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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聚光灯下的故人1 ...

  •   《天天向上》的录制厅里,灯光如瀑,暖黄与冷白交织着泼洒在舞台地板上,反射出刺眼的光。
      后台的走廊里,音乐声隔着厚重的隔音门隐隐传来,鼓点敲在心上,咚咚作响,快得像要冲出胸膛。
      我攥着耳返的指尖沁出了薄汗,指腹反复摩挲着耳返边缘的磨砂质感 —— 这是我用上个月短视频推广的微薄酬劳买的二手货,边角已经有些磨损,却被我擦得锃亮。
      作为独立艺人,这是我为数不多拿得出手的 “专业装备”。
      这是我第一次登上主流综艺的舞台。节目主题是 “新生代音乐人崛起”,我能来,全靠独立音乐平台上一首翻唱的 Demo 被节目组偶然看到。
      他们说我的声音 “有故事感”,可只有我知道,那所谓的 “故事感”,不过是无数个深夜里,把迷茫和不甘揉碎了,混着眼泪唱出来的痕迹。
      我深吸一口气,试图平复狂跳的心脏,指尖却依旧在发抖。调整耳返的间隙,目光下意识地越过侧台的幕布,投向舞台中央 —— 那个熟悉到刻进骨髓的身影,正站在主持位上。
      一身剪裁利落的银灰色西装,衬得他肩宽腰窄,身姿挺拔如松。白金发色在聚光灯下泛着冷冽的光,像极了雪夜便利店门口,那束穿透风雪的暖光里,他发梢的颜色。是王聿可。
      他现在是《天天向上》的常驻青年主持人之一。
      我在出租屋的小屏幕前,看了他半年的节目。他以 “音乐人视角” 参与策划,话不多,气质清冷,言谈克制,却总能在嘉宾陷入尴尬时,用一句精准又温柔的点评化解僵局;也能在聊到音乐创作时,眼里迸发出藏不住的热爱。
      我曾无数次在屏幕前,对着他的脸发呆。看着他游刃有余地和前辈主持人互动,看着他被粉丝围堵时依旧保持得体的微笑,看着他在音乐点评环节,说出那些我藏在心里却说不出口的话。
      我总在想,什么时候,我才能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却从未想过,会是以这样的方式 —— 他是万众瞩目的主持人
      我是籍籍无名的新人;他站在舞台中央,被灯光簇拥,我缩在侧台角落,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更没想到,这竟是我们第二次正式见面。
      “正式见面” 四个字,像一根细针,轻轻刺了我一下。(上一次正式见面是在录制花儿与少年)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速写本,那是我从雾都带到广城,又从广城带到北城的宝贝。
      本子的内页,夹着一张微微泛黄的专辑签名,上面 “加油” 两个字,被我摩挲得边角发毛;还有一张画了无数遍的速写,是他在 “星辰计划” 舞台上跳现代舞的剪影,旁边依旧写着 “像风一样自由”。
      于我而言,我们早已是 “久别重逢”。
      重逢在我每一次快要放弃时,翻出的签售会视频里;重逢在我写《雾都夜行》的歌词时,脑海中浮现的他的眼神里;重逢在雪夜便利店,他指尖触碰到咖啡杯,与我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重逢在花儿与少年录制现场,心跳的瞬间。
      可我知道,对他来说,我只是个陌生的新人。一个名字都未必能记住的、无关紧要的新人。
      他不会记得,两年前广城南丰汇的签售会,我从雾都飞来,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又在雨里排了六个小时的队,只为看他一眼。
      那天我穿着洗得发白的白 T 恤,怀里的专辑被汗水浸湿了封面,紧张得手心冒汗,连说话都结结巴巴,只敢小声说 “我来自雾都”。
      他不会记得,我站在人群最角落,手里攥着那张被汗水微微浸湿的专辑,等了三个小时,只为那一句 “谢谢光临” 和他笔尖落下的 “加油”。我甚至不敢抬头多看他一眼,只敢在他低头签名时,偷偷描摹他的侧脸,把他的样子刻进心里,回去后画了一张又一张速写。
      他更不会记得,我曾把他的每一场演出、每一次采访都存进专属文件夹,命名为 “光的轨迹”。
      文件夹里有他舞台失误时的沮丧,有他获奖时的哽咽,有他被记者追问绯闻时的无奈,也有他谈及音乐时的眼里的光。
      我曾在无数个熬夜改设计图的夜晚,在无数个训练到凌晨的深夜,在无数个试镜失败的雨夜,一遍遍地翻看这些视频,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下,就能离光近一点。
      他应该也不会记得之前花儿与少年录制那两天和我的对话。
      可他不记得我。
      这本该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见过的粉丝不计其数,接过的专辑堆起来能塞满整个房间。
      我不过是他人生旅途中,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甚至连让他驻足片刻的资格都没有。
      我自嘲地笑了笑,指尖的汗更多了。耳返里传来节目组的倒计时:“肖占戈,准备登台,3,2,1——”
      “接下来这位嘉宾,是近期在独立音乐圈掀起波澜的新人 —— 肖占戈!欢迎!”
      汪涵老师温和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整个录制厅,掌声如潮水般涌来,夹杂着零星的、好奇的议论声。我深吸一口气,推开侧台的幕布,迈步走上舞台。
      灯光瞬间聚焦在我身上,刺眼得让我微微眯起了眼。我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连帽卫衣,是我为数不多能拿出手的、不上镜显邋遢的衣服。
      和舞台上穿着精致西装的王聿可,和其他光鲜亮丽的嘉宾相比,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有些寒酸。
      我能感觉到台下有好奇的目光在打量我,像在评估一件陌生的商品。那些目光让我有些不自在,下意识地攥紧了手里的吉他背带,指尖泛白。
      我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越过人群,落在了王聿可身上。
      他就站在舞台的另一侧,距离我不过五米远。银灰色的西装衬得他肤色愈发白皙,白金发色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像雪落在枝头,清冷又耀眼。
      他的五官比镜头里更立体,睫毛很长,垂眸时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鼻梁高挺,唇线清晰,侧脸的轮廓依旧是我画了无数遍的模样。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慢了下来。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像要撞碎肋骨;能闻到舞台上淡淡的消毒水味,混合着王聿可身上传来的、若有似无的雪松味 —— 和三年前签售会上,他递来专辑时,我闻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转过身,朝我伸出手,嘴角挂着标准而得体的微笑。那笑容很好看,却带着一种职业化的疏离,像橱窗里精致的人偶,完美,却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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