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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记 他们刚认识 ...

  •   前面走着一高一低两人,穿着初中校服。

      方近神色一变,那个矮一点的不是方远是谁?

      木海格走在他旁边,正歪着头跟他说笑。他应该是讲了一个笑话,方远捂着嘴笑得开心。

      “真是两个小屁孩。”方近从后面看着,摇头着道。

      他不管,不代表放纵。那家伙要是现在就敢牵他弟的手,别怪他棒打鸳鸯。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目光太炽烈了,木海格突然回过头,方近赶紧把陆译拉到旁边的树下躲着。

      远处,木海格挠了挠头,什么人都没有。

      “你心虚什么?”陆译被他压在树上,有些好笑道。

      方近一愣,他有什么好心虚。

      陆译轻轻低头,看着他笑道:“你不去问问情况?你可是他哥。”

      方近有些无奈,趴在他肩上看前面两人的情况,“我是他哥,也管不了他。他既然愿意跟他走在一起,说明还是在意那个人的。”

      “我得尊重我弟的感情。”

      “可你刚才的反应不像是想尊重。”陆译戳穿他。

      木海格背了两个书包,另外一个很明显是方远的。他比方远高不少,说话的时候总是低着头,眼里的笑意藏不住。

      他们俩的距离时而远时而近,咫尺到毫米,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他们太小了。”方近靠在他身上,看着他们道,“这个年纪不适合经营关系。我怕他们太鲁莽,在一起只是因为一时兴起,匆忙地喜欢又匆忙地分开,两个人都得受伤。”

      陆译带着笑道:“那你认为什么时候在一起才好?”

      “我们这个时候呢?”

      方近把下巴抵在他肩上,语气很低:“我不知道。不过我不会让你受伤。”

      陆译挑起眉,看着他:“这句话应该我对你说。”

      陆译抱着他,转头看视野尽头的两人,“如果我们在他们这个年纪遇上了,你会怎么做?”

      方近抿了下唇。

      “会不会喜欢?”

      “喜欢。”

      陆译抱住他道:“那就没什么了。”

      “没有什么受不受伤。如果他们错了,又不是一辈子的事,他们还年轻。如果对了,才是一辈子的事,他们足够年轻。”

      方近回抱住他,“希望你是对的。”

      “错了也没关系,”陆译告诉他,“他们不用考虑对错,就像我们一样。”

      不远处的两人,越走越远,陆译蹭着他的脖子道:“要是真的在这个年纪遇上,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这才是你想说的话吧。”

      陆译大方承认,“被你猜对了。”

      “有点痒,”陆译的头发踫到了他的脖颈,像被挠了挠。方近笑着把他推开,“别蹭那里,我很怕痒。”

      “我忍不住。”

      “你可以蹭我的脸。”

      陆译低头,没有蹭,在他的脸上吻了一下。

      “做的不对。”

      “可是你喜欢。”陆译告诉他。

      回到家里,方建成还没回来,恐怕又待在实验室了。方近脱掉外套,到楼上一看,沈林也不在,桌上留了张纸条,意思是让他们兄弟俩自己解决晚饭。

      方近把纸条放下,他们俩经常待在实验室不回来,一待就是四五天,方近见怪不怪。

      不过上次他去实验室看了,没什么事,他们这次去待那么久倒有些奇怪。

      方远从楼上下来,打断了他的思绪,“哥,今晚好像又只有我们两个在家。”

      方近没有问他今天看到的事,轻声应了句,走进厨房,蹲下身拿出面条,“今天晚上还是煮面吃吧。”

      天天都是面条,只要爸不在,他们家就只能煮面条。方远咽了口气,他都快变成面条了。

      “哥,要不今天还是我来做饭吧。我在网上学了怎么抄菜。”方远眼睛亮晶晶的湊过来。

      方近拿着一捆面条,有些不确定道:“还是算了吧,其实面条也挺好吃的。”他在方远这个年纪,也有过拒绝面条的想法,可惜都以失败告终。

      “你相信我吧哥,我炒的菜肯定好吃。”方远的眼睛更亮了,方近投降地笑了一下,“好吧,你要是做不好,我们从明天开始三餐都吃面条。”

      厨房里第一次有小鬼当家的感觉,方远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土豆,开始忙忙碌碌。

      方近就靠在一旁,看他能搞出什么名堂。

      看了一会儿,心就飘了。陆译到底怎么认出他的衣服的?不会猜错?

