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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母亲的“律师” 王 ...
王律师的事务所在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里,方晴以前来过一次,那时候是帮公司处理合同纠纷,她坐在委托人席上,对面是对方公司的法务,双方在调解室里对峙了一个下午,最后握手言和。那时候她觉得打官司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是工作的一部分,签完合同就翻篇了。
现在,她要为自己的女儿打官司。
方晴到的时候,王律师正在打电话。助理把她领进办公室,倒了杯水,说“稍等一下”。方晴坐在沙发上,把包放在膝盖上,包里装着许哲的那份起诉状,被她折了三折,夹在一本笔记本里。
等了大概十分钟,王律师挂了电话走过来。她四十出头,短发,戴一副细框眼镜,说话很快,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方晴,好久不见。”王律师坐下来,翻开桌上的记事本,“说说情况。”
方晴把起诉状从包里拿出来,递给她。王律师接过去,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许哲,你前夫?”方晴点头。王律师放下起诉状,靠在椅背上,目光在方晴脸上停了一瞬,“他之前放弃过抚养权?”方晴说是的,他当时新女友怀孕了,不想要圆圆了。王律师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低声重复了一句“新女友怀孕了”,然后问方晴有没有证据。方晴愣住了。
证据?
“他说他再婚了。”方晴努力回忆,“具体什么时候不知道,朋友圈看到的。”
“截图了吗?”
方晴摇了摇头。王律师的笔在纸上点了一下,那个动作很轻,但方晴觉得那一下像是点在了她心上。“方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许哲说他再婚了、有稳定家庭了,你要证明他不适合抚养圆圆,就需要证据。”
“他出轨。”
“证据呢?”
方晴张了张嘴,脑子里一片空白。许哲出轨,是她发现的聊天记录,她当时拍了照,但后来吵架的时候手机摔了,照片没有备份。她想过要留证据,但那时候她只想快点离婚,快点离开那个家,快点结束那段让她喘不过气来的日子。
“聊天记录,我拍过,但手机坏了。”
王律师沉默了几秒,那个沉默像一把尺子,量出了方晴此刻的窘迫有多长。“还有其他证据吗?”方晴没有。王律师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像是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方晴,我跟你实话实说。这个案子,如果你的居住条件和经济条件确实不如许哲,法官很可能会把孩子判给他。”
方晴的手指攥紧了包带。“可是他不爱圆圆。”
“法律不审判爱不爱。”王律师的声音不大,但很重,“法律审判的是——谁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更好的住所,更好的学校,更好的医疗条件。爱不爱,法官没法量化。”
方晴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堵在喉咙里,像一块咽不下去的石头。
“我需要做什么?”
“第一,尽快找一个稳定的住所。租房合同要有,最好是一年以上的长租。第二,证明你有稳定的收入。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都要准备好。”方晴在心里默念——租房,她没有钱;稳定的收入,她还在试用期,月薪六千五,到手五千二。“第三,证明许哲不适合抚养圆圆。出轨的证据、他之前放弃抚养权的记录、他再婚后的家庭情况,都要查清楚。”
方晴点了点头,站起来。
走到门口的时候,王律师叫住了她。“方晴,这个案子,你要请律师吗?”
方晴转过身,看着王律师。
“我的律师费是一万五。如果你现在手头紧,可以先付一半,剩下的分期。”
方晴站在门口,那扇玻璃门半开着,走廊里的空调风吹进来,凉飕飕的。一万五,她卡里还有十一万,付完律师费剩九万五。她要租房,要生活,要给圆圆交学费,要还母亲那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冒出来的“垫付”。她还想搬家,还想攒够首付,还想带着圆圆离开那个连门都锁不上的小书房。一万五像一个路标,指着一条她必须走但又走不起的路。
“我再想想。”她说。
王律师点了点头,没有勉强。
方晴走出写字楼,站在台阶上。天灰蒙蒙的,和她的心情一样。她打开手机,看了一眼余额——十一万两千三百。上个月给家里转了五千,买菜买肉花了两千多,圆圆下学期的校服费还没交。
回去的公交车上,方晴靠着窗户,脑子里一直在转。王律师的话,许哲的起诉状,母亲说“圆圆不能给他”时的表情,周倩说“咱们得做好准备”时那种置身事外的语气。她想起方磊卖她的电动车,母亲说“你至于吗”。她想起圆圆被关在门外,母亲说“我以为她自己知道”。她想起这个家里发生的所有事,忽然觉得讽刺——许哲说她“居无定所”,而她的家人,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
推开家门的时候,方母正在打电话。
方晴换了鞋,正要走进小书房,方母喊住了她。“小晴,你过来。”
方晴走过去。方母把手机从耳边拿开,对方晴说:“你大姑说,她认识一个律师,专门打抚养权官司的,收费便宜。”
方晴愣了一下。
“大姑认识的律师?”
