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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你们 ...

  •   “你们从何处来?”赵淇问,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
      “从东边的石家坞堡来的,”老头捧着半块麦饼,却没有立刻吃,而是转身递给了那个抱着婴儿的妇人,“坞堡破了,贼人杀进来了……”
      “贼人杀人了?”赵淇心中一紧。
      “杀了,杀的都是大户。”旁边一个缺了门牙的中年汉子,突然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诡异的快意,“石家的族长,还有那些作威作福的管事,都被砍了头,挂在堡门上示众。他们的粮食、钱财,都被贼人分给了我们这些穷人。”
      “那县尉呢?”赵淇问,“前日县尉不是带着五百精兵,去援救石家坞堡了吗?”
      一提县尉,中年汉子的脸色瞬间变得狰狞,他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别提那个畜生!他哪里是去援救?他是去抢粮的!坞堡还没破,他就带着兵在乡里挨家挨户搜刮,说是征军粮,实则把百姓的种粮都抢走了!不交粮就抓人,抓去当苦力,修营寨,活活累死了十几个!我兄弟就是被他抓走的,抬回来时,肋骨都断了,嘴里还塞着泥土……”
      “还有我侄女!”一个披头散发的妇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才十四岁啊!被那个畜生看见,说是什么‘孝敬’,拉进帐篷里,三日后抬出来,就剩一口气了……下面都烂了……那个畜生还说,这是给她脸……”
      妇人哭得撕心裂肺,周围的流民也纷纷抹起了眼泪。
      赵淇握着缰绳的手,越攥越紧,指节发白,青筋暴起。他想起了王二回报时说的话,说县尉被褚燕剥皮充草,是因为欺压百姓。当时他还将信将疑,觉得褚燕太过残忍。可如今听这些流民所言,那县尉确实死有余辜,甚至可以说,死得太痛快了。
      他坚守的律法,保护的就是这样的畜生吗?他效忠的朝廷,就是这样对待百姓的吗?
      “那贼人……”赵淇顿了顿,声音有些干涩,“贼人待你们如何?”
      “贼人?”老头抬起头,眼神复杂,有恐惧,也有一丝难以言说的感激,“贼人杀人也杀得狠,不肯降的,格杀勿论。但他们不杀穷人,不抢穷人的东西。他们开仓放粮,把大户的粮食分给我们。还说,以后再也没有豪强,再也没有赋税,人人都有地种,人人都有饭吃。”
      赵淇沉默了。他挥了挥手,对身后的队率说:“把我们带的干粮,分一半给他们。”
      “廷掾!”队率急了,“我们只有三天的口粮,分一半,我们回来怎么办?”
      “分。”赵淇的声音不容置疑。
      队率无奈,只好解下干粮袋,将剩下的麦饼全部分给了流民。流民们千恩万谢,对着赵淇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拖着疲惫的脚步,继续向西走去。
      赵淇看着他们蹒跚的背影,看着他们脚上磨出的血泡,看着那个妇人怀里奄奄一息的婴儿,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喘不过气。
      他忽然想起了褚燕。想起了光和三年那个春夜,褚燕从沤肥缸里爬出来,浑身粪臭,却笑得没心没肺。想起了褚燕临走时说的话:“这世道,不值当你做好人。”
      那时他以为褚燕只是一时气话。可现在,他忽然有些明白了。
      当律法沦为豪强欺压百姓的工具,当朝廷成为贪官污吏敛财的靠山,当好人只能饿死街头,坏人却能作威作福,除了揭竿而起,除了用刀和血,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
      四月初四。黄昏。
      残阳如血,将大地染成一片暗红色。
      赵淇一行人终于抵达黄榆岭下。这里距离贼匪控制区已不足十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焦糊味和血腥味,浓得化不开。远处,石家坞堡正冒着滚滚浓烟,火光映红了半边天,像一头垂死的巨兽,在发出最后的哀嚎。
      “廷掾,”队率指着前方,声音发颤,“那就是石家坞堡,昨日午时被攻破的。听说……贼首张牛角亲自督战,褚燕为先锋,只用了一个时辰,就破了堡。”
      赵淇催马上前。只见坞堡的夯土墙塌了半边,城门被巨木撞得粉碎,门口的地上,积着厚厚的暗黑色血迹,已经干涸发黑,踩上去黏糊糊的。堡内一片狼藉,房屋被烧得只剩断壁残垣,粮仓的门被劈烂,里面空空如也,但地上散落着不少金黄的黍米,显然是搬运时洒落的。
      墙壁上插着密密麻麻的箭矢,地上到处都是断刀残甲,还有几具没来得及收殓的尸体,穿着家丁的衣裳,死状凄惨。
      “搜。”赵淇下令,声音低沉,“仔细搜,看看有无活口。”
      乡勇们分散开来,小心翼翼地搜索着。没过多久,一个乡勇从堡后跑回来,脸色慌张:“廷掾!堡后有情况!”
