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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半世寒冬6 ...

  •   他的家,那个铁皮屋子不远处,停着一辆很奢华的黑色小车。那个车的样子,令得他有一阵的恍惚,因为这样的车,两年前在春晖福利院门前出现过。

      这是一辆和当年小哥哥坐的一模一样的车。

      若不是围观村民窃窃私语的话,他还真的以为,小哥哥来接他了。

      看到他,住在他隔壁的黄大婶一把把他扯了过来,红着眼睛说道:“程程,你终于回来了,你快去看看你/妈妈吧,你/妈妈好像快不行了。”

      黄大婶的二女儿是新妈妈班里的学生,新妈妈经常过去给她补课,所以,她们两家感情一向很好。

      他家的门口,那间铁皮屋子的门口,围了一圈村民,戴着雨苙,说话声此起彼伏,都透着一股愤怒。其中不乏一两个胖胖的大婶,捶胸顿足,口中说着:“丧尽天良啊。”

      萧程慢慢走过去,雨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黄大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把他扯住,不让他过去。

      黄大婶抹了脸上一把雨水,说道:“程程,你千万别过去。那些人都是北城来的,还带了好多打手,咱们惹不起。”

      他茫然抬起头来,怔怔地望着黄大婶:“大婶,到底发生了什么?”

      黄大婶深深叹了口气:“来的是北城沈家的,那些人都叫他沈少爷,真是作孽,小小年纪就这么坏。他说,两年前你/妈妈勾引了他爸爸,然后,这个沈少爷将人家肚子里七个月大的胎儿挖了出来,制成标本,并把林老师赶出北城。两年后,他不知道怎地,打听到了林老师没死,住在南城,于是这个沈少爷就赶来南城,要赶尽杀绝,他让人剜掉了林老师的腺体,说是不让林老师再去勾引别人,还让人把那胎儿标本倒入河里。林老师跳下去找她的孩子,差点溺死,大家七手八脚把林老师救上来,不过现在快不行了。”

      萧程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喃喃道“他也姓沈,这个坏人为什么也姓沈?”

      围着的村民们开始散开,那个“沈少爷”倨傲地走了出来。

      萧程定定地看着他。

      那是个漂亮的Omega,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高高的,瘦瘦的,穿着一件黑色的,裁剪精良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衬衫,领口系着一条银灰色的领带。

      他的头发向后梳着,用发胶固定,在灯光下泛着油亮的、像甲虫的壳一样的光泽。

      蛇蝎美人。

      那个“沈少爷”坐上了那辆跟两年前小哥哥坐的,一模一样的车子,跟在他后面的十几个打手坐上了后面的两辆车,他们像风卷残云般,来这里闹了一场,又风卷残云般,走掉了。

      萧程慢慢走了过去。

      他看到了林若棠。

      新妈妈就趴在铁皮屋子的门前。

      她趴在地上,额头贴着泥地。手臂摊在身体两侧。手指在泥地上微微蜷缩着,指甲缝里嵌着泥土和血迹。

      她的颈侧处,有一道很深很深的伤口,像一个红黑色的洞。伤口还在流血,暗红色的、粘/稠的、像一条从她的身体里流出来的小溪。

      血色“小溪”在她的锁骨上汇聚成了一小洼血泊,血泊满了,溢出,沿着她的肩膀流下去,滴在泥地上。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个血人。

      她还有呼吸,但是微弱到几乎感觉不到了。

      很快,附近一位很有名的赤脚医生被请过来了。

      他只是看了看,便连连摇头,说了句:“没办法了,准备后事吧。”

      萧程没有哭,他似乎没有听到赤脚医生说的话,他在新妈妈面前蹲了下来。

      他伸出手,手指轻轻地落在了新妈妈的额头上。她的额头磕破了,应该是刚才那伙人弄的,伤口的血凝固了,呈一片黑色。

      他的手指在伤口边上停留了一瞬,然后移开了。他不想碰疼她。因为他知道,她会疼。她已经很疼了,她疼得太多了,他不想再让她疼了。

      他把手指移到了她的头发上。

      她的头发散落在泥地上,漂亮油/黑的乌发沾着泥土和血,湿漉漉的,是被血浸/湿的。

      “妈妈。”他哽咽地叫了她一声,喉咙堵得慌,发不出任何声音。

      新妈妈没有回应。

      她的眼睛是闭着的,长而浓黑的睫毛静静的伏在眼睑下,她好像睡着了。

      他触碰了一下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很凉,是接近于冰冷的那种凉。

      他不想让新妈妈冻着。

      萧程猛地站了起来,跑回了铁皮屋子里。

      他跑得很快,快到他的脚在泥地上打了一下滑,他的身体歪了一下,差点就要摔倒。

      但很快,他的脚蹬了一下地面,弹了回来,他继续跑。他跑过了厨房,跑过了那张折叠桌子,跑过了那锅新妈妈刚煲好的排骨汤,今天早上送他上学的时候,新妈妈就告诉他,今天晚上吃排骨汤。

