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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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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明天就是清明,再次的降温和连绵不断的雨浇散了短暂的好天气,好天气总是像幻影泡泡,轻轻触碰,便消逝得无影无踪。
雨天,除了令人烦闷的潮湿,连遛狗都成为一大难题,姜恪作为起床困难户,不得不狠心将早上的闹钟往前调十分钟,留出把狗吹干的时间。
今年的清明恰逢连着周末,不必调休,连休三天带来的喜悦还是冲散了点密布的乌云带来的不快。
这几天,姜恪遛狗总能正好碰上撑伞假晨跑的任由,再在出门上班时正好碰上要去上班的任由,任由蹭车的样子自然得好像只是上了来接自己的出租车。
司机姜恪替被任由冷落在车库的那辆taycan打抱不平,不知道自己十来万的代步车有什么吸引他的。
晨会上,芸姐讲到了刘康作为组长负责的一个项目,那项目刘康跟了很久,就卡在最后签合同的那一步,虽然对方有意拖延,可刘康自信地认为拿下这个项目势在必得。
“任由今天跟着刘康一起跑一趟这个项目。”芸姐说。
“不用芸姐,这个项目已经没什么事了,我今天和薛晓婷跑一趟让对方把合同签了就行,不需要这么多人。”刘康急了,辛辛苦苦做下来的项目最后让任由去签合同,这不是明晃晃让任由这个关系户抢他的功劳吗?
“如果只是签个字的事为什么拖了这么久还没签上?你和任由一起去吧。”陈芸的语气不容置疑。
刘康尽管再不悦,也不敢在晨会上和陈芸叫板,只能吃下这口黄莲。
姜恪看向任由,对方一脸迷茫。
“芸姐,可是我对这个项目完全不了解啊。”任由完全在状况外,芸姐这个决定他先前并不知情,纵使他不喜欢刘康也不想当程咬金半路杀出来夺了人功劳。
“没事,实在不行你就当跟着去长长见识,锻炼一下。”陈芸不给任由继续说的机会,宣布散会。
散了会,大家悄悄猜测着这是怎么回事,各自的群聊里都炸开了锅。
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姜恪只觉得芸姐这回事情办得欠考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别人接近尾声的项目给了任由。
“走吧。”刘康语气冷淡,拿着合同书敲了敲任由桌子,陈芸定下来的事不会再改,木已成舟他不得不带上任由。
二人今天都没开车,任由毫不客气地向姜恪张口讨要了车来开,姜恪见惯了他那自来熟的样,无奈答应。
临走前,刘康还眼巴巴地跟薛晓婷道了别。
“快去吧,今天争取签下合同。”薛晓婷带着笑,丝毫没有被抢了活的自觉,反而手握成拳给他们打气,“加油加油!等你们的好消息。”
说来倒也奇怪,以往跟进这个项目时对方派来对接的一直是一个小助理,今天一到地方竟是经理迎了上来。
任由一见他就觉得眼熟,汪经理朝任由眨眨眼,似笑非笑,任由想起这汪叔叔又是魏承的哪个朋友,心里有什么不明白的,知道了陈芸让自己一同前来的用意。
对方之前拖延着不肯签合同,想必是还想在条款上多争取几分利益。刘康已经准备好另一版合同,这是他能争取到的最大让步,倘若再不能签下,这个项目就是泡汤了。
可还没等刘康拿出新准备的合同,汪经理便签下了原先那份合同,几人又聊了几句,商谈之后合作的一些细节。
离开时,汪经理还趁刘康不注意,拍了拍任由胳膊道:“代我想你小舅问好。”
任由笑得坦然,举了举手里的合同:“一定,今天多谢你了汪叔叔。”
回公司的路上,任由开车,从后视镜看到刘康时不时看自己,欲言又止,一副尿急的样子,和去时自己欠了他钱的样子截然相反,脱口而出:“尿急啊你?要不要找个厕所?”
刘康原本酝酿的情绪被任由一扫而空,一字一句道:“不、用,开你的车。”
“那你一直看我干嘛?想说什么就直说。”任由讨厌拐弯抹角。
刘康犹豫一会,坐直了些:“你是不是和那个汪经理认识?”
“算认识,不怎么熟,见到了才知道是他。”任由说。
“谢了啊。”刘康别扭地说,“是因为你对方才肯签合同的吧,之前一直对条款不满意拖着呢,新改的合同让步不多,估计也不能让他们满意,要不是你,这个项目就泡汤了。”
任由挑眉,对刘康有了改观:“你倒没我想得那么傻。”
“我是正儿八经985毕业的,你一个……”刘康说一半闭了嘴。
“我一个破二本毕业的,谁傻?”任由帮他补充了未说完的话,扯起嘴角,“是要这么说吗?”
