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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orget-me-not 一天早上, ...

  •   一天早上,哈特兰叔叔在讲完法文文法课后向我透露,他拜托朋友在当地最大的歌剧院里预定了一间包厢。

      “这么说,我们要去看歌剧了!”

      需要注意的是,那段时间里哈特兰叔叔开始每礼拜五都去城里一趟,并在礼拜日早上回来时带给我一件来自城里的礼物,有时是一本新付印的诗集,有时是八音盒或是做成小人模样的象棋(顺便一提,我已经收藏了很多套这样的象棋),可是这次他带来的礼物着实令我惊喜万分,要知道,除了读故事、弹琴唱歌和骑马兜风外,在乡下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娱乐活动。

      因此各位可以想象那天我是如何像准备节日一样早早完成了课程练习,然后坐在客厅里颇不安分地等待座钟敲响四点。

      安妮见我兴致如此高涨,便好奇哈特兰叔叔究竟带了什么礼物回来,我兴奋地向安妮宣布,哈特兰叔叔晚上要带我去城里看歌剧。

      听到这个消息,这位老女佣脸上显露的惊诧似乎多于惊喜,她犹豫了半晌,悄声问我:“那,我的老爷,您和哈特兰先生要在城里住一晚吗?”

      “哈特兰叔叔说我们当晚就回来,不过我倒是希望在那儿住上一晚,然后第二天起来四处逛逛;要是我拜托哈特兰叔叔,他兴许会答应呢!”

      “我的好老爷,您可一定要当晚回来呀,”说到这儿,安妮仿佛意识到自己的态度的确有些古怪,便接着解释说,“您知道,就我一个老女人和阿瑟那个小傻瓜待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多骇人哪。”

      我笑着握了握安妮干瘪的小手,答应她我们一定当晚回来。就在这时,座钟敲响了下午四点,阿瑟刚好进来向我通报,哈特兰叔叔安排的马车已经停在宅邸门前了。

      那是一辆曲线优雅、身形灵巧的双轮轻便马车,我的哈特兰叔叔就坐在车厢里向我致意,安妮替我放下踏板,把我送上车厢,目送着我们的马车驶出庄园,我和哈特兰叔叔就乘着这辆不算豪华、却也不失身份的马车赶往城里。

      时至今日,我已经记不得那天晚上城里天气如何、歌剧院里热闹如何、那部不算出名的法国歌剧又唱得如何,却偏偏记得在我们走出歌剧院后,一个挽着蓝色花篮的瘦小身影如何走近我的哈特兰叔叔,哀求他买下一枝花。

      “先生,买一枝花吧,买一枝‘勿忘我’吧。”

      那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煤气灯的昏黄灯光照在这个流浪街头的孤女身上,她的眼睛有着和她手里的花一样的紫蓝色,脸颊被夜风吹得通红,嘴唇咬得泛青,因为寒冷和虚弱愁眉不展,可是在面对有希望的主顾时,她仍试着舒展表情,竭力露出一个微笑——充满同情心的女士们先生们,对比这位真正的卖花女的艰难处境,你们就会理解那些站在歌剧舞台上、穿着缀满蕾丝和绸花短裙的卖花女形象是多么虚伪可憎了。

      我的哈特兰叔叔接过卖花女手里的那枝“勿忘我”,借着街灯端详了片刻,便转头对我说:“老爷,我们买一枝花吧”。他和卖花女的这两句话就像乐谱上平行的两个乐段,尽管结构相似,却表达着不同的微妙情感。

      我欣然同意了,要知道,哈特兰叔叔自代我管理财产以来一直都精打细算地安排每一镑的用处,甚至计较每一便士的花费,这还是我头一遭见他如此心血来潮,想要买一件没什么用的小玩意儿。

      正当他数点硬币的时候,他像是忽然记起了什么,又要求买下篮子里剩余的花,并从他自己的皮夹里拿出一枚与花束价格并不匹配的金畿尼*。卖花女喜出望外地接过那枚金币,一边对我的哈特兰叔叔连声道谢,一边后退着离开了街上。将这一幕默存在心中的我那时在想,要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遇到我的哈特兰叔叔,也许就不会冻死在街头了。