      他跑到了卧室里,从床/上拿起了那床半旧的碎花棉被。那是新妈妈最喜欢的棉被,浅粉色和浅蓝色的小花,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像一片热热闹闹的花田。

      他抱着那张棉被,跑出了门口。他蹲下来,把棉被盖在了新妈妈的身上,把棉被的边缘掖进了她的身体下面。

      他的动作很轻,很轻,像是怕吵醒睡梦中的新妈妈。

      然后他坐了下来,坐在新妈妈身边,他要陪着她。

      雨下得越来越大,他看到雨点落在被子上,渗了进去,他看到血水从被子底下/流出,浸/湿/了他的双脚......

      有人走了过来,在他面前蹲了下来,宽大的双手抚住他的肩膀,声音低低的:“孩子,你如果想哭的话,就哭吧。”

      他知道,那是孤儿院的院长。

      旁边一个清脆的小女孩的声音也传了过来:“哥,你不要太难过,林姨没有死,她只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是院长的女儿,陈真真。

      他抬起头来,茫然地看着他们。

      他们说新妈妈没有死,而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是像他以前跟别人说的,他的亲生父母也没有死,而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做了天使,是这样吗?

      还有,他为什么要哭?

      是不是他哭了,命运就会对他温柔以待呢?

      林若棠的坟安置在河边的山坡上。

      山坡不高,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狗尾巴草、牛筋草、蒲公英、野菊/花等等。

      萧程知道新妈妈一定会喜欢的。

      新妈妈尤其喜欢野菊/花,春天的时候,野菊/花开得满坡都是,小小的、黄色的、像一颗一颗被撒在绿色地毯上的、碎金子一样的野菊/花。

      风从河面上吹过来,野菊花在风中摇晃着,像一群在跳舞的、小小的、穿着黄色裙子的女孩。

      这是新妈妈曾经说过的话,她在某个夜晚,跟他讲睡前故事的时候,看到绘本上的野菊/花,情不自禁的流露出喜欢的情绪。

      新妈妈的坟很小,小到像一个孩子在沙坑里堆砌的,还没有堆完就被风吹散了的沙堡。

      一块木板插在坟前,木板上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她的名字“林若棠”。

      字写得端端正正,虽然是一个小学生的笔法,但每一笔每一划,都很标准,在同龄人中,算是很漂亮的了。

      萧程在坟前跪了三天三夜。

      三天后,他走了,离开了南城,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萧程离开南城的那天,是一个没有风的清晨。

      天色是灰白色的,像一块被洗了太多次的旧布,薄薄的、透透的,能看到云层后面模糊成一团没有温度和形状的太阳的轮廓。

      河面上有雾,从水的表面升起来,在河面荡着,缠绕着桥墩,缠绕着水泥护栏,缠绕着河岸边上那几棵歪脖子槐树光秃秃的枝丫。

      他给林若棠的坟磕了最后一个响头。

      坟头的泥土已经干了,不再是三天前那个潮/湿的,散发着腥气的样子。

      泥土的表层变成了一种浅灰色,裂开了一道一道细细的、弯弯曲曲的裂纹。裂纹里长出了几根极细的、嫩绿色的、像头发丝一样的草芽。它们在清晨的灰白色光线中微微颤动着,像一群刚刚睁开眼睛的、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的、还在试探着这个世界的小生命。

      萧程揉揉跪得麻木的膝盖,转身走了,走得很坚决,甚至没有回头。

      他依然背着那个从孤儿院带出来的布包,布包里,放着一只半旧的,粉红色狐狸布偶。

      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个人去了很多地方,见过了无数的人,看到过无数张脸,可是,再也找不到像小哥哥或是新妈妈那样的脸了。

      多年的流浪,足以把一个人的骨头磨硬,把他的皮肤磨厚,把他的眼睛磨得更深邃。

      萧程在四处流浪的年岁里,长高了很多,还是很瘦,但他的肩膀上开始有了肌肉的轮廓。

      他在这些年里走过的路,比他在孤儿院和铁皮屋子里走过的所有的路加起来还要多。他的脚底在无数次行走中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他还学会了很多事情,学会了怎么在火车站的长椅上睡觉而不被人赶走。学会了怎么在垃圾桶里找到还能吃的东西。学会了怎么在冬天保暖,甚至学会了被人欺负时用拳头说话。

