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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超市 十月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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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九号,横店,晴。
罗志在五点三十五分睁开了眼。
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天色还很淡,是那种介于深蓝和灰白之间的、一天里最安静的色调。她在黑暗里躺了一会儿,听着空调出风口细微的嗡嗡声,脑子里只装着一件事——今天要回北京了。
她坐起来,换衣服,扎头发,动作跟过去一个多月的每一个清晨一模一样。黑色速干T恤、深灰运动短裤、白色运动袜,一套流程下来行云流水。出门前她多看了一眼房间——行李箱已经收拾好了,靠在墙角,拉链拉得严严实实。那本《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搁在床头柜上,书页里夹着几张便签纸,边缘卷了角,是她从周蕤的剧本里回收来的。
她轻轻带上了门。
六点整,她推开健身房的门。
周蕤已经在了。他在跑步机上慢跑,步子轻而稳,呼吸的节奏和脚步的节奏配合得天衣无缝。他穿了一件浅灰色的速干T恤,袖口刚好卡在上臂中段,脖子上搭着一条白毛巾。跑步机的液晶屏上显示配速五分二十秒,已经跑了将近三公里。他听见开门声,从镜子里看了她一眼,关掉跑步机,拿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
“早。”
“早。”罗志把水壶和毛巾放在长凳上,开始热身。
两个人各自做着准备动作,谁也没有多说话。开合跳、高抬腿、动态拉伸,她的动作已经比一个多月前利索了太多。他的肩关节环绕也比之前更流畅——大概是她说了太多次“拉伸要认真”,他听进去了。
“今天练什么?”罗志热身完,站起来看着他。
“综合,”周蕤走到龙门架前,“上肢加核心。你不是说想学悬垂举腿吗?今天教。”
罗志跟着他走过去。龙门架的单杠比她高出一截,她踮起脚尖才刚刚能够到。周蕤站在她身后,伸出手把单杠调低了一格。
“先挂上去。握距比肩稍宽。”他的声音不高,但在这个空旷的健身房里听得很清楚,“肩胛收紧,核心绷住。腿并拢,膝盖微屈。举的时候用腹部发力,不要靠惯性甩。”
罗志握住单杠,把自己挂上去。她的握力已经比一个多月前强了太多,挂在杠上的姿态很稳,肩胛骨收紧,背阔肌自然地撑开。她吸了一口气,收紧腹部,慢慢把腿抬起来。抬到一半的时候开始抖,核心的深层肌肉在拼命维持稳定。
“别急,”周蕤站在她侧面,他的目光追踪着她的动作轨迹,但没有伸手,“控制住。下落的时候更要慢。”
罗志咬着牙把腿举到与地面平行,停了一拍,然后慢慢放下。整个过程她的身体几乎没有晃动,只有腹部的肌肉在微微发颤。做完五个之后她松开手落回地面,扶着膝盖喘气。
“怎么样?”她抬头看他。
“核心力量确实进步了。”他语气平淡,“再来两组。”
罗志在垫子上做腹部拉伸的时候,看着她微微发抖的腿,想起自己第一次做悬垂举腿。那时候她连挂都挂不住,更不用说抬腿了。她抬头看了一眼正在旁边做引体向上的周蕤——宽握,不借力,身体呈一条直线,下巴过杠的瞬间喉结微微滚动。她只看了一眼,然后低头继续拉伸。
七点整,两人同时结束。晨光从落地窗里涌进来,把器械的影子拉得很长。罗志坐在垫子上做最后的拉伸,前屈的时候手掌轻轻松松按到了地面。周蕤站在她旁边,弯腰试着摸了摸自己的脚尖——手指尖能够到脚背了,比一个多月前进步了不少。
“进步了。”她说。
“你教的。”他把毛巾搭在肩上,低头看着她。沉默了一拍。“这是最后一次了。”
罗志站起来,拿起水壶和毛巾。她忽然意识到过去一个多月里她每天早上推开这扇门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个穿深色运动服的身影。有时候在跑步机上,有时候在高位下拉机上,有时候就站在窗边喝水,晨光把他的侧脸切成半明半暗的两面。从明天开始,这扇门推开就没有他了。从明天开始,她要一个人跑步、一个人做引体向上、一个人站在湖边看晨雾了。
“是啊。”她把毛巾攥在手里,垂下眼。
“回北京以后,你还练吗?”他问。
“当然练。习惯养成了,不练难受。”
“那就行。”他把毛巾从肩上拿下来,往门口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没有回头。“回北京之后,你还来别墅吗?”
