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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白 “林雾,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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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放学,沈辞换了一身黑色的连帽衫,就是林雾第一次见他时穿的那件,帽子上的乐队logo很显眼,校服外套搭在胳膊上,头发抓得有点凌乱,左耳的耳钉在夕阳下闪着光,背着吉他包,整个人都带着一股少年人的桀骜和张扬。
班里的女生路过,都忍不住偷偷看他,小声地议论着什么。
可沈辞的眼里,只有教室里正在收拾书包的林雾。
看到林雾抬起头,他立刻笑着挥了挥手:“林雾,走了!”
林雾看着他,嘴角忍不住弯了弯,背上书包,快步走了过去。
“等很久了吗?”
“没多久,刚到。”沈辞笑着,很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的笔记本,帮他拿着,“走吧,离这里不远,我们走路过去,顺便带你去吃点东西。”
“好。”林雾点了点头,跟在他身边,一起走出了教学楼。
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并排走在一起,少年人的气息混在一起,在傍晚的风里散开。
路上,沈辞一直在跟林雾讲乐队的事,讲他们乐队的成员,讲他们写歌的趣事,讲他们第一次演出的时候,紧张得弹错了和弦,台下的观众却还是给他们鼓掌。
他讲起音乐的时候,眼睛里是亮的,像盛着星星,整个人都在发光。
林雾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问一两个问题,看着他亮闪闪的眼睛,心里软软的。
他喜欢看沈辞说起自己热爱的东西时,眼里的光。
沈辞带林雾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吃店,点了两碗馄饨,还有几串烤肠,都是林雾喜欢的口味。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记住了林雾不吃香菜,不吃辣,喝奶茶要三分糖去冰。
林雾看着碗里挑得干干净净的香菜,心里暖暖的,抬起头,对着沈辞笑了笑:“谢谢你。”
“跟我客气什么。”沈辞笑着,把烤肠递到他面前,“快吃,吃完了我们过去,不然要迟到了。”
两个人吃完东西,走到livehouse的时候,门口已经排了不少人,大多都是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手里拿着应援牌,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看到沈辞,门口的人立刻围了上来,笑着打招呼:“辞哥!你可来了!大家都等着你们呢!”
“辞哥,今天状态怎么样?”
沈辞笑着跟他们打招呼,然后拉着林雾的手腕,带着他往里面走,低头在他耳边说:“跟紧我,人多,别走丢了。”
他的气息拂过林雾的耳廓,烫得林雾的耳尖瞬间就红了,轻轻点了点头,任由他拉着,穿过人群,走进了后台。
后台乱糟糟的,乐队的成员都在准备,调音的调音,换衣服的换衣服,看到沈辞带着林雾进来,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眼里满是八卦。
“卧槽?辞哥?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转学生?林雾?”贝斯手赵磊凑了过来,上下打量着林雾,笑得一脸不怀好意,“可以啊辞哥,这小兄弟看着就像好学生,咋给骗过来的,难怪你最近连排练都不来了,喜新厌旧啊。”
“滚蛋。”沈辞没好气地推开他,把林雾护在身后,对着他介绍,“这是林雾,同级的,跟我一个班呢。这几个是乐队的成员,贝斯手赵磊,键盘手阿凯,鼓手老陈。”
林雾对着他们,轻轻点了点头,打了声招呼:“你们好。”
“你好你好!”几个人立刻笑着应了,对着沈辞挤眉弄眼的。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沈辞带朋友来后台,还是个这么好看的男生,看沈辞这护犊子的样子,关系肯定不一般。
沈辞没理他们的八卦,拉着林雾走到一边,把他的吉他放在旁边,从包里拿出一瓶温热的牛奶,递给他:“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换衣服调音,很快就好。演出的时候,我让赵磊带你去前排最中间的位置,视野最好。”
“好,你去忙吧,不用管我。”林雾接过牛奶,点了点头,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沈辞看着他乖乖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软软的,手感很好。
林雾的脸瞬间红了,抬起头,瞪了他一眼,却没什么威慑力,反而呢,像只炸毛的小猫。
沈辞笑得更开心了,转身去换衣服了。
林雾坐在椅子上,手里攥着温热的牛奶,看着后台忙忙碌碌的人,看着沈辞和队友们一起调音,抱着吉他,手指在琴弦上拨动,眼里的光,亮得晃眼。
他拿出随身带着的笔记本和笔,翻开,写下了几行字。
「他站在那里,抱着吉他,就是光本身。」
没过多久,演出就快开始了。赵磊走过来,笑着对林雾说:“林雾,走,我带你去前排,辞哥特意给你留的位置。”
林雾点了点头,跟着赵磊走出后台,走到了舞台前面最中间的位置,离舞台只有一步之遥,抬头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舞台上的人。
周围挤满了人,音乐声震耳欲聋,灯光晃得人眼睛发花,所有人都在尖叫,在欢呼,气氛热烈得快要炸开。
林雾站在人群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吵闹,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舞台,等着沈辞出场。
很快,灯光暗了下来,全场瞬间安静了,紧接着,一束追光打在了舞台上。
沈辞抱着吉他,站在了追光里。
他换了一件黑色的铆钉皮衣,头发梳了上去,露出饱满的额头,左耳的耳钉在灯光下闪着光,眼神桀骜,整个人都带着一股张扬的、野性的魅力,和平时在教室里吊儿郎当的样子,完全不同。
他站在舞台上,就是天生的主角。
全场瞬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所有人都在喊他的名字,喊着乐队的名字“晚雾”。
