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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九月的晨曦 林翊轩是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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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翊轩是被阳光晃醒的。
窗帘没有拉严实,一道金色的光从缝隙里挤进来,正好落在他的眼皮上。他皱了皱眉,下意识地想要翻身挡住那道光,但右手被什么东西拽住了,动弹不得。意识还泡在黏稠的睡意里,他迷迷糊糊地动了动手指,触到一片温热的、光滑的皮肤。
不是被子。
他的手指在那片皮肤上停留了零点几秒,然后整个人像被电击了一样弹了起来。
入目是一间陌生的卧室。灰色的墙壁,灰色的床单,灰色的窗帘,整个房间像一张被调低了饱和度的照片,唯一的色彩是床头柜上那盏暖黄色的台灯——还亮着,他忘了关。而他的右手,正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紧紧地握着,十指交缠,掌心相贴,一夜的体温把两只手捂得同样温热。
林翊轩的视线顺着那只手往上移动,掠过线条分明的小臂、被解开了两颗扣子的衬衫领口、微微起伏的胸膛,最后落在樊瑞昭的脸上。
樊瑞昭还在睡。
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在他脸上切出一道细细的光线。光线正好落在他闭着的眼睛上,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鼻梁高挺,薄唇微抿,睡着的他没有醒着时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淡,反而显得安静而脆弱,像一个把自己层层包裹了很多年、只有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才敢卸下盔甲的人。
林翊轩盯着那张脸看了大概有十秒钟,然后昨晚的记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了回来。
电话。醉酒。地下车库。那个吻。
那个吻。
他的脸在零点五秒内从脖子根红到了发际线,整个人像一只被扔进热水里的虾,蜷缩着弹了一下,右手猛地从樊瑞昭的掌心里抽了出来。动作太大,床垫震了一下,樊瑞昭的眉心微微皱了皱,睫毛颤动了几下。
林翊轩屏住了呼吸。
樊瑞昭没有醒。他的眉头皱了片刻就舒展开了,呼吸重新变得平稳绵长,一只手在床上摸索了一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摸到被角之后攥住了,整个人又沉入了更深的睡眠里。
林翊轩慢慢地、慢慢地把那口气吐了出来。
他坐在床边,心跳快得像擂鼓,右手不自觉地攥住了胸口的衣服。他低下头,看着自己刚抽出来的那只手——手背上还有樊瑞昭掌心的温度,指缝间还残留着十指相扣的触感,像是被人用烙铁在那里印了一个看不见的印记。
他想起昨晚樊瑞昭说的那句“别走”,想起他说那句话时手指收紧的力度,想起他蜷缩在床上、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一样把自己缩成一团的样子。
那不是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会随便说出来的话。
林翊轩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些翻涌的情绪压回胸腔最深处,轻手轻脚地站了起来。他的腿有些麻,走路的时候踉跄了一下,扶住墙壁才稳住。他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樊瑞昭,确认他没有被吵醒,然后慢慢地走出了卧室。
客厅和他昨晚看到的一样冷清。灰色的沙发,黑色的茶几,白色的墙壁,所有东西都摆在它们该在的位置上,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像一本从来没有被人翻过的书。林翊轩在厨房找到了一个水壶,烧了水,又从冰箱里翻出了鸡蛋和西红柿——冰箱里几乎空荡荡的,除了几盒牛奶和一瓶快见底的辣酱之外什么都没有。
他开始做早饭。
左手腕还不太使得上力,打鸡蛋的时候只能用右手单手操作,蛋壳碎了一点掉进了碗里,他用筷子挑了半天才挑干净。西红柿切得歪歪扭扭,大小不一,但他切得很认真,每一刀都小心翼翼,像是在完成一件重要的作品。
锅里的油热了,鸡蛋倒进去,滋滋啦啦的声音在安静的厨房里显得格外响亮。林翊轩手忙脚乱地翻炒着,西红柿倒进去的时候溅起了一点油星,烫在他右手手背上,他嘶了一声,但没有停下来。
他一边炒菜一边想,待会儿樊瑞昭醒了,他该说什么?
