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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五日过 ...

  •   五日过后,我的病终于痊愈了,但项书宜还是坚持要她打头阵,看着她一身穿红戴绿,我眼角一抽,不置可否。

      不出所料,出师未捷身先死,哭得梨花带雨的项书宜为令明轩擦干净身上‘不小心’泼上的水渍,头都回穿了令明轩也没看她一眼。

      眼看令明轩就要离开,我轻叹一气,便着一袭桃夭色长衫坠天水碧玉绦,自楼下雅间迈步而出,折扇轻摇镇定路过。

      路过令明轩身侧之时,我不经意将折扇收起,露出半边侧颊。

      我听到耳畔有吸气之音,也看到令明轩定睛在我身上的目光,我脑中本还在疯狂运转应该如何让令明轩将我带走,谁想,令明轩竟突然伸手扣住我的手腕:

      “你和刚才那人是一起的。”

      我悚然一惊,暴露了?紧接着我反应奇快,呵斥:“放手!”

      折扇一敲他手指关节,他松了手,我恼怒后退,狠狠瞪着他:

      “什么这人那人!我来找我姐姐,关你什么事?你见过我姐姐?”

      我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还是说,你对我姐姐做了什么?”

      听闻此言,令明轩眨眨他那奇大无比的眼,挠了挠他奇大无比的头,扬起他奇大无比的唇,露出一个奇丑无比的笑容:

      “抱歉,这位小公子,是我唐突。”

      “我没有对你姐姐做什么,不过是刚刚碰巧和她擦肩而过。”他解释道:

      “我拉住小公子,是因为闻到你们身上的味道一样。”

      ……这人是狗鼻子吗??

      我松了口气,还好只是嗅觉灵敏,我挑起衣袖闻了闻,面不改色道: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有什么味道。”

      令明轩笑笑:“只有我闻得出来,你们很香。”

      他的声音很好听,尾音上扬,有些轻佻,透着和憨厚面貌不符的松快,我蹙眉:

      “你真失礼。”

      “啊,抱歉,是我唐突。”令明轩一脸恍然,紧接着道:“作为赔礼,我请小公子用膳,如何?”

      “不必了。”我摇摇头,作离去姿态:

      “我要去找我姐姐了,刚还看她在这儿,怎么我一进来她就走了?明明约好了。”

      我四处张望一圈,语带埋怨,令明轩眼错不眨地盯着我,道:

      “应该是打湿衣裳去找地方换了,毕竟天气寒凉,衣湿多有不便。”

      我作吃惊状:“打湿了衣服?”

      “她撞到小二,失手打翻了了茶盏。”令明轩一笑,又走近我:

      “你们既已约好,她必定待会就会来寻你了。左右我也无事,不如小公子用些膳,想吃什么都随意,权作赔礼。”

      我心说她可不会来,我和项书宜有约定,除非我发信号烟火或捏爆竹炮,否则只能远远见机行事。

      好在我本身目的就是令明轩,于是我犹豫道:“啊,这样吗,那多不好意思…”

      令明轩道:“无碍,是我刚才实在唐突公子,而且我正好今日胃口不佳,还未曾用膳,这下有公子陪同,想必饭菜都更为可口。”

      那你在醉仙楼呆的半个时辰是在办什么事儿?

      我内心嫌他油腻,表面还是客气推辞:“可……”

      令明轩微微一笑,道:

      “公子先别忙着拒绝,醉仙楼二楼需预缴纳百金才可入,其间有些特供便是燕京也很难吃到。而且这里的袜底酥乃是一绝,供不应求,现今是只供二楼雅间了。”

      醉仙楼的袜底酥确实远近闻名,我眼睛一亮,令明轩见此,笑容更盛,丑极了:

      “还请公子赏脸给在下一个赔礼道歉的机会。”

      “那便恭敬不如从命。”

      我忍着恶寒,露出馋嘴小孩儿的期盼神情,跟他进了走廊尽头的琼花雅间。

      而令明轩的目的自是不可能仅是与我吃一顿饭,不出预料,菜肉刚刚下肚,他又开口:

      “陶公子,今日我们相逢,也算有缘。正所谓不喝不相识,毕竟醉仙楼的名气,可就在一个‘醉’上。”

      我们刚刚互换了姓名,只是出乎我预料的是,他居然毫不遮掩自己姓甚名谁,语气之中满是自得。我不禁有些怀疑他的那些胜利硕果到底是不是亲力亲为,不会是手下送军功给他吧?

      我为难道:“令大哥这话……倒显得我不懂事了,只是我不胜酒力,令大哥可不要见怪。”

      令明轩眼睛微微亮起,一看就知其是何贼心:

      “怎会?陶公子肯给这个面子,也不枉我过往征战四方了。”

      我嘴角一抽,万分佩服,不是,这也能扯到他的军功卓绝上?

