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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夜未有声 她只是想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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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长夜未有声
深水埗的夜晚从不真正安静。
即使过了午夜,楼下的大排档依旧人声嘈杂,铁锅碰撞的声响、啤酒瓶相碰的声响、有人用走了调的粤语唱老歌的声响,混在一起,顺着生了铁锈的窗框往上爬,爬进那间只有两百呎的唐楼出租屋里。
刘欣悦没有开灯。
她坐在窗边那张藤椅上,椅子的扶手已经磨得发亮,那是王小千去年给她修的。原来断了一根藤条,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颜色相近的藤,补上去,用砂纸磨了又磨,磨得跟原来几乎分不出来。她坐了三年,把扶手坐出了和她身体弧度一模一样的凹陷。
有些东西和人的身体待久了,就会记住那个人的形状。
她手里拿着手机,屏幕的光照在她脸上,蓝莹莹的,把她的眉眼照得像浸在水底。
屏幕上是周星星的Instagram。
不是她主动搜的。她早就把他的账号从关注列表里移除了,像戒掉一种瘾,第一步就是清空所有能看见他的窗口。但今晚是例外。今晚是他的生日。
她记得他的生日,记得比自己的还清楚。
认识周星星那年,她刚考完会考,成绩不好不坏,够不上大学,也饿不死。母亲在庙街摆摊卖鱼蛋,父亲在码头开叉车,一家三口住在深水埗一间比现在还小的房子里。她没什么大的梦想,只想攒够钱去学化妆,以后在婚纱店找份工,看别人幸福,自己也算沾了光。
周星星不一样。
他第一次来唱片行的时候,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袖口磨出了毛边,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没有买唱片,站在试听机前面听了整整一个下午,走的时候把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都掏出来放在柜台上,说,我下次还来。
后来他真的来了,一次又一次。后来她知道他在考演艺学院,知道他想唱歌,知道他住的地方离唱片行要转两趟巴士,知道他父母在他十岁那年离了婚,他跟着外婆长大。
再后来,她把唱片行打烊后的时间都给了他。两个人坐在天星码头的长椅上分一包薯条,他给她唱自己写的歌,她听得很认真,认真到可以把每一句歌词都背下来。
有一首的开头是这样的——
“若这世界是个巨大的橱窗,我只有你是我看见的光。”
那时候维港的风吹过来,带着咸腥的海水味道。他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握得很紧,好像她真的是光。
那些薯条软掉了,凉掉了,她也不觉得难吃。
后来他真的红了。
选秀节目出来的,一夜之间。她坐在电视机前面看他唱那首自己写的歌,评委说他是天才,观众把手掌拍红了。镜头给特写的时候,他的眼睛亮得像维港跨年的烟花。
他在台上说,这首歌是写给一个人的。
她没有等到他的名字说出她的名字。
因为节目录完的第三天,他就被公司接走了。电话越来越少,消息越回越短。她说,我去找你。他说,最近很忙。她说,那等你忙完。他说,好。
那个“好”字,她等了很久。
等来的是娱乐版头条,标题写得很醒目——“新晋创作歌手周星星夜会珠宝千金李雨桐,两人牵手画面首曝光”。
配图里李雨桐穿着一条鹅黄色的连衣裙,笑得矜贵又体面。周星星走在她旁边,微微低着头,像是在听她说话,又像是在护着她不被记者撞到。那个动作她认得,因为从前在庙街拥挤的人潮里,他也是这样护着她的。
他把给过她的温柔,原封不动地给了别人。
不对,不是原封不动。是更好的。
他给李雨桐的,是真金白银的珍珠项链、半山别墅的窗外夜景、红馆演唱会的VIP席位。而他给过她的,是庙街三十块钱的假珍珠、唐楼天台上的廉价啤酒、唱片行打烊后那台老旧的试听机。
