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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刁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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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头痛欲裂。
好像也就眯了不到两个钟头,外面是挖掘机的和铲车的声音,总是天一亮,他们就开工。
二婶的声音比冲击钻还要有穿透力,“才过了清明,就这么热,真是不要人活了!”
余欢把整颗脑袋埋进靠枕下,这个不足六十平米的老屋,曾经是她父母的家,现在是她奶奶的家,二婶的家,总归,不是她的家。
“一家老的老,小的小,全都抻着脖子等我伺候,余乐!还不起来吃饭,上学迟到了!”
余乐在瓷砖地上跑起来,蹬蹬蹬的响,经过沙发,放轻脚步,声音也轻了许多:“妈,我姐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爱吃不吃,你给我快点过来!”
余欢常常有一种感觉,这座星球很大,可是,她无论在哪里,都是寄人篱下。
安静的起床,刷牙,洗脸,再磨蹭,二婶会骂人。
她给自己扣了半碗白米饭,干巴巴的,往下咽。桌上唯一的鸡腿,永远不属于她,奶奶的眼睛不好了,给她夹菜也颤巍巍的,煮到发黄的青菜,一半还洒到了桌子上。
余欢将掉了的菜叶夹起来,放进嘴里,咀嚼几下,囫囵的咽了下去。
“小欢呐。”每当二婶这样喊她的时候,往往,不会有好事情。
“我那个棉织厂的老工友啊,又介绍了别人来,上次的价钱,再加这个数。”
二婶竖起三根手指头,这样空手套白狼的买卖,叫她上了瘾。
“老二媳妇!”奶奶“啪”的一声撂下筷子,“这种钱是能赚的吗!小欢将来怎么许人家!”
“你不用钱的吗?家里家外水电吃饭不用钱的呀,我养了她十五年,这点钱孝敬我说出去也是应当应分……”
“我去打水了,一会儿到了上班时间,地铁里的人该多了。”余欢轻轻搁下饭碗,很多年了,在这个家里,她让自己安静得像一个影子。
楼梯已经拆成了镂空的,他们家像废墟中的一座孤岛,走在残砖败瓦上,还能听见屋里的争吵。
“麻雀窝换别墅够本吧,不要太天真哦老太太。”
“我是给囡囡要的,我要个两居室怎么了呀,将来囡囡结婚,总要够得上住才行嘞。”
“您亲孙还在这呐,继承家产也得是小乐继承,女孩子家总归是要嫁出去的,跟了别人的姓,那房产证也要改了别人的名字呦!”
“你们把小欢的嫁妆钱都给小崽上学用了,余下的攒起来将来也够婚房首付,还想要几套房才知足!”
……
穿越了这片废墟,总算听不到声音了。
拆迁队的把小区的水电都停了,吃水要带着水桶到附近地铁站的洗手间去拎,头半个月回来时,这边还有几家没走,这才十几天过去,就只剩他们一家了。听说,是附近有个拾荒的大爷,晚上没处去,在小区里找了个没拆完的房子住下了,谁知道半夜挖土机的铲斗就把一面墙刨倒了。还没走的老邻居们一听,都害怕了,这年头能干拆迁队的,多少都有点不黑不白的地方势力,不好惹,钱财是身外物,毕竟比不得命重要。
听说他们有的搬到了儿女家里,有的拿着补偿款,另外租了便宜的出租屋,余欢他们家,祖孙三代都在这一个小破屋里,没处可去,二婶花钱方面手攥得很紧,余家奶奶的房产证一天不改了她的名字,她就不去租房,一家人就这么僵持着,成了最后一个钉子户。
地铁的位置不算近,去的路上,遇上了个原来住这边的老邻居,余欢是被他们看着长大的,自然要热络的打声招呼。
邻居谷阿姨见她拎着两只水桶,把她拉到一边问:“小欢呐,你们家还住这里呢?”
