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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她也在 她说不藏了 ...

  •   十二月末,期末考试周逼近,校园里到处弥漫着一种焦虑的气氛。图书馆的座位从早到晚都是满的,食堂里每个人吃饭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一倍,连操场上跑步的人都变少了——大家都窝在室内背书。

      沈稚和傅司珩的相处模式也发生了变化。

      以前是“偶遇”和“刻意靠近”,现在变成了“一起”和“并肩”。他们每天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在晚上十点钟从自习室走出来,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说一些有的没的。

      没有人再演了。

      或者说,他们终于不用再演了。

      傅司珩还是会帮她买小馄饨,还是会记得她喜欢的奶茶口味,还是会在她咳嗽的时候皱起眉头问“是不是又感冒了”。但那些事情不再是他“不小心”做的了。他大大方方地把馄饨放在她面前,大大方方地把奶茶递给她,大大方方地伸手摸她的额头试温度。

      沈稚问他:“你不演了?”

      他说:“不演了。反正你也知道。”

      沈稚笑着把奶茶接过来,喝了一口。

      不演了的感觉真好。

      周三下午,沈稚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

      傅司珩下午有实验课,要六点才能结束。她本来想在宿舍看书,但林未央在追剧,外放的声音太大了,她只好抱着书来了图书馆。

      她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把书摊开,开始背病理学的名词解释。背到“炎症”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

      傅司珩:“实验提前结束了。你在哪?”

      沈稚:“图书馆三楼。”

      傅司珩:“好。等我。”

      沈稚放下手机,继续背书。但她的注意力已经没办法完全集中在书本上了。她发现自己每隔一会儿就会不自觉地看一眼楼梯口,等他出现。

      这种感觉很熟悉。上辈子她等过什么人吗?好像没有。她不是一个会等人的人。但现在她在等。而且她不觉得烦。

      十五分钟后,傅司珩出现在楼梯口。

      他穿着白大褂——实验课要求穿,他没有换就过来了。白大褂里面是那件深灰色的卫衣,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他手里拎着一个袋子,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

      “实验服没换?”沈稚看着他。

      “直接过来的,没回宿舍。”

      “你不怕别人看到?”

      “看到什么?”

      沈稚指了指他的白大褂,又指了指自己:“看到你穿着实验服来找一个护理系的女生。不奇怪吗?”

      傅司珩看了她一眼,表情平淡:“奇怪就奇怪。”

      沈稚被他这副“我不在乎”的样子逗笑了。她把书往旁边推了推,看着他打开那个袋子——里面是两杯奶茶,和两份蛋糕。

      “今天什么日子?”沈稚问。

      “不是什么日子,”傅司珩把奶茶和蛋糕摆好,“就是路过那家店,想起你说想吃提拉米苏。”

      沈稚确实说过。那是上周的事,她和林未央逛街的时候看到了那家甜品店,随口说了一句“听说这家的提拉米苏很好吃”。她没跟傅司珩说。

      “林未央又给你通风报信了?”

      “她截图了你的朋友圈。”

      沈稚深吸一口气:“她到底收了你多少好处?”

      “没有好处,”傅司珩拆开蛋糕的包装,“她说你欠她的奶茶已经累积到三周了。”

      沈稚决定回去之后和林未央绝交。

      她拿起叉子,挖了一口提拉米苏送进嘴里。奶油很绵密,咖啡粉带着一点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上慢慢化开。好吃。确实是好吃的。

      “好吃吗?”傅司珩问。

      “嗯。你尝尝。”

      傅司珩也挖了一口,吃完了点点头:“还可以。”

      “就‘还可以’?这是全城最好吃的提拉米苏。”

      “我没吃过全城的,不知道。”

      沈稚看着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你上辈子吃过甜品吗?”

      傅司珩想了想:“吃过。科室里有人过生日的时候。”

      “你自己不会买吗?”

      “不会。”

      “为什么?”

      傅司珩看着她,眼神里有一点不解:“一个人为什么要买甜品?”

