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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疼痛 芝士玉米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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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下了场小雨,夏日炎气都少了许多,叶惊春特地早起洗去夜晚闷出的薄汗,简单收拾完,想着不吃早饭出门。
经过客厅的时候,顺路瞄了一眼。
呦吼,意外之喜。
她本以为昨晚能吃到沈知闲做的饭已经是上天赐福,根本没奢求还能再吃一次。
没想到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竟然,特地为她准备了早餐,还专门用罩子罩住,防止软榻掉。
早餐是芝士玉米三明治,外皮的面包烤的焦香酥脆,玉米软糯,咸甜的芝士搭配清脆的生菜,咬一口,完全是味蕾的极致碰撞。
她决定了。
等他回来,她一定要向他拜师学艺。
沈家老宅在市区一处幽静偏僻处,叶惊春跟着导航七拐八拐,费劲力气才终于找到大门方向。
此时,红漆实木巨门前,站立着穿白西装带白手套的叶父,正笑着对她挥手。
叶惊春快步走去,熟稔挎着他的胳膊,“爸,你怎么在外面呆着,天热,万一中暑了怎么办?”
叶父拍着她的手,笑的一脸慈祥,“不热,我也才刚出门。”
他顿了一下,似乎有些踟蹰,皱着眉,“春春,我把休假的事情告诉沈总,他虽是同意了,却想邀请你和我一起吃午饭,我……”
眼见叶惊春的眉头沉了下来。
叶父如临大阵,急忙开口,“你要是不想,我这就去拒绝了,豪门大院那些弯弯绕绕太多,实在不行,爸还是回去继续到工地干活,绝对不能委屈了自家闺女。”
叶惊春怎么能让她爸继续去工地打工。
夏天工地的钢筋能达到四五十度,一不小心碰上都能在手心烫一个大泡。
一周之内好都好不了,疼的流脓,工地的安全卫生措施更是不到位,干的久了肺病胃病得起来更是轻而易举。
不就是吃个饭,还能把她吃了不成。
叶父还是有些不放心,想再说几句,却被叶惊春连拖带拽的推进了院子里。
进门后,入眼的便是满池荷花,清新雅俗,湖上架着单人可过的小桥,桥栏精雕玉琢,桥的尽头,中式建筑美学的巅峰之作,气派宏伟,肃穆庄严。
“爸,这也太气派了,买下来得多少钱?”
叶惊春止不住惊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旁的叶父倒显得比她镇定得多,可能是审美疲劳了。
“小姑娘,这楼,可不是只有钱就能买的,在这A市,也只有我们沈家能买的到更住得起这楼。”
身后传来一个甜腻中带着夹腔的声音。
听的人眉头一皱。
叶惊春回头去看,方映秋穿着一身淡粉旗袍,后面的头发挽起,摇着团扇,眉眼不自觉往上看。
一副瞧不起他们土包子的姿态。
叶惊春尴尬笑笑,“这楼,我们看看就好,并没奢求能买得起。”
方映秋还想揶揄两句,目光落到她脸上的时候,划过一丝讶异:“你竟然,还在A市呆着?!”
不怪方映秋惊讶,她往沈知闲那里送了无数个保姆,不是被吓得去看心理医生,就是提着包连夜逃出A市,像是见了鬼一样。
她本人,更是被沈知闲这个怪胎从小折磨到大。
见到能经受住他的磋磨,还活的好好的活人,她震惊一下也正常。
小的时候,沈知闲还未从沈家搬出去,长着一副粉雕玉琢的乖巧模样,笑起来缺了个门牙,傻气的要命,她以为是个蠢货,没多放在心上。
那时的她已经和沈父领证结婚,正浓情蜜意。
为了以后的孩子着想,她准备偷偷除掉这个祸害,就装成好继母,在他的衣服上安上了监控,日日监视,调查出他喜欢在每周六的晚上拉琴,顺便喝一杯咖啡的习惯。
她偷偷在咖啡杯里抹了药,想着神不知鬼不觉除掉他。
可没想到,这家伙不知从哪得来的消息。
那药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到她杯子里去了,要不是她福大命大……
八岁,他才八岁,却能有如此邪恶的心肠。
在医院的时候,屋内没人,沈知闲踮着脚才能握到门把手,他就这么冷静的推开门走进去。
那双深蓝的眸子,犹如海上吃人的海妖,透着冷酷和狠厉,银色短发遮住半张脸,盖住了说话的语音,像是从模糊的天际传来的,又似乎在耳畔说的。
“继母您只有这点本事吗?光靠这些,可是杀不死我的。”
他用稚气的童音说出如此渗人的话。
那天以后,方映秋做了半个月的噩梦又恨又气,,更坚定了弄死他的信念。
想到这里,她保养姣好的脸庞露出慈母般的笑容,伸手抚了抚叶惊春的衣领,不知从哪掏出来一个胸针别在她衣领上。
“上次见面,也没送你什么礼物,这胸针,就当是补上的见面礼。”
言笑晏晏,仪态大方,仿佛一切都只是猜想罢了。
*
“少爷,老爷在办公室办公的时候,是不允许任何人闯入的,您这样,他会生气。”
“您每次回来都会搞得老爷暴跳如雷,最后受苦的都是我们,您就当看在我们的面子上。”
“少爷,您慢点。”
是沈宅的佣人在说话。
“他生气,与我何干?”
