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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发现 我近来发现 ...

  •   我近来发现自己在T的宅邸比这里的套房宽敞许多,宽敞到了不够宜居的程度,因为在过去,每当我急切地希望在宅邸内偶遇哈特兰叔叔的时候,我却总不能碰见他,而这里的套房相比之下则逼仄到了令人尴尬的地步:尽管我们现在如此刻意地躲避彼此,却还是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打个照面。

      甚至可以说,这种情况为我培养出了一种特殊预感,在我经过房间转角或是推开一扇门之前,这种预感会突然袭来,告诉我他会出现在转角的另一侧或是这扇门后,随后他果然出现了,他的身形和我一样慌张地发抖,向我欠了欠身,小心翼翼地侧过去,而不愿擦着我的肩膀走过。

      一天晚上在我准备回卧室休息时,以一种突如其来的焦躁不安的形式,这种预感又开始拨动我的神经了。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我隐约看见他背着手杵在我的卧室门前,不知在那儿守了多久,一瞧见我,便以奥古斯都所谓的“Festina lente”*的方式迎了上来。

      “您已经很久没有——”他的眼睛像半掩着的百叶窗那样传递出一种热切的恳求,“很久没有要我给您一个晚安吻了。”从他的语气中我却能推测出来,他所要恳求的是另一样东西。

      我侧身对着他,装作满不在乎地:“那是我小时候的习惯。”

      他沉默了一阵,好像我的回答出乎了他的意料,正当我把手放在门把上打算推门进去的时候,他竟粗鲁地用两只手抓住我的手腕制止了我。也许我那时受到冒犯后的表情严厉得可怕,因为我见他又垂下眼睛、放松了抓住我的手,却没有要松开的迹象。

      “我只是想求您——”

      “请你直说吧,不要吞吞吐吐的。”

      “好吧,我只是想求您,求您允许我吻您、向您道晚安,老爷。”

      我直直地盯住他的眼睛,他在与我对上视线的那一刻避开了这道过于直接的目光,似乎已经不对我俯允他的恳求抱有希望了,可是当我把目光移向别处、装出正在考虑的样子时,我的余光却注意到,他又大着胆子把视线稳稳地黏在了我的眼睛上。

      这样微妙的僵持并没有持续太久,我并不打算硬着心拒绝他、好摧毁我们之间还残存的一点信任与温情,我向他微微俯身,他知道我这是默许了,便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凑近吻着我的脸颊,那时我感到自己太阳穴下的血管仿佛要冲破那层薄薄的皮肤似的跳动着,他的吻在那儿驻留了一会儿,便像一滴滑动的水珠那样落在了我的嘴角上,悄悄地、战战兢兢地,似乎是不敢直接吻上我的嘴唇,又似乎是为了让我的嘴唇也能够贴一贴他早已失去弹性、不再有人垂青的脸颊。

      那只蜜蜂就这样停在花瓣的边缘上,自始至终也没有用它的触须探一探沾满花粉的花蕊,而只满足于用绒毛从花瓣表面刮下一些细碎的粉末,等它认为自己已经滞留得不能再久的时候,便震动着翅膀飞回那空荡荡的蜂巢了,似乎是为我没有像过去那样邀请它进入我的花园而感到失望。

      此后的连续几个晚上,我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思索——毋宁说是回忆,如牛羊反刍般回忆着我在T的早年生活,尤其关于哈特兰叔叔的那部分,有许多次,在我睡前的想象中都出现了他单膝跪在我的床前吻我的幻影,那些尚未被烛光驱散的阴影中,则像幻灯片一样映出他同我一起编故事的场景。

      那时我常常盯着床前涣散的烛火,独自思忖着:事情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作为我的导师,他不是该得到我的尊敬吗?作为我的父亲、我的挚友一般的人物,他不是该得到我的爱吗?为什么我倒怀疑他像怀疑一个恶名远扬的流氓,躲避他像躲避一个凶狠的仇敌?过去无论我对他做了什么,他不是都不曾拒绝给我一个晚安吻吗?(即使他一时拒绝了,最后也会顺从我的强求)那么——

      这些混乱的想法和对往日的怀念并没有纠缠我太久,我像所有精力充沛的青年人那样,又在社交与玩乐中渐渐找到了安慰。某一天,我的代母M夫人邀请我和哈特兰叔叔上她家里用晚餐,哈特兰叔叔借故推脱了,于是便只有我一个,被M夫人和她来自各界的众亲友包围在餐桌上,他们的俏皮话和唠唠叨叨代替了本就不够可口的饭菜,可是比起回应他们好心的教诲和闲言碎语,我更愿意一刻不停地喝着那盘似乎永远不会见底的、寡淡的浓汤。

      “梯斯舛,你怎么看?”M夫人饶有兴致地问我,我还没来得及放下汤匙,“你的斯威弗叔叔家的小查理跟你同辈,可是听听他做的事,他真该为斯威弗叔叔感到抱歉!不过也许你会认为,小查理做的都是些你们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正常会做的,是不是?”