“对,你大姑的邻居的女婿,在县城开的律所。”方母的语气很笃定,好像“邻居的女婿”这四个字本身就是一种资质保证,“人家说了,这种案子简单,写个答辩状就行,收你八千块。”
方晴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方母已经把手机贴回耳边了:“姐,你跟那个律师说一下,小晴明天去找他。”
“妈——”
“行了,你别说了。”方母挂了电话,看着方晴,表情里有一种“我帮你搞定了你还想怎样”的居高临下,“你大姑介绍的人,不会坑你。”
方晴站在客厅里,电视开着,购物频道的主持人在喊“只要九九八”。方母坐回沙发上,拿起遥控器调大了音量,那意思很明显——“事情已经定了,不用再说了”。
方晴走进小书房,关上门。
圆圆正坐在床上画画,画的是一个小房子,方方正正的,有一个大窗户,窗户外面画了一朵花。她抬起头看方晴,眼睛亮了一下:“妈妈,你看我画的。”
“好看。”方晴坐下来,看着那幅画。房子是红色的,窗户是蓝色的,花是黄色的。圆圆画画从来不用黑色,她说黑色不好看。“妈妈,姥姥说你要请律师了?”
方晴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姥姥在客厅打电话,声音很大,我听到了。”
方晴闭上眼睛。母亲在客厅里打电话,她在小书房里能听到,圆圆当然也能。
“妈妈,爸爸是不是要抢我?”
方晴睁开眼睛,看着女儿。圆圆的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悲伤,只有一种六岁孩子不该有的冷静,一种被生活逼出来的、过早的成熟。
“圆圆,妈妈不会让任何人抢走你。”
圆圆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画画。她在小房子的旁边又画了一个人,扎着两个小辫子,那是她自己。然后在旁边又画了一个人,比那个小人高很多,头发长长的,那是妈妈。
“妈妈,我不会跟爸爸走的。”圆圆头都没抬,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声音很轻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
方晴抱住她,把脸埋在女儿的头发里。
那天晚上,方母又跟方晴确认了一遍:“你明天去县城找那个律师,大姑把他地址发给我了。”
方母把手机递过来,屏幕上是微信聊天记录,大姑发来的一个定位和一个电话号码。方晴看了一眼那个电话号码——不是区号,没有固话,就是一个手机号,连个律所名字都没有。
“妈,这个律师你见过吗?”
“你大姑见过,说是人挺好的。”
方晴想说“大姑见过不等于靠谱”,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不是因为她同意母亲的决定,是因为她知道,说什么都没用。在这个家里,她的意见不重要。重要的永远是别人的意见——大姑的,舅妈的,邻居刘阿姨的,楼下保安的。谁都可以替她做主,唯独她自己不行。
第二天一早,方晴坐上了去县城的公交车。圆圆交给方母照看,她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圆圆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只独耳兔子,没有哭,只是安静地看着她,那目光穿过走廊里昏暗的光线,落在方晴背上,像一根极细极韧的丝线,从圆圆的眼睛里长出来,牢牢系在方晴心上,怎么扯都不会断。
方晴走下楼梯,车门关上了。她看着车窗外的街道,方母说的那个地址她在地图上查过,不是什么律所,是一栋居民楼。
车窗外,天还是灰蒙蒙的。方晴想,希望那个“收费便宜”的律师,是真的能帮她。而不是像这个家里的很多事情一样,便宜的代价,是更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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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离婚后带女儿搬回娘家的女高管,被弟弟弟媳当成免费保姆+提款机,三年后她用自己的方式让全家人“求着她离开”。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