沈辞对着台下,微微颔首,手指拨动了琴弦。
前奏响了起来,是一首节奏很快的摇滚歌,沈辞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带着少年人的桀骜和力量,透过音响,传遍了整个livehouse。
全场都沸腾了,所有人都跟着节奏摇摆,跟着一起唱,尖叫声此起彼伏。
林雾站在台下,看着舞台上发光的沈辞,眼睛一眨不眨。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沈辞。
张扬,热烈,耀眼,像一团燃烧的火,能点燃全场的气氛。
和平时在教室里,会因为他一句夸奖就红了耳尖,会挠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的少年,判若两人,却又奇异地重合在了一起。
这才是真正的沈辞。
不只是老师眼里的问题学生,不只是活在哥哥光环下的弟弟,是热爱音乐的,闪闪发光的主唱沈辞。
林雾看着他,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眼里盛着满满的笑意,和藏不住的心动。
一首歌唱完,全场的欢呼声更响了。
沈辞拿起话筒,喝了一口水,对着台下笑了笑,瞬间又引发了一阵尖叫。
他的目光,穿过喧闹的人群,精准地落在了最前排的林雾身上,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带着藏不住的温柔。
“接下来这首歌,是我最近刚写的,还没发布过,第一次唱给大家听。”沈辞的声音,透过话筒,响在整个livehouse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这首歌,写给一个很重要的人。”
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看着舞台上的他。
林雾站在台下,看着他的眼睛,心脏猛地一跳,瞬间就屏住了呼吸。
他知道,这首歌,是写给谁的。
沈辞的手指,轻轻拨动了琴弦,温柔的前奏响了起来,和刚才热烈的摇滚完全不同,旋律很温柔,很干净,像夏夜的晚风,像朦胧的雾。
他低下头,看着琴弦,开口唱了起来。
他的声音,不再是刚才的张扬和桀骜,变得很温柔,很轻,带着少年人藏不住的心动和小心翼翼,像在对着喜欢的人,低声诉说心事。
「我走过无人的巷口,吹过漫无目的的风
看过无数次日落,没停下过脚步
直到你带着月光,撞进我荒芜的梦
雾散开的瞬间,我看见了星空」
林雾站在台下,听着他温柔的歌声,看着他眼里的光,眼眶突然有点发热。
周围的尖叫声,欢呼声,全都消失了,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舞台上的沈辞,和他温柔的歌声。
沈辞的目光,一直落在他的身上,从来没有移开过。
两个人隔着一个舞台的距离,四目相对,周围是喧闹的人群,他们的世界里,却只有彼此。
「我藏在天台的心事,写进没结尾的歌
我漂泊了半生的风,终于找到了归宿
雾起时,你是我唯一的灯
雾散时,你是我全部的梦」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安静了几秒,瞬间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和欢呼声,气氛热烈到了顶点。
沈辞站在舞台上,看着台下的林雾,看着他泛红的眼眶,看着他眼里的笑意,笑得露出了一对虎牙,眼里亮闪闪的。
这首歌的名字,叫《雾》。
是写给林雾的,只写给林雾一个人的。
演出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
沈辞送走了乐队的成员,就牵着林雾的手,走出了livehouse。
夜晚的风很凉,吹在脸上很舒服,街道上没什么人,只有路灯亮着,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沈辞一直牵着林雾的手,没有松开。指尖微微有点出汗,看得出来,他很紧张。
两个人并排走着,没说话。
走了很久,沈辞才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林雾,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
“林雾。”他的声音有点抖,眼神却很坚定,看着林雾的眼睛,认真地说,“刚才那首歌,是写给你的。”
林雾抬起头,看着他,浅棕色的眼睛里,映着路灯的光,安安静静的,没说话,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我喜欢你。”沈辞的声音,带着点紧张,却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从你第一天转来,在教室门口,一眼就戳穿我装成我哥的样子开始,我就对你感兴趣了。然后,跟你一起补习,跟你一起去天台,听你跟我说,不用跟别人比,做自己就好,我就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你了。”
“我知道,我学习不好,总是逃课,打架,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个坏学生,我配不上你。但是我会改,我会好好学语文,好好考大学,我会努力,变得更好。”
“林雾,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沈辞说完,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林雾,心脏跳得飞快,像要跳出胸腔。
他怕林雾拒绝,怕林雾觉得他太冲动,怕连朋友都做不成。
林雾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看着他眼里的坚定和期待,看着他泛红的耳尖,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甜甜的。
他等这句话,等了很久了。
从天台的那个拥抱开始,从他写下那句“橘子汽水的甜味,是临城梅雨季里最亮的光”开始,从他在台下,看着沈辞站在舞台上,为他唱那首《雾》开始,他就等着这句话了。
林雾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声音温温软软的,带着点笑意,清晰地传到了沈辞的耳朵里。
“我愿意。”
三个字,像一道惊雷,炸在了沈辞的脑子里。
他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不敢相信地看着林雾,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说什么?林雾,你……你答应了?”
