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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医生斯图尔特·富格尔(一) 宋稷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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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稷洗漱完回到自己的房间。热水澡洗去一身的疲惫,但洗不掉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他换好睡衣,走到窗边,伸手推开窗户。夜风裹着细雨从窗外飘进来,凉丝丝的,带着一股湿润的泥土气息。雨不大,细细密密的,像有人在天空上撒着一把一把的银针。宋稷没有关窗,而是从书桌里翻出一块硬纸板,折了两下,立在了书桌和窗户之间。这样他不仅能透过那扇窗户看到对面的情况,也能挡住飘进来的雨水,不让课本被淋湿。
他坐回书桌前,摊开作业本,开始写作业。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窗外的雨声也沙沙地响,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像一首催眠曲。他写着写着,眼皮就开始打架,但他没有去睡,而是一直熬到深夜。作业写完了,课本收起来了,笔也盖上了笔帽,可对面那扇窗户依旧紧闭着,黑漆漆的,没有灯光,没有声响,像一只闭着的眼睛。
她不会以为我是一个偷窥狂,所以不敢打开窗户吧?宋稷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他一个年轻男人,住在她对面,时不时往她那边看,换作是谁都会觉得不舒服。她大概以为他是个变态,是个整天盯着邻居窗户看的怪人。随之而来的便是深深的懊悔——或许是自己太着急,吓到了瓦伦蒂亚。他们才刚认识,连熟都算不上,他就这么急切地想要见到她,换作是谁都会被吓到。
宋稷关上窗户,拉上窗帘,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他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想:明天一定要找个机会跟她解释清楚,他不是偷窥狂,他只是——只是想见她而已。这个理由说出来会不会更变态?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叹了一口气。想着想着,他睡着了。直到后半夜,一阵孩子的笑声将他从梦中拽了出来。那笑声清脆,稚嫩,像银铃在风中摇晃。不是那种成年人的笑,而是只有婴儿才能发出的、纯粹的、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声音。
这笑声之前在他的梦中出现过很多次,只是每一次都很模糊,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听不真切。但这一次,笑声十分清晰,清晰得就好像是从瓦伦蒂亚的房间里直接传过来一样。宋稷睁开眼,从床上坐起来。他侧耳听了一会儿——笑声还在,断断续续的,一会儿高,一会儿低,像一只小鸟在夜里不知疲倦地歌唱。他确认了方向,没错,确实是来自瓦伦蒂亚的房间。
宋稷起身走到书桌前,打开窗户。外面的雨比睡前大了许多,雨点似黄豆那么大颗,从天上一颗一颗地砸下来,砸在窗台上,砸在玻璃上,砸在地面上,噼里啪啦的,像有人在头顶倒了一筐豆子。他顺手拿起那块硬纸板,重新立在窗口,挡住窗台上溅起来的水花,免得它们将课本弄湿。他抬起头,看向瓦伦蒂亚的房间。
那扇白天紧闭的窗户,此刻大开着。明亮的灯光从窗口透出来,将那片被雨水打湿的夜色染成金黄色。灯光很暖,很亮,像是有人在里面点了一盏小太阳,把整个房间都照得通明。瓦伦蒂亚的房间里,站着一个年轻女人。她有着一头白色的头发——不是染的那种白,也不是老人那种灰白,而是一种浅浅的、像月光一样的银白色,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她的皮肤很白,五官深邃,眉眼之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女人的怀中抱着一个孩子。那孩子看起来大约一岁左右,白白胖胖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体衣,两只小手在空中挥舞着,像两只看不见的风车。女人手里拿着一个摇铃,正在逗怀里的孩子。那摇铃是彩色的,在她手中轻轻摇晃,发出细碎的、清脆的声响。孩子被逗得咯咯直笑,那笑声清脆悦耳,像泉水叮咚,像风铃叮当。那正是宋稷前几次在梦中听到的笑声——一模一样的声音,一模一样的频率,一模一样的让人心头发软。
原来不是梦,原来那些笑声都是真的,只是他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女人抬起头,看见宋稷。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像是一朵花突然在夜里绽放。她的嘴唇动了动,说了一句话。雨声太大了,大到几乎能把所有的声音都吞没。但宋稷清清楚楚地听见那句话,每一个字都像被雨水洗过一样清晰,像有人贴着他的耳朵在说话。
“谢谢你,马格努斯·菲利克斯!”