      这并不是哈特兰叔叔第一次做这种事,事实上,在很久之前,哈特兰叔叔就曾向我建议从领地收入中拨出一小部分,以我的名义捐赠给堂区教堂和附近的穷人,他并没有向我解释这种慈善行为的真正用意,只是暧昧地讲到,“这事无论对我还是对他人都大有益处”。时常,在我们一起出门到村镇上散步的时候,我总能看到哈特兰叔叔慷慨地回应那些簇拥着向我们伸出的手心,并鼓励我亲自来做这件事——这件我虽然默许、却不理解的“善事”。

      在某次我们散步回家的途中,我忍不住问哈特兰叔叔:“为什么我一定要和那些穷人分享自己的钱财呢?”

      仁慈的女士们先生们,请你们不要苛求那时的我理解何为平等、何为慈善,我的出身把我保护得很好,以至于从不给我切身体会贫穷滋味的机会。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我行善也许是出于怜悯,但更多还是因为哈特兰叔叔那么做了,而他也乐意见到我那么做,除此之外,我并不打心底里认为自己需要把慈善当作必行的义务。

      “老爷,在创造了我们的公义的上帝面前,一位亲王的灵魂和一位贫儿的灵魂是平等的,身外的财富与贫穷,皆来自天意。”那似乎是我第一次从哈特兰叔叔口中听说上帝的名。

      在哈特兰叔叔随后的委婉解释中,我逐渐理解了他所谓的“天意”——就是说,我之所以能够享受如今的地位与财产,并不是因为我的祖先曾建立了多么了不起的丰功伟绩(哈特兰叔叔向我提到了许多比我的家族更显赫、历史更悠久、如今却沦落为贫农和别人家仆的世家后裔),而只是因为单纯的“幸运”;同样,那些农民之所以为了面包终身劳苦*,也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卑贱或无所作为,而仅仅是因为他们不像我这般走运罢了。要是上帝在创造我的灵魂时稍稍改变了想法,我就会降生在一间与我现在所住的庄园截然不同的茅屋里;他曾举扬了我的家族,今后也有可能将我们从土地上剪除。

      这样的答案使我感到隐隐后怕,也使我陷入更深一步的不解,幸而在哈特兰叔叔面前我用不着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许上帝并不如牧师们夸耀的那般公义,不然,为什么他偏偏把财富赐给我这样永不满足的人,却把贫穷赐给那些可怜的孩子呢?”

      我知道我那时的这番见解将会受到坚持神正论*的各位的批评,博学的女士们先生们,我在此虚心接受你们的指教,你们批评的是过去的我,如今的我已然改变了看法。

      “老爷,财富不是恩典,贫穷也不见得是受诅咒的记号,说不准穷人离天国的至福更近一步呢,而财主——”

      我接上了哈特兰叔叔没有说出的后半句话:“‘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

      那些聒噪的循道宗牧师常常在他们的布道中引用这句福音,不过那时候的我并不相信拉撒路在天国的报偿*,只把它当作深陷穷苦中的人们的自我安慰。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无论财产几何,每人都经受着同等机会的试探——位高权重者往往面临出卖灵魂的境况,即便是更受天国欢迎的穷人,也时时遭遇犯罪的诱惑(不过他们通常比前者更值得大众同情和原谅),我们各自都站在悬崖的边缘上挣扎,一不留神就会失足踏空,坠入陀斐特*的永火。

      ————————————
      *1:畿尼:,现写作“基尼”(Guinea),英国货币,略高于一英镑。
      *2:该句化用《旧约·创世记》第三章第19节:“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3:神正论:认定上帝全知、全能、全善。
      *4:引自《新约·路加福音》第十八章第25节。
      *5:详见《新约·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第19—31节,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
      *6:陀斐特:《旧约》中人们将子女经火献与邪神的山谷,今已成为地狱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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