刘康不语,扭过头看窗外装死。
一回去,对上薛晓婷期待的目光,刘康从任由手里抢过合同,翻到签名页给薛晓婷看。
“太好了!我就知道这次合同能签下,没白费我们之前那么多努力。”薛晓婷笑得灿烂,右脸颊一个酒窝显露出来,看得刘康耳朵尖都红了。
两人商量着要聚餐,计划到一半又说赶紧先去芸姐那汇报工作。
任由转身走了,深藏功与名,虽然项目上他没付出努力,但是那咋了,人脉也是能力的一部分,他从来不是会在这种事情上内耗的人。
临近下班,刘康又一副尿急的样子挪到任由面前。
任由抬眼看见刘康那模样,指了指一个方向:“厕所在哪边。”
听得边上的姜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刘康翻了个白眼:“我不是要去厕所!”
“那要干嘛?”任由说。
“我们想下班以后负责这个项目的同事一块聚个餐,你有空的话一起吧?”刘康说。
“不去。”任由没兴趣,掐着下班点,拉着姜恪就要走。
走到地下车库,解锁了车门,甩去伞上的雨水扔到后座,姜恪的手机响了。
一首纯音乐的开头,钢琴声悠扬响起,节奏轻缓,带着悲伤的基调,任由挑了挑眉。
来电显示,大伯。
老爸那边亲戚的号码是从老妈的通讯录里找到的,当时姜恪通知他们葬礼的时间地点,大伯二伯都以忙工作为由推脱了,名义上的爷爷奶奶表示,就当他们没生过这个儿子。
大伯怎么会打电话过来?
是联系他清明要去扫墓吗?
姜恪不太清楚清明扫墓的规矩,他没在清明扫过墓,只在年三十祭拜祖先时,才会和姜寻海在烧完香后跟着钟琴去给外公外婆烧点纸钱。
各种事项都是老妈操办的,他和老爸只是走个过场,甚至这样的过场他都是十八岁后才被允许参与,因为十八岁之前老妈都说小孩不用。
小时候的姜恪看见班级里其他小朋友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接,问妈妈自己为什么没有,妈妈的回答是“爸爸妈妈只有两个人把你带大,爸爸妈妈真的很不容易”。
小姜恪又问,那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是在一个地方吗,妈妈说小孩子不该管的别管。
姜恪不太记得自己最后是从何得知真相的,或许是大人谈话间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来的,就像成长总是在不知不觉间。
孩子,孩子,孩子,要独当一面的大人。
总之,对他而言,在以往的二十五个年头里,清明都只是能多放一天假的节日。
“喂?”姜恪接起电话。
“姜恪啊,最近怎么样?”大伯的声音从听筒传出。
能怎么样呢。
“挺好的。”姜恪说。
“之前那段时间实在太忙了,你父母的葬礼我们都没功夫去。”大伯说,“明天你放假的吧......”
任由从副驾驶侧绕到驾驶位,向姜恪摊开手心。
姜恪专注于大伯的话,扫了一眼任由的手,手心向上,把自己的手叠了上去。
任由笑了笑,抓着姜恪的手,用另一只手拿走了姜恪手心里的车钥匙,继续抓着姜恪把他带到副驾驶室坐下,给他系上安全带,关上车门。
“是要去扫墓吗?”姜恪问。
任由发动了车子。
“扫墓?哦,对对,扫墓......”大伯回应道。
一通电话结束,姜恪才发现车已经开出一段距离。
“你手机铃声和我的一样啊。”任由握着方向盘,余光瞄向姜恪。
“你第一回去我那电话响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同一首。”姜恪抬了抬半边屁股,把手机放进裤兜。
“不是学我啊,真巧,咱俩挺有缘。”任由说。
“给你美得,还学你。”姜恪说。
雨刷抬起落下,和挡风玻璃摩擦发出声响,姜恪一直不喜欢这动静。
“你放着自己的taycan不开,开我这小破车来了。”姜恪忍不住道。
任由调转方向盘:“你想开taycan?那下周一咱开我那辆去上班。”
“咱俩就非得开一辆车上班吗......”姜恪无语,但确实挺想试试开任由那辆,帅。
“不好吗,上下班还有个伴。”任由说。
“你是下课还得一块牵手去厕所的女高中生吗?”姜恪说,“怎么右转了,回去是左转。”
“刚你打电话的时候,我问你要不要一块去吃饭,你不点头答应了吗?”任由说。
“......我都没注意你说了什么,这是人在打电话时候的无意识行为。”姜恪说。
