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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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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我把自己缝进了那件旧毛衣里
壹·樟脑丸与线头
我是在衣柜最底层的樟脑丸气味里,翻出那件毛衣的。
灰色的,粗针羊毛。领口早就松了,像一张失去弹性的老嘴。袖口起了一串一串的毛球,摸上去糙手,像摸着一块用了很多年的洗碗布。我认得它。这是我妈在我初二那年,熬了两个通宵给我织的。那时候流行这种宽松的款式,说是能遮住发育不好的身材。
我把毛衣捧在手里。很轻,轻得像一团灰色的雾。我把它凑近鼻子,深深吸了一口气。
没有樟脑丸的味道了。那是更久远、更陈旧的气味。是一种混合了教室粉笔灰、劣质洗发水、还有那种叫做“青春”的,腐烂发酵后的味道。
我的手指触到了右胸口袋的位置。那里有一个破洞。不大,指甲盖那么大。边缘的线头已经发黑了,像一道结了痂的、丑陋的伤疤。
我的指尖开始发抖。
就是这里。那个洞,就是王仁雍用圆规的针尖,不小心划破的地方。
那天自习课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窗外梧桐叶子落下来的声音。他坐在我斜前方,正在转笔。那支银色的金属钢笔,在他修长的手指间翻飞。然后,“啪”的一声,笔掉在了地上,滚到了我的脚边。
我慌忙弯腰去捡。他也同时弯下腰。
两只手,在半空中碰到了一起。他的手很凉,像一块冰。我的手很烫,像一块炭。
然后,他的手肘,不小心撞到了我的胸口。那根别在毛衣上的圆规,划破了羊毛。
“刺啦——”
一声轻响。像是一种宣告。
他捡起笔,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那道裂口,就那样敞开着。像一张嘲笑的嘴。
我没有补它。我妈让我补,我说不用。我穿着这件破了的毛衣,在接下来的整个冬天里,走来走去。寒风从那个洞里灌进去,冻得我瑟瑟发抖。但我舍不得补。
因为那是他留下的痕迹。哪怕是伤害,也是痕迹。
贰·那瓶涂改液
我的书桌里,藏着一瓶涂改液。
不是那种干得很快的白胶带,是那种需要摇晃很久,用笔头蘸着涂的、散发着刺鼻气味的液体。
我买它,不是为了改错题。
那时候,王仁雍的字写得很好看。是那种瘦金体,笔锋犀利,像他的人一样,冷冰冰的,不带一丝多余的情感。他写作业很快,写完就交,从不检查。
我就在他交上去之后,偷偷翻开他的作业本。
我看得懂那些解题步骤,但我更在乎那些错别字。哪怕只有一个字写错了,哪怕只是偏旁写歪了一毫米,我都会如获至宝。
我会立刻拧开我的涂改液。
“哒哒哒”,我学着他的笔迹,在那个错别字上,小心翼翼地涂上白色。我要把他不完美的地方,掩盖掉。我要让他看起来,是完美的。
涂完之后,我会把作业本合上,放回原处。然后,我就盯着那瓶涂改液发呆。
瓶子里剩下的液体,越来越少。透明的塑料外壳,被我手心的汗浸得发白。我看着那根细细的笔头,想象着那是他的手指。我在用这种方式,触碰他。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涂改液涂多了。一大坨白色,像一块膏药,丑陋地贴在他的作业本上。
我吓坏了。我以为是亵渎。
那天晚上,我躲在被子里哭。我拿出小刀,想把那坨涂改液刮掉。我刮得很用力,刮花了纸面,刮破了纸张。最后,那个错别字没去掉,作业本反而破了一个更大的洞。
原来,有些错误,是盖不住的。
原来,有些完美,是修补不了的。
那瓶涂改液,最后剩了半瓶。我把它埋在了学校花坛的月季花底下。我希望它能毒死那朵花。因为那朵花,曾经被王仁雍看了一眼。
叁 ·我养了一只蚊子
那年夏天,特别热。
教室里的吊扇转得像个疯子,嘎吱嘎吱地响,却一点风都吹不出来。空气是黏稠的,像融化的糖浆,把每个人都粘在里面,动弹不得。
我的胳膊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
但我没有挠。尤其是左胳膊内侧的那个包。那个包很大,红肿得发亮,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血点。
因为那是王仁雍帮我拍死的。
那天晚自习,我感觉胳膊痒,正要抬手去挠,他突然伸过手来。
“啪!”
