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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友情爱情 他对霍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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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水从没见过白玛的脸这么臭过,他从旁边偷偷瞥了好几眼,觉得新奇。
嗯,臭脸也是无可挑剔的完美。霍水默默神游。
梅母把男人扶到座位,四人坐在旅店的大堂,气氛尴尬。
这会儿时间,霍水随意扫了一眼旅馆。
这里是个食宿一体的客栈式旅馆,赭红色墙面,水泥压光地砖。第一层用作餐饮,第二三层用作住宿。大堂横七竖八排列着藏式矮桌,配长条凳和氆氇坐垫,装饰着唐卡、藏戏面具、铜酥油灯或牦牛头骨,韵味十足。好在现在不是饭点,游客大多在外,不然刚才那一幕家庭内讧,保准让人看笑话。
旅馆最顶部是一个玻璃顶采光井,即使不开灯,也把整个大堂照得明亮。
“加布又闹脾气了。”等男人冷静了一些,梅母出声安慰,“这个岁数的男娃都那样,正叛逆期呢。”
男人哼了一声,嘴里吐出一串激昂藏语。八成不是什么好话。
随后,梅母又简单寒暄了一下,介绍了一下两人的情况。
“你们要留下来住?”男人操着蹩脚的汉语,两眼上下打量。
两人点头。
“可以,但我这里不留白吃白住的人,你们如果没去处,就留在这帮工吧,包吃住,也会另外给你们开工钱。”
然后眼瞥到桑珠,说:“狗就拴到后院吧,也包吃住。”
霍水一听,那叫一个激动,他们正愁没有金钱来源呢。况且白吃白住也确实不好意思,这样一来,不仅没有罪恶感,还可以真真正正地靠自己的勤劳的双手吃饭了。接下来只要凑够买手机的钱,他们终于可以结束乞讨的日子了。
劳动人民最光荣!万岁!
霍水连忙捣蒜点头,生怕对面反悔。
“你们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我叫霍水,他叫白玛兰泽。”
“白玛兰泽?”男人抬眼,又从头到尾将他扫视一遍,眼睑的赘肉蓦地颤巍巍动起来,像是抬起了一小座山丘,连带褶皱一起皲裂,面部所有肌肉都被牵连着震动。他不可置信又问了一遍:“你叫白玛兰泽。”
“是,我们在哪里见过吗?”白玛疑惑应了一声。
男人的情绪似乎比刚才教训儿子更激动。
他粗喘几口,眼上血丝又密密麻麻爆起来,看着瘆人。他蹒跚上前两步,站定在白玛面前,看他的脸,像要把他盯穿。
“加布加措,你还认识吗。”良久,他艰难从喉中挤出一丝声音。
“加布加措......难道你是,扎西叔叔。”
男人重重点头,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眼里竟有了泪花。
霍水和梅母面面相觑,完全在状况外。
他拍了两下白玛的肩膀,犹嫌不够,又拍了一下,像在确认真实。
“你长大了,你都长这么大了,叔叔都认不出来了。”
“加布也长大了。”白玛哑然一笑。
“是,都长成一个混小子了,管不住他了。”说罢,还想说些什么,却吐也吐不出来似的,如鲠在喉站在那,顶得喉结上下翻动。手脚局促,粗糙泛红的脸上掠过复杂的神色,好像这么魁梧一个身子,也有什么在怕的东西。
霍水敏锐看出,那是愧疚和对什么的歉意。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男人犹犹豫豫,终于开口,挤出这么一句。
“嗯,我过得很好。”
两人之间又陷入了沉默。
白玛为了解围,继续接道:“央金奶奶走了,我这次是我为了替她转山,准备去冈仁波齐,然后......去看看爸妈。”
男人抬头,瞳孔颤动,双目无神地说:“好、好、好。他们一定很开心。”
“嗯。”白玛笑,“要打扰叔叔一段时间了。”
男人反应过来,立马摆手:“你们想在这待多久就待多久,住就行,尽管当自己家。”
霍水和白玛对视,还没等霍水说什么,白玛便直言了当拒绝。
“不用了叔叔,正常给我们安排工作就行了。”
男人怅然若失点头。
之后梅母又交代了一些事,给加父塞了一笔照顾梅朵的感谢费,便开着三蹦子,晃悠悠走了。
两人安置好桑珠,一齐上了阁楼。
