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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第十二章 因果推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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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推断不是证明必然性,而是排除所有不可能。当所有其他解释都被证伪,剩下的那个——无论多么难以置信——就是真相。师父1998年发现那条通道时,他以为自己在做统计调查。2024年12月,沈默终于明白:师父用二十年时间,把自己变成了这条因果链上唯一的工具变量。
场次三方卫东的报告
时间:2024年12月4日,下午15时30分
地点: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会议室
方卫东把一份编号为“临纪〔2024〕0711号”的文件推过桌面。
关于陈山河同志死亡案及1997-2024年艾山县扶贫资金被挪用、跨境洗钱系列案的调查报告
呈报单位:中共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纪检监察室
呈报日期:2024年12月4日
他看着沈默。
“这是初稿。”他说。
他顿了顿。
“你可以提修改意见。”
沈默翻开报告。
一、案件来源
2024年11月15日,临江市统计局执法处处长沈默同志向省公安厅刑侦支队提交《开棺验尸申请书》,要求对原艾山县统计局局长陈山河同志遗骸进行重新检验。同日,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2024〕0731号《检验报告》,证实陈山河同志系□□急性中毒致死,非2004年认定的“心肌梗死”。
2024年11月16日,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接临江市统计局档案馆管理员沈某某举报,称其掌握陈山河同志生前留下的三封亲笔信及相关证据材料,涉及1997-2024年期间省扶贫办、艾山县部分公职人员挪用扶贫资金、行贿受贿、跨境洗钱及故意杀人等重大犯罪线索。经初步核查,省纪委于2024年11月17日对本案立案调查。
二、涉案人员基本情况
(略)
三、1997-2004年扶贫资金挪用及行贿受贿事实
经查,1997年6月至1999年5月,时任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处长周明远,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五次从省拨艾山县扶贫专项资金中挪用公款共计307万元。其中:
1. 1997年6月,挪用50万元;
2. 1997年8月,挪用60万元;
3. 1997年11月,挪用55万元;
4. 1998年3月,挪用60万元;
5. 1999年5月,挪用82万元。
上述款项中:
——247万元(1997年三笔合计165万元+1999年82万元)经由周明远外甥孙某荣控制的香港新安达国际有限公司,转汇至时任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处长陈某某指定账户。陈某某于1997-1999年间,为谋求省扶贫办副主任职务,通过其侄子、司机陈某明及周明远等人,向时任省委分管农业和扶贫工作的副书记陆某某行贿。陆某某收受款项,未为陈某某谋取职务晋升。1999年5月后,陈某某终止行贿。
——60万元(1998年3月)由周明远本人支配,用于其母丧葬事宜。
1999-2004年,周明远为填补上述307万元亏空,指使周培德(周明远侄子)从艾山县通达运输公司、石门石英砂厂等单位陆续“抽资”,并通过孙某荣每年向通达运输公司“还款”25万元,六年合计150万元。2004年7月8日,最后一笔238,600元还款完成,307万元亏空全部填平。
四、2004年陈山河同志死亡案事实
2004年5月至7月,时任艾山县统计局局长陈山河同志在核查全县农业普查数据时,发现1998-2004年间,县土产日杂公司每年以三倍市价收购7个村药材的异常交易记录,进而追踪到上述扶贫资金挪用及行贿受贿线索。
2004年7月8日,陈山河同志从周培德处获取通达运输公司银行流水复印件,发现周明远为最终收款人。
2004年7月8日晚,陈某明受陈某某指使,驾车至艾山县统计局楼下“察看情况”。
2004年7月10日,通达运输公司开除司机李德福(李德福系1998年入职,曾于2004年7月8日驾车赴省扶贫办,具体任务不详)。当日下午,陈某明至艾山县清河镇李德明(李德福之兄)家中,以“陈山河查账导致你弟弟被开除”为由,唆使李德明在次日李翠芬(李德明之妻)为陈山河同志送饭时投毒。李德明使用陈某明此前送予其妻的野生乌头,投入灶台猪油罐中。李翠芬不知情,于2004年7月11日17时40分使用该猪油制作红烧肉,送至陈山河同志办公室。
2004年7月11日18时30分至21时许,陈山河同志食用该餐。21时04分、21时17分,陈山河同志两次致电其学生沈默,未接通。21时30分,周培德应陈山河同志电话要求到达办公室,陈山河同志向其陈述“你大伯那60万是给你奶奶办丧事用的”“账我算完了”等语。21时45分,周培德离开。21时47分至23时47分间,陈山河同志毒发身亡。
