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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边的孩子 ,记得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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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海边的孩子
凌千千离开港岛的那天,天气好得不像话。
十月了,港岛的秋天还是夏天的样子,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上,把维港的海面晒出一片碎金。她站在中环码头,手里攥着一张去南丫岛的船票,身边放着一个简单的行李袋——不是什么昂贵的旅行箱,就是那种街边店买的帆布袋子,装了两件换洗衣服和一本很久没翻开的书。
方晴来送她。小姑娘眼眶红红的,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凌姐,你真的要去啊?去几天?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在的时候案子怎么办?刘璐璐说她一个人搞不定——”
“方晴。”凌千千打断她,“我只是去三天。三天之后我就回来了。案子的事我已经交代清楚了,Thomas会安排人接手。天塌不下来。”
方晴吸了吸鼻子,把那包眼泪硬生生憋了回去:“那你答应我,每天给我发消息。不然我会担心你是不是被人绑架了。”
“谁会绑架我?”凌千千笑了,“绑架一个律师做什么?替你写诉状吗?”
方晴被她逗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凌千千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拍一个小妹妹。她很少做这种动作,因为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那种会安慰人的人。但方晴跟了她三年,从什么都不懂的小助理做到现在独当一面的法律秘书,这姑娘已经不只是她的下属了,更像是——她说不清楚像什么。也许是某种她从来没有拥有过的东西。
船要开了。凌千千拎起行李袋,走进闸口。身后传来方晴的声音:“凌姐!三天之后我来接你!”
她挥了挥手,没有回头。
渡轮驶出中环码头的时候,她站在甲板上,看着港岛的天际线一点一点地往后退。中环的高楼像一排巨大的积木,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目的阳光。她在这片积木里住了十五年,工作了十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实习生做到了别人口中的“凌大状”。她以为自己会永远住在那里,永远穿着Armani,永远踩着高跟鞋,永远在法庭上冷静地、犀利地、无懈可击地活着。
但现在她离开了。不是永远,只是三天。但这三天像是某种仪式,某种告别。
渡轮经过九龙的时候,她往右看了一眼。尖沙咀的海滨长廊上有很多人,有的在跑步,有的在拍照,有的就只是坐在那里看海。她知道九龙不止这些——九龙有庙街、有油麻地、有旺角、有上海街那间叫“石岳电器”的旧铺头。那里有一个人,穿着灰色T恤和拖鞋,蹲在柜台后面帮她细佬整理电线。
那个人她不想提。
不是不想,是不敢。
渡轮在南丫岛的码头靠岸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凌千千拎着行李袋走下船,踏上岛的那一刻,她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东西——安静。没有车声,没有工地打桩的咚咚声,没有行人匆匆的脚步声,只有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和海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
她订了一间很小的民宿,在榕树湾附近,老板是一个退了休的中学老师,姓周,戴着厚厚的眼镜,说话慢条斯理的。周老师带她去了房间,房间不大,但很干净,推开窗就能看到海。
“凌小姐,”周老师站在门口,“晚饭七点钟在一楼,是家常菜,不收费。你想吃就下来,不想吃也没关系。”
“谢谢周老师。”凌千千把行李袋放在床上,站在窗前,看着海面上慢慢沉下去的太阳。
她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换了双舒服的鞋,出门了。
南丫岛的路很窄,没有车,只能走路。她沿着榕树湾的主街慢慢地走,经过一些卖手工艺品的小店、一些卖海鲜的餐厅、一些看起来很有年头的村屋。街上的人不多,大多是游客,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慢悠悠地走着,没有什么目的地。