“嗯,我答应了。”林雾笑着,往前迈了一步,伸出手臂,轻轻抱住了沈辞的腰,把脸埋在他的怀里,声音小小的,“沈辞,我也喜欢你。”
沈辞的身体瞬间僵住了,怀里是少年的身体,淡淡的纸张和墨水的香气,裹住了他。
他的心脏,快要跳出来了。
他反应过来,立刻伸出手臂,紧紧地抱住了林雾,像是抱住了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力气大得像是要把他揉进自己的骨血里。
他低下头,把脸埋在林雾的颈窝里,声音带着点哽咽,一遍一遍地叫着他的名字:“林雾……林雾……”
“我在。”林雾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温声应着。
夜晚的风,吹过街道,吹动了两个人的头发,路灯的光洒下来,把相拥的两个少年,裹在温柔的光晕里。
临城的梅雨季还没过去,可属于他们的夏天,已经轰轰烈烈地来了。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不远处的树影里,站着一个和沈辞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
沈砚站在阴影里,手里攥着一本刚从书店买的、林雾喜欢的作家的新书,看着路灯下相拥的两个人,指尖把书的封面,捏得变了形。
他今天放学,看到沈辞拉着林雾走出学校,鬼使神差地,就跟了上来。
他跟着他们去了小吃店,看着沈辞给林雾挑掉碗里的香菜,看着林雾对着沈辞笑;跟着他们去了livehouse,站在角落里,听完了沈辞写给林雾的那首歌,看着他们四目相对时,眼里藏不住的爱意;现在,又看着他们相拥在一起,听着林雾说“我也喜欢你”。
沈砚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了,疼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第一次见到林雾,是在年级主任的办公室。
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手里抱着一本翻旧的《野草》,浅棕色的眼睛里,没什么情绪,却透着一股看透一切的通透。
然后,他在教室门口,听到林雾安安静静地说“他不是沈砚学长”,那一刻,他的心脏,就被撞了一下。
后来,他去找林雾,问他怎么分清自己和沈辞,林雾看着他的眼睛,说“你的眼睛里是冷的,他的眼睛里是亮的,不一样”。
活了十七年,所有人都把他和沈辞绑在一起,所有人看他,都是“沈辞的哥哥”“完美学神”,从来没有人,能一眼把他和沈辞分开,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他面具下的疲惫和冰冷,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来看待。
只有林雾。
他是第一个,看见“沈砚”本身的人。
从那天起,他就开始关注林雾。
他会偷偷看林雾写的文章,看他文字里细腻的温柔,看他藏在故事里的孤单,发现他们是一样的人,一样的孤独,一样的用外壳把自己裹起来,找不到人诉说。
他会偷偷整理好理科知识点笔记,匿名放在林雾的桌洞里,看着他皱着眉,对着数学题发愁的样子,忍不住想帮他。
他会记住林雾的喜好,知道他喜欢哪个作家,喜欢喝什么口味的奶茶,不吃什么东西,会偷偷买他喜欢的书,却从来不敢送出去。
他的心动,小心翼翼,藏在完美的面具下,藏在冰冷的眼神里,从来没有被人发现过。
他以为,他还有机会。
可现在,他看着路灯下相拥的两个人,终于明白,他从一开始,就输了。
林雾能看见他,却不会爱上他。
他的心动,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注定的单箭头。
沈砚站在树影里,直到两个人相拥着走远,才慢慢走了出来。他低头,看着手里被捏得变形的新书,指尖微微发抖。
他把书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转身,走进了漆黑的巷子里。
背影,被路灯拉得很长,孤零零的,像他十七年的人生,永远活在规矩和框架里,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