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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那场地下赌场的事之后,沈嵂之和苏晏清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沈嵂之不再提“恨”这个字。他每天早上会等苏晏清一起吃早餐,放学后会去高三教学楼等他一起回家。周末补课也恢复了,但不再是苏晏清单方面的辅导,更多时候是两个人一起刷题,偶尔还会因为一道题争得面红耳赤。
      “你这解法太复杂了,用柯西不等式明明三步就能出来。”沈嵂之把笔一扔,靠进椅背,嘴角勾着得意的笑。
      苏晏清推了推眼镜,冷静地反驳:“你的解法取巧,阅卷老师不一定给满分。我的解法步骤完整,虽然麻烦,但稳。”
      “稳有什么用?考试时间就那么点。”沈嵂之凑过来,抢过苏晏清的笔,在草稿纸上唰唰写下另一种解法,“看,这样更快。”
      他的手臂贴着苏晏清的手臂,温度透过薄薄的校服传递过来。苏晏清身体僵了一下,没躲开。
      “确实快。”苏晏清盯着草稿纸,声音有点不自然。
      沈嵂之没察觉,还在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那当然,我是谁。”
      他是谁?他是沈嵂之,十七岁,身高已经窜到一米八二,肩宽腿长,穿上校服往那儿一站就是行走的荷尔蒙。数学成绩从42分飙到112分,英语也从71分提到了98分。沈淮洲在家长会上被老师点名表扬时,第一次对自己儿子露出了欣慰的笑。
      可沈嵂之不在乎那些。他在乎的,是每次他成绩进步时,苏晏清眼睛里那点亮光。很浅,但真实存在。
      像奖励。
      ---
      但青春期少年人的心,总是反复无常的。尤其是沈嵂之这种从小被宠到大、性子又烈的。
      十一月,圣约翰高中搞校庆,每个班都要出节目。沈嵂之他们班排了个摇滚乐队表演,他当主唱。
      排练是在放学后的音乐教室。沈嵂之穿着黑色的铆钉皮衣——他自己的衣服,校庆可以穿私服——抱着电吉他,站在麦克风前试音。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他的嗓音有点哑,但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亮,唱起披头士的《Let It Be》竟然意外地好听。
      周驰在下面起哄:“律哥牛逼!再来一首!”
      沈嵂之笑了,拨动琴弦,又唱了首枪花的《November Rain》。唱到高音部分,他仰起头,脖颈拉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喉结滚动,汗水顺着下颌滑进衣领。
      音乐教室窗外围满了人,大部分是女生,举着手机拍他。尖叫声此起彼伏。
      沈嵂之全当没听见。他享受这种被瞩目的感觉,享受音乐带来的肾上腺素飙升,享受这一刻可以忘掉所有烦恼的自由。
      唱完最后一句,他放下吉他,抓起桌上的矿泉水灌了大半瓶。余光瞥见窗外人群里,有个熟悉的身影。
      苏晏清。
      他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安静地站在人群外围。金丝眼镜后的眼睛看着他,平静无波。
      沈嵂之心里的那点得意忽然就淡了。他放下水瓶,穿过人群走向苏晏清。
      “你怎么来了?”他问,声音因为唱歌有点哑。
      “路过。”苏晏清说,“唱得不错。”
      就三个字,沈嵂之却觉得比刚才所有人的尖叫都让人高兴。
      “还行吧。”他故作随意,“晚上彩排,你要来看吗?”
      苏晏清看了眼表:“我还要回去复习。保送面试快到了。”
      沈嵂之脸上的笑僵了一下。是了,苏晏清高三了,马上要保送面试,要去A大,要离开圣约翰,离开……他。
      “哦。”沈嵂之的语气冷了下来,“那你去复习吧。”
      他说完转身就走,回到音乐教室,重重关上了门。
      苏晏清站在原地,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嘴唇动了动,终究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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