最里侧的房间,就是两人的暂居地。打开门,是一个简单干净的小客房,地铺羊毛毯,两张床,一个矮桌,桌上放了一个漂亮陶罐,插着格桑花,有一个小卫生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霍水松了一口气。幸好这回是两张床。
白玛进房,随意看了两下,就在桌前坐下,不再吭声。
霍水疑惑,从刚进旅馆开始,就感到白玛的情绪不对,跟男人叙完旧,更明显了。
他走过去,给白玛倒了一杯水,笑吟吟问:“有心事吗,跟哥哥说说。”
白玛接过水,被他的自称逗笑了:“没什么。”
“真的吗。”霍水拉长语调,带上了质问的口气。
“真的。”
“不想说就算了。”霍水摆摆手,似乎笃定他藏了事,转而换了话题,调节气氛,“你怎么跟梅朵的姑父认识。”
“哦,这个啊。”白玛开口,笑着说,“扎西叔叔是阿爸的朋友,之前不是跟你说白灾过后,我一直寄宿在一个叔叔家吗,就是他。”
“这么巧。”霍水惊叹。
白玛点头,下意识摩挲水杯,“我也没想到,我以为我们一辈子都见不到了,我们在阿里分别,叔叔应该是再婚了,又搬到这里来的。”
霍水回想,两人见面并没有多少久别重逢的喜悦,反而是尴尬更多些,他们之间应该存在某种误会,或是过节?不过一个孩子和大人能有什么大事,无非是打一下、骂一下、或是打碎东西被误会,爷俩没说开,闹别扭到了现在?霍水摇摇头,他不觉得白玛会是这种苦大仇深的性格。
霍水叹气。白玛长得漂亮,金口也难开,是一个能忍的性子,忍下来,好像就消失了,再也不会吐出来,你见他,永远是笑脸,笑脸后藏污纳垢了多少东西,你永远看不见,而大部分人也并不在乎。笑脸是一张万能的社交面具,足以应对绝大场景,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里,摩肩接踵,都在往前走,都在看后脑勺、超越后脑勺,谁会为了走进你的内心,转过身来,特意看你生动的眼睛。
在这一点上,他的温柔其实会给人不少距离感。
霍水现在就像是一个小石匠,左徘徊,右徘徊,拿着一把钝钝的石镐,抓耳挠腮,望璧兴叹。
好厚啊。我什么时候才能砸到你的心呢。
他无法,又换了一个话题:“那你和刚才那个小孩认识啊。”
说到这,白玛纹丝不动的脸上出现裂痕,蹭得站起来,在卫生间洗了一条毛巾,气势汹汹走过来,“啪”一下砸在霍水脸上。
“唔。”
一张湿毛巾在脸上来回摩擦,尤其是嘴上。
湿毛巾堵住他的鼻子,快窒息了,这才把白玛推开,气喘吁吁问:“你干嘛。”
白玛沉默,像憋了一股不小的怨气,良久才幽幽说:“刚才......他是不是亲你了。”
他这个语气挺可爱,他从没见过白玛这样说话,刚才那点被“强制洗脸”的怨念荡然无存,“哦,你说刚才那件事啊。”
霍水摆摆手,笑道:“没事,根本没亲到啊。”
他只指了指距离嘴边一寸的位置,说:“他亲的是这,你没听他是跟他爸赌气,故意气他呢吗。”
白玛看他指的位置,白生生的皮肤,越看越红,盯越久,那里好像无端多出一个吻痕,让人上火。
白玛又抄起毛巾,狠狠搓在上面。
“嘶——疼,疼。”
“没事是什么意思。”
“没事就是没事的意思啊。”霍水莫名其妙。
白玛感觉有一团火在喉咙烧:“你一点都不在乎吗。”
“有什么好在乎的。”霍水反问,“反正他也只是一个小孩,无所谓吧。你没被亲戚家小孩亲过吗。”
白玛厉声:“他不小了。”
“说什么呢。”霍水擦擦嘴,反驳道,“才十七八岁,跟我都快差一轮了,不就是小孩吗。”
白玛对霍水的逻辑感到语塞。
你在十岁的时候被一个一岁婴儿亲,和在二十七岁被一个十八岁气血正旺什么都没干就能硬邦邦的少年亲,这是一个概念吗。
霍水看他脸色不好,以为是他一路舟车劳顿,又想起了些不太好的往事,于是一副宽宏大量不跟他计较的样子,拍拍他的肩膀。
“阿兰,你是不是今天太累了。”
他将白玛推到床上,自己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门口。
“这里后院还有温泉,我下去看看,顺便再问问工作的事,你就好好休息吧,乖。”
说罢,还不忘把门轻轻关上。
白玛脱力,无奈地想。
直男真的对同性的接触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他现在终于彻底、完全、百分之百地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石头都比霍水的脑瓜容易开窍!
