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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砚冰》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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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对“狗血天雷汤姆苏”有什么理解错误?狗血天雷汤姆苏最后的苏呢?没看到苏爽只有虐!现实太难过,已经很久很久看不得虐文了!没买文不干涉作者写文,但我觉得文案应该标签虐身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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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m,总感觉这个受很分裂啊,作者自己捏的人设是一回事,笔下表现出的行为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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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论区看完的姐妹讨论是否烂尾这个问题时,我刚看第一章,默默问一句,一蹴而就 这个词可以这样用吗?感觉怪怪的。。求姐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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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喜欢!!咱们就是说没必要骂 搞的作者也不开心。。。说过是短文了,我觉得还好吧,也没有很烂尾,该有的也差不多交代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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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避雷一下,本文烂尾,后半段像是被砍了大纲,且作者完全认为自己没问题。狗血渣攻这些都没问题,但好歹保证一个剧情的完整性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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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点无法理解,文一开始是值得推敲的,但是到了后面只能当爽文看,幽王和摄政王都不算什么好东西,但是都栽到了砚身上,除了美貌之外,还因为砚就是砚,他怕疼,但是敢拿簪自杀,不过可能比起让别人千刀万剐确实自杀更加可控一点但是他敢自杀就说明了他被逼到绝境后绝不会向任何一个人祈求什么,他有自己的傲骨,即使藏得很深很深。他把摄政王忘了,只是在蒙蔽自己,事实上为了赎罪,他委身于幽王,可以说是把幽王当成了摄政王,他的性格很复杂又很简单,这就是一个人有点趋利避害,我就不信他没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梦到他的大兄,梦到摄政王,他不说,不代表没有,更别说这一切还是摄政王的局,砚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件事,他将终身活在这种怅然里,就和上一辈子be这一辈子he一样的怅然,加上他是家族的希望,被所有人看着,弟弟妹妹能轻易得到的爱,他都没有,砚一直身处这样的冬天之中,没人救他。
幽王和砚的故事就在情理之中,就算砚冷漠,就算砚一开始没有冒领,幽王也会爱他,有的人就是拿来偏爱的,对于幽王来说,砚就是这个人,他只需要站在那里,他们就会去爱他,可能我多多少少有点过度解读,但是这种非一个人不可的甜饼我真的先吃为敬。
不论记忆有没有融合,幽王都会登上帝位,这是一定的,最后两章交代的东西太多了,毕竟放别人那至少能写个十来章作者一章搞定也是稀奇得很。
很喜欢作者的文笔,前有闲唐后有满砚冰,比起闲唐,满砚冰就像是后妈写出来的,虽然差了很多,但是不妨碍我爱这篇文,毕竟翻看榜上的小说,和我胃口的真的很少很少。
节奏就是很快,实在接受不了轻点骂,砚砚不约,砚就是个大可怜,他不该被骂,还有还有,砚就是狐狸本狐!
太太加个番外吧,摄政王虽然很可恶但我还想吃一口玻璃渣糖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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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为一个写文多年且写出过不少数据优秀的作品的老作者,居然真心实意地认为自己“该交代的还有什么没交代完你们还有什么不满意”……对此真的感觉难以置信。
一篇标着“狗血天雷”的文,可能有人觉得虐点太高或太低,可能有人觉得追妻不到位,可能有人觉得虐受虐受比例不对,可能有人更想换攻或受独美……这都不是问题,狗血本来有人吃有人不吃,有争议也很正常。
但这种对情节、人物、价值、主题的争议首先要建立在故事完整的基础上,一个故事连完整都算不上,还谈什么写得好不好?
当然,我很理解作者写文的时候可能只是为了某一个设想的场景、乃至只是为了某一句话。为了这一个作者自己本人的爽点,作者构思出了人物和情节,完善了背景和支线。写啊写啊,终于写到自己当初想要写的地方了,激情也渐渐消失了。但是作者之所以成为“作者”而非写□□好者不就是区别在这个地方吗?你的故事开始讲了,你的舞台已经搭出来了,过了一阵,你的情绪渐渐平淡了,然后你就撂挑子了?或者说,幕布一扯,台上的东西囫囵一打包,便和台下潇洒一挥手:拜拜了您嘞?