      沈稚愣了一下,然后心脏猛地揪了一下。

      一个人。他说的不是“不爱吃甜食”,不是“不喜欢蛋糕”,是“一个人”。他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没有人可以分享一块蛋糕,没有人可以说“今天路过一家店,买了两份甜品”。他买甜品的原因只有一种——科室聚会,同事过生日,不得不买。他自己不会买,因为买了也没有人一起吃。

      沈稚把叉子放下,看着他。

      “傅司珩。”

      “嗯。”

      “以后你想吃甜品的时候跟我说。我陪你去买。买两份,你一份我一份。你想一个人吃也可以,但你知道有人可以陪你一起。”

      傅司珩看着她,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类似于“又被你猜中了”的、有点不好意思的表情。

      “好。”他说。

      两个人把两份蛋糕都吃完了。傅司珩喝了口奶茶,看着沈稚低头挖最后一口提拉米苏的样子,忽然开口:“沈稚。”

      “嗯?”她嘴里含着叉子,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上辈子是不是也经常想起我?”

      沈稚的动作停了一下。她把叉子从嘴里拿出来,看着傅司珩。他的表情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的那种认真,是那种“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的认真。

      她想了想,说了实话:“不是经常。是每天。”

      傅司珩的呼吸顿了一下。

      “不是你死之后才开始的,”沈稚把叉子放在空了的蛋糕盒上,声音不大,“是从你开始追我的时候就开始了。你说的那些‘顺路’‘顺手’‘刚好’,你以为我没注意到?我注意到了。每一个都注意到了。”

      “那你为什么——”

      “因为怕,”沈稚打断他,“我说过了。我怕。怕你是三分钟热度,怕你以后会后悔,怕我配不上你。所以我把那些‘注意到’全都藏起来了。”

      傅司珩沉默了一会儿。

      “藏得真好,”他说,“我完全没看出来。”

      “因为我藏得好。”

      “现在呢?还藏吗?”

      沈稚看着他,摇了摇头:“不藏了。藏累了。”

      傅司珩伸手,隔着桌子,握住了她的手。他的手指穿过她的指缝,掌心贴着她的掌心,和以前每一次牵手都一样,又都不一样。

      因为以前牵手的时候,她心里还有一些话没说出来。

      现在没有了。

      窗外天已经黑了,图书馆的灯亮着,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桌面上。窗玻璃上映出他们的脸——十八岁的脸,但眼睛里装的是两辈子的东西。

      沈稚看着玻璃上的倒影,忽然觉得,也许重生最好的地方不是可以重来一次,而是可以不用再藏了。

      上辈子藏着的话,这辈子可以说出来。

      上辈子藏着的心意,这辈子可以摊开。

      上辈子没敢牵的手,这辈子可以一直牵着,牵到不想牵为止。

      但她知道,她不会不想牵的。

      ---

      林未央在宿舍里等着沈稚回来,一见到她就凑上来:“怎么样?提拉米苏好吃吗?”

      沈稚把包放下,看着她:“你和傅司珩什么时候勾结上的?”

      林未央眨眨眼:“什么勾结?我就是觉得他对你挺好的,帮帮他而已。”

      “你帮他追我?”

      “我是帮你们两个,”林未央理直气壮,“你们俩明明互相喜欢,非要演什么陌生人。我看着都累。”

      沈稚没反驳。她坐在床边,换了拖鞋,忽然问了一句:“林未央,如果有人为了救你,宁愿自己死,你会怎么办?”

      林未央愣了一下,然后认真地想了想:“我会告诉他,不要。”

      “如果他不听呢?”

      “那我就用我的方式救他。”

      “什么方式?”

      林未央看着她,笑了笑:“一直在他身边。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赶我走也好,不理我也好。我就一直在。因为活着的人能做的最大的事,就是不让对方一个人。”

      沈稚看着林未央,忽然觉得自己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都没说过比这更对的话。

      ---

      【日记本·第六十三页】

      她说她上辈子每天都会想起我。

      藏得真好。我完全没看出来。

      不过不重要了。藏了上辈子的事,这辈子不用藏了。她说“藏累了”,这三个字我懂。上辈子我也藏了很多东西——藏了被拒绝之后的难过,藏了被人威胁的恐惧,藏了站在天台上的孤独。藏得太久了,久到忘了不藏是什么感觉。

      今天吃蛋糕的时候,她说“以后想吃甜品的时候跟我说,我陪你去”。不是“我帮你买”,不是“我请你吃”。是“我陪你去”。

      陪。这个字比所有甜言蜜语都好听。

      上辈子没人陪。这辈子有了。

      傅司珩,你记住,你不是一个人了。她说了,她每天都会想起你。那你也每天多想想她。想她笑起来的样子,想她吃提拉米苏时眯起的眼睛,想她说“不藏了”时认真的表情。

      把这些都记下来。

      因为这些都是你活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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