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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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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乍泄,杜之言眼皮微动,睁开一条缝,随后又闭合,装作不省人事。
彻夜看着杜之言的隐华,自然不会放过这微小的浮动,他说道:“阿言,雄鸡报晓后,再赖床可是孩子气的做法。”
杜之言强运功力,体内空空荡荡,内息无影无踪,过往大权在握的日子,浑如一场虚空幻梦。如今的他,平凡得像街上随处可见的贩夫走卒一般,恐怕一个稍懂点武艺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他首级斩下。
真是可笑,他汲汲营营大半辈子,最后落得这么个惨淡下场。
幼年遭人鄙薄,生计艰难,鸡鸣狗盗之事干过不少,即便如此,还是不得不惯于忍饥挨饿。为了填饱腹中空虚,他也乞讨过。那时衣衫褴褛的他,捧着一只破旧的碗,刻意把自己弄得凄惨些,渴求行走的过路人,看在稚龄孩童孤苦无依的份上,赏赐些银钱。
偶尔有好心人从衣囊中施舍他几个铜板,多数时候,他所得的仅是路人避之不及的冷遇白眼。杜之言不惧他人嫌恶,但惧怕饥寒交迫。鄙夷轻贱算什么,化不成刺到身上的刀,不疼不痒。那些话还抵不上开厨时火房烧起的袅袅青烟,至少孩童时的杜之言,可从扑鼻的饭香中,得知去哪乞讨,去哪有旁人吃剩的东西可拿来果腹,或者是,去哪有偷盗目标。
拳脚相加,倒是杜之言竭力规避的情况。顺了别人的银两,被抓包了,人财两空。摸爬滚打的日子长了,他至少学会如何在逃不过的时候避开要害,叫得比实际的痛大声许多。被人狠揍上一顿,就算没残没废,至少那几天找不到饭食,只能空着肚子。
与他争食的,不光是其他要饭的,还有富贵人家的看门狗。有时他跑到客栈讨饭,店小二一脚把他踹开,然后把凶恶的狼狗牵来,高高在上地吩咐狗儿咬他,杜之言连滚带爬飞速逃离,躲远后,看着狗的碗中,添了些他垂涎欲滴的肉骨头,他腹中馋虫蠕动更胜。
每当那时,杜之言只恨自己为何没托生成一只不知忧愁的狗。有人喂养,有人看护,口中遍布獠牙,见谁不顺眼,张口便咬,全然不像他细瘦的四肢那么无力。
尽管眼馋,杜之言还是没胆去抢看家狗的盘中餐。用力忍下胃中疼痛,杜之言往往选择转身离去。他认为,他比那群只知乞讨的行尸走肉要强些,强点在于他会用脑子,不值当的买卖从来不做。有人与野狗争食,反而被咬废了腿,缺医少药,行动不便,自然是孑然一身在枯黄的草堆上死去,死时伤口溃烂流脓,发出恶臭的气味,苍蝇在尸体上嗡嗡盘旋。还活着的人争相推脱谁该把尸体运到乱葬岗。
杜之言记忆对那人死相如此深刻,是因为年纪最小,身体瘦弱的他,总是被选为吃力不讨好活计的执行人选。脏活累活,他做得最多。
他特意看了那张布满脏污,苍老凝重的脸。眼睛直勾勾的,映入他眼帘的最后影像,该是破庙里的蛛网与灰尘。往后的日子,尽管杜之言见过绝色美人无数,印刻在记忆深处最为明晰的,始终是那张不甘愤恨又无可奈何的容颜。
摸了摸尸体身上,还有些乞讨来的银钱,杜之言笑纳了,随后一脚将那没了魂的腐朽躯壳踢远。
蠢货一个。尸体是不会花钱的。