她不是嫌那些东西不够好。
她只是后来才明白,原来从头到尾,她只是他还没有富起来的时候,勉强够得着的那一点温暖。
刘欣悦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划,照片刷新了。
是李雨桐发的限时动态。
画面上是一只男人的手,修长干净的指节,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素圈戒指,正握着一只酒杯。背景是宴会厅暖黄色的灯光,隐约能看到桌上摆着一个小小的蛋糕,上面插着一根蜡烛,旁边用巧克力酱写了三个字——
“生日快乐。”
配文只有一个蛋糕的emoji。
简洁,体面,像李雨桐那个人一样,什么都恰到好处。
刘欣悦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扣在膝盖上。屋里又陷入完全的黑暗,只有窗外大排档的灯透过窗帘缝隙渗进来一点,在墙壁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
她想起去年的今天,她做了一件很蠢的事。
她买了一个蛋糕,坐地铁到半山,站在周星星住的那栋大厦对面,等了一整个晚上。蛋糕是湾仔那家老字号买的,芒果味的,因为他从前说过他喜欢吃芒果。她不知道他现在的口味变了没有,也不知道李雨桐会不会也给他买蛋糕。
她只是想让他知道,有一个人记得。
后来她看见他的车从地库开出来,车窗贴了防窥膜,看不见里面。车在门口停了一下,保安跑过去说了什么,然后车就开走了。
蛋糕在手里拎了三个小时,奶油已经开始化了。她坐在马路对面的花坛边上,一口一口把那个蛋糕吃完。芒果很酸。
那是她最后一次主动去找他。
手机震动了一下,把她从回忆里拉回来。
是王小千的短信。
“听日要返早,你早啲瞓。厨房煲咗汤,饮咗先。”
她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来,走进厨房。灶台上果然放着一个保温壶,拧开来,是青红萝卜猪骨汤,还冒着热气。汤面浮着几颗蜜枣,是他知道她怕苦,特意放的。
她倒了一碗,双手捧着坐在厨房的小凳子上,一口一口喝。汤很烫,烫得她眼眶发酸。
她想起王小千下午在骑楼下那个动作——手指动了动,终究没有抬起来。
其实她都看见了。
这些年他做过的事,她全都看见了。唱片行倒闭那年,是他帮她垫了三个月的房租。她发烧到三十九度,是他半夜背着去医院。她每一次偷偷去看周星星的演唱会,买最便宜的山顶票,回来的时候地铁已经停运,是他骑着单车到金钟站接她,后座上绑着一个软垫,怕她坐着不舒服。
她全都看见了。
可是看见,和心动,是两回事。
她有时候想,如果她先遇到的人是王小千,一切会不会不一样。但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被她掐灭了,因为这种假设没有任何意义,就像假设维港的海水不是咸的、香港的夏天不会下雨一样荒谬。
她喝完汤,把碗洗干净,倒扣在沥水架上。
手机屏幕又亮了。
不是短信。是日历提醒,她去年设的,提醒的内容只有两个字——
“忘记。”
她看着那两个字,忽然笑了一下。是那种没有声音的、嘴角微微扯动的笑,比哭还难看。
她按掉了提醒。
然后重新设了一个,明年的今天,同样的两个字。
窗外的喧闹声渐渐低了下去。大排档收摊了,铁桌铁椅碰撞的声响过后,深水埗终于安静下来。
刘欣悦躺到床上,闭上眼睛。
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角落一直延伸到灯座旁边,像一条干涸的河。她每天睡前都会看见它,看了三年,看到那道裂缝的纹路都印在了脑子里。
她想起周星星写的那首歌的后半段。歌的最后一句是——
“若这世界是个巨大的橱窗,我也终于成为别人的光。”
她曾经以为自己是他的光。
后来才知道,她不过是他还没有被点亮之前,凑合着用过的一根蜡烛。
风从窗缝里灌进来,带着雨后潮湿的泥土气息。刘欣悦翻了个身,把自己蜷成小小的一团。
维港那边的灯大约还亮着。
照着别人的圆满,照着她的空。
手机屏幕暗下去之前,她看见时间。
零点已过。
他的生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