宋稷愣住,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他揉了揉眼睛,想再看清楚一些——女人还在笑,孩子还在笑,摇铃还在晃。金色的灯光从窗口涌出来,雨水在灯光里变成金色的丝线,密密麻麻地织成一张网,把他整个人罩在里面。他站在窗前,一动不动。雨水从窗口飘进来,落在他的脸上,凉丝丝的。他没有躲,也没有去拿硬纸板挡住,就那么站着,任雨水打湿他的睡衣,打湿他的头发,打湿他那张苍白的、茫然的、不知所措的脸。
宋稷早上被闹钟吵醒。那铃声又急又尖,像一把刀划破清晨的寂静,把他从一片混沌的、没有梦的黑暗中硬生生地拽出来。他伸出手,在床头柜上摸了好几下,才摸到那个破旧的、屏幕已经碎了的手机,按掉闹钟。他坐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癔症。被子滑到腰间,头发乱糟糟地竖着,眼睛半睁半闭的,瞳孔没有焦距,像一台还没有启动的机器。他的脑子里有一些零碎的、模糊的、抓不住的画面在飘——一个女人,一张脸,一双眼睛,一个名字。马格努斯·菲利克斯。那个女人叫他马格努斯·菲利克斯。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叫一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又像是在念一个很重要的、不能忘记的名字。他明明记得昨天晚上那个女人叫他马格努斯·菲利克斯。可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又是何时回到床上睡觉的?却是一点记忆也没有。他的记忆从那个女人叫他名字的那一刻就断了,像一条河突然断流,河床干涸,只剩下一些干裂的、龟裂的、像是被太阳晒了太久的泥土。
宋稷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的心往下沉了沉,像一块石头被扔进深水里,咕嘟咕嘟地往下坠,怎么捞都捞不上来。他一直以为只要自己不去多管闲事,就不会惹上麻烦。不看不该看的东西,不听不该听的话,不问不该问的问题,不去不该去的地方——只要他乖乖地、安安静静地、像一个透明人一样活着,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不会有人找他的麻烦,不会有人把他拖进那些他不想参与的、他看不懂的、他害怕的事情里。可现在看来,如果他不把事情弄清楚,到最后只会死得不明不白。不是“可能会死”,不是“也许会有危险”,而是“只会死”。死得不明不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死。
宋稷的后背一阵发凉,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脊椎上爬过去,凉飕飕的,麻酥酥的。今天中午一定要找温乡学长和阮玉学姐将这些事情问清楚。不能再拖了,不能再等了,不能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了。他不能再自欺欺人了。宋稷从床上爬起来。被子被他掀到一边,枕头歪在床角,床单皱巴巴的,像一张被揉皱的脸。他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件干净的破旧外套。那外套是深蓝色的,棉布的,洗了很多次,颜色已经褪得差不多了,边角有些磨损,起了细细的毛球。袖口有一道缝补过的痕迹,针脚歪歪扭扭的,不是很整齐,但很密,很结实,像是缝的人怕它再裂开,一针一针地缝了很多遍。那是他母亲缝的。他母亲的手很巧,但她的眼睛不好,穿针的时候总要眯着眼睛,对着光,穿好几次才能穿过去。她缝的针脚不漂亮,但很牢固,像她的爱一样,不张扬,不显眼,但一直都在。
在此时,他看见角落里的那个黑色小盒子。它安静地躺在衣柜的角落里,被几件旧衣服遮住大半,只露出一个黑漆漆的、闪着幽光的角。那盒子不大,大概只有他的巴掌那么长,五十多厘米高,通体漆黑的,那种黑不是普通的黑,而是一种吸光的黑,像是能把周围所有的光都吞进去,让人的视线都陷在里面。盒子的边缘用金线装饰着,细细的,密密的,在昏暗的衣柜里闪着幽幽的、暗沉的光。
宋稷突然意识到,如果这个东西是德里克里先生的,而这个东西又跟马格努斯·菲利克斯有关,说不定凯撒会知道一些关于马格努斯·菲利克斯的事情。凯撒是德里克里先生的曾孙,他应该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应该见过一些别人没见过的东西,应该听过一些别人没听过的故事。
他下楼吃早餐时,凯撒已经坐在餐桌上开始喝牛奶。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白皙的、线条分明的小臂。他的头发还是湿的,像是刚洗过澡,水珠从发梢滴下来,落在衬衫的领口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他的姿态很优雅,脊背挺得笔直,一只手端着杯子,另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像一个在参加正式晚宴的贵族。
这让宋稷觉得很诧异。毕竟每天吃早餐时,凯撒都是带着睡意朦胧的脸姗姗来迟的——头发乱糟糟的,眼睛半睁半闭的,打着哈欠,拖着拖鞋,像一个没有睡醒的人。今天他居然比宋稷起得还早,居然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餐桌上,居然已经在喝牛奶了。
这不正常,这太不正常了!
宋稷坐在凯撒的身边,拿起一个圆面包。那面包是艾玛太太专门给他做的,她知道他不喜欢吃硬的长条面包,那种咬一口能把牙齿咯掉的、像石头一样的面包。所以她给他做了软面包,圆形的,金黄色的,表面刷了一层蛋液,在灯光下泛着油亮亮的光。怕宋稷分不清楚,艾玛太太还特意将软面包做成圆形的,把硬面包做成长条形的,这样他就不用担心拿错,不用担心咬一口下去牙齿被咯掉。
宋稷思索半天,在心里把要说的话翻来覆去地过了好几遍,像一个人在整理一团乱糟糟的毛线,理清了,又乱了,理清了,又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