罗志的手指在帆布袋带子上无意识地绕了一圈。她的合同是签了十二个月的,但她不确定他的意思——是问她继不继续当助理,还是问她会不会来。
“合同还有好几个月呢。”她说。
周蕤站在门口,背对着她。晨光从落地窗里照进来,在他宽阔的肩膀上镀了一层淡金色的轮廓。罗志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她看见他的肩膀微微起伏了一下——是一个深呼吸。
“那就好。”
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回北京的车上,罗志坐在副驾驶座上,后座是周蕤和孙姐。孙姐一路上都在跟小叶打电话,语速极快,从下周的行程安排说到一个综艺节目的嘉宾调整,又说到回北京之后要开会复盘《山河令》的宣传策略。周蕤靠在后座的窗边,闭着眼睛,不知是真睡还是假寐。太阳从车窗里照进来,在他的侧脸上投下不断移动的光影。车窗外面的景色从横店的仿古宫殿逐渐变成高速公路两侧的农田和厂房。
罗志偶尔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他的睫毛在阳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受伤的那只手掌上还贴着她昨天换的纱布。她从帆布袋里拿出一盒润喉糖,转身轻轻放在他旁边的座位上。没说话。
回到北京的别墅已经是傍晚。孙姐在门口交代了几句就匆匆走了,说明天再来开会。司机老陈帮忙把行李箱搬进门,罗志拎着自己的编织袋和帆布袋进了屋。别墅还是老样子——客厅的窗帘拉了一半,沙发上搭着周蕤走之前随手搁的一件外套,厨房的冰箱里空空荡荡。罗志把行李放回自己在别墅的房间,然后去厨房检查冰箱。果然什么都没有。
“我去趟超市。”她走到客厅,对着正坐在沙发上翻消息的周蕤说。
周蕤抬头看她。“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超市?”罗志的语气里带着一点不确定的惊讶,“你会被认出来的。”
“戴口罩和帽子就行。”他站起来,从玄关的抽屉里翻出一个黑色口罩和一顶棒球帽,熟练地戴上。帽檐压得很低,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罗志看着那双眼睛。“帽子再往下拉一点。”
他照做了。帽檐又往下压了一厘米,刚好把眉毛遮住。现在他看起来不像顶流男演员周蕤,更像一个个子很高、气质不错的普通北方男人。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门。超市离别墅不远,走路大概十分钟,是那种社区生鲜超市,不大,但东西齐全。傍晚的超市没什么人,推车轱辘碾过地砖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日光灯把货架照得亮堂堂的。罗志推着购物车在货架之间穿行,熟练地拿起需要的东西:鸡蛋、牛奶、全麦面包、鸡胸肉、几样新鲜蔬菜。周蕤跟在她旁边,双手插在口袋里,时不时四处张望——不是紧张,是真没怎么来过超市。
“这个牌子的牛奶行吗?”他指着一排牛奶问她。
“你平时喝的不是这个牌子。”罗志把购物车往左拐了一拐,从货架第二层拿下他习惯的那个牌子,“这个,你上次说别的牌子口感不对。”
周蕤看着她把牛奶放进购物车里。这个女人记他喝什么牌子的牛奶,记得比他自己还清楚。
“你还想吃什么?”罗志推着车往前走,没注意到他的目光,“冰箱里什么都没有了,今晚可以多做一点放冰箱里备着。”
“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罗志停下脚步,转头看他。他站在货架和货架之间狭窄的过道里,个子太高,几乎要碰到头顶悬挂的促销广告牌。戴着口罩看不清表情,但他的眼神很坦率。一个在片场对台词斤斤计较的人,对吃的东西却完全没有要求,这个反差让她觉得有点好笑。
“那就照你平时的口味来。”她转过头继续推车,声音轻快了几分,“鸡胸肉炒西兰花,番茄炒蛋,再来个汤。”
推车拐过调料区的时候,旁边货架上摆着一排玻璃罐装的蜂蜜柚子茶。罗志停下来拿了一罐放进车里。周蕤注意到了。
“这是什么?”
