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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中平二 ...

  •   中平二年,三月十二日。惊蛰已过,却无半声春雷。冻土迟迟未解,麦苗勉强返青,最高不过三寸,叶尖泛着枯黄色,风一吹便打卷。
      九门县的城墙比去年加高了一尺,是用城外的黄土紧急夯筑的,踩上去还带着松软的弹性,像踩在半发的黍糕上。赵淇站在北城头,手按在粗糙的女墙上,指腹摩挲着夯土间夹杂的麦秸——这是他特意让人加的,能让土墙更结实,就像沤肥时掺秸秆能增肥一样。晨雾从太行山麓漫过来,将远处的山影揉成模糊的墨色,像一头蛰伏的巨兽,随时可能扑下来。
      “廷掾,”伍长王二跑上来,胳膊上缠着洗得发白的布条,那是前日演练滚木时砸伤的,“西城门的瓮城补好了,滚木礌石各备了三百担,金汁也熬了三锅,正温在火上。”
      赵淇点点头,目光落向城下。护城河早就干得见底,龟裂的泥底像一张巨大的网。十几个民夫正猫着腰,在沟里斜插削尖的榆木桩,桩尖朝外,呈四十五度角斜插,密密麻麻像刚冒芽的麦苗。这是他从《墨子·备城门》里看来的法子,又改了改——斜着插的木桩,比直插的更难拔,也更容易扎穿奔马的马腹。
      “让民夫都回家吧,”赵淇收回目光,声音被晨雾浸得发沉,“关上四门,非持县衙令牌者,不得出入。各家各户,十日之内不得出城砍柴。”
      “是。”王二应声跑了下去。
      这三日,县城里的空气像拧干的麻布一样紧绷。流言像野草一样疯长,说张牛角的大军在东边连破三县,官吏被剥皮充草,豪强满门抄斩,唯独穷人能分到粮食。富户们连夜收拾金银细软,想往南边逃,却发现城门早就被周允派人把住了——许进不许出,怕的是富户跑了,没人出粮出钱。
      “赵廷掾倒是沉得住气。”
      一个慵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赵淇回身,见周允披着一件玄狐裘,站在城楼的避风处,身后两个婢女捧着鎏金手炉,炭火的红光映着他保养得宜的脸,与这肃杀的战前气氛格格不入。
      “回明府,探马刚回,张牛角主力已东进安平国,目标是安平王的都城。”赵淇叉手行礼,语气平静,“但九门县是常山门户,难保没有流寇袭扰,不得不防。”
      “哦,那就好。”周允笑了笑,伸手拢了拢狐裘,“有赵廷掾在,这城定然破不了。本官在府中备了薄酒,等廷掾忙完了,共饮一杯。”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城外的刀光剑影只是戏台上的锣鼓。赵淇垂下眼,没接话。他心里清楚,周允早已在县衙挖了密道,直通城外的乱葬岗。贼人真要是来了,周允第一个从密道逃走,留下他和满城百姓送死;贼人要是不来,这份“运筹帷幄”的功劳,自然要记在周允头上。
      三日后,未时。
      日色昏黄,一阵黄尘从东边滚滚而来,伴随着杂乱的喊杀声。
      贼人来了。
      不是张牛角的主力,是一股千余人的偏师,打着褪色的“张”字大旗,队伍歪歪扭扭,推着几架用树干绑成的简陋云梯,扛着碗口粗的撞木,像一群饿红了眼的野狗,嚎叫着冲向城墙。
      “稳住!”赵淇站在城头最高处,声音不大,却压过了嘈杂的喊杀声,“等他们进五十步,再放箭!弓拉满,别慌!”
      乡勇们握着弓的手在抖。这些人半个月前还在地里刨食,别说杀人,连鸡都没杀过几只。赵淇看在眼里,解下腰间的环首刀,走到最薄弱的西北角垛口,背靠着女墙站定:“看着我。我站在这里,箭射不到我,你们就射不到。”
      稀疏的箭矢飞上城头,“笃笃”地插进夯土墙。一支流箭擦着赵淇的耳边飞过,钉在身后的木柱上,尾羽嗡嗡作响。他眼皮都没眨一下,抄起一块磨盘大的礌石,大喝一声:“放!”
      滚木礌石轰然落下,砸在人群中,发出沉闷的碎裂声。贼人惨叫着倒下一片,后面的却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冲,将云梯架在了城墙上。
      第一个贼人刚露出半个脑袋,赵淇手起刀落,刀锋劈开他的面门,鲜血喷了他一脸。温热的腥甜味扑进鼻腔,他没有像第一次杀人那样呕吐,只是反手一抹脸上的血,又一刀捅进第二个贼人的胸膛。
      “长矛手!刺!”他嘶吼着,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他们饿了三天,爬不动梯子!往下推!”
