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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我不会忘记 ...

  •   他到公司之后,第一件事是给绿萝浇水。

      绿萝长大了很多,藤蔓从桌上垂到地上,绕了好几圈。叶子又绿又亮,在阳光下泛着光。他每天浇水,每周施肥,每个月换一次盆。秘书说这盆绿萝是办公室里最好看的植物。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从来没有告诉秘书这盆绿萝为什么重要。他不需要告诉。她只需要知道,这盆绿萝有人照顾,有人记得,有人每天给它浇水。就像她。她曾经也需要被照顾,被记得,被每天浇一点水。但他没有。

      现在他学会了。只是太晚了。

      他开始喝热可可。每天早上泡一杯,加牛奶,加肉桂粉,放在保温杯里带到公司。他以前不喝甜的东西。

      咖啡是美式,茶是清茶,连水果都吃得很少。

      但现在他每天都喝热可可。因为这是她喜欢的东西。他想知道她喜欢的味道是什么样的。想知道为什么她会喜欢热可可而不是咖啡。想知道那杯加了肉桂粉的热可可,在她嘴里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不知道。但他可以试。

      喝了一个月的热可可之后,他觉得自己大概明白了。热可可不像咖啡那样让人清醒。它不会让你更敏锐、更高效、更“精英”。

      它只是——暖。暖和的,甜丝丝的,让人放松的。像冬天的阳光。像厚毛衣。像有人在你身边,什么都不做,只是待着。

      这就是她喜欢的东西。不是提神,不是高效,不是完美。只是暖。她在他身边的时候,就是那样。暖和的,甜丝丝的,让人放松的。她从来不要求他做什么,从来不抱怨,从来不给他压力。她只是待在那里,像一杯热可可。而他连尝一口都没有。他喝了三年她泡的咖啡,从来没有问过她喝什么。

      现在他知道了。她在喝热可可。他在喝热可可。他们终于喝了一样的东西。虽然晚了三年。

      他开始去她去过的地方。

      那家面包店,在学校东门对面。他买了一个她常吃的牛角包,坐在店门口的长椅上吃了。不太甜,黄油味很重。她大概就是喜欢这个味道。

      那家咖啡馆,在她公司楼下。他点了一杯热可可,加肉桂粉,坐在靠窗的位置。她大概也是这样坐的,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等着可可凉一点再喝。

      那家法餐厅,在一条安静的巷子里。他坐在他们第一次约会的位置,靠窗的那个。服务员问几位,他说一位。他点了她那天点的沙拉。芝麻菜配核桃和帕尔马干酪。芝麻菜很苦,他不喜欢。但她点了。她大概喜欢。

      他坐在那里,想象她坐在对面的样子。

      浅蓝色的连衣裙,披着的头发,微微卷曲的发尾。她的手放在桌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水杯的边缘。她的嘴唇微微动着,在默念着什么。她在练习。练习怎么跟他说话。他当时不知道。他以为她很从容,很自信,很游刃有余。他不知道她紧张得手心出汗。他不知道她在出租车后座抱着他的外套偷偷笑。他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他知道了。他坐在她坐过的位置,点她点过的菜,喝她喝过的水。他在用她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他在学习看见她。

      他开始给她写信。不是电子邮件,不是手机备忘录,而是真正的、手写的、用钢笔和信纸写的信。他每天晚上坐在书房里,开一盏台灯,铺开信纸,一笔一划地写。他的字不好看,歪歪扭扭的,像一个刚学会写字的小学生。

      但他写得很认真。每一笔都用力,每一划都仔细。

      第一封信,写给十八岁的她。

      「林昭音:今天天气很好,我去了你学校。图书馆前面的梧桐树叶子黄了,落了一地。台阶上没有人坐着,大概是因为天冷了。我找到你常坐的那个位置,在台阶的第三级,靠右边。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凹痕,大概是很多人坐过留下的。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晒了晒太阳。

      你喜欢的那个面包店还在,在学校东门对面。我买了一个你常吃的牛角包,坐在店门口的长椅上吃了。不太甜,黄油味很重。你大概就是喜欢这个味道。

      你的宿舍楼我也去了。窗户开着,里面有人在弹吉他,唱得不太好听。我站在楼下,想象你住在哪一间。大概是朝南的那间吧,因为你喜欢晒太阳。

      我带了热可可,加肉桂粉的。放在你常坐的那个台阶上。不知道你喝到了没有。

      陆时衍」

      他把信叠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十八岁的林昭音”。然后他把信封放进那个盒子里。她留下的那个盒子,装机票的那个。他把机票拿出来,裱好挂在书房里,然后把信放进去。

      盒子里还有那颗星星吊坠。他从那家法餐厅门口的石头缝里捡到的,用软布擦干净了,银色的表面重新亮了起来。他把吊坠放在信上面,盖上盖子。然后他把盒子放在床头柜上,每天晚上睡觉之前看一眼。

      他开始去她的墓地。

      每个月的同一天,带上两杯热可可,一杯放在墓碑前,一杯自己喝。他坐在墓碑旁边,跟她说话。告诉她这个月发生了什么——公司的业绩,窗外的天气,绿萝又长了多长。有时候他会带一本书去,坐在那里看一个小时。她以前喜欢看小说,他就找她喜欢的作者来看。他发现自己其实挺喜欢看小说的,只是以前从来没有试过。

      他坐在墓碑旁边,翻开书,读到有趣的地方,会停下来,对着墓碑说:“这一段挺有意思的。”没有人回答他。但他继续说。他知道她听不见。但他需要说。需要把这些话从心里倒出来,放在她面前。就像她曾经把那些机票背面的字写下来,放在他不知道的地方。

      她需要写。他需要说。他们都需要一个出口。把那些说不出口的话,放出去。

      墓碑上刻着那行字:「一个很好的人。」他每次看到这行字,都会停下来,看很久。

      一个很好的人。

      不是“商业精英”,不是“优秀的管理者”,不是“亲爱的妻子”。只是一个很好的人。她生前最后被人记住的样子,不是她的成就,不是她的身份,而是她的本质。

      一个很好的人。

      他每次离开的时候,都会说同一句话。“我走了。下次再来。”然后他转身,走出墓园,开车回家。每一次,他都在心里补一句:

      “我不会忘记你的。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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