      赵淇立刻带人赶过去。只见堡后的土路上,停着一支车队,七八辆大车,车上堆满了麻袋,用油布盖着,绳子勒得死紧,堆得像小山一样高。车旁围着二十几个手持环首刀的青壮,警惕地盯着赵淇等人,刀光在夕阳下闪着寒光。
      打头一辆车上,坐着一个锦衣胖子,正是张福。他脸上带着擦伤,绸衣也撕破了好几处,显得十分狼狈。见了赵淇,他先是一愣,随即像见了救星一样,从车上跳下来,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哎哟!赵廷掾!您可来了!救命啊!救命啊!”
      赵淇没动。他的目光扫过那些粮车。一阵风吹过,掀起油布的一角,露出里面金黄的黍粒,满得几乎溢出来,在夕阳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他又看向路边。草丛里,隐约露出几具白骨,是饿死的流民。骨头白森森的,上面连一点肉都没有,被野狗啃得干干净净。
      一边是满车溢出的粮食,一边是路边饿死的白骨。
      赵淇看着这幅刺眼的景象,忽然觉得胸口发闷,像压了一块千斤巨石。他想起了褚燕,想起了那个说“要做大事”的少年。他本该觉得恐惧,觉得愤怒,觉得褚燕是十恶不赦的反贼。可此刻,看着这满车粮食和路边白骨,他心里竟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那不是认同,却也不是反对,而是一种冰冷的清醒,一种苦涩的理解。
      这世道,确实该变一变了。这些豪强,宁可让粮食烂在库里,宁可看着人饿死,也不肯开仓放粮。他们比贼更恶。
      “赵廷掾!”张福见赵淇发呆,急得满头大汗,“快!快护送我们去常山国!张家在郡里有人,到了那里,必有重谢!黄金百两!不,黄金五百两!再加绢帛百匹!良田五十亩!”
      赵淇收回目光,看向张福:“你们怎么逃出来的?”
      “贼人攻堡时,我们从后门的密道跑的,”张福擦着脸上的汗,心有余悸地说,“舍了半车细软,才冲出来。那贼首张牛角,还有那个姓褚的,简直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见了大户就杀,抢了粮食就分给穷鬼……还说什么‘均贫富’,简直是反了天了!”
      “褚燕?”赵淇的声音微微一紧,“他在堡里?”
      “在!就在堡里!”张福点头如捣蒜,“那张牛角是大首领,褚燕是先锋,号‘飞燕将军’,凶狠得很!不过……”他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困惑,“他好像专门找买过人口的人家算账。凡是买过丫头、仆人的,都被他抄了家,男的杀了,女的都放了……”
      赵淇心中一动:“你们张家……买过丫头?”
      张福的脸色瞬间变了,眼神躲闪,干笑两声:“这……这都是从前的事了……买个把丫头伺候人,算什么大事……去年……去年确实从黄土乡买了个小丫头,叫……叫褚秀……”
      赵淇没说话。他看着那满车的粮食,又看看路边的白骨,忽然明白了褚燕在做什么。他不是单纯的杀人放火,他是在复仇,在用最血腥、最极端的方式,向这个吃人的世道复仇。而眼前这个张福,这个富得流油的张家,正是他复仇名单上的一员。
      “赵廷掾!”张福见赵淇神色不对,急忙道,“五百两黄金!全给你!只要你护送我们到常山国!张家在郡里手眼通天,到时候,我让老爷保举你当郡尉!比你在这小小的九门县当县尉强多了!”
      “我不能护送你们去常山国。”赵淇打断他,调转马头,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的职责是守九门县,不是送你们去郡里享福。要么跟我回九门县城,要么自己走。”
      “什么?”张福急了,脸涨成了猪肝色,“回县城?那岂不是等死?贼人随时可能打过来!赵淇!你别给脸不要脸!你是不是想黑吃黑?想要这粮?我告诉你,这粮是张家的!你敢动一根手指头,张家不会放过你的!”
      “那是你们的事。”赵淇冷冷道,“我提醒你,这路上全是饿疯了的流民。你们这满车粮食,没有兵护着,走不出十里,就会被撕成碎片。”
      张福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他看看赵淇身后的二十骑乡勇,又看看远处冒烟的坞堡,再想想路上那些饿红了眼的流民,最终咬了咬牙:“好!回县城!”