您的主角甚至还没有名字啊(在另一主角和若干配角有名字的情况下)。好,名字不重要。幽王身体里有恶灵,他们到底是还不是一个人?融合了几分?琴声到底起了什么作用?恶灵幽王前期一直塑造成一个爱而不知且性格因素所以一直伤害对方的人,那么最后他“爱而知”了吗?前期主角好好上课打算考取功名,在怎样“大为改变”怎么“惊艳众人”上还颇废了一番笔墨,这条“功名线”在解元就结束了吗?好,主角才华横溢,考状元是必然的,有无交代也无所谓,那整条书院线包括师友等配角后期一直到狂奔结局的时候就这样消失了吗?弟弟对主角的感情明显也是花费了笔墨的,而且弟弟还有假少爷的这一身份,再加上原书主角受的身份,好,他现在被查出来了,主角说还是认他,然后呢?前期刚和弟弟接触的时候,还让弟弟认字,教弟弟读书,后面呢?表哥呢?侍卫呢?
不是说每一个角色都要写清生老病死,但一个角色前面铺垫过了,后面却约等于销声匿迹,前面交代的后面本来发展的好好的,但到了大结局却发展着发展着啥也没了,这不就是挑子一撂吗?
好,对于一本女性向的网文来说,配角也不重要,把主角的感情线交代清楚了,故事也就算完整了。狗血文之所以比小甜饼好看,不就是这里的感情线“不喜平”?幽王原本是觉得柳装模作样,又受恶灵影响,有“惩罚”的意思在,所以强迫了柳发生关系,后面根据一些细节描写和侧面描写,可以看出幽王渐渐转变了态度?幽王对柳确凿无疑是有着强烈的占有欲,而这占有欲或许是出于几分爱和几分扭曲?说不清,读不出。柳受幽王强迫,一是不得反抗,二是出于对前世的赎罪。但他明知(最起码在他看来)此世的幽王非上世的挚友,再加上特殊的成长环境(作者多次着墨),他的心理还是蛮复杂的。但他的情感变化也只是在“我可以赎罪、不我不可以、我有自由、不我没有、我会过的好吗、不我只会越来越烂”之间滑落。把攻受之间的情感对接,对于大多数晋江读者来说,远不到可以结尾的程度。
或许作者本来就只想写“只有疯狂占有欲的”对上“内因外因导致只能被强迫的”?可是一个故事的结局需要这样绞尽脑汁地去解释才能合理的时候本身就不太合理了。
我理解作者爽完就跑。诚如我前文所说,能把故事写得圆满自然是最好的,这应是一个作者的责任;但毕竟写文不是生产物质资料,脑力劳动需要更多的激情和想象力,在耐心、勤恳、严谨等品质的加持下也难免会力有不逮。我也确实读过很多这个作者的狗血小故事,喜欢这个作者的狗血套路。入v是作者的自由,订阅亦是我自己的选择,好比一本书买回家,总不能因为内容不满意就找商家退换。
可我本以为作者虽然写是这么写了,还是知道自己在做“爽完就跑”飞速结局这件事的。我一直觉得文学批评更多时候不该批给作者看(而是读者和社会),因为作者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到底写了点什么。我上面举到的几处例子其实说的很随便,不严谨,我并不是真的要作者具体回答我这几点你到底是怎么安排的。写作的视角不同于阅读,当我想论证作者“写得不完整”的时候,我更应该从“写”的角度讲,但上文更多的还是说了一些读者的直观感觉罢了,很容易被反驳。我只是想这样提两句,然后真心地问问作者:你自己构思的这整个故事,你自己写的每一个字,你扪心自问,你真的认为自己把这个故事好好写完了吗?
当然,我无意冒犯。作者如果看到这条评论,觉得不过是无稽之谈,还请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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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到结尾都没个名字orz
摄政王设计自己死在受手上真的带感,好变态一人
来点甜甜番外嘛 (眼含热泪狗狗眼.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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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局没有料到,真的,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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