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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2章(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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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念着与沈灯来的约定,推门见到沈鸿信的那一瞬,我便弯起唇角,挤出一个无害的笑容。
也许在沈灯来眼里,我是被强取豪夺的良家民男,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我从小到大没遇到什么好人,邻居拜高踩低,班主任私下收礼,同学爱说闲话爱搞小团体。像我这种书包磨破了将就用、校服短了迟迟不换新、一年到头只穿一双帆布鞋、就差把“穷”字刻脸上的人,这么多年没过得太惨,全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这么讲有美化自己的嫌疑,说难听点,如果人生是场大型电视剧,我扮演的角色就是多说话多做事的“狗腿子”。
想在人群里混得开,重中之重是和领头的打好关系。
班主任势利,我没资本讨好,但身边的同学尚有操作的余地。
我会观察谁的成绩好,谁放学有车接,谁脚上的鞋是阿迪达斯,谁在集体活动里最有号召力,然后有意无意地和那些人打好关系。
用的方法很土,比如替成绩好的同学抄笔记,帮穿阿迪达斯的男生跑腿打水,班会排练时积极配合,同时为管事的班长出谋划策。
一通努力下,我慢慢积累了极好的人缘,以前班上有个小团体,专挑家境不好和性格软弱的同学欺负,家境最差的我却没怎么被找麻烦。
除了和我有仇的,只要我想,我能讨好所有愿意被讨好的人。
很长时间里,沈鸿信都是我想讨好的对象,一半因为他手里捏着要我命的照片,一半因为我意识到遇见魔鬼既是不幸也是机会。
沈鸿信有很多钱,多到能轻易解决我花十几年都无法摆脱的现实难题,虽然跟了他不过是从刀山跳到火海,但我吃腻了刀山的苦,换个苦吃也挺好。
我并非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君子,只是个想过好日子的俗人,所以面临人生抉择时,我百般权衡利弊,最终选择了为人不耻的歧路。
当然,我也会心有不甘。
都说路是自己走的,结果怨不得他人,但我由衷觉得这话不公平。
就像百万富翁不会上街乞讨,假如我有正常的家庭,没有遇到贱人,吃穿用度样样不缺,不说绝不会堕落,但滑向歧途的概率肯定比现在小得多。
我怨,怨出生不好,怨选择太少,更怨想出人头地,最后却当了婊/子的自己。
沈灯来不知道我的愤世嫉俗,不知道我的虚伪,误以为我像电视剧里的小白花一样可怜又无辜,可实际上我心里的算盘拨得比谁都响。
以前和云书谈恋爱,一方面确实动了真心,另一方面也是看他家境殷实,动了让他帮衬自己的心思。不料命运无常,竟在他身上栽了个大跟头。
沈灯来不该对我暴露他的善心,如此有利可图的宝物摆在面前,我没法不觊觎,更没法压制和他打好关系,以便日后图谋好处的功利念头。
为此,今天上*时我表现得极为温顺……
今天不能惹毛这尊瘟神,不然又被摧残成残花败柳,弄得明天不能出门就完球了。
折腾到中午,沈鸿信叫人把午饭送进房间。
我穿好衣服坐到桌前,望着盘中被松露汁浸润的惠灵顿牛排和点缀着鱼子酱的鹅肝,明明肚子已经饿了,却提不起什么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