说“你昨晚喝多了我送你回来的”?
说“你吐了好几次我给你擦了脸”?
还是说“你亲了我”?
最后一个选项他光是想想就觉得心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他把火关了,盛出两碗面条,西红柿炒蛋盖在上面,卖相说不上好看,但热气腾腾的,在白瓷碗里冒着白色的蒸汽。他把两碗面端到餐桌上,筷子摆好,纸巾摆好,然后站在餐桌旁边,看着那两碗面,忽然觉得这画面陌生得不像真的。
他和樊瑞昭上一次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他们还都是高中生,期末考试结束的那天,他们在学校门口的小面馆里各点了一碗牛肉面。樊瑞昭把碗里的牛肉都夹给了他,说自己不爱吃肉。林翊轩知道他在撒谎,但没有拆穿,低着头把那些牛肉一块一块地吃完了。
那之后不久,樊瑞昭就转了学,他们的关系就像那碗面一样,被人从中间夹断了。
林翊轩正在洗碗池边发呆的时候,身后传来了动静。
很轻的脚步声,赤脚踩在地板上,从卧室的方向走过来,在厨房门口停住了。林翊轩的背脊僵了一下,他没有立刻转身,而是把水龙头关掉,把手上的水在围裙上擦干——围裙是他在橱柜里翻出来的,深蓝色,叠得方方正正,像是从来没有用过。
他转过身。
樊瑞昭站在厨房门口,赤着脚,衬衫皱皱巴巴地挂在身上,领口敞着,露出锁骨和胸口大片的皮肤。他的头发乱得一塌糊涂,额前的碎发翘起来好几缕,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台刚被强行启动的机器,所有的系统都还在加载中。
但即使是这样,即使他看起来狼狈得像一个宿醉后被全世界抛弃的人,他还是好看的。好看得让林翊轩的心跳乱了节奏。
四目相对的瞬间,空气像是被冻住了。
樊瑞昭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慢慢地移到他的左手上——手腕上还缠着一层薄薄的弹力绷带,然后移到餐桌上的两碗面,最后又回到他的脸上。那双眼睛里还有血丝,瞳孔因为刚睡醒而显得有些涣散,但就在这几秒钟的时间里,那些涣散一点一点地收拢、聚焦,像是镜头在慢慢对焦,最终所有的画面都清晰地落在了林翊轩一个人身上。
“你醒了。”林翊轩先开了口,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自然,“我做了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可能不太好吃,你将就一下。”
樊瑞昭没有说话。
他就那么站在厨房门口,赤着脚,穿着皱巴巴的衬衫,用一种林翊轩从未见过的表情看着他。那个表情太复杂了,像是有很多话堵在喉咙里,但所有的门都被锁死了,一个字都出不来。
林翊轩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侧身让开灶台的位置:“你要不要先喝点水?宿醉第二天要多喝水,不然头疼。”
樊瑞昭终于动了。
他慢慢地走进厨房,从林翊轩身边经过的时候,距离近到林翊轩能闻到他身上残留的酒味和洗衣液的味道。他打开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仰头喝了几口。喉结上下滚动,林翊轩的目光不自觉地被吸引过去,又迅速地、心虚地移开了。
“你昨晚喝了很多。”林翊轩靠在灶台边上,双手插在围裙口袋里,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随意一些,“我到的时候你已经在卫生间吐了,你公司的实习生给我打的电话。”
樊瑞昭放下水瓶,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说了一句:“麻烦你了。”
三个字。平淡的,客气的,礼貌的。
林翊轩愣了一下。
他以为樊瑞昭会说点什么别的——比如解释为什么喝这么多,比如问他昨晚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哪怕只是问他一句“昨晚没给你添麻烦吧”也好。但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句“麻烦你了”,像是对外卖员或者出租车司机说的那种客气话。
“不麻烦。”林翊轩笑了笑,那个笑容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僵硬,“吃面吧,要坨了。”
他们面对面坐在餐桌的两端,中间隔着两碗面和一小碟咸菜——咸菜是林翊轩在冰箱角落里翻出来的,生产日期是三个月前,他没敢告诉樊瑞昭。
樊瑞昭拿起筷子,低头吃面。他吃东西的样子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先把面条拌一拌,让酱汁均匀地裹在上面,然后挑起一筷子,吹两下,送进嘴里。他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是在认真品尝,又像是在用吃东西来拖延什么。
林翊轩也低头吃面,但他根本吃不出味道。他的脑子里全是那个问题——他记不记得?
