4章:第 4 章
第5章:第 5 章
第6章:第 6 章
第7章:第 7 章
第8章:第 8 章
第9章:第 9 章
第10章:第 10 章
第11章:第 11 章
第12章:第 12 章
第13章:第 13 章
第14章:第 14 章
第15章:第 15 章
第16章:第 16 章
第17章:第 17 章
第18章:第 18 章
第19章:第 19 章
第20章:第 20 章
第21章:第 21 章
第22章:第 22 章
第23章:第 23 章
第24章:第 24 章
第25章:第 25 章 vip章节
第26章:第 26 章 vip章节
第27章:第 27 章 vip章节
第28章:第 28 章 vip章节
第29章:第 29 章 vip章节
第30章:第 30 章 vip章节
第31章:第 31 章 vip章节
第32章:第 32 章 vip章节
第33章:第 33 章 vip章节
第34章:第 34 章 vip章节
第35章:第 35 章 vip章节
第36章:第 36 章 vip章节
第37章:第 37 章 vip章节
第38章:第 38 章 vip章节
第39章:第 39 章 vip章节
第40章:第 40 章 vip章节
第41章:第 41 章 vip章节
第42章:第 42 章 vip章节
第43章:第 43 章 vip章节
第44章:第 44 章 vip章节
第45章:第 45 章 vip章节
第46章:第 46 章 vip章节
第47章:第 47 章 vip章节
第48章:第 48 章 vip章节
第49章:第 49 章 vip章节
第50章:第 50 章 vip章节
第51章:第 51 章 vip章节
第52章:第 52 章 vip章节
第53章:第 53 章 vip章节
第54章:第 54 章 vip章节
第55章:第 55 章 vip章节
第56章:第 56 章 vip章节
第57章:第 57 章 vip章节
第58章:第 58 章 vip章节
第59章:第 59 章 vip章节
第60章:第 60 章 vip章节
第61章:第 61 章 vip章节
第62章:第 62 章 vip章节
第63章:第 63 章 vip章节
第64章:第 64 章 vip章节
第65章:第 65 章 vip章节
第66章:第 66 章 vip章节
第67章:第 67 章 vip章节
第68章:第 68 章 vip章节
第69章:第 69 章 vip章节
第70章:第 70 章 vip章节
第71章:第 71 章 vip章节
第72章:第 72 章 vip章节
第73章:第 73 章 vip章节
第74章:第 74 章 vip章节
第75章:第 75 章 vip章节
第76章:第 76 章 vip章节
第77章:第 77 章 vip章节
第78章:第 78 章 vip章节
按回复时间正序排序
按回复时间倒序排序
按点赞数量排序
我月石还挺多的
……(全显)
 
[回复]
[投诉]
看了评论才知道,我喜欢的一个大大为什么封笔了,
……(全显)
 
[回复]
[投诉]
看了评论才知道,我喜欢的一个大大为什么封笔了,
……(全显)
 
[回复]
[投诉]
额额额额,
……(全显)
 
[回复]
[投诉]
有些人真的跟小学生一样,这边刷分,完了那边刷分,你们过家家吗?不想好好看文就走开,好吗?
……(全显)
 
[回复]
[投诉]
?????卧槽发生了什么?????
……(全显)
 
[1 回复]
[投诉]
嘻嘻
……(全显)
 
[回复]
[投诉]
我觉得不太行
……(全显)
 