      他听我不胜酒力,自是铆足了劲儿要灌我,酒精让我初愈的病体也微微发热起来,我咬牙把一根银针扎进大腿,靠着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

      布菜奉酒的小厮是他的贴身侍从,我本已不耐透顶,也约摸着我现在脸上应有醉态,正准备佯装醉倒好让他顺势带我回去——毕竟我说了项书宜随时会来找我,我不信他不着急。

      谁知小厮竟脚一崴扫翻托盘泼了我一身酒菜。我忍下嘴角抽搐,他忙上前连连道歉:“对不住,对不住,陶公子,下人毛手毛脚。”

      他呵斥道:“还不快给陶公子磕头道歉!”

      我内心咆哮:我看是你应该磕头道歉!

      小厮立刻下跪,演技颇精湛地带上了泪水:“小的错了,小的该死,恳请陶公子饶了奴才!”

      我哪里看不出他们是在演什么,奈何寄人篱下,只得顺着道:

      “不过是不小心的,没事,我待会换了便是。”

      “陶公子实在雅量。”令明轩赞道:“陶公子是要回家换衣服么?那怕是太远了,不如跟我回去换吧,令府就在隔壁街上,想来应该近一些。”

      ……歪打正着,目的达成。

      可我闻着身上此刻混杂的酒菜味,还是不免一阵反胃。

      天哪,混在一起怎么会这么臭!

      我身上难受万分,但还是得接着演下去。

      “啊……可我姐姐还在等我。”

      我一边为难推辞,一边故意拉下外袍,仅着里衣慢悠悠披上他递来的宽大狐裘,边神色不虞仰面斜睨犯了错的小厮。

      令明轩见此情此景,眼睛都亮了,简直把狼子野心四个字刻在脸上。

      他道:“没事,没事,可能是脚程耽搁了,我让我的侍从留在这,给她捎个口信,晚些送你回去。”

      我心中冷笑,我还回得去么?我捏紧里衣袖中信号竹炮,又松开,迟疑道:“但……”

      他苦口婆心道:“陶公子不要再推拒了,酒菜黏在身上如何使得呢?天气这么冷,病了可就不好了,想必你姐姐也能理解的。”

      他的眼睛色眯眯地上下扫视着我,我越发怀疑起他军功的真实性。

      但我看出令明轩是个猴急性子,恐再推会弄巧成拙,只得内心沉重,面上故作迟疑不好意思地点头应允,跟着他回了令家。

      步上马车,他倒是没有再靠近我。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假装酒劲儿上头,闭眼假寐起来。

      我和项书宜与纪幸容已商讨过,这次进府查探是为了确定令父令母是否是真的病愈。

      赵国律令云:为官者若父母逝需丁忧去职守孝一年,其实不算严苛,但现今乃乱局初定,令家一门双将,兵权极盛,不说是赵王眼中钉,也绝对称得上其他想往上爬的官员的肉中刺了。

      赵王掌权不稳,赋敛急政朝令夕改,民间隐有怨声。赵王对令伯翰与令明轩手中兵权本就觊觎已久,丁忧去职权柄交接之时必将朝堂动荡,届时我们这半年的招兵买马便可以派上用场,在纪幸容的领军下定能成就复国大业。

      当然,这都只是我们美好的幻想,如果确定宋稷山亲自出手,大概率令家的两位是真的病愈了。

      那这一次……

      我握着衣衫的手紧了紧,坊间传闻与刚刚切实的交谈接触让我深刻明白,令明轩并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但我绝不能今夜就让他得到我,让他失去捕猎的兴趣。

      我要在他耐心范围内去挑逗他,及时撤离的同时还要钓着他,否则我将再无下次进府的机会。

      马车驶入长街速度渐缓,直至停下。

      小厮上前掀开帘布要将我们搀扶下车,但我万万没想到,不过刚刚掀开帘子,空气堪堪流通,色胆包天的令明轩就将那个小厮一把挥退了,想要亲自扶我下车!

      原来马车上的远离只是嫌我身上味道重!

      我摁下心头恼火,对着他微微一笑,在周围几不可闻的嘶声中扶着他的手臂,怡然自得地迈下了步子,他动作轻柔地为我拂去斗篷边寒风吹来的落叶,柔声道:

      “陶公子稍等,我让小吴去拿衣服了。”

      他丑绝人寰的脸庞近在咫尺,我不甚明显地后撤一步,抿唇一笑:

      “多谢令大哥。”

      贱人!待我上位,必叫一群野狗将你先奸后吃!

      我内心含恨不已,简直想飞鸽传书让项书宜立刻来替我!我十六年来从未遇到过如此丑陋、如此不知羞耻的男人!我与他认识还不到两个时辰!怎能靠我如此之近!

      苍天啊!谁可以来救救我!