余欢点点头,回问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客气说等到回迁房下来,没准还能做邻居。
谷阿姨报了个路段,那里是政府盖的廉租房地址,她家里儿子有些本事,给弄到的。“小欢,你听阿姨说。”谷阿姨小声嘱咐她:“面积给的差不多就搬吧,听说前阵子半夜就动手了,你们家有老人,可别闹出人命来。”
余欢点头说是,只不过,她的意见没有任何决定性作用。
回来的路有些吃力,两桶水足有二十几斤,小区里到处是堆积的断砖,水泥块,横七竖八的插着半截的钢筋,拎着水从那些上面穿越过去,才能回到家。余欢昨晚穿着人字拖回来的,这会儿踩着拖鞋走这段路,需格外小心。背上的长发还时不时的落到前面来捣乱,她坚持着走到一块相对平坦的瓦砾路,把水桶放下,将头发拢成一个马尾。
远远的传来了一段对话声。
“也不知道这帮人怎么想的,几十平的房子住了一辈子,也够本了,临了临了还想指着自己的麻雀窝发个财。”
“烟。”只有一个字,打火机啪嗒一声打开,不一会儿,又啪嗒一声合上。
这样的话听得太多了,余欢休息的差不多了,手也不那么酸了,拎起水桶继续往家走。
与她相对的方向来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穿着打扮,非富即贵,在这样的地方很扎眼。
初夏的天气并不冷,充其量算得上凉爽,前面的那个,却很怕冷的样子,穿了件米白的V领针织衫,底下是一条格子裤,到脚踝的长度,裸足踩着一双皮鞋,从这片废墟走过来,竟是一点灰尘也没落上。他显然不是在这个区生活的居民,袖口若隐若现的名贵皮带腕表,还有裤子上那某知名世界品牌的经典格子图案,彰显着他非同一般的身份,还有那根手杖,那是一根很精致的手杖,只有在电影里,欧洲的贵族,才会像这样戳着一根手杖走路,缓缓走在好似永远不会放晴的天空下,坐在广场的长椅上,孤独的看鸽子。
这一切都是她埋头走路时候用余光打量的,心里不知怎的就勾勒出那样一幅画面,走近才装作不经意的看了看这副名贵行头的主人。
一个年轻的男人,三十几岁,一脸难辨真假的深沉,皮肤很白,瞳仁黑亮,五官轮廓清晰,头发蓬松,但不长,唯有微卷的刘海搭在前额,十足的贵公子形象。
在声色犬马,衣香鬓影的场子里呆久了,她习惯了看人先看行头,脸什么样子,没有那么重要,看得多了,也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位客人今晚能开多少价位的酒。
自从拆迁以来,这块地皮上出现过各行各业的大老板,这里是地处商圈外围的老街,闹中取静,好地方,盯上的人自然不会少。
后面跟着的那人就普通多了,白衬衫黑西服,蓝色条纹领带。擦身而过时,余欢发现,男人的手杖并不是件装饰品,那是他的拐杖,他的右腿走路的时候,有些异样。
盯着别人的短处看,是不礼貌的行为,余欢移开视线,心中觉得可惜,好相貌,好家世,老天却没给他一双好腿。
她不再回头,专心脚下的瓦砾路。
孤零零的单元楼就在前面了,除了他们一家,楼下的房子都已经没了窗户。
一楼长了青苔的外挂楼梯后面,几个男孩子围在一起,七嘴八舌。
又走了几步,被围在中间的那个背着书包的,不是余乐还有谁。
这回也听清楚是怎么回事了,一个打头的高个儿男孩子推了他一把,几个人就将他堵到了墙角,“我妈说了,就是因为你们家太贪钱,赖在这当钉子户,我们家回迁住的楼房才总也盖不起来。”
几个孩子推搡着,有的手上还拎着砖头。
余欢撂下水桶,前后看了看,手杖男人站在她刚才歇脚的平地上,吐烟圈,食指和中指夹着的一根烟还剩下半截,身边的西装男人端着一只平板电脑,不断划着屏幕,给他看。
她重新拎起桶往回走,回到那块平地,“先生,能帮我照看一下吗?这个很结实,你可以坐在上面歇一会儿,我很快回来取。”她虽没有直说他腿脚不好,眼神却出卖了她,不自觉的往那根精致手杖旁边的膝盖处飘了飘。
不给他拒绝的机会,从碎砖头堆里扒拉出一截断钢筋,搁在手里掂了掂,还算称手,二话不说就往单元楼方向走。
秘书小陈瞠目结舌,偷瞄着老板的脸色。
新老板才刚走马上任,他拿到的一手资料里已经明确做了批注:老板外科医生出身,洁癖,神经质,还有他的腿,是不能看更不能提的。
“你瞧瞧,徐总,果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小陈摇头感叹,脚尖还踢了踢地上的白色塑料桶。
“这片就剩那一家了吗?”他问。
“是,他们家比较特殊,有个老太太,咱们不敢来硬的,软的人家又不吃,建筑面积不足六十平的房子,补偿金也按照最高规格给了,回迁房非得要九十平米的南北两居室。”
“我知道了。”他看着那个在废墟上如履平地的明亮身影,两条纤细笔直的腿上,套着柠檬色的短裤,无袖T恤在清晨的阳光下白的刺眼,长长的马尾随着奔跑左右甩动,青春,鲜活,饱满,那些都是他不曾拥有的东西,他拄着膝,缓缓坐在了水桶盖上。“下次再来这种地方,准备个马扎。”
“是。”小陈记到了备忘录里,说:“徐总,十点您还有个会,十一点半您要准时赶回老宅用午饭,家里来客人,是周书记家的千金,老董事长交代了,良好的婚姻状况有利于稳固您在董事会的形象。”
秘书事无巨细的汇报着他的行程,徐谦修的手摩挲着手杖,“没必要,再过几年,这些就是谦鹤的事了,我还是更习惯医院的工作。”
“谦鹤少爷两年后才能毕业,一毕业就进公司,恐怕接不下这么大的盘子,医生也说了,老董事长的身体,就算是恢复了,也不能过度操劳,毕竟年龄在那放着。”
“行了,先送我回家换衣服。”
小陈想了想,迟疑的说:“谦鹤少爷又气走了一个外文老师,要再给他找一个吗?”
“这事先放一放,你给他透露一下,说我正在看今年的入伍简章,打算把他送到部队里去,只能剃板寸,穿军装的部队。”
“您真的打算……”
徐谦修唇角弯了弯,没说话。