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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警察雷诺·阿利(九) 一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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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周六。宋稷起了个大早,和艾玛太太一起准备进城。老太太今天要去二手市场淘些旧地毯,宋稷则照例要去阮玉的别墅打扫卫生。
两人撑着伞走到公交站,宋稷一眼就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慑住。今天的警力比往常多了一倍。公交站旁边停了四辆警车,蓝红相间的警灯在雨幕里一闪一闪的。几个警察站在车旁说话,还有几个正往森林边缘走去,手电的光束在昏暗的晨雾里晃动。宋稷甚至看到有警察走进森林边缘——那种地方,平时根本没人会去。他下意识往森林那边多看了几眼,但什么都看不清。
那些瘦长的黑影还在不在?他不知道。雨太大,雾太浓。
公交车来了。他和艾玛太太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晃晃悠悠地往前开。宋稷偏过头,看向山坡下的那条河。四个穿着黑色雨衣的警察正沿着河边搜索。他们走得很慢,低着头,弯着腰,像是在找什么。其中有一个站在稍高的位置,正朝着其他人打手势——是雷诺警长。宋稷看不清他的脸,但能感觉到那种疲惫的姿态。
车拐了个弯,那些身影消失在雨幕里。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开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进了市中心。艾玛太太先下车。她站起来,轻拍宋稷的肩膀:“晚上记得回来吃饭。”
“好。”宋稷点头答应,艾玛太太迈着那副颤颤巍巍的步伐下了车,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
宋稷先去阮玉的别墅。他照例把每个房间都打扫一遍,拖地,擦桌子,清理厨房。二楼那间上锁的房间今天没有声音,安安静静的。宋稷也没多想,专心干自己的活。
快结束时,手机响了。宋稷擦擦手,从那个透明塑料袋里翻出手机——是温乡发来的消息: “我们在楼下等你!”。
宋稷走到窗边往下看。一辆黑色的宝马停在花园的停车场里。雨幕里,那车黑得发亮,线条流畅,沉稳又低调。于是他加快手上的动作,但还是仔仔细细地把最后一点活干完。然后锁好门,快步下楼。
刚出楼门,就看见阮玉从车窗里探出半个脑袋,朝他拼命挥手。“小稷稷——!这里这里!”雨水密密麻麻地淋在她那头酒红色的卷发上,她却毫不在意,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宋稷赶紧跑过去,拉开后座车门,钻进车里。车里暖烘烘的。温乡把暖风开得很足,窗户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阮玉从手边拿起一块毛巾,递给宋稷。“擦擦。”
他接过毛巾,刚想道谢,就看见温乡正拿着另一块毛巾,温柔地给阮玉擦她湿漉漉的头发。宋稷默默收回目光,低头擦自己的脸。“阮玉学姐,温乡学长,”他擦着头发说,“你们在家等我就行,我自己坐公交去你家就可以,不用专门来接我的。”
阮玉转过头,冲他狡黠一笑,有点笑里藏刀的意味,“因为我想要早点见到我的小稷稷呀。”话音刚落,宋稷明显感觉到车里温度降了几度。他悄悄瞟了一眼左前方的温乡——那张脸,已经黑得和车窗外的天色有一拼。一股无形的杀气从驾驶座那边飘过来。
宋稷结结巴巴地开口,想转移话题:“那、那个……阮玉学姐,你的伞我还给你吧!”他从透明塑料袋里翻出那把粉色的蕾丝边小伞,双手递过去。“谢谢学姐借给我雨伞。”
阮玉看着那把伞,一脸迷茫。“啊?”她眨眨眼睛,“我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弄丢了呢……”阮玉又接着说:“我已经买了一把新的雨伞,这把你自己留着用吧!”
