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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半世寒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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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南城春晖孤儿院的春天来得格外早。
三月的风从南边吹过来,裹着油菜花田里浓烈的、近乎辛辣的甜香,掠过孤儿院灰色的围墙,在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槐树的枝丫间打了个旋儿,然后消散了。槐树还没有发芽,光秃秃的枝干在风中微微摇晃,像一只只伸向天空的、瘦骨嶙峋的手。
孤儿院的全称叫做“春晖儿童福利院”,坐落在城市的边缘,背靠一座不高的小山丘,面朝着一条浑浊的、不知名的小河。
院子的铁门是锈红色的,门柱上的水泥已经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灰色的砖头。围墙顶上嵌着碎玻璃。那是为了防止有人翻墙进来,也为了防止有人翻墙出去。
院子里有一个滑梯,水泥砌的,表面粗糙得能把裤子磨破。滑梯的底部有一个凹陷的坑,下雨天会积满水,变成一个浑浊的小水洼。
滑梯旁边是一个秋千,铁链子锈得发红,坐板是一块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木板,被雨水泡得发胀,边缘长出了青苔。
这里住着四十七个孩子。
最大的十七岁,是在外流浪了不知道多久了的,后来被政府送过来的。最小的才八个月,是某年的一个在冬天被人放在铁门口的女婴,当时裹在一条破棉被里,差点就冻死了。是院长大发善心,给她捡回来,并找了乡下的赤脚医生给她治好了病,她活下来了,像这里所有的孩子一样,以一种顽强的、沉默的、不引人注目的方式,活下来了。
萧程刚来的时候,才刚五岁,他已经在这里在这里住了将近半年了。
五岁的萧程是孤儿院里最小的男孩子。他很瘦,不是那种营养不良的、病态的瘦,而是一种天生的、像柳条一样的细瘦。
他的骨架很小,手腕细得像一根筷子,手指又细又长,骨节分明,像一看剥了皮的树枝。
他的皮肤很白,白到在阳光下呈隐约的透明色,能看到薄薄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
但最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是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狐狸眼。
眼尾微微上挑,像两笔用最细的狼毫画出的、在末端轻轻扬起的墨线。眼角尖锐,瞳孔是深棕色的,在光线下会变成琥珀色,像两颗被阳光穿透的、里面裹着远古昆虫的松脂。
他的睫毛很长,很密,在眼下投出一片扇形的阴影,像两把微型的、黑色的扇子。
他蹲在院子角落里,背靠着那棵歪脖子槐树,膝盖蜷缩在胸前,两只手臂环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
他在看。
看什么呢?
看院子里的其他孩子。
几个大孩子在滑梯旁边追逐打闹,笑声尖锐而刺耳,像粉笔在黑板上划过时发出的声音。
一个七八岁的男孩骑在另一个男孩的背上,手里挥舞着一根树枝,嘴里发出“驾驾”的声音,像是在骑马。
被骑的男孩趴在地上,手掌和膝盖在粗糙的水泥地上磨得发红,但他没有反抗,甚至没有皱眉。他只是沉默着,机械地按着那个男孩的指示,缓慢地在院子里爬行。
这样的类似霸凌的场景,每日都在孤儿院里上演,并不出奇。
骑人的男孩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周边围观的人发出一阵阵的哄笑。
萧程看着那个被骑的男孩,眼睛眨了一下。
他没有笑,也没有露出同情或恐惧的表情。他安静地、沉默地看着,像一个坐在剧场里的观众,在看着一出他看不懂的、但不得不看的戏。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学会了不要多管闲事。
在这个地方,多管闲事的代价太高了。
你帮了一个人,就会得罪另一个人。你今天帮了别人,明天就会被一群人堵在厕所里。你伸出一只手去拉别人,就会有两只手把你推下楼梯。
这是萧程用一次从楼梯上摔下来磕破下巴和七天的禁闭换来的教训。
所以他只是看着。
他把自己缩得很小,很小,小到像一片贴在墙根的、被风吹落的叶子。不引人注目,不碍任何人的事,甚至不发出任何声音。
但即使他把自己缩得再小,还是有人会注意到他。
因为他的那双“漂亮”的眼睛。