樊瑞昭记得昨晚的事吗?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记得自己吐了几次,记得自己说过什么话,记得地下车库里那个不足一秒的、短暂得像错觉一样的吻?
他抬起头,偷偷地看了樊瑞昭一眼。
樊瑞昭正在吃面,垂着眼睛,睫毛挡住了他的目光,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他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没有尴尬,没有闪躲,没有任何一个“记得昨晚亲了发小”的人该有的反应。
要么是他真的不记得了。
要么是他记得,但选择了假装不记得。
林翊轩不知道哪一种更让他难受。
“你昨晚为什么喝那么多?”他听到自己问出了这个问题。话一出口他就有些后悔,但已经收不回来了。
樊瑞昭的筷子顿了一下,停顿了大概半秒钟,然后继续拌面。他没有抬头,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应酬,公司的事。”
“应酬喝到吐?”林翊轩的语气不自觉地带上了一点质问的味道,“你以前不是说喝醉了就没办法好好说话了吗?”
樊瑞昭终于抬起了头,看了他一眼。那个目光很短,短到林翊轩来不及捕捉其中的任何情绪,就重新落回了碗里。
“人总是会变的。”他说。
林翊轩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
人总是会变的。这句话放在他们之间,像一把双刃剑——说的人无心也好,有心也罢,听的人总会在上面撞得头破血流。他们之间的确变了很多,从每天见面到一年见不到几次,从无话不说到只剩“嗯”和“知道了”,从一起在天台上吹风到隔着整座城市各自生活。
但有些东西没有变。
林翊轩看着樊瑞昭吃面的样子,看着他拌面的手势,看着他吹凉面条时微微鼓起的腮帮——这些都没有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一个人的本质会变吗?林翊轩觉得不会。会变的只是外壳,是表达的方式,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行走时用来保护自己的那层壳。
樊瑞昭的壳越来越厚了,厚到连“麻烦你了”这种话都能面不改色地说出来。
而林翊轩不知道的是,那层壳的里面,正在发生一场无声的地震。
樊瑞昭记得。
他什么都记得。
他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记得自己在卫生间吐的时候把胃里的东西全部清空但还是觉得恶心,记得自己靠在洗手台上想给林翊轩打电话但手指抖得按不准屏幕,记得实习生小周从他手里抢走手机、翻开通讯录找到那个备注为“L”的号码拨了出去。
他记得自己在地下车库里,看到林翊轩弯腰帮他解安全带的时候,头发垂下来扫过他的下巴,那股熟悉的洗发水味道像一把刀一样捅进了他胸口最柔软的地方。
他记得自己伸出手扣住了林翊轩的后颈。
他记得自己把他拉下来。
他记得嘴唇相触的那个瞬间——只有不到一秒钟,短得像一道闪电,但那一秒钟里他尝到了一种从未尝到过的味道,不是酒精,不是苦涩,而是一种干净的、柔软的、像清晨第一缕阳光落在露水上一样的味道。
那是林翊轩的味道。
他记得那个味道。
他甚至记得自己在失去意识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别走。”
他什么都记得。
但他说不出口。
樊瑞昭低着头吃面,面条在嘴里失去了所有的味道,他只是机械地咀嚼、吞咽、咀嚼、吞咽。他在想,林翊轩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自己握了一整夜的手,是什么感觉?他在想,林翊轩做这碗面的时候,手腕还疼不疼?他在想,林翊轩昨晚听到那句“别走”的时候,有没有觉得自己很可笑——一个疏远了你两年的人,喝醉了酒却说“别走”,这算什么?