      赵淇挥挥手,让乡勇们帮着推车,自己却落在了最后。
      车队缓缓前行,暮色四合。
      赵淇故意放慢脚步,与最后一辆载人的马车并行。车帘掀开一个小角,露出半张少女的脸。约莫十四五岁,眉眼清秀,脸色苍白,眼神里满是惊惶。尤其是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像极了褚燕。
      “褚秀?”赵淇低声问。
      少女猛地抬头,警惕地看着他,手紧紧攥着衣角:“你是谁?”
      “你哥哥的朋友。”赵淇说,声音放柔了些,“他……他来接你了?”
      少女眼中瞬间蓄满了泪水,用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杀了张家的管事,把我从柴房里放出来……但他不能带我走。他说,跟着大军太危险,让我先回九门县,躲在你这里。他说……他说等打完仗,就来接我。”
      赵淇沉默片刻,从怀中摸出最后一块麦饼,递了过去:“吃吧。到了城里,去县衙后院找我,我姓赵。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少女接过麦饼,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泪水滴在饼上,晕开一个个小小的湿痕。
      赵淇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起了那个从沤肥缸里爬出来的少年,想起了他说“要做大事”时眼里的光芒。如今,他真的在做大事了。他救了自己的妹妹,杀了欺压百姓的豪强,给了穷人活下去的希望。可他也成了朝廷口中的反贼,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飞燕将军”。
      这条路,他走得对吗?赵淇不知道。他只知道,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生与死。
      回到九门县城时,已是次日黎明。
      城门口,周允亲自迎了出来。见赵淇带着张家的车队平安回来,他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露出了恰到好处的笑容:“赵廷掾果然胆识过人,能去能回,好样的!张管事,你们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赵淇下马,单膝跪地。他的草鞋早已磨破,赤脚踩在冰冷的青砖上,脚底的伤口又裂开了,鲜血渗了出来。
      “明府,属下已查明贼势。”赵淇的声音平静,“张牛角部众约五千人,盘踞黄榆岭一线,粮草充足,士气正盛。但贼首褚燕,已于三日前离开张牛角部,率轻骑北上,不知去向。”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站在周允身后的张福,一字一句地说:“另外,张家曾于光和三年,强买良家女褚秀为婢。褚秀已被其兄褚燕救走,如今安全。褚燕临走前,让我带话给张家族长——”
      他直视着周允的眼睛,声音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城门:“他日必亲至九门,取张家族长人头,以祭其妹受辱之仇。”
      张福脸色煞白,指着赵淇,尖叫道:“你胡说!你与他勾结!你果然与贼人勾结!明府!快把他抓起来!”
      “我有没有胡说,”赵淇淡淡道,“明府一查便知。至于我,”他转向周允,“属下已完成巡查,贼势已明,请明府定夺。属下脚伤复发,需告假三日。”
      周允看看赵淇,又看看气急败坏的张福,忽然笑了。他挥了挥手,对身边的郡吏说:“诸位都看到了,赵廷掾深入贼穴,九死一生,带回了重要军情,忠心可嘉。通贼之说,纯属诬告。”
      他又看向张福,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张管事,一路辛苦,先去驿馆歇息吧。张家的事,本官自有安排。”
      张福愣住了,还想说什么,却被周允身边的仆役“请”走了。
      周允扶起赵淇,拍了拍他身上的尘土,低声道:“好好养伤。县尉的位置,是你的了。”
      赵淇叉手行礼,转身退下。
      走出县衙时,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第一缕晨光,刺破了漫天黄沙,照在冰冷的城墙上。
      赵淇摸了摸怀里的廷掾令牌,那冰冷的金属,此刻却烫得惊人。他知道,从今日起,他再也不是那个只会种地的田曹史了。他成了九门县的县尉,手握兵权,肩负着一城百姓的生死。
      而那个在血与火中救走妹妹的褚燕,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泡在粪缸里的游侠儿。他成了“飞燕”,在这个乱世中,以他自己的方式,飞翔,嗜血,也给那些活不下去的人,带来了一丝微弱的希望。
      赵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种过地,抄过田册,扛过粮袋,也握过刀。上面沾着尘土,沾着麦饼的油,却还没有沾过血。
      但他知道,这世道已经疯了。总有一天,他的手上,也会沾满鲜血。
      风又起了,卷起地上的黄沙,迷了他的眼。远处,隐约传来了战马的嘶鸣声。
      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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