2004年7月12日8时15分,赵明亮发现陈山河同志遗体,拨打120。8时32分,急救人员到达,确认死亡。8时35分至14时30分,遗体停放殡仪馆。其间,周培德、赵明亮等人未要求尸检。当日14时30分,艾山县公安局法医林国栋在未做尸检的情况下,依据赵明亮“家属不同意尸检”的陈述,出具“死亡原因:急性心肌梗死”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2004年7月12日10时38分,周培德致电周明远,告知陈山河同志死亡。当日,周明远开始部署通达运输公司、石门石英砂厂注销事宜。
2004年8月9日,周正业(周培德之父,周明远之弟)死亡。周培德签署“家属要求不做尸检”意见,周正业死因被认定为“心梗”。
2004年12月20日,通达运输公司、石门石英砂厂同日注销。同日,周明远通过孙某荣在香港设立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公司Great Wall Fortune Holdings Ltd.,转入资金500万港元(来源于1999年82万借款本金及六年投资收益)。
2004年12月21日,临江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培德,注册资本500万元(来源于周明远)。
五、2005-2024年跨境洗钱事实
2005年起,周培德每年根据指令,从临江通达物流账户向Great Wall Fortune Holdings Ltd.汇出40-60万元不等的“咨询费”。
2005-2007年,指令来源为周明远。2008年周明远瘫痪后,指令来源变更为陈某明。陈某明之子陈一舟(时任瑞银集团网络技术部工程师)为其设置境外虚拟号码自动转账程序,每年4月准时向周培德发送汇款指令。
2005-2024年,十九年间,临江通达物流共计向Great Wall Fortune Holdings Ltd.汇款约900万元人民币。孙某荣负责接收、存储、投资该款项,并按3%-5%比例抽取手续费,合计约40万元。剩余资金约860万元,由孙某荣根据陈某明指令,陆续转入陈一舟香港、内地账户。陈一舟用其中300万元支付香港房产首付,其余资金去向正在追查中。
六、证人伤亡事实
1999-2004年,陈山河同志核查扶贫资金被挪用一案期间,曾先后接触以下证人:
——马忠林(石门石英砂厂原厂长),1999年顶罪入狱,2003年出狱。2004年7月11日被陈某明口头警告。存活。
——刘宝根(石门村村民代表),2004年6月16日因摩托车刹车失灵坠崖身亡。
——赵大河(枣树沟村民代表),2004年5月溺水身亡。
——李老根(杨庄村村民代表),2004年5月病故。
——王老四(北洼村村民代表),2004年7月失踪。
——李德厚(双桥村会计)、王桂芬(石门村会计)、张万有(枣树沟会计)、刘三女(杨庄村会计)等4人存活,平均年龄81岁。
——李德福(通达运输公司司机),2004年7月10日被开除,2004年8月赴云南,2010年在缅甸仰光病逝。
——李德明(李德福之兄),2012年肺癌病逝。
——周正业,2004年8月9日死亡。
——周明远,2008年脑溢血,瘫痪至今。
——陈某某,2015年病逝。
——陆某某,2010年病逝。
上述人员中,经省公安厅刑侦支队、临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调查,刘宝根、赵大河、李老根、王老四、陈山河、周正业等6人的死亡或失踪,与本案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余人员死亡或患病,与本案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年代久远、证据灭失,无法认定。
七、涉案资金追缴情况
(略)
八、处理建议
1. 建议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建议对周明远(已丧失刑事责任能力)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3. 建议对周培德以涉嫌洗钱罪、包庇罪立案侦查。
4. 建议对陈某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教唆)、洗钱罪立案侦查。
5. 建议对陈一舟以涉嫌洗钱罪立案侦查。
6. 建议对孙某荣(已判刑)漏罪补充侦查。
7. 建议对林国栋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8. 建议对赵明亮、李翠芬等证人,鉴于其主动配合调查、情节较轻,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9. 建议对陈山河同志予以追授荣誉、恢复名誉。
沈默看完最后一页。
他抬起头。
“第八条,”他说,“李翠芬。”
他看着方卫东。
“她不知情。”
方卫东点头。
“已采纳。”他说。
他顿了顿。
“第九条,”他说,“你有什么意见?”
沈默沉默。
很久。
“师父不需要追授荣誉。”他说。
他看着方卫东。
“他需要那七个村子的行政代码恢复。”
方卫东看着他。
“这不是纪委能决定的。”他说。
他顿了顿。
“但我会把这条建议写进去。”
沈默点头。
“谢谢。”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