      坐在与M夫人隔了一个座位上的M先生这时插进来说:“亲爱的丽莲,你最不用担心的孩子就是梯斯舛了,他是哈特兰带大的。”

      “可是哈特兰先生的小毛病太多啦,脾气也不好,虽然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自从他当了小梯斯舛的监护人——可我相信他是不会改掉的。”

      “正因为是这样,你才用不着担心;”M先生一边用餐巾擦着胡子,一边含糊地说,“教育并不像印刷报纸那样,可以做到完全的复制;按照某种特殊规律,一位监护人的毛病越多,被监护人的品格反倒会越优秀,而要是监护人过于无可挑剔——”

      另一位我不认识的亲戚这时接过话头:“的确如此,我可以用我认识的一位青年的例子证明这一规律;他是在他那位严厉又高尚的父亲的管教下长大的,因为他的父亲不愿溺爱他,他便自己溺爱自己,或是让别人溺爱自己,他哪里都敢去、什么朋友都结交,甚至是那类人。”

      “哈里!”M夫人惊叫起来,以严肃代替了她此前快活的神情,“别在餐桌上说这些,别当着我亲爱的梯斯舛的面。”

      那位亲戚尴尬地扯扯嘴角,不再作声,只是一心品咂着他的白葡萄酒,看来即使隐去了故事主人公的姓名,M夫人也能够辨认出那位青年的真实身份。M夫人又转向我,叮嘱我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

      一股不明来由的火在我脸上和胸腔里燃起,催促我说些什么,好表明自己与“那类人”彻底划分界限。我咽下最后一口浓汤,放下了汤匙——

      “M夫人,我可以向您、向在座的各位声明,我明确地鄙视那人的行为,”我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竟觉得自己就是站在广场上面向罗马公民演讲的安东尼*,“他不仅应该为此感到抱歉,更应该感到耻辱,他玷污了自己的名誉,还辱没了他父亲的姓氏,他竟背弃自己所出身的高雅的阶级,与那类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人为伍,而他是他们中罪行最严重的一个——其他人本就生在下流的环境里,可他却是堕落到他们中间的,一位路西法比撒旦还要可恶!我时常遗憾我们如今的法律对‘那类人’过于仁慈了,在我祖父的那个年代,他们被鞭打、被人吐唾沫、被烧死在木桩上,因为他们不光对人犯罪,更是对创造万物的主宰犯罪,他们是附魔者、精神错乱!毕竟世界上怎么会有一个精神正常的人明知某种行为违反自然、却仍要施行呢?他们终究会被罚入地狱的,他们要赤身在沙漠上奔跑,因为要有硫磺和火落在他们身上!*不要说效仿那群精神错乱者的行为,如果我偶然听见谁提及、哪怕是暗示,我都会捂起耳朵、呵斥那人住口——”

      我激动地讲着,忽然察觉到一直以来餐具发出的零星叮铛声沉寂了,在座的几乎每一位都不无惊讶地看着我,有几位干脆把脸埋在盘子里、或用餐巾遮住自己的半张脸;情况古怪极了,我绷着额头,匆匆结束了发言。

      这场古怪的沉寂只持续了不到十秒钟,M夫人就又开口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都兰先生最近投资了一个情况乐观的铁路项目——”

      “M夫人,快请介绍给我们吧!”斯威弗叔叔拍着手,立刻迎合上去。

      餐桌上的氛围又恢复了轻松愉快,我们的晚餐就这样在逐渐稀疏的玩笑和闲谈中迅速结束了。临走,M夫人吻了吻我,像是打算对我说些什么,但她克制住了,一直送我到马车上。

      这次社交失误以后,我又把精力投入与同辈的关系上。在长久不懈的工作下,我融入了一个以一位风流女士为中心的小社交圈:他们爱讨论文学与戏剧,却是为了把文学与戏剧作为调情道具和催情的春药,他们(尤其是那位女士)认为我新奇有趣,因为我常常违心地向他们宣扬一些与公众道德故意唱反调的观点。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我也把他们视为城里最迷人的绅士和淑女,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漫不经心地拿哈特兰叔叔曾教给我的所有原则和道德开玩笑,更是因为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位不可多得的同类——
      赫尔墨斯·H勋爵,便是这位与我同属一丘之貉的朋友,我最初是从他手杖上的奇异装饰认出他的,他似乎不像我这样有意隐蔽自己,反倒像是希望人家都能够认出他来。您有没有读过波德莱尔的小散文诗?他对我来说就像这首诗里写的这样:我一直渴望与自己的同类相认,便在从未见过他的情况下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看起来也怀着与我类似的渴望,便在注意到我对他的手杖的关注后,向我使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在这个小团体中,我们的友谊就是这样开始的。