一声脆响。
他的手掌很大,很用力,重重地拍在我的胳膊上。那一巴掌的力道,震得我半个身子都麻了。蚊子死了,血溅在我的皮肤上,那是我的血。
他收回手,什么也没说,继续做题。
我却盯着那个血点,看了整整一节课。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我养了那只蚊子。
我没洗那个地方。我让那个蚊子包,那个红肿,那个血点,一直留在我的胳膊上。哪怕它痒得钻心,哪怕它化脓,哪怕它结了痂,掉了皮,我还是留着它。
洗澡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个位置。我怕水流冲掉了他的气味,冲掉了他手掌的温度。
那个包,最后变成了一个褐色的、坚硬的疙瘩。像一颗痣,嵌在我的皮肤上。
我甚至觉得,那是他给我的印记。像给奴隶烙下的火印。我是他的,哪怕他不知道。
直到一个月后,我妈发现了。她以为我得了皮肤病,强行拖我去了医院。医生给我开了激素药膏,涂上去凉飕飕的。两天后,那个包就平了,消失了,什么痕迹也没留下。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那块光洁的皮肤。
我疯了一样地抓挠,抓得皮开肉绽,血流不止。
我要那个包回来。我要那个印记回来。
但回不来了。
肆·我在他身后吞玻璃
我吞过玻璃。
不是真的玻璃碎片,那样会死。是那种亮晶晶的、装饰在笔记本封面上,小小的、圆形的玻璃钻。
那时候很流行那种笔记本。王仁雍的桌子上,就有一本。黑色的硬壳,封面上镶着几颗银色的玻璃钻,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刺得人眼睛疼。
我很嫉妒那个笔记本。它能被他摸,能被他压,能被他天天看着。
我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但我买回来,不是为了用。我把它放在枕头底下。每天晚上,我都会拿出来,对着灯光看。那些玻璃钻,折射出五彩的光。
我想象着,那是他的眼睛。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笔记本掉在了地上。一颗玻璃钻,脱落了,滚到了床底。
我趴在地上找。找了很久,终于在墙角找到了它。
那颗小小的、银色的玻璃钻,沾满了灰尘。我捡起来,放在手心里。它是那么小,那么亮。像一颗星星,又像一滴冰冷的眼泪。
我鬼使神差地,把它放进了嘴里。
我含着它。用舌头顶着它,抵着上颚。那种冰凉的、坚硬的触感,让我浑身战栗。
我在幻想,我在吞咽他。
我吞不下去。它太大了,卡在喉咙口。我干呕,咳嗽,眼泪都流出来了。最后,我把它吐了出来。
那颗玻璃钻,沾满了我的唾液,变得更亮了,更脏了。
我把那颗脏了的玻璃钻,偷偷粘回了王仁雍的笔记本上。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它按进去。
我想,这样,他就永远也发现不了了。
哪怕他发现笔记本脏了,哪怕他嫌弃地擦掉,哪怕他把笔记本扔掉。
我也已经,把那颗带着我体温和唾液的玻璃,种进了他的生活里。
伍·尾声:缝不上的窟窿
现在,我手里捏着这根针。
线是我自己的头发。黑色的,长长的,带着一点油脂的味道。
我要缝补这件毛衣。我要把那个右胸口的破洞,缝起来。
针尖刺进羊毛的那一瞬间,很疼。不是手指疼,是心里疼。
我缝得很慢。一针,一线。我把那些年没送出去的情书,缝进去。我把那些没敢说出口的告白,缝进去。我把那些被踩碎的自尊,缝进去。
我把自己,缝进了这件旧毛衣里。
缝到最后,我发现,那个洞,并没有变小。
反而,因为我的缝补,它变得更大了。
因为线不够了。头发断了。针也弯了。
我坐在地板上,捧着这件千疮百孔的毛衣,突然大笑起来。
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原来,我修了这么多年的篱,种了这么多年的菊。
到头来,才发现,我的心里,早就烂成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那个窟窿,就叫王仁雍。
无论我用多少回忆去填,用多少岁月去缝,它永远,都是一个漏风的、寒冷的、填不满的窟窿。
愿你们,永远不要像我一样。
不要在心里,养一只蚊子。
不要去吞那颗玻璃。
更不要,试图缝补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伤口。
因为,那不是缝花。
那是在伤口上,绣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