那双狐狸眼在孤儿院里太出名了。
孤儿院里的孩子对“漂亮”没有什么概念,他们更在意的是谁的拳头硬、谁跑得快,谁能在食堂抢到最多的肉。
萧程的狐狸眼出名,是因为那双眼睛太过特别,太容易让人记住了。
记住一个人,在这个地方,是一件危险的事。
“小狐狸。”
这是孤儿院里的大孩子们给他起的外号。
不是因为他像狐狸一样狡猾,五岁的孩子还谈不上狡猾。而是因为他的眼睛,那双微微上挑的、眼尾尖尖的、在光线下会变成琥珀色的眼睛,像极了一只小小的、还没有长出蓬松尾巴的狐狸崽。
而且,他长得又特别的乖巧,软软萌萌的,乍一看就是好欺负的。
而且,他这个样子,虽说还未分化,以后大概率也会分化成Omega。
不具备攻击性的Omega。
“小狐狸,过来。”
叫他的是赵磊。孤儿院里最大的孩子,十七岁,比萧程大了整整一轮。
在赵磊的带领下,孤儿院里过半的孩子,都叫他小狐狸,反而他初入孤儿院时登记在册的名字“小睿”,没人知道。
赵磊长得又高又壮,肩膀宽得像一扇门板,手臂上已经有了成年男人一样的肌肉轮廓。
他是中阶Alpha,他完整地继承了Alpha的好斗,他的脸上有一道很显眼的伤疤,从右眼角一直延伸到颧骨。
那是几年前和另一个孤儿打架时被碎玻璃划伤的。疤痕好几年都消不了,在阳光下泛着暗红色,像一条蜈蚣趴在他的脸上。
他是孤儿院里的“王”。
所有的孩子都怕他,连院长都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个十七岁,即将离开孤儿院的大孩子,没有任何人愿意收养,你还能拿他怎么样呢?
只要他不把事情闹得太大,只要不搞出人命,只要不被定期过来检查的人看到,那那就随他去吧。
萧程没有动。
他依然蹲在槐树下面,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睛看着赵磊。
他没有要挑衅赵磊的意思。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不会自不量力去挑衅一个比他大十二岁,比他高一倍,用一只手就能把他拎起来的少年。
他也不是恐惧,恐惧得蹲在原地无法动弹。恐惧会让他的身体本能地往后缩,会让他低下头不敢直视赵磊,会让他闭上眼睛蜷缩着身体。他没有退缩没有低头,更没有闭眼。
他只是在看。
他只是脸色平静,在看一出他看不懂,但不得不看的戏。
赵磊不喜欢这种眼神。
孤儿院里所有的孩子看他的眼神只有两种,恐惧和讨好。
恐惧的会低下头,浑身发抖,不敢看他。讨好的会凑上来,笑嘻嘻地叫他“磊哥”,主动把自己的饭分给他一半。
但面前这个只有五岁的小狐狸崽子,既不恐惧也不讨好。他只是看着他,用那双该死的,让人浑身不舒服的,像能看穿一切的狐狸眼看着他。
“叫你过来,没听见?”赵磊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一种被冒犯了的,即将发作的怒意。
萧程慢慢站了起来。
他站起来之后,众人发现,他和赵磊之间的距离更大了。
中阶Alpha赵磊一米七八,而萧程连一米一都不到。赵磊低头看他,像看一只站在脚边的、随时可以一脚踩死的蚂蚁。
萧程走了过去。
他在赵磊面前站定,抬起头,看着他。
“赵磊哥。”他叫了一声。
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像糯米团子在舌尖上融化的感觉。
但在这软糯的声线下面,有一种和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冷意。
赵磊蹲下来,和他平视。
这个动作让他的脸离萧程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那道从眼角到颧骨的疤痕在阳光下格外清晰。
疤痕的边缘是凹凸不平的,像一条被碾断了脊椎的蜈蚣。他的呼吸喷在萧程的脸上,带着隔夜的饭菜和廉价香烟的混合气味,浓烈而刺鼻,让人本能地想后退。
萧程没有后退。
“你的眼睛真好看,”赵磊伸出手,捏住了萧程的下巴,把他的脸抬起来,“像狐狸一样。”
他的手指粗糙得像砂纸,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污垢。
他微眯着眼睛,像在审视一件物品的力度。若不是萧程还太小,还没有分化成Omega,他一定会马上标记他。
萧程的下巴在他的手指间微微颤抖了一下。
赵磊手指上粗糙的老茧刮过他稚/嫩的皮肤时,有一种像被砂纸磨过的刺痛。
“放手。”萧程说。
声音依然软软的,糯糯的,但是很冷,像一把被棉花裹着的刀。
赵磊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笑的时候,那道疤痕在他的脸上扭曲了,像一条被踩断脊骨的蜈蚣在痛苦地扭动。
他的笑声很大,很粗粝,有一种石头在铁皮上滚动的声音。