他叹了口气,闭上眼,陷在柔软的棉花床里,连带身体、意识、感情、记忆......一点点、一寸寸下沉。
在一片白色朦胧的雪中,他再次睁开眼。
雪落在脸上,很冷,但冷久了,好像就陷入了一种诡异的麻木,反而暖融融地热起来,他伸手去做抓握的动作,雪粒很小、很轻,一飘到手中就化了,怎么也没法抓到。他站起身,往大雪的尽头前进。大雪及膝,步履维艰,每呼出一口气,都在掏出自己所剩无几的热量,大雪里没有边界,没有参照物,只有白茫茫一片,刺目的白。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咔嚓、咔嚓的脚步。
他不断行走、行走,不知为了何种目的而行走。无法倒退,只能前进。
在体力濒至极限时,周围突然出现很多白色的影子,一一从他身边掠过。
一对看不清脸的男女,被风吹散。
接着是另一对男女,在欢唱、舞蹈似的漂浮,若即若离、忽近忽远,他刚想抬头去看,一场搓绵扯絮的大雪过后,也散了。
他继续走,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的影子出现在面前。男人的影子静静飘着,小孩像个一小簇雪白的火焰,一直缠着他,在他身边跳动。然而只陪他了一小段路,就定在原地,不动了。他只能又一个人孤身向前。
最后出现的,是一个佝偻的影子,淡的几乎看不见,一直在远方引领着他,却默默陪他走过了最多的时间。
终于,最后的影子也消失了。成群秃鹫掠过高空,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
大雪里没有边界,没有参照物,只有白茫茫一片,刺目的白。
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咔嚓、咔嚓的脚步。
咔嚓、咔嚓。
在一片无边无际的大雪中,他又成了孤身一人。
白玛忽然惊醒,冷汗浸透内衫。他猛地起身,不断顺气,下意识想去抓住什么,但身边没有一个人。日渐西斜,只有一束夕阳正从窗外射入。
后院传来狗叫和游客的笑声,锅碗瓢盆叮铃哐啷,饭菜的香味沿阶而上。他的意识在喧嚣的吵闹中,终于又一点点恢复了轮廓。
他舒下最后一口气,重新躺回床上,凝望单调的天顶。
在羊卓雍措的小诊所时,他也是这样从噩梦惊醒。周遭没有人,空气冷得可怕,一间大而空的病房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人,手背上扎了一个输液针,他却毫无感觉。
那个和他同行的人呢。
他左右张望。
说不定已经丢下自己走了吧。这不正是一个逃债的好时机吗。
他从怀里拿出碎掉的天珠,垂眸凝望。心灰意冷。
本来,他还以为这一次……
所有的思绪,最后都变成了一口叹息。
他粗暴拔下手上的针头,随意贴了胶布,开始思考回去的路线,并决定,接下推荐信,永远离开西藏。
就在这时,门开了。
一束自然的光从门后铺开,照在一个会动的泥人。
他瞪大眼睛。
原来那个人没跑。
不仅没跑了,还很傻。浑身是泥,像个花猫,为了两个人能有个住处而拼命。明明自己不安的要死,还是打起精神,来安慰自己,努力给自己编造开心的故事;明明可以趁这个机会一走了之,却还是留了下来;明明不是他的错,却扛起了莫须有的责任;明明他们只是认识不到三天的陌生人,却……
明明,明明——
明明他可以像所有人一样,把自己扔下的。
他没法形容这种一瞬间诞生在心里的感情,好像一颗烧红的核,在空荡荡的胸腔翻滚。在语言上,他无法明说,在行为上,却让他产生另一种渴切的冲动。
想看着他、想抱住他、想靠近他、想留住他。
事到如今,白玛不得不去思考一个问题——
霍水对他说过,人和人的缘分太浅了,如果不赶快抓住,就会像泡沫一样碎掉。
可是。
他对霍水,又究竟是哪一种感觉。究竟是友情的占有还是爱情的排他,这两者的边界该从哪里开始分割,才不至于越界。
如果友情能使一段关系更加长久。他是不是该抛弃一切关于爱情的、那些卑鄙无耻的念头。安分守己地做好朋友的角色。
但无论是哪一种感觉,只有一件事毋庸置疑。
他摸上自己脖颈上的天珠,把碎成两半的珠子攥在手心,用体温捂热。
他想要留在霍水身边。
他想要霍水永远留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