      在我们还不熟的时候,我几乎要迷上他了,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显示出时髦公子的潇洒,而不像哈特兰叔叔或安妮那样带着教徒式的朴实与隐忍,不过我们后来慢慢熟悉了彼此,他在我的眼中便失掉光环,退化成了一位时髦圈子里的使者和引路人,正像他的名字“赫尔墨斯”*。

      一天下午,在我去拜访我们的中心人物罗萨小姐时,H勋爵正挨着罗萨小姐靠在长沙发上,咬着他的雕花烟斗,一旁站着另一位朋友和“学士”。我刚到小客厅里,就见到他挥舞着双手、对罗萨小姐夸夸其谈。

      “——在阿尔伯特亲王去世之后,难不成要整个不列颠的年轻女士们都跟着我们的女王服丧吗?亲爱的,您才不过十八岁,这些可怕的黑裙子和黑面纱还是等到您八十岁的时候再穿吧。”

      “噢!H勋爵,也许你说得不错,可是我恐怕你对我们的女王太失尊敬啦,你有时候说起话来就像一个坏人,虽然我们都知道你对人坦诚得出奇!”罗萨小姐撅着嘴巴、伸着雪白的长颈子,瘫在沙发上,像一条身披黑欧珀的美人鱼。

      他们摇头晃脑地笑起来,这才注意到我。

      “亲爱的T勋爵,你可来了!”罗萨小姐向我伸出她的右手,在我吻过之后,又在我手里逗留了一会儿,“H勋爵认为黑色一点儿也不适合我,你认为呢?你难道不觉得,黑纱之于年轻女士,正像枯骨之于玫瑰*、哈得斯之于珀耳塞福涅*吗?”

      对于这样一位任性又自视甚高的年轻女士,我还能说些什么呢?H勋爵提前教了我许多应付这类女士的话术,我加之以文学性的修饰,轻易就作出了令罗萨小姐莞尔一笑的回答,而她实际上也并不关心他人的真实看法。

      的确,比起他人对自己的看法,罗萨小姐更重视自己对他人的意见,她总是用那对可爱却敏锐的眼睛留意他人的一举一动,在心中对此人评头论足一番,并通过那两片玫瑰叶般永远也不会合上的嘴唇对她的每一位朋友炫耀她的高见。

      起初这个小圈子还令我十分着迷,我们常常聚会打牌、唱歌跳舞,可是渐渐地,我开始厌倦这些有意寻欢作乐、假装愤世嫉俗的把戏,况且我还一直在为哈特兰叔叔的事感到忧愁,在这种忧愁的驱动下,我会无意识地抛下牌局或舞会,退到一个我自以为无人在意的角落里,咀嚼着哈特兰叔叔曾对我说过的某句话或是做过的某件事,却没想到这一切都被人看在眼里了。有一天我在走进小客厅之前,听见罗萨小姐这样对人家说:

      “我想,T勋爵身上也许有什么有趣的秘密,你们注意过吗?”罗萨小姐放低了声音,但她的声音即使压到最低也足以保证她身边的所有人听见,“他总是前一刻还在跟我们一起唱歌打牌,后一刻,他就像是忽然听见了我们谁也没听见的丧钟似的,板着面孔,离了桌,然后走到壁炉前或是角落里忧郁地踱步,我认为,他简直就像那个有着两副面孔的古代神祇,那个——”

      罗萨小姐拖长了声音,显然,她想通过显示自己对古代神话的了解来博得另一位单身汉“学士”的兴趣,她临时忘了“雅努斯”*的名字,也许并不是因为弄巧成拙,而是有意用这副娇憨姿态向“学士”示弱。

      “是雅努斯,罗萨小姐。”“学士”走近了罗萨小姐。她朝“学士”点点头,放肆地笑着,分开的两片红唇仿佛两面宣告着维纳斯的胜利的旗帜。

      我从门帘后出来,进了小客厅,他们见我进来,便面不改色地向我问好,自然地转到另一个话题上,还招呼我过来一起说他们口中的那个人的闲话,似乎即使那番话真的当着我的面说出来,在他们看来也没有任何不妥。

      ————————————
      *1:Festina lente:拉丁文,意为“稳步加速”。
      *2:详见莎士比亚悲剧《裘力斯·恺撒》第三幕第二场。
      *3:详见但丁《神曲·地狱篇》。
      *4:上文的叙述详见波德莱尔散文诗《慷慨的赌徒》,诗中的这位神秘赌徒是魔鬼的化身。
      *5:赫尔墨斯在希腊神话中既是神使,也是灵魂前往冥界的引路人。
      *6:罗萨(Rosa)小姐的名字意为“玫瑰”。
      *7:哈得斯、珀耳塞福涅:希腊神话中的冥王、冥后,珀耳塞福涅是农神的女儿,同时也象征着收获与四季更替。
      *8:雅努斯:古罗马门神,有前后两副面孔,象征起源与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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