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0、吴昊阳 ...


  •   我叫吴昊阳,体育生,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们都这么说。
      但我觉得我挺聪明的,至少在最重要的事上,我从来没错过。
      ---
      第一定律:林哥是第一顺位
      这事从我初中把林沐宸从树上救下来就定了。虽然严格来说,是他爬太高下不来,我跑去叫了老师,但他非说是我“救”了他。
      “昊阳,你反应真快!”他眼睛亮晶晶地拍我肩膀。
      从那天起,我就有个模糊的概念:得让这个人一直这么笑。
      所以高中有人堵他,我第一个冲上去。体育课他跑不了步,我天天去树荫下陪他扯淡。大学他生病,我穿着拖鞋就往医院冲。
      陈一诺总说我:“你能不能动动脑子?每次都这么莽。”
      我回他:“有些事不用想,直接做就对了。”
      比如保护林哥这件事,这是我的肌肉记忆。
      ---
      第二定律:陈一诺需要被怼(和被照顾)
      陈一诺这个人吧,嘴毒,事儿多,还总爱摆出一副“我最聪明”的架势。
      但我早就看透了——他其实就是个纸老虎。
      高中有次打雷,教室停电,女生尖叫一片。我正想调侃两句,就看见前排的陈一诺整个人僵住了,手指死死抠着桌面,眼镜片反着应急灯的光。
      我挪过去,用自以为很小的声音说:“喂,你不会怕黑吧?”
      他猛地转过头,脸色煞白,却还嘴硬:“我只是在思考黑暗环境对人类心理的影响。”
      “得了吧。”我把自己外套扔他头上,“盖着,思考你的。”
      外套有汗味,但他没拿下来。后来还衣服时,他小声说了句“谢谢”,耳尖红得滴血。
      那一刻我好像明白了:对付陈一诺,不能顺着他,得逆着来。
      他越说“我没事”,就越有事。他越摆出“别碰我”的架势,就越需要人碰。
      这个发现让我有点得意。看,我不笨吧?
      ---
      第三定律:直觉比脑子快
      发现喜欢陈一诺这件事,其实是个意外。
      我一直以为我就是单纯爱跟他斗嘴,直到那天在他诊所,看见他被人欺负,额头流血还强装镇定。
      怒火“噌”地烧上来,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把人按在地上了。警察来了之后,我手还在抖,不是后怕,是气的——气有人敢动他,更气自己来晚了。
      然后我看见了那本日记。
      偷看不对,我知道,但手不听使唤。
      字字句句,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在我眼里普通的日常,在他笔下全是惊心动魄。
      春节我给他捂耳朵,他写“心跳像揣了疯兔子”。寒假我让他去暖和的地方,他写“自以为是的英雄”。林哥手术我握他的手,他写“像抓住了实质”。
      我蹲在废墟一样的办公室里,脑子嗡嗡响。
      原来我不是单方面在照顾一个麻烦精。
      原来那些我以为是“兄弟情”的举动,早就不对劲了。
      原来我每次故意惹他生气,只是想知道——他会不会只对我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
      妈的。
      我抱着头,突然笑出声。
      吴昊阳,你真是个天才。用最笨的方式,搞明白了最重要的事。
      ---
      第四定律:喜欢就冲,别磨叽
      跑出诊所后,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三天。
      不是犹豫,是在计划。
      送花?太俗。写情书?字太丑。直接说?怕把他吓跑。
      最后我决定:按我的方式来——直接、大声、不留退路。
      买花的时候,卖花小姑娘问我:“送给女朋友吗?”
      “不是,”我咧嘴笑,“送给一个特别难搞的人。”
      她推荐了碎冰蓝,说这花语是“给你的希望是星辰大海”。
      行,就它了。虽然陈一诺那家伙大概率会吐槽“俗套的象征主义”。
      去诊所的路上,我预演了所有可能:
      他如果拒绝——我就天天来,烦到他同意为止。
      他如果躲——我就把他堵在咨询室里,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他如果骂我——那就骂呗,反正他天天骂,我早免疫了。
      但当我真看见他坐在那里,眼镜后的眼睛平静地看着我时,所有预演都忘了。
      我只记得一句话,必须说出来。
      “我喜欢你。陈一诺,我喜欢你。”
      说出来的瞬间,世界突然变得特别清晰。他的睫毛在颤,他的手指在蜷缩,他的喉结动了动。
      原来他也会紧张。
      这个发现让我胆子更大了。我吻住了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终于!
      早该这样了!
      ---
      第五定律:幸福就是……
      现在的生活,简单得有点不真实。
      早上送他去诊所(他坚持不坐我的摩托,只好陪他走路),中午溜达过去蹭饭(“顺便”检查他有没有好好吃),晚上接他下班(“正好”顺路)。
      陈一诺总说:“吴昊阳,你没有自己的事吗?”
      “有啊,”我理直气壮,“我的事就是你。”
      他翻白眼,但耳朵红了。
      林哥和顾哥有时候会调侃我们,说我们比他们还腻歪。我揽住陈一诺的肩膀,嘚瑟:“那是,我们这叫后来居上。”
      陈一诺肘击我肋骨,但没推开。
      有天晚上,我们四个又去烧烤。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对老夫妻,叔叔拉着坐在小推车上的阿姨。
      林哥说羡慕他们平凡幸福。
      顾哥说那样挺好。
      我脑子一抽,说:“让顾哥买个三轮,老了载林哥去早市。”
      陈一诺骂我不正经。
      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因为我看见他偷偷笑了。
      那一刻我突然懂了:幸福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有个人,愿意陪你从青春年少胡说到白发苍苍。
      哪怕说的全是没边儿的蠢话。
      ---
      最终定律:我不笨
      陈一诺最近在研究一个新课题,叫“直觉型决策的神经机制”。简单说,就是研究“为什么有些人不用想就能做对选择”。
      他把测试问卷递给我,一脸学术严肃:“认真填。”
      我看都没看,在最后一栏写:
      “因为心比脑子快。而我的心,早就在该在的地方了。”
      他抢过问卷,推了推眼镜,嘴角却压不住地上扬。
      “零分。”他说,“毫无科学性。”
      “但全对。”我凑过去,亲了亲他发红的耳尖。
      看,我说吧。
      我,吴昊阳,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但在爱这件事上——
      我从来都是天才。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
作者公告
本书全篇都写完了,在想好好完善一下,但是我有点懒,所以………可能会啥也不改就一天发点给发完,he结局,喜欢写点小甜文。 第一次写,文笔不大好,在喜欢的情节加各种形容词和描写是我的爱好 果然,还是啥也没改,但是在我看这还是个大纲,找时间我弄好再点完结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