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算什么。
他只知道,如果他承认自己记得那个吻,那扇他花了两年时间才关上的门就会再次被撞开,而门后面关着的东西太多了——想念、不甘、愧疚、欲望、那些深夜一个人坐在车里看着C大校门发呆的时刻、那些把打了又删删了又打的消息最终只发一个“嗯”的时刻——所有这些一旦放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把它们重新关回去。
所以他选择了假装。
假装不记得,假装昨晚只是一个普通的宿醉,假装“麻烦你了”和“人总是会变的”可以把所有的裂痕都糊上。
“好吃吗?”林翊轩的声音把他拉回了现实。
樊瑞昭抬起头,看到林翊轩正看着他,筷子夹着一截面条停在半空中,表情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期待,像一个交了作业等老师打分的学生。
“嗯。”樊瑞昭说。
“就‘嗯’?”林翊轩有些不满地皱了皱鼻子,“我好歹也是大清早起来给你做的早饭,你就不能多说两个字?”
樊瑞昭看着他皱鼻子的样子,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他低下头,又夹了一筷子面条,慢慢地吃完了,然后放下筷子,看着林翊轩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很好吃。”
三个字。不是“嗯”,不是“还行”,是“很好吃”。
林翊轩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耳朵尖慢慢地红了起来。他把脸埋进碗里,含混地说了句“这还差不多”,声音小得像是怕被谁听到。
樊瑞昭看着他发红的耳尖,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记得。
他记得这双耳朵在昨晚那个瞬间也是这个颜色。
他把目光移开,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把所有翻涌的情绪都咽了回去,咽进那个最深的、最暗的、连他自己都不愿意踏足的地方。
吃完早饭,林翊轩收拾了碗筷,把碗洗了,灶台擦了,围裙叠好放回了橱柜里。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樊瑞昭一直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不说话,也不帮忙,就那么看着。
林翊轩被他看得后背发毛,忍不住转过身来:“你看什么呢?”
樊瑞昭的目光从他脸上移到他缠着绷带的左手上,又移回他的脸上。
“你手还没好,以后别做饭了。”
“我这是右手炒的,左手又没用力。”林翊轩甩了甩左手腕给他看,动作做到一半嘶了一声,疼得龇了龇牙。
樊瑞昭的脸色沉了一下,从门框上直起身,走过来,伸手握住了他的左手腕。动作很轻,但很稳,拇指按在绷带边缘,感受着底下微弱的脉搏。他的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丈量这个手腕比他记忆中细了多少。
林翊轩的手腕被他握着,整个人像被点了穴一样动不了了。那只手的温度透过绷带传过来,和昨晚的触感一模一样——滚烫的、克制的、像是有千言万语都被压在了掌心底下。
樊瑞昭只握了几秒钟就松开了手,退后一步,把距离重新拉回到安全的范围。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就行。”
“我送你。”语气不容拒绝。
林翊轩张了张嘴想反驳,但对上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忽然意识到,樊瑞昭说“我送你”的时候,语气和昨晚说“别走”的时候,用的是同一种频率——那种频率叫“不想让你离开我的视线”。
他说服自己这只是在过度解读。
车子停在C大南门口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阳光从梧桐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洒了一地碎金。林翊轩解开安全带,手搭在门把手上,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
“你昨晚喝了那么多酒,今天又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送我,你就不怕被查酒驾?”
“我清醒了。”樊瑞昭说。
“你确定?”