      战斗从午后一直持续到黄昏。贼人退了三次,又冲了三次。云梯被推倒了七架,城下的尸体堆了厚厚一层,像腐烂的麦秸垛。赵淇的左臂中了一箭,箭头穿透了麻布衣袖,嵌进肉里。他咬着牙,用刀剜出箭头,扯下衣襟胡乱缠紧,又继续指挥。
      他发现自己真的变了。不再是那个为了半垄地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的田曹史,也不再是那个挨了黑棍只会回家翻地的小吏。他学会了杀人,学会了在刀光剑影中保持冷静,学会了用最狠的方式,守住身后这座城。
      “廷掾!东门告急!贼人搭了浮桥,冲上来了!”传令兵跌跌撞撞地跑来,脸上沾满了血污。
      赵淇提刀就走,带着十几个亲兵赶到东门。正赶上一架云梯搭上城头,三个贼人跳了上来,挥刀乱砍。赵淇一个箭步上前,侧身躲过劈来的刀,反手一刀削掉了为首者的脑袋。人头滚落在地,眼睛还圆睁着。剩下两个贼人吓得转身要跑,被亲兵们用长矛捅成了筛子。
      “看到了吗?”赵淇举着滴血的刀,对着周围的乡勇高呼,“贼人也是肉长的!他们也怕死!我们退一步,家里的爹娘妻儿就得死!杀!”
      “杀!”乡勇们被他的气势感染,齐声高呼,士气大振。
      夜幕降临时,贼人终于撑不住了,丢下三百多具尸体,狼狈地向东逃窜。
      赵淇靠在女墙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手里的刀卷了刃,血顺着刀柄滴在地上,汇成小小的水洼。他看着城外撤退的贼人,眉头微微皱起。这股贼人虽然打着张牛角的旗号,但战力实在太弱,更像是一群临时拼凑的流民,与其说是攻城,不如说是在送死——或者说,是在试探。
      “打扫战场,”他定了定神,下令道,“贼人尸体全部搬到北门外,堆成京观,浇上火油,明日天亮就烧。谨防疫病。受伤的弟兄,每人发两升米,一斤肉。”
      他走下城头,脚步虚浮。周允在城楼里摆了庆功宴,案上摆满了酒肉,香气扑鼻。见他进来,周允连忙起身,拍手笑道:“赵廷掾神勇!以数百乡勇退千余贼寇,真乃常山之虎!来,满饮此杯!”
      赵淇看着那杯琥珀色的酒,又看了看周允那张油光水滑的脸,忽然觉得一阵恶心。他拱手道:“明府恕罪,下官身上有伤,还要巡查城防,这酒改日再饮。”
      不等周允说话,他转身走出了城楼。夜风一吹,带着城外的血腥味,他靠在墙根,哇地吐出一口酸水,胃里翻江倒海。
      中平二年,四月。清明,无雨。
      探马带回了一个震动整个常山国的消息:张牛角在攻打安平都城时,中了官军的埋伏,身中三箭,死在了乱军之中。其部众四分五裂,有的投降了官军,有的四散逃窜,还有一部分……被一个叫张燕的人收编了。
      “张燕?”
      赵淇正在灯下查看城防图,闻言手一抖,墨汁滴在“黄榆岭”三个字上,晕开一团黑渍,像一滴凝固的血。
      “是,”探马低着头,声音有些发颤,“据说原名叫褚燕,是张牛角的副将。张牛角临死前,将兵符交给了他,还遗命他为全军统领。褚燕为了继承张牛角的部众,改姓张,号‘飞燕将军’,如今整合了残部两万余人,盘踞在太行山中。”
      赵淇握着笔的手紧了紧,指节发白。
      褚燕,张燕,飞燕。
      他果然做到了。伪造遗命,改随张姓,用最狠辣也最有效的方式,接过了张牛角的人马。赵淇仿佛能看到那个从沤肥缸里爬出来的少年,如今穿着铠甲,站在数万将士面前,眼神锐利如刀,再也没有了当年的嬉皮笑脸。
      他挥了挥手,让探马退下。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夜风带着太行山的寒气吹进来,吹动了桌上的竹简。远处的山峦在夜色中沉默着,那里藏着他的发小,如今的朝廷钦犯,飞燕将军张燕。
      五月,朝廷的讨虏校尉段珪,率五千精兵抵达常山国,平叛黄巾残部。
      段珪是关西人,四十多岁,满脸横肉,骑一匹乌骓马,甲胄上镶着铜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的军队一进九门县,就开始烧杀抢掠,百姓稍有不从,便被冠以“通贼”的罪名斩首。周允不敢管,只能好酒好肉地伺候着,将县衙最好的院子让给了段珪。
      “赵廷掾,”段珪坐在县衙正堂,脚踩在赵淇平日办公的案几上,手里把玩着一把匕首,“本将奉诏讨贼,你熟悉地形,明日卯时,带你的人做先锋,带路去太行山,围剿张燕。误了时辰,军法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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