      我无声的崩溃呐喊并没有任何人能听到,我仿佛已经看到在不久后的将来我委身雌伏于这位猿魔王的悲情画面。

      我麻木的跟着他,在寒风瑟瑟中步入长廊。不知为何,他忽然为我讲解起院中一树一景的由来,语气中无不卖弄之色:“陶公子,你瞧,这颗树名唤羊角槭,高约四十五尺,整个姑苏仅此一株。”

      “还有这株黄楠木,是圣上御赐,由我父亲亲手所种,虽然还未长出,但我父亲官至一品,乃天子门生,想来皇恩浩荡沐浴之下定能长势喜人。”

      我心中冷笑,实在搞不清这句与句的联系到底都在哪里,面上还是依旧露出震撼拜服的神情:

      “我竟从未见过如此美景,令大哥好厉害。”

      同时暗暗嗤之以鼻,这样的景色换从前我正眼都不会瞧一下。我十二岁之前穷奢极恶的坏名声可是出了名的,只是当时太子哥哥突然前线暴毙,一夕之间风云变色,我不得不为储君接班而成长,这才痛改了往昔的奢靡之风。

      但再如何被宠溺惯坏也是我十二岁以前的事,我现在不得不捏着鼻子装天真,像个土包子对一群破烂连连惊叹满足令明轩的虚荣之心。

      直到路过一处牌匾高挂“秋鸿居”的地方,我内心才真正有所波动,我愕然走近道:

      “这是…?”

      几杖之外有一处别致庭院,四周浚池,引玉泉山水环绕,池水未见边际,晴光涟涟水波粼粼,水中鱼儿皆若空游无所依,在寒冬里映射出绚烂的勃勃生机。

      他恍然,笑道:

      “这是秋鸿居,我弟弟的住所,这方池子是苍穹天匠师石天易特意为他所制,冬暖夏凉,池水永不结冰,如何?可想靠近一观?”

      我瞪大眼睛,苍穹天石天易!

      他可不是宋稷山那种有门道可寻的人,毕竟宋稷山是医师,仍有医者仁心悬壶济世之愿。

      石天易是著名匠师,传闻他无所不会,无所不精,更有说他所制弩器弓箭可穿十树而能夺人性命!这人脾气更是古怪非常,无数人为求一面糗吃闭门羹。

      但!这人一诺千金,只要他答应了你,就是脚踏悬崖采雪莲他都敢上!

      我万万没想到令家还有个弟弟,更没想到这个弟弟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与石天易有来往!

      这么说,难道苍穹天的宋稷山其实也是他弟弟请来的吗?…

      思绪飘散之间,我的后背突然条件反射的汗毛乍起。

      我毛骨悚然,一回头,是令明轩伸手搭上了我的后背轻轻把我向前推了一步。他约摸着我的迟疑是不好意思,调笑道:

      “陶公子不必觉得叨扰,不过就在外院看一看,我弟弟不会说什么的。”

      我强行攥住想给他脑袋一拳的左手,惊喜道:

      “果真么?谢谢令大哥,我还从未见过冬日里这样的景色呢。”

      我一脸欢快激动地上前凑近池水,他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没有了他紧贴着我后背的手与这一路若隐若现的亲昵,我总算有刹那放松。

      我微微伸手,不自觉伸手去摸了摸水中大张着嘴的小鱼儿,它们或许以为是有人来喂食,轻轻啄吻起了我的指腹。

      我忆起从前我的宝华宫附近也有这样一方池子,那时我也很喜欢这样逗弄那些讨食吃的小鱼,指尖有些发痒,我眼中终于透露出微许真心的笑意。

      这沉重的一年多里,我第一次见到与我当年寝宫相似的光景,不觉生出些许怀念,又想起当年项书宜试图烤我宫中锦鲤与我大打出手,眉眼便不自觉弯起。

      可快乐与松懈不过一息之间,后颈兀然传来比刚刚更为明显的触碰,没有了衣服的阻隔,冰凉的触感令我血液瞬间僵冷,我脸上的笑容登时凝固了。

      令明轩亲昵地捏了捏我的后颈,暧昧道:

      “陶公子原来是对这些感兴趣,怎么跟个小孩儿一样。”

      这个信号,太过明显。

      见我没有任何反应,似乎是没有听清。他又俯下身子,贴近我的侧脸,话语间的呼吸湿润了我的耳廓。

      太快了,快得出乎我的预料。

      寒风砭骨,我抽了抽被冻得发酸的鼻尖。

      身上酒菜的气味伴随着下蹲时斗篷敞落大开,在凛冬中渐渐飘散,并不明显,我却突然觉得非常想吐。

      项书宜说的对,我果然还是太年轻,被保护的太好了。

      在下意识向前旋身躲闪落入水中时,我不自觉地想。

      衣物浸了水,很沉,裹挟着我的身体迅速坠落,好像没有尽头。我唯一能做的仅有勉强探出手,却只能无力地闭上双眼,眼前的一片归于混沌。

      ——原来这水只是看起来很清罢了,让人忽视了,它其实是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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