[回复]
[投诉]
看过了@cp甜菜坛子太太您的回应,我开诚布公,先提出几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备选。
1. 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我来起诉。
2. 如果您不愿意将信息提供给我,又有走法律程序的意愿,可以我提供身份证信息,您起诉。
3. 如果您既不愿意提供信息,也不愿意主动起诉维护您的权利,那么可以由您的律师出面,和我方律师沟通。
您认为自己懦弱,没有保护好您的作品,可是我也有反驳针对我作品的指控的权利,我不接受您将我捍卫我自己作品的行为扭曲成质疑您作品的原创性的说法,我从来没有针对您作品的原创性做出任何明示暗示的指控,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捆绑。
因此,我将选择继续向法律求助,维护我本人以及作品的声誉。
但首先,您2号才说过“同时我也会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法律的公正。”
那么我以为您是非常强烈地想走法律渠道的,因此在律师的建议下才会去主动找您沟通。因为必须获知双方信息,才能进入诉讼环节。
可是,我询问您的信息,被您拒绝了,这一点我能理解您的防备。
然而我主动告知我的真实姓名,希望您拿走我的个人信息,将我列为被告,把您和反抄袭吧认定的抄袭证据当堂呈上,您却还是百般推辞不愿意接受,这一点在我们的聊天记录中已经体现得很清楚了,令我十分费解。
那么,经过近日咨询,我得知还有第三种办法,您已经提及“您会根据律师的建议来决定”,说明您已经请了律师,那么可以由我们双方律师互相交换信息,由他们来进行沟通。我相信这一点既不违背您“不愿透露信息”,也不违背“您没有精力主动上诉”。
所以,希望您能履行您上一条微博里所说的会采用法律手段的言辞。
不过,鉴于我的文已经被大规模刷负,我本人也收到无数人身攻击、威胁,您本人在上一条微博里明明说过会采取法律手段,我提出主动交换信息准备诉讼后等来的却是“不再寻求什么公正的结果”,前后矛盾不一。
因此,我不会无限期的等下去,如果您在下周五之前连第三条办法都不同意,我只能把新浪列为被告,合法获取您本人的个人信息,继而将你们列为共同被告。
这不是什么小题大做。
虽然使用“君埋泉下”这个笔名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也写了差不多将近两百万字,认识了一批喜欢我信任我的读者,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
有人说,“反正你也没多少粉,换个号再来呗”。可是凭什么呢?
对方认定我抄袭,却不愿到晋江投诉平台举证。
对方口口声声“维权不易负重前行”,但有琼瑶于正案的判例在先,对方也并不真的相信司法公正,我已经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对方却连拿着这份个人信息走上法庭的意愿都没有。
对方和反抄袭吧共同主张的调色盘,已经有好心读者帮忙逐条反驳了当中的错漏之处。
难道要我接受这张可笑调色盘对我的私刑审判,背负抄袭骂名吗?
恕我不能认同。
我问心无愧,也不会笔名自杀。
这时候笔名自杀不仅会被认为心虚,也会辜负到现在还喜欢我信任我的读者。虽然可以预见之后还会有人来泼脏水,但是我绝对不会放弃,否则就真是“亲者痛仇者快”。
iiiiiiiiii
二:
在我们双方回应法庭见之后,我就早已开始了诉讼程序,找了律师,反复跑了公证处,并公证了证据,参见p1(证据太多没有详细列出,保全时间是9月7日)。
p1
前期律师费和公证费已经花费五千元以上,具体数额及证明见p2,以及后续律师费至少两万(不包括差旅费)也已经与律师谈过。
投入这么多精力财力,我当然心疼,但我要保护我的作品,因此我绝对不会放弃法律途径,不会让我之前投入的成本付诸东流。
但根据目前您不配合的态度来看,要想继续诉讼,必须先起诉新浪得到您的真实信息才行。虽然这个做法理论上可行,许多明星也提供了许多成功先例,但实际上实操经验中,此办法非常困难,并不是随口一提“你有本事去告新浪啊”就能行的。
举个例子,上一位通过新浪起诉的作者,纠纷是十月份发生的事,十二月起诉新浪,一月份法院才受理,新浪提出管辖权异议,打了两个月,然后才拿到信息才开始告原被告,四月才和原被告开庭,全程时间耗费至少七个多月。时间上相当拖耗,而我的诉求是还我名誉,拖这么久的时间,只怕我身上的罪名已经坐实。
其次,经济成本上,我的律师告知我上诉新浪需要去北京,长达几个月的上诉新浪,我至少得承担我本人以及律师的全部差旅费和额外的律师费,经过询问律师,得到六万元至十万元的数字(当然不同律师有不同的收费)。然而,在尚未正式提起诉讼前我已经花费了这么多,再加上这些,都是我之前没有预料到的额外支出(因为您一开始说会主动配合),无异于变相的对我的时间和经济的拖耗。
再者,关于“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言论,关于这点我同样咨询过不止一个律师,得到的答复是理论和司法实践有一定区别,绝大部分名誉权官司最后判决的赔偿金都是象征意义大过补偿意义,赔偿金几乎不可能覆盖原告方的诉讼成本,p3是一些名誉权官司胜诉的判决书(图均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侵权行为),大家也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相关判决书,或者咨询身边信得过的司法人员,希望能通过正规途径,而不是用百度来的理论检验我说的是否属实。
iiiiiiiiii
三:
名誉权诉讼一般都是“赔本买卖”,我知道很难,也不指望自己的损失能够全部被弥补,但是酸菜坛子太太回避晋江投诉平台、回避法律程序,坚持使用私刑审判、将我钉死在抄袭的耻辱柱上,诉讼手段只能是我唯一的出路。
证据我都已经公证好,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它们具有三年法律效力,如果侵权行为一直持续,则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结束时起算。而且我不排除继续收集证据进行公证的可能。
只是上面也陈述了,此事若是双方配合,还能在半年内解决。若是对方不配合,七八个月只是短的,由此,我不可能也没办法尽快给大家一个结果。
但是我不会后退一步,律师费用再高,维权周期再长,我也会坚持到底。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随时接到您的传票,也希望您做好心理准备,为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为您做过的事负责。如果时隔半年收到传票,请不必惊讶。
@CP甜菜坛子
距离这件事在微博上发生已经很久,但时至今日,我依旧没有看到对方有任何积极解决的行动。不管最后酸菜坛子配合与否,关于此案件的所有诉讼进度在有实质性进展之前将不再于微博公示这也是我本人对于此事的最后一条回复,感谢大家的关注。
……(全显)
 
[17 回复]
[投诉]
有完没完了评论区,爱看看不爱看走去微博撕OK不OK???在这里组团闹个什么???除了让我们这些读者膈应了你以为作者还真能受到什么实质性影响??? 是不是端午节在家闲了所以天天炒冷饭 都不是什么好?装什么无辜白莲花???说我们刷她粉丝刷负又做同样的事下次您家着火了这边又刷回去可真是有趣哈
……(全显)
 
[回复]
[投诉]
1
...
233
234
235
236
237
...
尾页
写书评
返回
最后生成:2025-09-04 09:51:25
反馈
联系我们
@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