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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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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方,就是那方,心爱的人儿啊,我要与你同往!”
还记得那春暧花开的季节,湿润的空气中浮动迎春的沁香。手执着一枝从后门攀折的柳条,我情不自禁地哼着《迷娘歌》,跑进幽僻的后院。此时的心情,也与这和暧的天气一般开朗无二。
"我的四小姐哎!"白大妈惊恐地挪动小脚,艰难却又飞快地奔过来,两只眼瞪得比铜铃还大几分,"你在唱啥鬼调子"羞、气使她满脸通红:"败坏风俗!啥亲呀爱呀,作孽啊!"
我沉默了,一阵懊恼:真的,自己怎会如此下贱——白大妈,守寡多年,视我亲同己出的好母亲,一个虽无多少知识却有见识的乡下妇人,这世上惟一爱我疼我的人——她的话,能有错吗尤其,我又是在她规谨的行动示范与严厉的教诲下长大的,怎会一下落魄到如此地步
我想向她细细解释,《迷娘歌》不是我的发明,是德国一位大文豪的创作。对于我这样从小浸淫在宗教中的孤女,每唱起这首中学时代的天籁之乐,都如见一座遥不可及的圣堂——比地上的冷酷世界美丽百倍,温暖百倍。唱着它,完全是下意识的,快乐时的发泄而已。可她,会懂吗恐怕她一听到"发泄"二字就会吓得晕过去的。谁又能解释得清,这纯粹的,仅为一种愉快、欣悦,甚至惆怅的情感寻找的寄托而这,正是我现在需要的情感。
其实,她还能不明白吗我哪儿有什么心爱的人从履历的文字上看,我是幸福的公主,实际上,我的命运连风雨中可怜的乞儿都不如。他们至少还有亲人相依为命。
我,一位医学博士的四女儿,庶出,目眇,刚满七岁就死了母亲,被大太太推给忠实的老仆白大妈一家。十二岁上生了一场天花,自此毁了容貌,也毁了憧憬满怀的心。后来我才明白,天花留下的后遗症,还远不止这些。
苦难好像总在前方等待着我。十六岁,我才进入中学读书。几年与世隔绝的卧病生涯,麻点,独目,如黑色怒涛,完全吞噬了我的自尊心。二十岁,我从女中毕业,考入春江大学。
这又颇引起周围一些不满,尤其是少数出身低微却心比天高的中学同窗。嫉妒是可怕的毒素。在她们心中,我的出身虽也是一个令人不平的因素,但毕竟是上帝错掷色子的后果。而我的种种不如意,却使她们在不平中派生出对比的自尊和得意。然而,这回我却凭自己的本领考上了大学,而非上帝的偏爱和父亲的荫福。这问题可就大了!
不过,这些对我来说已不重要了!我已飞出这平静却如死水的教会女校,投入了憧憬向往多时的大学校园。令我吃惊的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男人!以前,除了冰冷的父亲与白大妈痴傻的儿子,我从未接触过任何异性,似乎也没有这种要求。可现在不同了。我的心一下膨胀起来,我的眼光也不再迟钝。我发现了一些很好的青年,他们热情,他们文明,他们聪颖......每当听到周围女伴用一种爱慕的口气谈论起这些人时,我虽习惯性地缄口不言,可心中,却同样涌动着激情。
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这种激动对我来说,是很多余的。——我的心本就是多余的嘛。——青年热烈的诗、鲜美的花,只会送给我周围的姑娘。刚萌芽的心随着春天的消逝而渐冷,炎夏的酷热又把它烤得枯焦。最终,在经历了深秋与寒冬后,它成为铁板一块。
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学业上。除了学业,没有任何可寄托的东西。社会也不允许我这样阶层的人寻觅其他可寄托的东西。热闹么,欢玩么,都是我欣慕却不能拥有的。这里面有多少百分比是由我那可悲的个性所决定的?我也曾兴致非常地去参加男女同学的party,但胆怯与丑陋却使我敏感地发觉别人不快的眼神。而第二天呢,聚会上认识的男生见到我后,纷纷一掠而过。从此,我再不敢,也不愿去参与那虽极吸引我的青年的欢会了。别人只简单地说我是块没感情的木头,——丑陋者往往愚蠢、卑劣。这是他们很容易推断出的结论。但我宁愿做块木头。
我常常想,像我这种人,实在太不入花花世界的潮流了。多少无机遇者,想加入这迷人的潮流还需何等艰辛的努力,而已身处此境的我,竟只想逃避,无法适应。这对我们双方都是不公的。我真该与他们换个位置,这样皆大欢喜。也许,我命中注定要做村姑、乡尼。这不也很好么?——然而不行,我又有那样可耻的惰性和恐惧感,无论精神,还是体力。总之。我似一个跨着缓慢沉重脚步,在荒漠的田野踽踽独行的人,凡是人类足迹印上沙子的地方,我都十分注意,尽量避而不去。
就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戏剧性的,我结识了一位很好的女子,王永勤。她很有城府的男友老方对我视而不见。经常和他们在一起的,是一个叫肖川的沉默寡言的青年。
孤独造成的敏感使我几乎立刻就明白了他们属于一个十分危险而神秘的政治团体,正在从事的不仅是抗日救国的伟业,还有破坏一切以求新世界的潜在动机。我喜欢这样的事业!我有什么可惋惜的呢?我什么都没有!
难道,不参加革命,我就会成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