她喜欢这种感觉。没有目的地。在中环,她每走一步都有目的——去见客户,去开庭,去开会,去谈判。她的每一步都被精确地计算过,时间、路线、速度,一切都为了最高效地到达目的地。但在南丫岛,她不需要去任何地方。她只是走着。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她经过一个路口,听到一阵笑声。是孩子的笑声,清脆的,明亮的,像风吹过风铃。她循着声音看过去,看到一个小小的凉亭,凉亭里坐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女人看起来三十出头,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脸上没有化妆,但皮肤很好,有一种健康的小麦色。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正在哺乳,姿势很自然,像做过一千遍一样自然。
孩子大概四五岁的样子,蹲在凉亭的地上,面前铺着一张白纸,手里拿着一盒彩色蜡笔,正在画画。孩子画得很专注,小眉头微微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蜡笔在白纸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凌千千站在路口,看着那个孩子。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停下来。也许是因为那个笑声,也许是因为那个孩子画画的样子,也许是因为那种专注的神情让她想起了什么。她说不上来。
她站在那里看了大概一分钟,然后准备走。
“姐姐。”孩子忽然抬起头,叫了她一声。
凌千千停下来。
“你帮我看看,我画得好不好?”孩子举起那张画,歪着头看着她,眼睛里没有陌生人的警惕,只有一种单纯的、天真的、毫无防备的信任。
凌千千走近了几步,看了看那张画。
画的是一片海。海是蓝色的,但蓝得不均匀,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浅,像是孩子手里的蜡笔不够用了,只好把深蓝和浅蓝混在一起。海面上有一艘船,船是红色的,画得歪歪扭扭的,船身像一条弯曲的香蕉。船上有三个人,一大两小,手拉着手站成一排,每个人的脸上都画着一个大大的、弯弯的、几乎占据了半张脸的微笑。
“这是谁?”凌千千指着画上的人问。
“这个是妈妈,”孩子指了指左边那个大人,又指了指中间那个小孩,“这个是我,”然后指了指右边那个更小的,“这个是妹妹。”
“爸爸呢?”
孩子想了想,歪着头说:“爸爸在拍照。”
凌千千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孩子低下头,拿起一支绿色的蜡笔,在画的右下角认认真真地写了两个字,歪歪扭扭的,但一笔一划都写得很用力。
“幸福。”
凌千千看着那两个字,忽然觉得眼睛有点酸。
她蹲下来,跟孩子平视,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晓晴。”孩子说,“早晨个晓,晴天个晴。”
“晓晴,你知道幸福是什么吗?”
晓晴想了想,很认真地回答:“幸福就系同妈妈、妹妹一齐。爸爸影相都算啦。”
凌千千看着这张稚嫩的脸,看着那双清澈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睛,心里忽然有什么东西被击中了。
她在这个孩子的画里看到了自己从来没有拥有过的东西。不是钱,不是地位,不是名声,不是赢。是一种更简单的、更原始的、她一直在逃避的东西——完整的、不完美的、但真实存在的陪伴。
她想起妈妈。想起北角那间唐楼,想起春秧街的粥铺,想起妈妈坐在窗边喝粥的背影,想起那个永远模糊的、她再也看不清的脸。她想起妈妈走的那天,她没有哭,因为她觉得哭没有用。她从那个时候就学会了不哭,学会了坚强,学会了一个人扛。她把所有的柔软都藏了起来,藏在西装下面,藏在法律文书后面,藏在“凌大状”的称号底下。她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了。
但她错了。
她蹲在南丫岛的路边,看着一个孩子画的画,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坚强不是不需要任何人,坚强是敢于承认自己需要。
她站起来,对晓晴笑了笑:“你画得很好。真的很好。”
晓晴咧开嘴笑了,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
凌千千转身走了。她走得很慢,比来的时候慢了很多。她的脑子里有一万种声音在吵,但她的心很安静。她走到一处可以看海的地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把帆布包放在脚边。
海面上有几艘渔船,慢悠悠地漂着。太阳已经沉到海平面以下了,天空变成了一片深深的橘红色,云层被染成了紫色和粉色,像一幅巨大的水彩画。
她拿出手机,翻到王石岳的对话框。
最后一条消息还停留在昨天晚上。他说“九龙睇唔到星星”,她说“我睇到就得”,他说“你睇到就等于我睇到”。
她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
然后她打了一行字:“王石岳,我想通了。”
发出去之后,她看着屏幕上那个小小的“已读”,等了很久。
对方正在输入。输入了很久。
最后发来一条消息,只有一句话:“想通咩?”