“那就当我趁人之电话了,你就说去不去吧。”任由笑了。
“......行吧。”姜恪点头。
“去,还是不去。行吧说得跟我勉强你似的。”任由说。
“去。”为了显得不勉强,姜恪补了一句,“我超想去的。”
“这就对了。”任由给予肯定。
任由带他来的是一家音乐餐吧,晚点会有乐队表演。
他们现在来吃饭,吃完正好能喝喝酒看看演出。
菜味道还行,就是量很少,往好听了说就是走的精致路线。
时间差不多了,服务员就开始往台上搬设备,两人都没怎么吃饱,点酒的同时还加了点烤串。
很快乐队就上了台,唱着一首民谣,身后充当背景板的电子屏右上角放着一个二维码,可以扫码点歌。
主唱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身上套着一件耷拉到膝盖的编织款超大破洞毛衣,闭着眼睛两手抓着麦克风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
就是唱得挺一般。
没人点歌,这组乐队表演完准备的两首曲子后很快下了场,新上的乐队主唱是个年轻的漂亮姑娘,穿着短裙边唱边跳。
这姑娘唱得和上一个长发男不相上下,但胜在能跳舞,炒热了气氛,有不少人点歌。
现在的就业着实困难,卖个唱都得另辟蹊径通过长相和跳舞来提高竞争力。
姜恪看着跳舞的姑娘陷入沉思。
如果自己没有按照老妈希望的那样,拼命学习,上这所大学,进这所公司,做这份外人看来稳定的好工作,而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现在会在做什么呢?
理想,自己有过这种东西吗?
小学的时候,班里别的小朋友都上了很多兴趣班,妈妈问他有没有什么想学的,小姜恪认真想了很久,说自己喜欢画画,妈妈就给他报了素描课程,小姜恪以为自己长大会当一个画家,可是学画画很贵,爸爸妈妈经常在小姜恪面前谈论开销太大,缺钱的事情,没上几次课,小姜恪就主动提出不想再去了,说自己不喜欢画画了,妈妈说小姜恪只会半途而废,但还是很快去办理了退课退费。
上中学的时候,姜恪从同学那借来一本推理小说,看得入迷,他开始写自己的推理小说,在写完作业后写,在周末写,在假期写,终于在完成一大半的时候,夹在书里被来找东西的钟琴发现了,钟琴把他写的那些东西撕碎扔进垃圾桶里,告诉他要好好读书,成绩稳定在年级前五的姜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判定没有好好读书。
后来,姜恪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粘着他的流浪猫,没怎么接触过小动物的姜恪感觉自己的心都被融化了,当他回家提出要收养这只小猫的时候,被钟琴果断拒绝了,世界上那么多流浪动物,救不过来的,姜恪不忍那只猫继续流浪,却也无能为力,那次以后,姜恪又幻想过去学兽医专业,但也只是想想,因为不可能被允许。
姜恪不可否认,按照老妈的要求走的这条路,挺好的,让自己现在过得不错,或许听老妈的话是对的。
对了,刚刚那些哪个是自己曾经的理想呢?
啊,想起来了,小姜恪的理想,有过的。
不是画家,不是作家,不是兽医,是当一个自由的人,是能做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情。
任由在姜恪眼前打了个响指:“你喜欢这个类型?看入迷了都。”
姜恪回过神,看向任由:“没,刚才......走神了。”
“哦,那你喜欢什么类型?”任由问。
“不知道,没喜欢过,可能,眼睛大的吧。”姜恪随口道。
“台上那个主唱眼睛也挺大的。”任由眨了眨眼道。
“是吗,没注意。”姜恪举着杯子往任由杯子上碰了碰,喝了口酒。
“还是走回去吗?”任由站在门口问。
“叫个代驾吧。”姜恪撑起伞,用伞兜着任由一块往停车的方向走。
“哎压我头发了。”任由快步和姜恪并行,“不是喝了酒乘车会吐吗?”
“这边走回去太远了,而且我明天一早就用车,先来这边不方便。”姜恪已经开始呼叫代驾。
“哦,是去扫墓吗,刚......听你打电话在说。”任由说。
“嗯。”姜恪点了点头。
“要不......”姜恪偏头看向任由,任由说了一半又把话咽下,“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