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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粉色并不显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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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春和第二天早早到食堂刷了两碗牛肉粉,挑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早餐时间人流熙攘,加上又在下雨,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各式雨伞十分遮挡视线。
他快速把其中一碗的肉夹到另一碗里,一边把粉挑起来散热一边聚精会神地注视窗外,不想错过宋飞声的路过。
人潮人海中,他突然看见一个撑着灰白色雨伞的人朝自己挥手打招呼,心里顿时飞出一群蝴蝶兴奋地回应,筷子上的米粉却在此时滑脱,溅了他一领子红油。
宋飞声隔着玻璃窗哈哈大笑,他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他又飞速挑了几下,然后放下筷子,粉就把牛肉埋了起来。
只是从窗外到桌边,距离怎么这么漫长,祝春和感觉仿若等候了一个世纪,才听到那个熟悉的、清脆的声音呼唤自己的名字:“祝春和!”
接着肩膀被轻拍一下,再接着声音的主人坐到了他的对面,面带笑容,嘴角一个浅浅酒窝。
“给我的啊,谢谢啊!”宋飞声动作很迅速,说话间已经拿起了筷子。他刚挑了一撮准备吹吹,发现已经不烫了。
原来刚才挑的那碗是给自己的。
“哎你——”他欲言又止,“怎么这么贴心啊?”
祝春和笑笑,也拿起筷子。
“这么多牛肉,”宋飞声吃了几口才见端倪,故作玄虚道:“你知道吗,这种事情一般都是爸爸妈妈会为孩子做的,或者——”
“什么?”祝春和不解。
“或者就是情侣之间夫妻之间会互相做的,”宋飞声淡淡道,“你是想当我爹,还是想当我老婆?”
“呃…”祝春和语塞,筷子也不动了。
宋飞声笑了:“逗你的,快吃吧。”
一碗粉下肚全身都暖了起来,两人慢悠悠晃到收餐处缴了盘子,并肩走出食堂。
“中午见啦!”宋飞声挥挥手,“拜拜!”
“中午见。”
宋飞声刚回到工位就思绪纷纭,脑子里全是刚才祝春和隔着玻璃冲自己笑的画面,因为分心被溅了一领子红油的画面…他又想起他们第一次一起吃完饭,他不小心把红油泼到了祝春和的工服上——不过现在那件工服是他的了。
不过工服还是洗干净了还回去的好,祝春和这段时间穿的都是常服,应该是自己的那件小一个号,祝春和穿着不太舒服吧。
上午的三小时很快过去,他们又在如约食堂相见。
还是食堂。
他们的相处,好像总绕不开食堂。
他一定要约祝春和出去。
中午是宋飞声先到,他在小碗菜窗口打好饭,仍然靠窗落座。
“声哥?”祝春和见宋飞声仍盯着窗户发神,又提高音量唤了一声。
“啊——”宋飞声回过神,见人就站在自己面前。
“你干嘛呢?”祝春和问道,坐到了他对面。
“找你呢。”宋飞声笑盈盈地把餐盘推到两人中间。
炝炒油麦菜、酱油蒸蛋、炸带鱼、糖醋里脊、排骨海带汤,还有一块绿豆糕。
“你每次都搞这么丰盛,”祝春和说,“不过我不爱吃肉,你得多吃点了。”
“那你爱吃这个么?”宋飞声用筷子指了指那块绿豆糕。
其实他拿准了祝春和爱吃,因为之前他看到祝春和刷过两回。
见祝春和点了点头,他便一把夺过,有些凶巴巴道:“吃完肉…”
“我也可以自己去刷的。”祝春和有些无奈地打断了他。
“就吃不下了,”宋飞声瞬间眉舒目展,将绿豆糕放了回去,语气也柔和很多:“趁现在吃了它吧。”
祝春和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将绿豆糕掰成两半,捏了稍小的一半喂进嘴里。
“我不爱吃,你不用…”
宋飞声还没说完呢,祝春和就吃掉了另一半,他的腮帮子鼓起一个小包,很用劲地嚼着。
小东西脾气还挺大…
吃完绿豆糕,祝春和捻捻手指上的碎末,重新拿起筷子。
他夹了块带鱼到宋飞声碗里,然后对着那碟油麦菜火力全开。
“我去拿点素菜——”宋飞声起身。
“不用。”祝春和拉他坐下,很执着。
两人吃得沉默,小方桌上只剩下碗筷相碰的动静。
宋飞声饭量不大,三个大荤就受了点皮外伤,倒是油麦菜和蒸蛋被吃得干干净净。
下次得多拿点素菜。他在心里记上这么一笔。
吃完饭,祝春和起身拿纸,听到宋飞声说没纸了。
“刚才我听隔壁桌的大叔说,厂里最近在降本,所以抽纸换得也不太及时。”宋飞声又说。
祝春和于是指着餐盘里吃剩的馒头说:“可以用这个擦。”
“哈哈哈!”宋飞声乐了,“你咋这么聪明!”
他掰下一块馒头蹭了蹭嘴角,油渍立刻被吸收干净,效果拔群。擦完塞进了嘴里,一点也不浪费。
“还真是不讲究。”祝春和评价。
“这叫不浪费,和吃完饭舔嘴唇没有区别好不好。”宋飞声纠正完,话锋一转,又问:“明天你休息吗?”
“休息。”
“我操太好了!”忍不住说了句粗话,他又找补:“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我们竟然是一天休息。”
“你是15车间对吧?”祝春和问,“11-15车间休息都是同一天。”
“哦哦,原来是这样。”宋飞声点点头,又问:“你有安排吗?”
“什么安排?”
“就是要不要出去玩,之类的。”
“去哪?”祝春和疑惑,“就一两天,去不了哪吧。”
“去外面呀,”宋飞声十分理所当然,“总不能休息还呆在厂里吧?”
祝春和一边收捡着桌上的垃圾一边回:“一般会回学校住。”
宋飞声穷追不舍:“除了学校呢?”
祝春和想了想:“假期长一点的话会回家。”
宋飞声终于忍不住:“那这次要不要和我一起?”
祝春和笑笑:“也行啊。”
两人约好了第二天早上十点在宿舍门口见,宋飞声当晚拿出一件浅粉色亚麻衬衫、一条白色牛仔裤,规规整整地放在床头。端详一会儿后,他又把白色牛仔裤换成了浅蓝色水洗磨白的那条,觉得这样似乎更青春一些。
宋飞声的皮肤是浅麦色,粉色并不显白,但他就是挺喜欢的,在喜欢面前,显不显白似乎并不那么重要。
接着他又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衬衫扎进裤子里,再系一条皮带——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好像有点太板正,看起来不够放松、不够舒服——但是衬衫还是可以扎进裤子的,看起来会更利落、更精神。
做完这些,他又把床底下那双灰白色德训鞋拿出来刷了刷,尽管前几天穿的时候刚刷过一次,但下雨天的鞋实在太容易脏,他还是想再清理一下泥点。
等收拾得差不多了,他拿起床头柜的杯子,准备出去打点热水喝,手指刚触到门把手又收回。
还是不喝了吧,睡前喝水太容易水肿,即使只是两三口。
他放下杯子,上了个厕所就躺下了,半小时后又突然惊坐起,把衬衫挂了起来——棉麻的太容易皱了,就这么团成一团放一晚上,明早准跟咸菜一样皱巴巴的,没法看了。
折腾来折腾去,终于能放心合眼了。
他的嘴角轻轻扬起,渐渐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