凌千千看着海面上最后一抹光,打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话。
“我想通咗一件事。我哋之间嘅问题,唔系马明远,唔系你前妻同个女,唔系收购案,唔系你太忙我太忙——系我唔敢。我唔敢将我自己交俾任何人。因为我怕失去,怕到连‘拥有’都不敢试。”
她顿了一下,继续打字。
“我细个嗰阵,妈妈走咗。我学会咗一件事——如果你唔拥有,你就唔会失去。所以我一路都唔敢拥有任何嘢。唔敢交朋友,唔敢谈恋爱,唔敢依赖任何人。我以为咁样好安全。但今日我喺南丫岛见到一个细路女画画,佢画咗一幅画,上面写住‘幸福’两个字。佢话俾我听,幸福就系同妈妈、妹妹一齐。爸爸影相都算。”
“我忽然明白咗,我错咗。我唔系唔需要任何人,我系怕需要任何人。但系王石岳,你唔同。你系第一个令我愿意试嘅人。”
“所以我决定试一次。”
“但我要先做一件事。我要先学会唔好一个人。我要先学会接受自己嘅软弱,接受自己嘅需要,接受自己其实冇我想象中咁坚强。我要先成为我自己,先可以同另一个人行埋一齐。”
“所以我哋唔可以喺埋一齐。至少而家唔可以。”
“但我会返来嘅。返来嘅时候,我会系一个唔一样嘅凌千千。”
“到时你仲会唔会等我?”
她把这段话发了出去。
海风很大,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没有去理,就让它乱着。
手机屏幕亮了。王石岳的回复很短,短到只有一行字。
“我会等你。等到你唔使我等为止。”
凌千千看着这行字,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她坐在南丫岛的海边,哭了。不是那种无声的、克制的、成年人式的哭,是那种毫无顾忌的、像小时候一样的、痛痛快快的哭。她哭妈妈走了,哭自己一个人扛了这么多年,哭那些她从来没有说出口的委屈和恐惧,哭她终于敢承认自己也需要一个人。
海风吹干了她的眼泪,又吹出了新的。她就这么哭着,哭着,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直到海面上只剩下一片深深的、沉沉的蓝。
她站起来,擦了擦脸,拎起帆布包,走回了民宿。
周老师在一楼留了一盏灯,灯下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碗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凌小姐,汤是莲藕排骨汤,我老婆煲的。你回来晚了,饭菜都凉了,但汤还热着。喝完早点休息。”
凌千千端起那碗汤,喝了一口。莲藕很粉,排骨很烂,汤很鲜,是她小时候喝过的那种味道。
她端着碗,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海。
海是黑的,天也是黑的,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天。只有远处偶尔有一两盏渔船的灯,像星星一样,在海面上轻轻地摇晃。
她想起王石岳说的那句话——“你睇到就等于我睇到。”
她现在看到的这片海,他能看到吗?她现在看到的这片黑暗,他能看到吗?她现在看到的那些遥远的、微弱的、像星星一样的渔火,他能看到吗?
也许不能。但他说得对,她看到了,就等于他看到了。
她喝完汤,洗了碗,上楼,洗澡,躺在床上。房间里的灯是昏黄的,窗外的海风轻轻地吹着,窗帘微微飘动。
她拿起手机,给王石岳发了最后一条消息。
“王石岳。”
“嗯。”
“我哋分手啦。”
“好。”
“但我好快会返来。”
“几快?”
