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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夏收 第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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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夏收
夏天过得很快。快得像一场来不及回味的梦。
田里的稻子一天比一天黄,从青绿变成金黄,沉甸甸的稻穗垂着头,风一吹就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说着什么秘密。田里的鲤鱼也长到了巴掌大,金黄色的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偶尔跃出水面,溅起一朵水花,在稻田间荡开一圈涟漪。
七月十五,开镰。
这天清晨,天还没亮,沈令仪就被外面的喧哗声吵醒了。她推开存仁堂的门,看见沐鹤桥上站满了人。和开荒那天一样,但人更多了——不仅有芝城的山民,还有从附近村落赶来帮忙的。男女老少,扛着镰刀、挑着竹筐、提着木桶,像一支庞大的军队。
谢灵运站在桥头,今天他没有穿短褐,而是换了一身干净的青灰色长衫,腰间系着灰色的革带,头发用木簪束得整整齐齐。他的手上拿着一把镰刀,刀锋在晨光里闪着冷光。
他看见了沈令仪,朝她招了招手。
沈令仪走过去,站在他旁边。
“今天收稻,”谢灵运说,声音清朗,足以让桥上所有人都听见,“三十亩水田,三千捆稻子,九千斤谷子。这是芝城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丰收。”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音震得沐鹤溪的水面都起了涟漪,对岸竹林里的鸟被惊得扑棱棱飞起来,在天空中盘旋了好几圈才落回去。
沈令仪站在欢呼的人群中,没有跟着喊,也没有鼓掌。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一张张被日头晒得黝黑的、被生活磨得粗糙的脸,看着那些脸上绽放的、发自内心的、毫无保留的笑容。
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不是因为感动。感动这个词太轻了。是一种更深更沉的东西,像是一个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终于看见了一个可以停下来歇脚的地方。不是终点,但至少是一个可以喘口气的驿站。
“沈沅,”谢灵运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来开第一刀。”
他把镰刀递到她面前。刀柄是新的,松木的,握在手里温润不扎手。刀锋磨得很利,能照见人影。
沈令仪接过镰刀,走进田里。
水田里的水已经放了大半,只剩薄薄的一层,刚好没过脚踝。她赤脚踩进泥里,泥浆从脚趾缝里挤出来,凉丝丝的,软绵绵的。稻穗在她面前垂着头,金黄色的,沉甸甸的,像是在向她鞠躬。
她弯下腰,左手抓住一把稻秆,右手的镰刀贴着地面割过去。刀锋划过稻秆的声音很清脆,“嚓”的一声,一把稻子就倒在了她怀里。
她把稻子放在田埂上,直起身。
身后,人群涌进了田里。几十把镰刀同时挥动,“嚓嚓嚓”的声音此起彼伏,像一首古老的、原始的、属于土地的赞歌。稻子一片一片地倒下,田埂上堆起了一捆一捆的稻束,金黄色的,在阳光下像一座座小小的金山。
谢灵运也下了田。他和所有人一样弯着腰、挥着镰刀,青灰色的长衫下摆浸在泥水里,沾满了泥浆和碎稻叶。他的动作已经没有开荒时那么笨拙了,一刀下去,一把稻子齐根割断,干净利落。
沈令仪看着他割稻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低下头,继续割自己的。
开镰之后是脱粒、晾晒、入仓。整整忙了七天。
脱粒用的是最原始的方法——把稻束举起来,用力摔在木制的谷桶上,稻粒在撞击中脱落,噼里啪啦地落在桶底。这个活又累又枯燥,一天干下来,手臂酸得抬不起来,耳朵被撞击声震得嗡嗡响。但没有人抱怨,因为每摔一下,桶底的谷子就多一层,谷子就是粮食,粮食就是命。
晾晒是在沐鹤溪边的卵石滩上。卵石滩平整、开阔、向阳,是天然的晒谷场。金黄色的谷子铺在卵石上,厚厚的一层,用木耙子耙开、翻动、再耙开、再翻动,从早晒到晚。谷子的香气在烈日下蒸腾开来,浓郁而醇厚,像是把整个秋天都煮成了一锅粥。
入仓是最让人安心的环节。谷子装进麻袋,一袋一袋地码进存仁堂后院的仓房里。仓房是谢灵运让周安新盖的,夯土墙,茅草顶,地面铺了一层厚厚的石灰防潮。麻袋从地面码到了屋顶,把不大的仓房塞得满满当当。
最后一袋谷子入仓的那天傍晚,谢灵运站在仓房门口,看着那些码得整整齐齐的麻袋,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九千斤,”他说,声音里有种压抑不住的满足,“真的有九千斤。”
沈令仪站在他旁边,也看着那些麻袋。她的手上全是茧子和口子,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和草汁,脸上被日头晒得脱了一层皮,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但她的眼睛很亮,比任何时候都亮。
“明年开更多的田,”她说,“种更多的稻,养更多的鱼,收更多的谷子。”
谢灵运转过头看着她。夕阳从西边的山脊上斜照过来,落在她脸上,把她的轮廓镀上一层暖金色。她的脸上全是疲惫,但那双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是他在别处从未见过的——不是野心,不是欲望,而是一种更深更沉的东西。
那是一个人找到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之后,才会有的光。
“沈沅,”他说,声音很低,“你累不累?”
沈令仪看着他。他的脸上也全是疲惫,颧骨更突出了,眼窝更深了,眼底的青黑比以前更重。但他的眼睛也是亮的,和她一样亮,像是两颗在同一片夜空里燃烧的星。
“累,”她说,“但值得。”
谢灵运笑了。那个笑很轻很淡,但很真。不是客气,不是礼貌,不是社交,而是一种只有在她面前才会露出的、毫无防备的笑。
“我也是。”他说。
他们站在仓房门口,看着夕阳把最后一缕光收走,看着暮色从山脊上慢慢漫过来,看着沐鹤溪的水从金色变成银色,从银色变成墨色。
赵叔从存仁堂里端了两碗饭出来,一人一碗。饭是糙米饭,配了一碟炒青菜、一小块咸鱼。和平时一样,没有任何特殊。但今晚吃起来格外香——不是因为菜好,而是因为累了一整天,身体需要能量,本能地觉得什么都好吃。
沈令仪端着饭碗,靠在仓房的门框上,一口一口地吃。米饭在她嘴里慢慢咀嚼,唾液里的淀粉酶把淀粉分解成麦芽糖,甜味在舌尖上慢慢化开。
她忽然想起太爷爷。
想起太爷爷说过的一句话。
“令仪,你知道吗?最甜的糖不是买来的,是你自己种出来的米,在嘴里嚼出来的甜。”
那时候她觉得太爷爷在说废话。现在她懂了。
那是他一辈子种田、看病、做人,总结出来的人生真谛。
可惜她懂得太晚了。
不,不晚。她还有时间。她还有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