      方近拿过沙发上的外套。

      打架不方便,他进巷子之前,随手把衣服放在了树上,因为怕防碍到过路的人,还放在最隐闭的地方,陆译不可能随便找的到。

      方近低头,试着翻了翻衣服口袋,竟然翻到了几片叶子。

      愣了一会。

      他们刚认识那会,一点不熟,就算在同一个班,抬头不见低头见,也没说过几句话。

      有一次,一个女生给了方近一封情书,顾虑着女孩子的面子,方近没有丢掉,好好放进了口袋里,后来,他从上完体育课回来,重新穿上衣服,口袋里的情书不知道怎么不见了,代替它放在那里的是几片树叶。

      很久之后,方近才知道那是陆译放的,他把情书换成了几片叶子。

      两边口袋都有叶子,方近轻笑把它们一片片拿出来,放在掌心。

      真不知道怎么说他才好。

      方近正准备把衣服放下,注意到衣领沾上了一点脏东西,凑近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几个字,很小,仔细看都看不清。

      “陆译。”

      方近完全愣住。

      他在他衣服上写了自己的名字。

      “哥,怎么了。”方远端着盘土豆从厨房出来,看着他哥拿着件校服发呆。

      “没事。”方近把衣服折起来,手在衣领上摩擦了一下。这种墨水洗不掉,大概会永远刻在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写的。

      “看我炒的土豆。”方远笑嘻嘻地端着盘土豆到他面前邀功,“是不是看样子还不错?”

      “不错。”在一定程度上,方远比他更聪明,尤其是在做饭这件事上。

      方近托他的福,吃上了一顿热饭。

      “哥,我是不是很厉害?”方远对他眨眨眼。

      “历害。”语气有点敷衍。

      方远瘪了下嘴,表示不满。

      方近直接给了他一筷子,“好好吃饭。”

      好痛,方远摸着头,低声抱怨:“能不能不要打我的头,把我打傻了怎么办?”

      方近脸上带着不易察觉的笑,看了他一眼,没回答。

      既然他做了饭,洗碗这件事自然而然落在了方近身上。

      方远帮着收拾完碗筷后,坐在椅子上,撑着脸在后面看他哥洗碗。

      方建成和沈林经常不在家,他们可以说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从他有记忆开始,哥哥是管他最多的人。

      “我感觉我们快变成留守儿童了。”方远嘟囔道。

      方近没说话。

      方远坐在高架椅上,腿一摇一晃道,“爸妈每天研究的药物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你们都不告诉我。我也想像哥一样去实验室帮忙。”

      “等你把基因元素认全了再说。”

      方远噎了一下,说话有些磕巴,“马上,就认全了。又不是每个人都像哥一样,学什么都快。”

      方近从初中开始,就跟爸妈一起去了实验室,什么研究都有份。可他就像被蒙在肚子里的羊,什么都不知道。

      “下次带你去实验室。”方近随口道。

      方运听到他这句话,高兴坏了,跳过来抱住他。水池里面的碗震了一下,冒出了个泡。“好耶,我就知道哥对我最好了。”

      方近边把碗放好,边叮嘱道:“跟以前说过的一样,不能把这个告诉任何人。带你进实验室,你也不能把看到的东西说出去,知道吗?”

      方远赶紧点头。

      “以后放学不要走那条路了。”方近还是忍不住道。

      “为什么?”方远不明白。

      方近欲说还休,还是没开口,就像陆译说的,他不能管太多。

      “没什么,以后早点回家。”

      晚上,方近坐在书桌前,从桌子最里面的夹层中拿出一本牛皮本。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一本是从上高中的时候开始写的。

      厚厚的本子已经写了一大半,书页边缘不经意地泛黄,他记录了许多基因细胞研究过程,有相当一段时间把日记当做研究报告写。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上面多了很多细小的琐事,天气,风景,心情,还有他的名字。

      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本日记里没有陆译的名字,因为方近不知道他叫什么,他不会关心没必要的人和事,陆译那时对他而言实在无足轻重。

      从知道他是实验体后,这个本子上对他的称呼便是“实验体”,后来不知道怎么换成了“小白鼠”,再到后来才叫“陆译”。

      方近把那几片树叶夹进本子里。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基因结构笔记有点碍事,这应该是一本单纯的日记。

      ………

      篮球场上一群男生挥汗如雨,各种夺人眼球的招式被他们玩得炉火纯青。丰融转着篮球,问坐在一旁喝水的和京堂,“怎么最近这几天都没见到许成飞,那家伙去哪了?”

      和京堂摆摆手,“不知道,我听他班上的人说他已经三天没来了。”

      丰融笑了一下,“这家伙是想逃学啊这是。真是他走了,我打球都没有意思。你知道他家在哪不,你们放学一起去把那小子带过来。”

      和京堂用手肘抵了一下旁边的陆译,“不知道,你知道不?”

      陆译喝了口水道:“不清楚,上次听他提过,是在望江花园那一带。”

      “没事,大不了我们去偷他班主任的学生资料,那上面肯定写了他家地址。”丰融大手一摆。

      许成飞算是他们这几个中最喜欢打篮球的那一个,被所有人戏称“篮球王子”。

      平时调皮捣蛋,不学无术,一到考试便惊呆所有人的眼,成绩次次位列前茅,雷打不动的年级前十。一群每日读书的好好学生每次都败在一个混子手下,实在是情何以堪。

      当然,这也导致有些人更看不惯他了,老师也是对他又爱又恨,实属这所学校的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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