      但他依旧会想念小哥哥和新妈妈。想小哥哥的时候,他就躺在公园的长椅上,或是躲在桥洞里抱着粉红狐狸布偶睡觉。梦中,新妈妈一定会来看他,跟他说话。

      直至三年后的一个春天,他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坐轮椅的老人。

      那是一个早晨,微冷,天色和他离开南城的那天一样,是灰白色的,像一块被洗了太多次想丢又舍不得丢弃的旧床单,薄薄的、透透的,能看到云层后面太阳的轮廓。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人很少,几个等早班车的人蜷缩在候车厅的门口,裹紧着身上的衣服,打着瞌睡。

      一个清洁工拿着竹扫帚在广场上扫地,扫帚划过水泥地面的声音在空旷的广场上回荡着,沙沙声一片,像一条蛇在枯叶上爬行。

      有一群鸽子在广场上踱步,灰白色的、胖墩墩的,走起路来头一点一点的,像一群在检阅部队的小个子将军。

      十岁的萧程坐在广场边缘的花坛沿上,怀里抱着狐狸布偶,手里拿着半个馒头。

      馒头是凉的,是从面包店后面的垃圾桶里翻找出来的。那家面包店为了保证最新鲜的面包,都会在当天深夜将卖不出去的面包丢进垃极桶里。

      萧程捡了一大袋,揣着去了广场,慢慢吃。

      面包还是软的,但已经不甜了。他一口一口地嚼着,嚼得很慢,很认真。

      他抬起头,看着广场上的鸽子。鸽子在他的目光停了下来。他拿出其他面包,撕碎了喂鸽子,鸽子吃得很欢,发出一串串咕咕咕的叫声。

      他低下头,看着怀里的布包。布包里装着他当成宝贝一样的狐狸布偶。

      他把狐狸布偶举到脸前,鼻尖抵住了它的鼻尖。

      “早安。”他说,声音很小,小到像一个在说一个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的秘密,“今天要去哪里?”

      他每天都会问它这个问题,他知道它不会回答。但他在问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他不是孤独的。

      一个人流浪得久了,会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自己从哪里来,忘记自己要到哪里去,会变成沉默的,不会说话的,像一块石头一样的人。

      他不想变成那样的人。

      他把狐狸布偶放入布包城,正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感到了什么。

      从他身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压迫感。

      是S级Alpha信息素的压迫感。

      萧程在流浪生涯的第二年,也就是他八岁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分化。

      他没能分化成大家想像中的软软糯糯的Omega,这让他有些沮丧。

      因为,他本来是想成为小哥哥眼中软软糯糯的Omega,然后去找小哥哥,永远留在他身边的。

      现在,他再没了去找小哥哥的理由。

      他转过身来。

      他看到了一个老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

      那是一辆银色金属骨架的轮椅,座椅泛着黑色皮革的光泽,扶手上有一个操纵杆。

      轮椅上坐着一个老人,大约六十岁,很瘦的样子,瘦到他的黑色西装在他身上像一面挂在衣架上的、没有被撑开的旗帜。

      他的头发全白了,像雪一样,但他的眼睛十分有神,炯炯地看着萧程。

      萧程不确定这个老人是不是冲着他来的,但是他能很肯定的是,这个老人绝对不是一个人。

      因为,在老人的身边,停着一辆黑色的车。车门开着,车旁分别着三四个精壮的汉子,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保护老人的保镖。

      看来这位老人的身份不简单。

      萧程不太确定自己是否认识这么一位身份不简单的人。

      但老人明显就是冲着他来的,因为,老人转动着轮椅,直直朝着他的方向驶来。

      轮椅停住了。

      老人的手放在扶手上,手指在操纵杆上轻轻地敲着。他的手指也很不一般,像枯枝一样。

      萧程看得出来,这老人身体不太好,有可能在生一场很重很重的病。

      “你是萧程?”老人问道,眼角的余光掠过他,像在太阳下山之前在天空中残留的最后一缕光。

      萧程点了点头。

      几年的流浪生涯,造就了他遇事不惊的生活态度。而且,他的分化的等级很高,面前这位老人,加上那几个保镖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老人开口了:“孩子,你不要害怕,伯伯不是坏人,我是你/妈妈方静秋的义兄,我叫柳梅亭。”

      萧程愣了一下。

      过了好一会,他才反应过来,方静秋,他的亲生/母亲。由于太久没有人提及这个名字了,以至于他听到这个名字时都有一瞬间的恍惚。

      “你认识我妈妈?”萧程问道。

      多年未曾提及的名字,猝不及防的被人提起。就像是一颗石子被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开去,撞击岸边,撞出火花来。

      那些深埋在心底,那些过往的仇恨,随着这个名字的提起,揭开了往昔千疮百孔的伤疤。

      “她是我看着长大的。”老人说道,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女孩,长大了,找到幸福的归宿,做为她的义兄,我本来是替她高兴的。哪曾想......”