“小狐狸崽子,还挺有脾气。”他松开了萧程的下巴,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行,今天先放你一马。下次再叫你不应试试,你应该知道后果。”
他转身走了。
几个跟班跟在他身后,像一群被头狼带领的鬣狗,脚步杂沓而嚣张。
萧程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食堂的门口处。
他抬起手,摸了摸自己被捏过的下巴。手指触到皮肤的时候,一阵细小的刺痛传来。那里已经被捏出了一道红印,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醒目,像一条被勒出的红线。
他的皮肤真的太娇/嫩了。
他没有哭。
他把手放下来,转身走回了槐树下面,重新蹲下来,膝盖蜷缩在胸前,下巴搁在膝盖上。
继续看。
这回是看天空。
天空是灰白色的,云层很厚,很低,像一块被洗了太多次的旧抹布,拧不出/水,也晒不干。
偶尔有一道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在院子里投下一小块明亮的、像被剪下来的光斑。
光斑在水泥地上晃来晃去,像在缓慢地移动。
他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的扇形阴影,在光斑的映照下变得更加明显了,像两把小小的黑色扇子,每一根睫毛都清晰可辨,纤毫毕现。
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
他像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小少爷。
沈方庭的黑色轿车在孤儿院的铁门前停了下来的时候,萧程正蹲在院里的沙地上,用干枯的树枝画形态各异的狐狸图画。
车是一辆黑色的奔驰,在那个年代,在这个城市的边缘,在一座灰色的、锈迹斑斑的孤儿院铁门前,这辆车像一个从另一个世界降临的,黑色的、沉默的访客。
车身在阳光下反射/出深邃的、像深水一样的光泽,车轮毂上的银色标志在光线中闪了一下,然后低调地归入暗淡。
司机下了车,走到铁门前,按了门铃。
门铃响了三声,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回荡着,惊起了槐树上一只正在打盹的麻雀。
麻雀扑棱着翅膀飞起来,在天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在了院墙上。
院长从办公室里跑出来。
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略微发福的身材,脸上永远挂着一种职业化的、像面具一样的笑容。
他永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外套,胸口别着一枚已经褪色了的“春晖儿童福利院"的徽章。
“沈少爷,欢迎欢迎!”院长的声音很响亮,像个大喇叭,在偌大的孤儿院上空中嗡嗡作响,带着一种让人微微不适的、过度用力的讨好。
他小跑着来到铁门前,跑的时候发胖的身形一晃一晃的。来到院门口,他双手握住门闩,用力地拉开。
铁门在生锈的铰链上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像呻/吟一样的吱嘎声,然后缓缓地打开了。
轿车驶进了院子。
车轮在水泥地上碾过,压碎了几片从槐树上落下来的、干枯的荚果。荚果碎裂的声音在车轮下面噼噼啪啪地响着,像一串微型的鞭炮。
司机率先下了车,绕到后座,打开了车门。
沈方庭从车里走了出来。
他当时正好十三岁。
十三岁的沈方庭,已经长得很高了,身高将近一米七,在同龄人中算是出类拔萃的。
但他不是那种粗/壮的、像小牛犊一样的高大壮实,他是修长的、匀称的,身上的骨骼覆盖着一层薄肌,像一棵在肥沃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白桦树一样的修长高大。
他的肩膀已经初具成年男人的轮廓,但还带着少年所特有的青涩的削瘦。
修长,窄腰,腿很长,站在那里的时候,像一把还没有出鞘的、剑身修长的剑。
再往脸上看,十三岁的沈方庭的脸,已经能看出成年后的轮廓了。
眉骨的弧度,鼻梁的高度,下颌线的角度,所有的线条都精确而有力,像一幅被工笔画出来的、每一笔都经过精心设计的人物肖像。
但他的眼睛是深黑色的,像幽静的深潭,看不到底。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衬衫,领口系着一颗银色的领夹。
他的头发被整齐地梳向脑后,露出了饱满的额头和那双在阳光下微微眯起的眼睛。
他站在院子里,环顾四周。
目光从歪脖子槐树上掠过,从水泥滑梯上掠过,从生锈的秋千上掠过,从院长脸上那副过度用力的笑容上掠过。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院子角落里的那棵槐树下。