“你不是嗓子不舒服吗。”她说完推着车继续往前走,没有多做停留,也没有回头。
周蕤跟在她后面,口罩下面的嘴唇弯了一下。他在片场从帆布袋里摸到润喉糖的时候也是这个感觉——她从来不解释为什么放这些东西,她只是知道,然后默默地做。
回到别墅,罗志提着两大袋东西进了厨房,周蕤跟过来问需不需要帮忙。
“你会做什么?”她系上围裙。
“洗菜。”
“那就洗菜。”
周蕤站在水槽边,把西兰花掰成小朵泡进水里,又拿起番茄在水龙头下冲。他洗菜的动作不算熟练但很认真,每片叶子都翻开来冲,番茄蒂也一个个摘干净。罗志在旁边切鸡胸肉,刀刃落在案板上的声音均匀而轻快。她的手腕很灵活,刀工比一般人家常水平好得多,每一片肉的厚薄都差不多。夕阳从厨房的窗户里斜斜地照进来,落在料理台上,落在两个人的肩膀上,落在那些洗好的菜叶和切好的肉片上。
“你刀工不错。”周蕤看着她切菜的手。
“我妈从小就让我在厨房里做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罗志把切好的鸡肉放进碗里,倒了一点料酒和生抽抓匀,。”
“还会做什么?”
“家常菜基本都会。复杂的不会。”
“已经够了。”周蕤把洗好的西兰花沥干水放在案板上,“比我强。”
罗志笑了一下。不是客气的微笑,是真的觉得有意思的那种。她做饭的熟练是单身家庭孩子早当家的熟练。她往锅里倒了油,油热了之后把鸡肉倒进去,滋啦一声,香气散开。周蕤站在旁边看着,油烟慢慢升起来,被抽油烟机吸走。他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陌生——不是因为场景不熟悉,而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站在厨房里,看一个人给自己做饭了。
四十分钟后,三菜一汤端上桌。鸡胸肉炒西兰花、番茄炒蛋、清炒时蔬、紫菜蛋花汤。周蕤坐在餐桌前,看着这三道菜一碗汤,没有马上动筷子。
“怎么了?不合口味?”罗志坐在他对面。
“没有。”他夹了一筷子西兰花放进嘴里,嚼完咽下去,“很好吃。”
罗志也拿起筷子。两个人安静地吃了几分钟,只有筷子碰到碗边的声音和汤勺搅动的轻响。客厅里的落地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窗外院子里那几棵不知名的树在晚风里轻轻摇晃。这顿饭没有片场盒饭的油腻,没有酒店餐厅的嘈杂,只有最普通的家常菜和最普通的安静。
“以前都是你做饭给自己吃?”周蕤忽然问。
“对。”
“以后多做一份。”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她,筷子继续夹了一块番茄,“我出食材钱。”
罗志的筷子顿了一拍。她看着低头吃菜的周蕤——他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他说的是“以后”。不是“明天”,不是“下次”,是“以后”。这个词的保质期比任何具体的时间词都长。
“行。”她低头继续吃饭,把那个突然加快的心跳压了下去。
吃完饭,罗志洗碗的时候周蕤没有走。他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她的背影。她洗碗的动作跟她擦拭那些仿古器物时一模一样——专注、细致,碗碟在她手里被认真地冲洗干净,然后用干布擦干,收进橱柜里。她全程没有回头,但她知道他在看。她没有觉得不自在,反而觉得这个画面有一种奇怪的完整感——他在,她在,厨房里有洗洁精淡淡的柠檬味和洗干净的碗碟整齐码放的声响。灶台上那罐蜂蜜柚子茶安静地立在那里,和这个家的其他东西一样,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晚上,罗志回到自己在别墅的房间。她打开行李箱,把那本《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拿出来放在床头柜上,又把从横店带回来的几张便签纸夹回书页里。手机亮了。唐宁的消息:“姐妹!你终于从军训里活着回来了吗!!!”
罗志靠在床头,想了想,打字:“回来了。”
“你这个辅导员怎么比明星还忙!!!”
罗志看着那串感叹号,又想起片场里的事——那盏被改过尾巴的朱雀灯、健身房里他教她做引体向上的声音、今天吃晚饭时他说“以后多做一份”时的语气。她靠在床头,抿嘴笑了。
“是啊,比明星还忙。”她回。
窗外,北京的夜晚比横店安静得多。没有剧组搬道具的声响,没有对讲机里导演喊开始的声音,只有远处偶尔经过的车灯在天花板上扫过一道弧光,又消失不见。她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隔壁房间的灯大概也还没灭。但她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再是隔着一道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