“确定。”
林翊轩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两秒钟,那双眼睛很平静,平静到有些刻意。他忽然笑了一下,推开车门,一只脚踩在地上,又回过头来。
“樊瑞昭。”
“嗯。”
“下次别喝那么多了。”
樊瑞昭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一下,说:“好。”
林翊轩下了车,关上车门,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他弯下腰,隔着副驾驶的车窗,对樊瑞昭挥了挥手。车窗是关着的,他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但他看到樊瑞昭的嘴唇动了一下。
说了两个字。
林翊轩读出了那个口型。
“去吧。”
和上次一模一样的两个字。
他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校门。梧桐树的影子在他身上掠过一道又一道,阳光和阴影交替着落在他的白衬衫上,像某种无声的节拍器。他走得很慢,慢到像是故意在拖时间,慢到樊瑞昭的车在校门口停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驶离。
林翊轩走进校门之后没有立刻回宿舍,而是拐进了操场旁边那排梧桐树下的长椅,坐了下来。
他把手机掏出来,打开和樊瑞昭的对话框,看着昨晚那通语音通话的记录,看了很久。
通话时长:一分二十三秒。
只有一分二十三秒。
但就是这一分二十三秒,让他从学校跑到校门口,坐四十分钟出租车赶到城南,把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从饭店扛回家,在床边守了一整夜,被亲了一下,被握了一整夜的手,大清早起来做了一碗面,然后被一句“麻烦你了”和一句“人总是会变的”轻描淡写地送回了学校。
他在长椅上坐了很久,久到阳光从左边移到了右边,久到一个晨跑的阿姨从他面前跑过去三趟,每次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他的脑子里有一个问题在不停地转,像一颗被拧得太紧的螺丝,拧不进去也拔不出来——樊瑞昭到底记不记得?
他想起樊瑞昭今早看他的眼神,想起那只握住他手腕的手的温度,想起那句“很好吃”说出来时樊瑞昭的表情,想起他说“我送你”时不容拒绝的语气。
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会用那种眼神看另一个人吗?
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会在握住对方手腕的时候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绷带的边缘吗?
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会说“很好吃”而不是“嗯”吗?
林翊轩不知道答案。
但他忽然想起一个细节——樊瑞昭今天早上在餐桌上,从来没有问过他“昨晚发生了什么”。
如果一个人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他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身上还穿着昨天的皱衬衫,厨房里有人在做饭,他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昨晚怎么了”吗?
樊瑞昭没有问。
一个字都没问。
就好像他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就好像他不需要问,因为他已经知道了。
林翊轩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往宿舍楼走去。走到楼下的时候,他的手机震了一下,是樊瑞昭发来的消息。
“到家了。”
两个字,简简单单,和之前所有的消息一样,看不出任何情绪。但林翊轩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因为他注意到一个细节——消息发送的时间是十点三十七分,而从C大到樊瑞昭家的车程是一个半小时。他十点整下的车,樊瑞昭十点三十七分就“到家了”。
这意味着他开得比平时快了很多。
意味着他可能想快点离开。
或者——想快点到家,好给自己一个理由发这条消息。
林翊轩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又删掉。他有很多话想说,想说“你开车开那么快干嘛”,想说“你是不是又没系安全带”,想说“你今天早上是不是在骗我”——但他最终只发了一条:
“头疼的话喝点蜂蜜水。”
对面隔了一会儿回复了。
“好。”
林翊轩看着那个“好”字,忽然笑了。他笑得很轻,笑容在九月底的阳光里绽放,像一朵终于找到了方向的向日葵。
因为他忽然决定了一件事。
既然樊瑞昭选择假装不记得,那他也假装相信他不记得。
但下一次,如果还有下一次,他不会再让他用“麻烦你了”和“人总是会变的”来搪塞过去。
因为有些东西,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而那个吻,就是他的证据。
林翊轩把手机揣进口袋,推开宿舍楼的门,走上了楼梯。他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回响,一步,两步,三步,每一步都踩在同一个节拍上,那节拍翻译过来是一句话——
你跑不掉的。
樊瑞昭。
你跑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