宋稷:“呃……”他一脸黑线。阮玉学姐这神经……也太粗了吧?“就当是给我的小稷稷的定情信物!”阮玉又补了一句,语出惊人。
宋稷感觉身下的宝马都抖了一下。他悄悄看向左前方——温乡的背影僵硬得像一尊雕塑,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此刻的驾驶座,坐的不是一个温柔学长,而是一个杀神。
宋稷闭上嘴,悄悄把自己缩进后座的角落里,恨不得整个人消失。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宋稷无聊地打量着这台豪车。真皮座椅,木纹饰板,精致的缝线,还有一股淡淡的皮革香。他不敢乱摸,也不敢乱动,就那么缩着,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车子在雨里穿行,最后停在一片安静的高级住宅区。阮玉住在路德维希大街附近的一栋二层小楼里。那是典型的天主教式建筑——圆顶,圆拱,彩色的马赛克装饰在灰色的墙面上拼出繁复的图案。窗户是狭长的拱形,嵌着彩色的玻璃,从外面看只能隐约透出一点光。整栋楼看起来像一座缩小版的教堂,又像童话里才会出现的房子。
温乡把车停进车库,走下来,气压低得能结冰。宋稷默默地跟在他身后,大气都不敢出。
推开阮玉家的门,宋稷又一次大开眼界。那一刻,他怀疑自己走进了某座城堡。头顶上悬着三个偌大的水晶吊灯,无数个切面折射出璀璨的光,把整个空间照得如同白昼。两边是棕黄色的旋转楼梯,蜿蜒而上,通往二楼。楼梯扶手是深色实木的,雕着繁复的花纹,摸上去温润光滑。客厅中央摆着一套黑色的真皮沙发,又大又软,坐上去能陷进去半个身子。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物件——陶瓷的小人,水晶的摆件,木雕的小动物,每一个都精致得像是艺术品。宋稷偷偷扫了一眼,心里默默算了一下:这些东西,随便单拎出来一个,大概都能买他一百个。
如果他值一万块钱的话。
左手边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木制隔断,镂空的雕花,透出里面的光。透过隔断的缝隙,宋稷看见一张巨大的餐桌。他跟着温乡绕过隔断,走到餐厅里。那张餐桌大概有三米长、两米多宽,深色的实木桌面被擦得锃亮,倒映着头顶的水晶灯。桌上摆了十几道菜,但放在这么一张巨大的餐桌上,还是显得有点空落落的。
菜的分量不多,但种类很丰富。靠近宋稷这边的几道菜颜色鲜艳——辣子鸡丁,红通通的辣椒堆里藏着金黄焦香的鸡丁;双椒黄花鱼,青红椒铺满鱼身,热气腾腾;黄豆焖猪蹄,酱色的汤汁咕嘟着,猪蹄炖得软烂;辣炒荷兰豆,翠绿的豆角配着红辣椒片,清爽又惹眼;还有一道麻椒羊肉,花椒和辣椒密密麻麻地盖在羊肉上,看着就让人流口水。都是辣口的。另外几道菜就清淡多了——清炖鸭汤,汤色澄澈,飘着几颗枸杞;百合炒豆子,白白绿绿的,看着就很养生;还有几道宋稷叫不出名字的素菜,清清淡淡的。
他咽了咽口水,又咽了咽口水。
温乡拉着他坐在一个位置上。没一会儿,从厨房里走出一个人。是个棕色皮肤的男人,看起来是拉丁裔,五官深邃,戴着高高的厨师帽,穿着雪白的厨师服。他手里端着一个小小的托盘,上面放着一碗米饭。他把那碗米饭放在温乡面前。又端了一碗,放在阮玉面前。然后他走到宋稷身边,端上来一个——盆。
真的是盆。一个比普通饭碗大了三四倍的盆,里面装满了白花花的米饭,上面还堆了一个尖尖。
宋稷:“……”
他一边用德语说“谢谢”,一边接过这盆饭。
厨师却用地道的中文回他:“不客气啦,请好好享用。”宋稷刚塞了一嘴的猪蹄,听到这地道的中文,猛地转过头去,惊讶地看着那个厨师。“你中文说得真好!”,他赞叹。
阮玉在一旁笑着说:“是你温乡学长特地请来的大厨,从柏林请过来的。”
温乡慢条斯理地吃着饭,头也不抬,淡淡回复:“他在中国学厨学了十年,前两年才回到柏林开中餐馆。”宋稷嘴里塞得满满的,只能疯狂点头,用表情表示自己对厨师手艺的认可。
太好吃了。辣子鸡丁外酥里嫩,麻辣鲜香;黄花鱼肉嫩刺少,汤汁浓郁;猪蹄炖得软烂,一抿就化;羊肉鲜嫩,麻味十足……每一道菜都好吃得让人想哭。
一顿午饭吃完,宋稷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靠在椅背上,忽然想起一个问题。
“阮玉学姐,”他转过头,“这么大的房子,怎么连个管家和仆人都没有?”
阮玉一脸吃惊地看着他。“你以为我是什么?”她瞪大眼睛,“电视剧里面的豪门千金大小姐吗?”
宋稷一脸平静地看着她,用劲点头。
难道不是吗?
这个回答出乎阮玉的预料,她“噗嗤”一声笑出来,笑得前仰后合。“主要是不习惯家里有那么多人。”她笑够了,擦了擦眼角,“也就打扫的阿姨和做饭的厨师每天都来一趟。”
随后阮玉顿了顿,风情万种地朝温乡抛了个媚眼。“至于管家嘛——”她拖长尾音。“这不是有一个24小时全天候的帅气全能管家吗?”
温乡的嘴角,扬起一个肉眼可见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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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稷在已经吃撑的情况下,又被猝不及防地塞了一把狗粮。
懂了懂了。
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