那时的杜之言,还没有杜之言这个名字。只是流窜在繁华街巷的一个无名小乞丐,他最渴望的日子仅是衣食无忧。后来,他如愿以偿做了御疏宫的一条狗,永不会为吃穿发愁,荣华富贵,触手可及。若不是后来的那件事,或许终其一生,他都会当御疏宫的后院,当忠心耿耿的狗。
但也不敢妄下定论,他本就是一个衣冠禽兽。体内淌着的血,是狼是狗,谁知晓呢。
可惜,尝过山珍海味的人,再吃残羹冷饭,只能难以下咽,连连作呕。
杜之言坐立起身,听话睁开了眼眸,那眼中却是寂静一片,万念俱灰。与隐华故人重逢,却无故人黄昏相。天已大亮,饶是失去所有功力的杜之言,也能看清隐华的脸。
十五年前,他给隐华盖上冰棺时,也是这幅容颜。如今不同的,只有多了颈侧那些黑色符咒,和妖异的气韵,风华却不减。饶是他自己,多年来的外貌,应该也没变多少,毕竟夺了一身不属于他自己的血。
隐华朝他走来,过腰的乌发随行而动,宛若徐徐铺展的绸缎。染上笑意的脸庞,愈加绝艳逼人。无数个年头的嗜血生涯,终是毁了隐华身上的清绝高贵。
“久别重逢,阿言可有什么想对我说的。”
杜之言接下来的话语,忽的把隐华打入冰窖。
“杀了我。”
隐华强作笑意,眼中却渐渐被扭曲疯狂所浸染,“阿言在与我玩笑?我生不如死的日子里,每日每夜,想的都是你。”语气转为诉不清的惆怅哽噎,“我历尽千辛万苦,总算登上了御疏宫。可还是不敢就这么现于你面前,我知道,若是没失去功力的你见了我,肯定要把我斩尽杀绝的。”
杜之言无喜无悲,“想着如何把我抽筋扒皮,一解心头之恨?”
“我只敢蛰伏在你看不到的暗处,默默看着你。把你的眉眼,你的声音,你的气息,一颦一笑,全部用眼睛,烙入骨血。如今,你的温度,终于不只存于我的回忆里。你要我,让自己这十几年来的心思,付之东流?”隐华话语到最后,已是歇斯底里。
杜之言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好似把积压在他身上的重担,通过这口气,全部疏解掉。他原先想给隐华叙叙旧日情分,好给他一个干脆,免去苦痛折磨。但隐华这样,已然陷入疯魔,听不进他说的什么。
他造的业障,他自己来偿。求人不如求己,这是他在刚懂人事时,就体察到的道理。
杜之言攒起所有气力,朝身上的死穴点去。内息虽然没了,多年掌握的经验还在。他猛地吐出一大口血,染红了白色亵衣,也染红了隐华的视界。
隐华用力搂住他,力道之大,像要把他碾碎了,揉入自己的身躯。杜之言感觉到,似乎有滴滴泪痕,砸在了他的肩膀上。隐华的手连忙拭去他唇边的血迹,可怎么抹也抹不尽,甚至越涌越多。
“阿言知道我现在受不住血的诱惑,这样是在刻意勾引我吗。再这样下去,我怕我克制不住,把阿言的血吸干了。”隐华尘封多年的泪也已决堤,他狼狈地想要抑住从杜之言口中流出的鲜红,那些红,流至他的黑衣上,便隐匿不见,唯有淡淡的腥味。
隐华低低讨好哀求,“阿言,别吓我了好不好,往日最喜欢享受生之欲求的你,怎么舍得死呢。”
杜之言反手搂住隐华,隐华僵住了。意识模糊之时,他把自己的唇费力搁置隐华耳边。
“我就算死,也不想再过上看人眼色摇尾乞怜的日子。”
不人不鬼的隐华,终于爆出见到杜之言后,敛收的所有戾气。他的眸转为猩红,杜之言的身上,先从暴露在外的肌肤,覆上了冰晶,最后全身盖满白色霜华。
隐华身上的血腥气正在沸腾喧嚣,但他的神色,与厚厚冰雪色彩掩住的房间如出一辙。
“你欠我的,一辈子都还不清,没我的许可,你怎么能死。”
杜之言从不是只能毁掉过去的隐华。只要这个人存在一天,隐华就逃不出为其神迷魂失的蛊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