“唔知。但我会尽快的。”
“好。我等你。”
凌千千放下手机,关掉灯,把被子拉到下巴。
窗外的海风还在吹,窗帘还在飘,远处还有渔火在亮。
她闭上眼睛,很快睡着了。
这一次,她梦到了妈妈。妈妈的脸是清晰的,不是模糊的,不是隔着磨砂玻璃的。妈妈在笑,笑得很好看,嘴角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跟她的一模一样。
“千千,”妈妈说,“你终于长大了。”
她在梦里笑了。
南丫岛的夜很长,但天总会亮的。
凌千千在岛上住了三天。三天里,她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
第一天,她在海边坐了一整个下午,什么也没做,就只是看海。以前她觉得浪费时间是可耻的,每一分钟都应该用来做有意义的事——看文件、回邮件、准备开庭。但这天下午,她允许自己浪费时间。她发现,当你不急着去任何地方的时候,时间反而变慢了。海浪的节奏、云的变化、太阳落山的颜色,这些以前她从来不会注意的东西,突然变得很清晰、很具体、很真实。
第二天,她去了岛上的一个手工作坊,学做陶瓷。她做得很丑,歪歪扭扭的,连一个碗的形状都捏不出来。作坊的老师傅看了她的作品,笑了半天,说:“小姐,你只手系用来揸笔嘅,唔系用来揸泥嘅。”她也笑了,笑着说:“所以我先要学。”她做了三个,一个比一个丑,但她把它们都带走了,装在帆布包里,准备带回港岛。
第三天,她去了岛上的天后庙,烧了一炷香。她不是迷信的人,从来不信这些。但她站在天后娘娘的面前,还是闭上了眼睛,在心里默默地说了几句话。她没有说出来,但那天后娘娘应该听到了。
三天后,她回到了港岛。
方晴来码头接她,看到她的第一眼,愣了一下。
“凌姐,你变咗。”
“变咗咩?”
“变咗——我都讲唔清楚。你个人好似松咗好多。以前你企喺度,好似一支绷得好紧嘅箭,随时准备射出去。而家你企喺度,好似一棵树,稳稳当当嘅,但唔会射出去。”
凌千千笑了。她发现自己最近笑得越来越多了。
“走吧,返律所。”她说。
“你唔先返屋企休息下?”
“唔使。我有嘢要做。”
她回到律所,走进办公室,把帆布包里那三个丑得不成样子的陶瓷碗摆在窗台上,放在那棵榕树旁边。方晴看了,想问又不敢问,最后憋了一句:“凌姐,你喺南丫岛学做陶瓷啊?”
“嗯。学得唔好。”
“但好有特色。”
凌千千看了方晴一眼,笑了:“你唔使安慰我。我知道丑。”
方晴也笑了。
凌千千坐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翻开桌上的文件。三天不在,桌上堆了厚厚一叠,但她没有像以前那样急着处理。她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地喝了几口,然后才开始看。
第一份文件是刘璐璐整理的,关于一个新案子——一间在观塘的小工厂被房东恶意加租,老板付不起,面临倒闭。小工厂的老板通过人介绍找到了千恒律所,希望有人能帮他打官司。但这个案子标的额很小,律师费可能还不够覆盖律所的成本,所以一直没有律师愿意接。
凌千千看完这份文件,拿起电话,拨了刘璐璐的号码。
“璐璐,观塘嗰个工厂嘅案子,我接。”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尖叫,然后是一连串的:“凌姐你确定吗?这个案子标的额只有二十几万,还不够你一个小时的律师费——你真的要接吗?”
“接。”凌千千说,“我唔收钱。义务。”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刘璐璐用一种凌千千从未听过的、认真的、带着敬意的声音说:“凌姐,你真系变咗。”
凌千千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台上那三个歪歪扭扭的陶瓷碗。
她变了。
是的,她变了。
但她变得不是“软弱”了,她变得“柔软”了。柔软和软弱不是一回事。软弱是怕,柔软是不怕。以前她把自己裹在一层坚硬的壳里,以为那样就安全了。但现在她知道,真正的安全不是壳,是根。是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不怕失败,不怕失去,不怕被伤害。
因为她知道,不管发生什么,她都能站起来。
她拿起手机,给王石岳发了一条消息。
“我返来啦。”
王石岳的回复来得很快,快得像他一直盯着屏幕在等她。
“九龙定港岛?”
“港岛。但我会去九龙嘅。”
“几时?”
“好快。”
“我等你。”
凌千千看着“我等你”三个字,笑了。
她放下手机,翻开面前的文件,开始工作。
窗外的中环,阳光正好。
维港的海面上,有一艘红色的帆船正在缓缓驶过,船帆被风吹得鼓鼓的,像一面巨大的旗帜。
凌千千抬起头,看了一眼那艘船,然后低下头,继续工作。
她知道,她还会去南丫岛的。
不是去逃避,是去记得。
记得那个海边,记得那个孩子,记得那幅画,记得那两个字。
幸福。
原来这么简单。
她终于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