那里蹲着一个孩子。
很小。很瘦。很白。
膝盖蜷缩在胸前,手臂环抱着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
那孩子穿着一件大了好几号的灰色毛衣,毛衣的下摆拖到了地上,袖口被卷了好几道,露出了两截细得像筷子一样的手腕。
头发是深棕色的,有些长了,刘海垂下来遮住了半边额头,在风中微微飘动。
他手里执着根细长的树枝,在沙地上勾勾勒勒,好像在画着什么。
阳光照在他面前的沙地上,他画得很用力,地上的图案轮廊很清晰。
是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狐狸的轮廓。
沈方庭的目光在那个孩子身上停留了三秒。
蹲在槐树下的萧程似乎感知到了什么,他抬起头来,看了过来。
沈方庭看到了那双眼睛。
那是一双狐狸眼。
眼尾微微上挑,像两笔在宣纸上、用最细的狼毫、在最恰当的时刻扬起笔锋画出的墨线。
眼角尖锐瞳孔在阳光下变成了琥珀色,像两颗被阳光穿透的、里面裹着一只微小的、沉睡的昆虫的松脂。
睫毛在眼睛的上方投下了淡淡的阴影,让那双眼睛看起来更深、更远、更像一个他读不懂的、但忍不住想去读的故事。
那双眼睛在看着他。
没有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看到陌生人时的本能的恐惧,也没有生活逼/迫他们下意识形成的刻意的讨好,那双眼睛很清澈,如两汪清泉望向沈方庭这个闯入孤儿院的不速之客。
沈方庭的心脏加速跳了一下。
很轻,很快,像一颗石子被扔进了湖面,在湖心的位置激起了一圈细小的、几乎看不到的涟漪。
涟漪向外扩散,碰到了岸边,又荡了回来,在湖面上交织成了一片复杂的、转瞬即逝的纹路。
他移开了目光。
“沈少爷,请跟我来。”院长弯着腰,手指向办公室的方向,声音热情澎湃,“孩子们都在等着了,为了方便您,我把他们都划分好了。年纪大一些的,身体结实的,我都一一都挑出来了,一共十二个,您慢慢看,慢慢选。”
沈方庭跟着院长走进了办公室。
他的脚步在迈过办公室门槛的时候,停了一下。
他回头看了一眼院子角落里的那棵槐树。
槐树下蹲着的那个孩子站了起来,他似乎明白了沈方庭的来意,眼中射/出渴望的光来。
沈方庭转回头,走进了办公室。
沈方庭此次前来,是来挑选保护他的保镖的,目标是分化后的Beta。
挑选的过程很简短。
十二个孩子站在办公室里,排成一排,年龄从十岁到十六岁不等。
他们穿着和院子里那个孩子一样的灰色毛衣。但同样材质的毛衣,穿在他们身上,效果却完全不一样。
毛衣在那些大孩子身上是合身的、甚至有些紧的,绷在他们的肩膀和手臂上,勾勒出了已经开始发育出来的,结实的肌肉轮廓。
沈方庭坐在院长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目光从这十二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
他没有说话。
院长在一旁站着,手指绞着工装外套的衣角,脸上的笑容在沈方庭的沉默中一点一点地僵硬了。
沈方庭的目光在第六个孩子的身上停下来,那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肩膀宽阔,脸上还有一颗黑痣。
“你叫什么?”
“周平。”男孩的声音洪亮而干脆,带着一种刻意表现出的、过于用力了的自信。
沈方庭点了点头。
他的目光继续移动,落在了第十一个孩子的脸上。
十五岁的孩子,瘦瘦高高,手指特别长。
“你呢?”
“林远。”
沈方庭点了点头,转身看向院长:“就这两个”
院长愣了一下:“就,就两个吗?沈少爷,您不是说要挑四个吗?”
院长是好人,他是真心孤儿院里的孩子,能够跟着像沈方庭这样的富家公子。
毕竟,在孤儿院里待着是没有出路的。
“两个就够了。”沈方庭站起来,他很好地让院长见识了他干脆利落的作风,他整了整西装外套的衣领,“周平和林远,我就要这两个,手续我会让人来办。”
“好的,好的。”院长的笑容在脸上重新绽放了,像一朵被太阳晒蔫了的花在浇水之后又撑开了花瓣,“周平,林远,快过来谢谢沈少爷。”
沈方庭没有等那两个孩子过来道谢,也谢绝了院长热情的邀请他留下来用饭,他只让院长通知他们回宿舍收拾东西,他现在就要带他们走。
然后,他转身走出了办公室,脚步在走廊上不紧不慢地响着,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有节奏的声响。
他走过走廊,走过食堂,走过宿舍区,走出那扇通往院子的大门。
司机已经把他的车子开出了孤儿院,他等那两个孩子收拾完行李,就要出发回去了。
这时,他停下来了。
因为他听到了一些声音。
狗吠声。
一群狗的吠叫声,很大声,很吵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