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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抉念 第二天,所 ...

  •   第二天,所有的检查结果都出来了。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主治医生姓周,四十多岁,戴一副金丝眼镜,说话严谨又温和。
      他把张秀兰单独叫到了办公室,关上了门。
      林锦瑟靠在门外的墙上,清清楚楚地听到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声,很长,很闷,像从牙缝里一点点挤出来的。
      她没哭。
      她把手里的检查报告,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又一遍。
      上面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可连在一起,却变得无比陌生,无比遥远。
      白血病……这三个字,她在电视剧里看过,在新闻里见过,在别人的故事里听过,唯独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白纸黑字地,出现在自己的检查报告上。
      她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屏幕上赫然是五月十二日那天写下的那句话。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陆子衿牵了我的手。”
      距离那天,才过去不到两个月。
      她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很久,然后按灭了屏幕,把手机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周医生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看到她靠在墙上,脸上没什么表情,眼里也没有泪,有些意外,“林锦瑟,你进来一下,我跟你说一下后续的治疗方案。”
      她走进办公室,张秀兰坐在椅子上,眼睛肿得像两个核桃。
      周医生在纸上画了一个坐标轴,开始一项一项地讲治疗方案。
      诱导化疗、靶向药、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还有五年生存率、排异反应、感染风险。
      每一个词都无比专业,也无比冰冷,像一把把小刀子,割得人皮肤生疼。
      “目前最理想,也是最有可能实现根治的方案,是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骨髓移植。首先,我们会先在直系亲属中寻找匹配的供者。”
      张秀兰立刻站起来,声音带着哭腔,“抽我的,抽我的血,抽多少都行,只要能救我女儿。”
      周医生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您的年龄偏大,移植风险会高一些,但可以先做配型检测。另外,如果孩子的亲生父亲还在世的话……”
      “不在了。”林锦瑟轻声说。
      周医生点了点头,在病历本上记了一笔,“我们会同时在中华骨髓库里,为患者寻找匹配的无关供者。在等待配型结果和移植仓期间,患者需要先进行诱导化疗,尽可能控制住病情。”
      “化疗……”张秀兰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像是被这两个字烫到了一样。
      林锦瑟伸出手,紧紧握住了妈妈的手。妈妈的手心冰凉,像在冷水里泡了很久。
      她忽然想起了陆子衿的手,也是这样常年冰凉,可握在手里的时候,却总有一种让人莫名安心的力量。
      “妈,”她看着妈妈,努力挤出一个笑,“别怕。就当我请了个长假,在医院好好休息一阵子,养好了就出院了。”
      张秀兰的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
      她用力回握住女儿的手,指甲几乎要掐进女儿的肉里,像是怕一松手,女儿就会像风一样,飞走了。
      那天晚上,林锦瑟一个人躺在病床上,盯着天花板上嗡嗡作响的日光灯管。一只飞蛾绕着灯管不停地转圈,扑棱着翅膀,不知疲倦,也不知尽头。
      她拿起手机,翻到通讯录里“陆子衿”三个字,手指悬在拨号键的上方,停了很久很久。
      最终,她还是放下了手机,翻了个身,把脸深深埋进了枕头里。
      她不能告诉他。
      不是不想,是不能。
      八月初,她给他发了一条微信,“陆子衿,我回上海了,家里有点事要处理,过一阵子再回苏州。你别太想我。”
      他的回复很简单,只有一个字,“嗯。”
      过了几分钟,又发来了一条,“什么事?”
      她盯着屏幕,想了很久,打了很多字,又一个个删掉,最后只发出去一句,“我妈身体不太好,我在这边照顾她。别担心。”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她不敢说“很快”。她怕自己说了,却做不到。
      化疗在八月中旬正式开始。
      第一轮化疗药输进身体里之后,林锦瑟才真正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无休止的恶心、剧烈的呕吐、大把大把地掉头发、口腔黏膜溃烂得连喝水都疼、高烧反反复复退不下去。
      她迅速瘦得脱了形,躺在病床上,轻得像一张一捏就碎的纸片。
      张秀兰二十四小时守在她身边,困了就趴在床边眯一会儿,半夜里她稍微动一下,妈妈就会立刻惊醒,紧张地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摇摇头,嗓子疼得连一个字都不想说。
      有一天,她拿起镜子,想看看自己的样子。镜子里的人,头发已经掉了一大半,剩下的几缕枯黄地贴在头皮上,眼窝深陷,颧骨高高地凸起来,嘴唇干裂得渗着血,完全没了往日里鲜活灵动的样子。
      她只看了几秒,就猛地把镜子扣在了桌上,再也不敢看第二眼。
      她忽然想起陆子衿给她绣的那朵合欢花,还挂在相机上,相机放在上海的住处。
      她忽然特别想看到它,想摸摸上面细腻的丝线,想把它贴在脸上,就像摸着他的手一样。
      她跟妈妈说了地址,让妈妈回去把合欢花和相机一起带来。
      张秀兰把东西拿来的时候,林锦瑟把那朵绣着合欢花的素绡,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枕头底下。
      每天睡觉前,她都会伸手进去摸一摸,那蚕丝的触感,永远是凉凉的,滑滑的,像他的手。
      “妈,”有一天傍晚,窗外的天灰蒙蒙的,她忽然轻声开口,“我想回苏州一趟。”
      “不行,你现在这个身体,怎么能经得起折腾?”张秀兰立刻拒绝了。
      “就一天,不,半天就好。我去看看他,看一眼就回来。”
      “那个……姓陆的小子?”张秀兰擦了擦手,在她床边坐下,“你跟妈说实话,你们俩,到底是什么关系?”
      林锦瑟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说了一句,“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
      “那他知道你生病了吗?”
      “不知道。”
      “为什么不告诉他?”
      林锦瑟转过头,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过了很久很久,才用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妈,我这辈子,最怕的不是死。”
      “那你怕什么?”张秀兰的声音,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
      “我怕他像他爸爸一样。”林锦瑟的声音很轻很轻,却字字都带着泪,“亲手为自己心爱的人,做了天底下最美的嫁衣,却等不到那个人来穿。他爸爸等了三年,把自己整个人都熬干了。我不想他也那样,不想他后半辈子,都活在这种遗憾里,太苦了。”
      张秀兰捂着嘴,眼泪无声地淌了下来,砸在床单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
      “所以你就不告诉他?就让他这么不明不白地等着?”
      “不告诉。”林锦瑟闭上眼睛,一滴泪从眼角滑出来,悄无声息地渗进了枕头里,“他恨我,比一辈子念着我好。恨是一把刀,割下去的时候很疼,可伤口总会结痂,总会好的。可念不一样,念是一根刺,扎在肉里,不疼,也不致命,可一辈子都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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