      老人说不下去了,眼角已有泪花翻涌。

      萧程动容地看着老人,轻轻摇头:“林伯,我母亲已经去了。而且,她最后留给我的话是,不让我报仇。”

      他这一生中,有两个很好很好的妈妈。无论哪一个妈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都说了同样的话,那就是让他好好活着,不可以报仇。

      老人看着他,轻轻地摇头:“孩子,我能明白你/妈妈的心愿。但这不是报仇,是要让坏人绳之以法,以合法的手段。”

      萧程怔住。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老人很虚弱,喘了一口气,才接着说道:“我的时日不多了,我已经没有时间替你将坏人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但是孩子,你有大把的时间。这种事情不可操之过急,需得耐得住等待,寻找时机,伺机而动。”

      萧程沉默了,他没有这样想过。

      老人深深叹了口气:“孩子,你还太小,你需要长大,你需要有自己的势力,才能与那些坏人抗衡,才能让他们认罪伏法。我有这个能力,能让你重回南城,并且混出名堂来。”

      老人的眼睛睁大了,炯炯有神地看着他:“所以孩子,你愿不愿意走这条路?”

      萧程看着他,看着他灰色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的自己,看着他眼睛里熊熊燃烧的自己。

      萧程郑重地点了一下头,说出那重若千金的三个字:“我愿意。”

      他的声音不算大,这三个字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稳稳当当的,像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又像是他早就想这样做了,就等着这样的契机。

      “林伯,我需要有自己的势力,我需要让那些做了无尽恶事的坏人,现在还逍遥法外的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世上,总有太多的不公平,让坏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坏事做绝,却可以用钱动用了律师团队为他们的罪恶辩护,而好人,却只能和着血泪往肚里咽,永无伸冤之日。

      他不想像那些江湖人士一样去寻仇,他需要收集那些坏人犯罪的证据,然后逼/迫他们向正义低头,认罪伏法,得到应有的报应。

      “孩子,我可以帮你。”老人脸上洋溢着舒心的笑容。

      萧程走了过来,他把手放在轮椅的把手上,他推动了轮椅。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很坚定,是那种不达成心愿不死不休的坚定与执着。

      不管用多少年,他一定可以将那群坏人绳之以法的。

      五年后,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南城最大购物广场的出口处。

      车门开了,司机下了车,绕到后座,拉开车门,一个年轻人从车里走了出来。

      他很高,一米八三的个头,很瘦,不是那种病态的瘦,而是特定的环境,特定的生活方式造就的那种精瘦,每一块肌肉都被精确定位,每一条线条都被刻意打磨,使得他整个人像一把被反复淬火和锻打的剑。

      他穿着黑色的夹克,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剪得很短,露出饱满的额头和一双狐狸眼。

      琥珀色的,在下午的阳光中像两颗被点燃了的琥珀一样的眼睛。

      他是萧程,他是南城十七区的头儿。

      十七区是南城最大、最乱、最穷、最没有人在乎的一个区。

      棚户区、老厂房、批发市场、汽车站、火车站,都在十七区。这里住着南城最底层的人,搬运工、清洁工、小摊贩,还有在工地上搬砖的农民工,在洗脚城谋生的洗脚师、在发廊里剪头发的理发师,在夜总会里陪酒的公主们。

      他是他们的头儿。

      他不收保护费,他收的是“管理费”。每家每户每个月十块钱。十块钱,他可以保证没有人来十七区的所有巷子闹事,没有人来砸你的摊子,没有人来抢你女儿的包,没有人来偷你放在门口的三轮车。

      十块钱,你可以安心地睡觉,安心地出摊,安心地在铁皮屋子里喝一碗排骨汤。

      十块钱,可以保你端着一碗汤,坐在门口,看着巷子里跑来跑去的孩子,看着在墙上爬的壁虎,看着天上的云从东边飘到西边。你会觉得生活在南城,这日子过得还不错。

      十块钱,真的不算什么了。

      当然,萧程也根本不在乎这十块钱,他正带着他手下的兄弟,拓展出多种正规的赚钱渠道,一步一步把兄弟们带出泥潭,开始正当的谋生方式。

      在他的带领下,十七区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十七区了。这里的秩序,井井有条,在十七少的眼皮底下,没人敢闹事,没人在作奸犯科,甚至没人在恃强凌弱。

      大家都唤他“十七少”,带着尊重与敬畏。

      他是十七区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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