回应佣人的是一个带着讥讽的冷笑。
叶惊春抬眸,和低头闯入的沈知闲目光撞上。
沈知闲今日穿了一身黑,窄腰罕见绑了一条银链,银链随着他迈步的动作不住摇晃,顺着细腰往上,胳膊白皙修长,腕上还带着手链。
就连手上,都不配套带了七八个戒指。
一副街头混混的潇洒模样,充斥着堕落腐败的重金属美感。
他唇线绷成一条线,看到叶惊春和方映秋站在一起,原本神色就冷。
这下,气息更是降了好几个度。
她本想与他打招呼。
沈知闲立马眼神调转,偏过头,装不认识。
夏风裹挟他衣襟的檀香,来的快,散的也快。
胳膊呆呆的半僵在空中。
呸,什么人啊!
早上还贴心给她做早餐,过了几小时,就开始装不认识。
男人心,海底针。
她到的时候已经十点多,宅子里的佣人已经开始有条不紊准备午餐,忙忙碌碌在宅子里走动,叶惊春无人搭理,叶父也被叫走,背着手在宅子里闲逛。
时不时,抬眼望向楼上的书房。
那是沈知闲进去的房间。
也不知道他如何了?
一楼的走廊里零零散散挂着许多家庭照片,豪门只会用这种刻板固定的照片来维持摇摇欲坠的亲情。
剖开内里,不过是利欲熏心与阴谋算计构筑的空中楼阁。
走进走廊深处,那里挂着一个被黑布罩住的照片,罩子布满灰尘,显然有些年头,厚重沉闷的布料,让人看不清内部的样貌。
叶惊春警惕的往左右望了望,见没人,偷偷掀开一角往里看去。
若是叶惊春猜得没错,照片上是沈知闲与亲生母亲,一家三口的合照。
照片背景是这栋宅子的客厅,沈父还没有胡子,脸庞略显少年气的稚嫩,坐在单人沙发上,沈母温婉和善,立在身后。
被她抱在怀里的沈知闲张手朝向沈父,被他拿糖逗着,笑得开怀温馨。
唯一奇怪的地方,她刚才骤然看去,差点将沈母看成了沈知闲。
他眉眼并没有沈父的冷硬,多了丝柔美,却又不显女气,再加上利落干脆的长发和如出一辙的蓝眸,倒和沈母有了七八分神似。
留长发是为了怀念母亲吗?
叶惊春想着。
一声雄厚的吼声从楼上传来。
“沈知闲,你这个不孝子,来人,拿家法来,我一定要打死这个逆子!”
宅子里响起一阵兵荒马乱。
叶惊春作为外人,这种时候回避才是最好方法。
但她不知鬼迷了心窍,还是因为那块芝士玉米三明治,快跑了两步,还是去了。
走到二楼的时候,沈父正拿着戒尺往跪在地上沈知闲的背上打,黑色衣服看不出血迹,但从会动的力度和听到的风声来说,这是下了死手。
一旁的方映秋假好心的劝两句,“老爷,您这样会打死他的,消消气,别打了。”
动作间却丝毫没有要阻止的行为。
一旁的佣人有的置身之外冷漠注视,有的害怕的背过身去,更有的,甚至继续做自己的活计。
对发生在她们面前的单方面的暴行,致以最慷慨的无视。
沈父气的怒目圆瞪,“沈知闲,只要你答应我说的事,我可以容忍你继续留长发,这已经是我这个做父亲的最大的退步。”
“父亲?”
沈知闲小臂青筋鼓起,苍白的嘴角扬起一抹冷笑,“你有什么资格称自己为父亲?何况我留什么头发与你何干,你怕我留长发是心中有愧吧,父亲,你愧对我母亲,所以也怕见到这个和她长得相似的我。”
四周都是倒吸凉气的声音。
他直起身子,紧抿双唇忍着闷哼声,哪怕跪在地上,身上与生俱来的傲气也未消抹半分。
沈父打累了,掐着腰停了动作。
“你母亲是病死的,她身体不好,我有什么好愧疚的?你是我唯一的孩子,我以后的所有产业都会归你所有,有你这么对自己老子说话的吗!”
既然表面的亲情也被撕破,也就没有了继续维持下去的可能。
沈知闲索性破罐子破摔,说出的话,全然不顾及自己的死活。
“股票和公司是我外公留给我的资产,这天底下,也没有和自己孩子要股份的父亲!”
沈知闲眼角泛红,嘴唇颤抖,“你根本,不配做我父亲。”
“你——”
“我今天就要处理门户,打死你个逆子!”
“那就打死我,来啊——”
一声声皮开肉绽的声音听的人胆寒,佣人早已走了个干净,方映秋眼中的幸灾乐祸更是遮掩不住,沈父更是一副要揍死他的想法。
怎么办怎么办?
叶惊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咬咬牙,跺跺脚,扑了上去。
戒尺打在她后背的时候,她浑身的皮肉都在叫嚣着疼痛。
艹,她有些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